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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入聊斋-第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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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王复想去叫陈剑臣一同享乐,但拜访陈家时,莫三娘说陈剑臣出外游学去了,不在家中。
闻言王复一愣:出外游学?几天功夫,游哪门子的学?
所谓游学,却是生秀才们的一门行径,圣贤有言:看万卷,行万里路。大概如此,只是发展至今,游学越来越不受重视了,风尘仆仆,太苦。
比如说王复,要他去游学,他干脆就游青楼了。时不我待,花开堪折呀,看今天中午太阳还好好的,傍晚时分天忽然就有了乌云,又要下雨了……
第七十六章:夜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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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夜的时候,果然淅淅沥沥又下起了雨,看来老天爷并不愿放晴多久。WWw、那哗啦啦的雨点洒过江州城头,洒过枫山山头。
夜sè苍茫,天地一片míméng。
陈剑臣坐在卧松洞口处,望着远方的míméng,在静静地发呆。
“主人,你在想什么?”
鼠妖跑过来,跳上陈剑臣的左肩膀,它本来也想睁大眼睛看,可看了一会,觉得一点看头都没有。
陈剑臣回答:“我在想雨下不停的话,明天就无法回江州了。”
鼠妖一愣,忙问:“主人,我们要回去了?”
说实话,它有些不情愿离开——卧松洞灵气浓郁,又有婴宁姐姐的悉心教导,能学到高深道法,它哪里会舍得离开?不过如果主人有令,它却万万不会违背的。
陈剑臣呵呵一笑,似乎早洞悉到它的心思,道:“就算回去,也只有我一个人回去。”
——鼠妖目前修为一般,需要提高实力,让它跟随婴宁,正是一个好路子。婴宁虽然继承了一叶知秋的道统,但它没有什么敝扫自珍的心理,只要小义愿意学,它都愿意教。
“主人,我……”
小义鼠泪又婆挲——这鼠妖感情未免太丰富了些。
陈剑臣手指一弹,噗的,轻轻弹了鼠妖一记,道:“小义,你以后就和婴宁一样,都叫我公子吧。主人长主人短地叫着,总感觉有些别扭。”
“这怎么行?”
“我说行就行。”
“那好吧,小义多谢公子。”
其实它和陈剑臣之间,本没有什么契约协定,当初是陈剑臣放过它,它屈身为奴;后来见跟着陈剑臣能学到道法,好处大大的,就没有了其他心思;如今清晰地认识到陈剑臣的为人xìng格,又结识到婴宁姐姐,彼此就像一家人一样,倍感温馨,再不像以前那般孤单。
“公子,你准备明天就回去了吗?”
此时婴宁也坐到边上来,递过写出来的字。
——它写的字,越发秀丽,字字均匀,进步很大,拿给别人看,别人还会以为是哪家闺秀的手笔呢。
陈剑臣道:“嗯,明天,那弘法大会差不多就完结了,假期也要结束了,我需要回学院学习。”
婴宁似乎有些伤感,写道:“我不舍得你走。”
陈剑臣呵呵一笑:“暂离而已。嗯,你和小义就该留在洞府中,好生修炼,等掌握那诸种奥妙道法,就可以真正的进入府城内游玩了。”
——婴宁成妖之时,为了读书识字,经常偷偷跑下山来,到村庄附近晃悠。它不敢进城,也难以进去。皆因城市人口太多,而它一身皮毛又太过于惹眼珍贵,若是被人发现了,纵然它成了妖身也凶多吉少。
故而那时候它只能在乡村下打转,尤其喜欢到那sī塾周围,找一处安全的地方,趴伏在地上,或者寻一株树爬上去,找个舒服的树杈躺着,静静地听着sī塾里面学童们朗朗的读书声。
它这么一个小小的狐狸精,就是通过如此笨方法,一点点地认识了很多很多的字——如今想起来,婴宁可以肯定,自己一定听过陈剑臣的读书声。认真的回想,总觉得脑海里那一片挥之不去的读书声中,公子的声音一定是最响亮的。
一定是。
未识君容,先听君音。
认了字,婴宁就找机会进入学堂,拿了好几本启méng书籍,比如《三字经》呀、《千字文》呀这些。
它可不认为自己是偷书,最多只能算是窃书,因为婴宁曾听一位白胡子先生摇头晃脑地说过:“读书人的事情,怎么能用偷来形容呢?”
更何况,拿了书后,婴宁都会在原定位置放下一串铜钱的。它亲眼目睹到,不见了书的学童看到钱后,非常开心,一点都不因为书不见了而感到懊恼,因为在他们心目中,钱财的地位无疑要比书本高的。
在村庄里久了,婴宁就想到县城里去,见识一番繁华的红尘世界。可以说,这是它的一个梦想。
然而婴宁更加清楚地认识到,在它道法未精的情况下,城市对它而言,非常的危险。因为巨大的城池里头,守卫森然,稍有不慎,它就会被发现,陷入万劫不复的地步。它不同小义,鼠妖身体具有先天xìng的优势,擅长隐匿逃窜,随便找个地方一钻,就可以逃离得远远的。
况且,婴宁还听说城市里三教九流,有高手异人出没,碰到了他们,自己死得更快,一定会被人“降妖除魔”了的。
——虽然,婴宁还不怎么明白,为什么对方一定要降妖除魔。哪怕,自己从未曾害过一个人。
听到陈剑臣的话,婴宁知道公子言之有理,眼下必须先把道法研习通透了,才能拥有未来。
想了想,它忽然问:“公子,听小义说城里有个富家子弟要对你不利,你回去的话,会不会有危险呢,婴宁真是很担心。”
叫婴宁做姐姐后,小义嘴巴登时开闸,把很多事情都说了出来。
闻言,陈剑臣一笑,道:“不怕,我在学院里头,他不敢乱来的。”想及当日的计划,他不禁有些扼腕叹息,眼看就要还施彼身了,不料那弘法队伍进入了江州,一下子把所有的事情打乱。
如此,就留下了祸患。
当然,陈剑臣有秀才功名在身,吴文才要动他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而陈剑臣本身,明道恪守,择善坚定,早有防备,又哪里会轻易被吴文才寻觅到什么破绽来?
婴宁想了想,继续写道:“公子,要不还是让小义陪你回去吧,也好有个照应。等过一段时间,风平浪静后,它再来找我就好了。”
人心叵测,它没见过,却早有耳闻。
小义登时tǐng起xiōng膛,道:“主人……公子,婴宁姐姐说得对,我也不放心你一个人回去。”
面对两个小妖的关怀,陈剑臣心头有别样情绪流动,暖暖的,微一沉吟,道:“也好。”目前鼠妖虽然没有什么**力,但机灵敏捷,在许多事情上都能发挥出作用。他心里已有决定,回到江州后,等黑衫卫护送弘法僧侣离开,定要先下手为强。
抬头再看雨势,却是越来越大——树yù静而风不止,一入江湖风bō恶,大概如斯……
C@。
第七十七章:狩猎
(汗,晕头转向的,居然忘记今天是女儿两周岁的生日,老婆提醒后才想起的。wwW。于是陪着她们出去了一天……嗯,明天三更补回来,不补大家使劲抽咱!)
晨光微微,雨丝仍在飘洒不停。但如此小雨,无法阻挡住陈剑臣的归程。他决定一大早就离开枫山,返回江州去。
他去意已决,婴宁虽然不舍,但也不能多说什么。驱动《昆仑玉清法咒》,送陈剑臣和小义出山。
天色尚早,枫山里外人踪全无,因此婴宁驾驭起道书,在半空飘曳,不虞被外人看见,使人大惊小怪,引发慌乱。
告别时,婴宁神情依依,一直目送陈剑臣离去,到前方一个转角处,陈剑臣回首一挥手,这才继续前行。
婴宁还想看久一点,却被转角处的一棵大槐树阻挡住了视线……
陈剑臣手撑油纸伞,迈开大步,约莫走了半个时辰,已经走了一半的路程。
随着时间推移,官道之上不时出现了其他的人,他们基本都是前往江州的百姓,或想入城买东西的,或推着车子准备进城做小买卖的。
咚咚咚!
猛地前方一片震天动地般的马蹄声起,如突兀地打雷般,声势惊人。好像前方正有一大队人马冲杀过来一样,不见队伍,先闻其声,已感到那种不寒而栗的杀气。
马蹄声急,顿时吓得那些拉车的驴子骡子乱叫不停,慌张地寻地方跑,车主人连忙吆喝,挥着鞭子驱赶镇压,好一番周折才按捺住,赶紧往路边靠,躲得远远地。
——在天统王朝,马匹甚是珍贵,能骑得上马的,非富即贵。一方面马匹价格高;另一方面,饲养一匹马极是耗费钱财,等闲人家根本养不住。这马不同牛羊,吃草就行了,还得吃豆料,蛋黄等物,如此方能养好,养得肥壮。
光是这些食材,就可以等同于中等人家的生活水平了。
因此,拥有马匹的不是地主就是官宦,而眼下这么多马匹一起奔走,肯定就是官府中人了,而且不会是寻常的衙役捕快,应该是军伍。
一队军马,竟然一大清早出现在官道上,实在令人感到震惊。
震惊之余,肯定要避之不及了。
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更别说一般的平民百姓,如果不慎被官兵踩伤撞伤,根本没有诉冤讨说法的地方,典型的哑巴吃黄连。
杂在这些躲避的人群中,陈剑臣也是颇感疑惑,他定眼观看,过不多久,一队雄壮的骑兵出现在视线之中,一身漆黑如铁的装束远远就揭示出他们的身份来历。
黑衫卫!
竟然是黑衫卫!
人数达十余人。
黑衫卫不是应该在江州维持弘法大会的秩序的吗?怎么跑出来了?他们骑在马上,除了腰间标志性的斩鬼刀外,个个背上还挽着强弓,挂着箭壶,一副出外游猎的样子。
陈剑臣疑窦丛生,看得真切,就看见那吴文才也在队伍中,不过他是和一个黑衫卫共乘一匹马的。
吴文才一副早被酒色掏空的身子,骑在烈马上狂奔不久,就已颠簸得头昏眼花,面色苍白了,心里叫苦不迭——这样的狩猎阵势,他可是始料不及的。
马队领首者,头戴红缨盔,腰间佩戴的不是斩鬼刀,而是一口宝剑,他背上的长弓足有一人长短,非常威武,惹人注目。
而他的身边,居然是个身披大红袈裟的和尚,面相肥满,典型的大慈大悲的模样。
“了空大师,教你看一看本统领的箭术手段!”
说着,周统领双腿夹马,反手取下长弓,再从箭壶上取出一支狼牙箭,“呔”,一声吆喝,弓如满月,嗤!
脱手之间,箭似流星,飞一般向陈剑臣这边射来。
不好!
惊叫声中,那锋锐的狼牙箭正中一匹驴子,从它左眼穿入,由右眼透出,贯穿开来。那驴子一声哀鸣,立刻仆地死亡,只剩得那驴主人目瞪口呆地站着,一动不敢动,显然是被吓坏了。
“统领好箭法!”
一片喝彩声起。
那了空大师眉毛一垂,合十道:“善哉善哉!”除此之外,不见任何的举动。
周统领哈哈一笑,再度背好弓,策马狂奔,绝尘而去。
咚咚咚!
十几骑好像一股旋风,呼啸奔远。
他们的身后,死去的驴子鲜血如注般流出来,而眼睁睁的驴主人全身都在颤抖,半饷说不出一句话;周围则是一片低低的叹息声,连声音都不敢大了,唯恐传远了被人听到。
陈剑臣捏紧的拳头缓缓松开,先前一刻的绷紧慢慢放松,只觉得背部隐隐有冷汗流出来——黑衫卫的威风,要远比想象中更甚;对于那周统领,射杀一头驴子,不过是嬉戏之举,但对于驴主人,一头驴却意味着一份无法替代的劳动力。
驴死了,家中的栋梁就断了一根。
只是,除了他自己外,谁在乎?
就算有人在乎,也是有心无力的。
短暂的惊愕之后,诸人纷纷继续赶路,走得快了几分,只因怕半路上又会遭遇到某些不可测的意外。
人群散去,最后只剩得驴主人以及陈剑臣两个。
驴主人苦着脸,在想着要用个什么法子把死驴搬运回去。驴子被官兵杀死了,无可挽回,但驴子肉可以拿回去卖,或者自己吃掉,多少能挽回一点损失。
他看到陈剑臣,一愣神,好心提醒道:“这位公子,你还不赶快进城去?”
陈剑臣微笑回答:“嗯,我是出城游学的。”
驴主人哦了声,不再说话,还是找人来搬运死驴实在些,至于陈剑臣是出城还是入城,对自己而言,一点都不重要,毫无区别。
那边陈剑臣已大步掉头,背向江州,开始走回头路,又走向枫山。就在刚才,他隐隐猜测到吴文才一行人很可能是奔赴枫山狩猎的。
如今秋高气爽,哪怕下着小雨,都算得上是狩猎的好时节。
他们去狩猎,本和陈剑臣没有什么关系,不过婴宁可是居住在枫山后山的。虽然它成了妖身,学了道法,大把的自保手段。可黑衫卫的人马太过凶横,陈剑臣心中到底有几分不放心,要再跑回去看一看。
“小义,你马上去找婴宁报告此事!”
“好的。”
鼠妖嗖的跳出来,口中念念有词,然后非常人性化的一个姿态,小爪子一指:“万物滋生,土遁!”
蓬,整个小小的身子钻入了地下,眨眼消失不见,只在地面上留下一个小小的坑洼。
它的这个土遁法术,正是跟着婴宁学到的,眼下情势不妙,鼠妖不假思索,立刻使用出来进行急赶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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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八章: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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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仑派乃天下三大道门之一,被称为“世外昆仑”,擅长奇门法咒、九宫遁甲等。WWw。婴宁继承了昆仑术士“一叶知秋”的道统,又学会了《昆仑玉清法咒》上的多门道术,便因材施教地教授了一门《土遁术》给小义。
鼠妖自称“打洞老祖”,本身就善于钻土挖泥,和《土遁术》简直就是绝配,学得非常快,不过一晚工夫就掌握到了基本要领。
当然,其中也有婴宁悉心指点的原因。
学道一途,有师傅点化入门,比自己独自摸索不知要胜出多少。那门《隐身术》,小义独自儿苦心专研许久,至今仍未学到皮毛呢,昨晚干脆把秘籍给婴宁了,让姐姐先学,学会了再教自己。
黑衫卫一行人其势汹汹,到枫山狩猎,以他们的阵仗,肯定不会满足在前山打兔子射麻雀的,绝对会进入后山去猎杀凶猛的大型野兽。
如此,很有可能会对婴宁造成某些不好的冲击影响,稍有不慎,如果被他们发现了婴宁,后果更加不堪设想。
想起之前偷眼看那些军士的情形,小义便不禁有几分后怕——那些黑衫卫,个个身形彪悍,身怀武功,杀气冲天。面对他们,鼠妖自然而然心生胆寒之情,更不用说和对方正面对抗呢。阴神根本不敢出窍,一出躯壳,只怕立刻就会被强烈的血气所冲散、震碎。
故而,陈剑臣吩咐它急赶路,提前回枫山去,叫婴宁暂且离开卧松洞,避一避。
噗!
小义破出地面,张开嘴巴,呼呼地喘气——它的土遁术毕竟所学时间不长,某些窍门掌握得还不够娴熟。况且施展法术,需要耗费法力。鼠妖本身的法力就不够浑厚,所以土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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