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遥远的回声-第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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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歪呆目前的心情,不能违背他的意思,亚历克斯无奈地对自己说。
  麦克费迪恩搞不清楚情况起了什么变化。从一大早七点开始,他就待在吉尔比家的屋外,看到歪呆和亚历克斯两人开着车出去,他心里不禁升起一股得意的劲头。这对犯罪搭档显然有什么重要的事要办。他跟踪两人由法夫郡来到邓迪,接着又来到小巷。看到两人一走进那幢古老的砂石建筑,他立即跟了进去。门旁贴着“法医系”的标牌,这让他一愣。这两个人在找什么?为什么回到这儿来?
  不管两人在干什么,他们没待多久,不出十分钟就从里边出来了。快到特伊桥的时候,他险些跟丢了两人,但他们拐进圣安德鲁斯的时候放慢了脚步,因而麦克费迪恩还能跟上。停车成了一个小小的问题,最后他只能占用了别人门前的车道。
  两人徒步走过小镇时,他一直盯着他们。两人的行动似乎也看不出有什么特定目标。他们来来回回在北街、市场街和南街走了好几趟。幸好麦齐个子高,辨认起来比较容易。之后,突然间,他意识到两人看似毫无目的的闲逛其实是朝着西港而去的。他们往拉玛斯酒吧走去——他们居然有胆量跑到当初对母亲下手的地方!
  尽管天气潮湿寒冷,大颗大颗的汗珠在麦克费迪恩嘴唇上方渗了出来。两人是凶手的事实确凿无疑。如果他们是无辜的,就绝不会出现在拉玛斯酒吧,只有犯下了罪孽的人才会被拉玛斯酒吧吸引过来,这一点他确信无疑。
  他想得太过入神,差一点径直走到两人跟前。他们在酒吧前的人行道上停住,而麦克费迪恩却还是继续向前。他别过脸,从两人身旁绕过,一颗心在胸膛里扑扑直跳。他来到一家店铺的门口,回头观察两人的行动,湿冷的双手紧握拳头藏在衣袋里。他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们走到西港时回转身,大踏步地沿着南街原路返回。
  等麦克费迪恩回到自己车里的时候,那两人已经朝大教堂驶去。麦克费迪恩一边骂骂咧咧,一边发动引擎跟了上去。几乎就要追上两人的车时,命运却给了他残酷一击。车子行驶到金科尔布雷斯街尽头时,那一带正在施工,唯一的一条车道由红绿灯控制着来往的车辆。黄灯改为红灯的那一刻,吉尔比的车一下子冲了过去,仿佛是知道自己在逃命似的。如果不是有多部车拦在前方的话,麦克费迪恩早就冒险闯了红灯。可是前面的路被一辆面包车挡住了。他气鼓鼓地用拳头猛力砸着方向盘,眼巴巴地等着绿灯再次亮起。面包车慢悠悠地爬坡前进,麦克费迪恩只得尾随其后,开出几英里之后才等来机会超车,他心里早已明白,自己再无希望追上吉尔比的“宝马”了。
  他简直要哭了。他不知道那两个人要去哪里。这个早晨两人怪异的行踪让他摸不着头脑。他考虑回家,看看电脑里是否有新的消息。但是他觉得这样做的意义不大。互联网也不能把吉尔比和麦齐的行踪告诉他。
  他唯一能确定的事就是那两人迟早会出现在北皇后渡口。于是,麦克费迪恩一边抱怨自己无能,一边决定还是赶去那里守着。
  就在格雷厄姆?麦克费迪恩路过自家门前的弯道之时,歪呆和亚历克斯正坐在他的屋子外面。“你高兴了吧?”亚历克斯说。歪呆已经敲过麦克费迪恩家的门了,但是没人答应。之后,他只好绕到屋后,从窗户朝里面窥探。亚历克斯觉得如果附近的邻居注意到了两人的行踪,警察随时就会赶到。但是住在这一街区的人,在这个钟点,不会有多少还待在家里。
  “至少我们已经知道哪里可以找到他了。”歪呆说,“看起来他一个人住。”
  “你为什么这样想?”
  歪呆看了他一眼,仿佛是在说“哦?很难猜到吗?”
  “没有女人居住的迹象,是吗?”
  “一点都没有。”歪呆说,“好吧,你说得对,我们是在浪费时间。”他看了一眼手表:“我们去找间像样的酒吧,吃几口中饭吧。然后我们差不多就可以赶回美丽的邓迪大学了。”
  1。Tommy Lee Jones(1946-):好莱坞演员,多饰演警察角色。
  37
  索恩斯教授是个圆嘟嘟的胖子,两颊红润,秃得发亮的脑壳上一绺卷曲的白发,蓝眼睛一闪一闪,看上去就像是剃光了胡子的圣诞老人。他把亚历克斯和歪呆迎进一个逼仄的单间,小得仅能容纳他的办公桌和为客人设置的一对椅子,而且房间颇为简陋,唯一的装饰品就是一张证明自己是自由公民的证书。亚历克斯不愿想象为了争得这一荣誉,这名教授要做的努力。
  索恩斯一挥手,示意他们坐下,自己坐在了书桌后面,圆鼓鼓的肚子顶着桌子的边缘。他抿起嘴巴,打量着两个客人。过了一会儿,他说:“弗莱瑟说二位先生想要和我讨论罗茜?达夫的案子。”他的声音像是狄更斯笔下描绘的圣诞布丁那样圆润饱满。“首先我得问两位一两个问题。”他低头看着一张纸说,“亚历克斯?吉尔比和汤姆?麦齐,是吧?”
  “是的。”亚历克斯说。
  “二位不是记者吧?”
  亚历克斯拿出名片递过去:“我经营一家贺卡公司的生意,汤姆是一名牧师,我们不是记者。”
  索恩斯仔细看着,斜过卡片以确认上面的凹凸纹印不是假冒的。他扬起一侧的浓眉。“你们对罗茜?达夫案子里的哪方面感兴趣?”他突然问道。
  歪呆凑过身子;“我们就是二十五年前在雪地里发现她尸体的四个年轻人中的两个。您也许还用显微镜检查过我们的衣物。”
  索恩斯把头略微歪向一侧,眼角的皱纹难以察觉地微微收紧;“那可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你们来这里做什么呢?”
  “我们觉得被人盯上了。”歪呆说。
  这时,索恩斯的两道眉毛都扬了起来:“你们把我弄糊涂了,这又能让我跟罗茜的案子扯上什么关系呢?”
  亚历克斯把手放在歪呆的胳膊上,说:“那天晚上的四个人里头,有两个已经死了。他俩都是在过去的六周里死的,都是被谋杀的。我知道这也可能纯属巧合。但是在两场葬礼上,都有一模一样的花圈出现,上面写着:‘送上迷迭香,以示怀念。’我们认为花圈是罗茜?达夫的儿子送来的。”
  索恩斯皱起眉头:“我觉得你们找错地方了,先生们。你们应该去告诉法夫郡警方,他们正在彻查包括这起案子在内的一批悬案。”
  亚历克斯摇着头说:“我已经试过了。助理局长劳森也就说了些我是惊弓之鸟的话。说巧合的事就是发生了,而我应该待在家里,不必惊慌失措。但我觉得是他想错了。我认为有人要杀我们,因为他们觉得是我们杀害了罗茜。而唯一能让我摆脱嫌疑的方法就是查明真凶。”
  当劳森的名字被提及时,一种难以形容的表情掠过索恩斯的脸。“即便如此,我也搞不清楚你们为何会到此处。我同这件案子的联系二十五年前就结束了。”
  “那是因为他们把证据弄丢了。”因为受不了长时间听不见自己的声音,歪呆插话说。
  “我想您搞错了。我们最近对一件证物做了几次化验,但是DNA测试结果是阴性的。”
  “你们的证物是那件开襟羊毛衫。”亚历克斯说,“但是最关键的是,带有血迹和精液的那些衣服,被警方弄丢了。”
  “他们把最初的证物弄丢了?”显然索恩斯的兴致被提了上来。
  “助理局长劳森是这么对我说的。”亚历克斯说。
  索恩斯难以置信地摇摇头:“太意外了。但是照他们的办案方式,也并非情理之外。”他皱了皱眉,额头露出批判的神色。亚历克斯很不解,到底法夫郡警方还有哪些做法已经让这位教授习以为常了。“唔,没有主要证物的话,我真不知道自己能帮到你们什么。” 索恩斯为难地说。
  亚历克斯深吸一口气;“我了解到当初您是负责案子化验工作的人,也知道法医并不会把所有的化验结果都写进报告里。我想知道您当初会不会漏掉了一些情况——我是指那些油漆。因为警方还保留着那件开襟毛衣,发现上面有油漆后,他们还到我们的屋子采集过油漆样本。”
  “我为什么要告诉你呢?这可不合规矩啊。毕竟,你们还是嫌疑犯呢。”
  “我们是目击证人,不是嫌疑犯。”歪呆气愤地说,“您应该告诉我们,因为假如您不说,而我们被人杀了,那您又怎么对得起上帝和您自己的良心?”
  “还因为搞科学的人应该特别讲究真理。”亚历克斯补充说,时间已经很紧迫了,“而且我觉得您是把真理当成自己事业一部分的人。这恰好同警方相反,他们只需要结果。”
  索恩斯用手肘撑着靠在书桌上,拿手指摸着下嘴唇,露出里面鲜红湿润的部分。他看着歪呆和亚历克斯,陷入了长久地深思。紧接着,他毅然站起身,打开桌上放着的纸板箱。他看了一眼里面的物品,然后抬起头遇到亚历克斯和歪呆企盼的目光。“我的报告主要涉及血样和精液。血样都是罗茜?达夫的,精液应该是凶手的。精液肯定是从分泌者体内排出的,所以我们就能推断出他的血型。”他翻了翻几页纸,“还有一些纤维证物,是些廉价的棕色工业地毯纤维,还有一些中档汽车制造商用的深灰色地毯纤维和一些狗毛,狗毛属于罗茜打工的酒吧老板家的斯宾格犬。所有这些都在我的报告里写明了。”
  他看到亚历克斯失望的眼神,于是露出浅浅的笑容:“还有我写的备注。”
  他抽出一张手写的纸条,眯起眼看了一小会儿,然后从马甲背心的袋子里掏出一副金边半月形眼镜架到鼻梁上。“我写的东西都是实验性质的。”他干巴巴地说,“我已经有好些年没看这些东西了。我们说到哪儿了……血样……精液……泥土。”他翻动着几页手稿纸,“毛发……找到了——油漆。”他用手指点点手稿,抬起头。“关于油漆你们知道些什么?”
  “涂墙用的乳化漆,涂木料用的光泽油漆。”歪呆说,“我只知道这些。”
  索恩斯第一次露出笑容:“涂料主要有三种成分。第一种是载体,通常情况下是一些聚合物,就是那些沾在衣服上后如果不马上洗掉,就会一直留在那儿的顽固污渍。第二种是溶液,主要是一种有机液体。载体溶解在溶液里就会形成均匀稳定的可以用刷子和滚筒蘸取的涂料。溶液很少会有化验价值,因为它很容易就挥发了。最后一种是色素,也就是呈色物质。最常用的色素是构成白色的二氧化钛和氧化锌,构成蓝色的酞菁,构成黄色的铬酸锌,以及构成红色的氧化铜。但是每一批涂料在显微镜下都有独特性,所以通过分析油漆的痕迹来判断属于哪一种类型是完全可能的。我们有一个很完整的涂料比照库可供每一种油漆的比照。
  “当然,还有油漆本身。我们还会看痕迹本身是溅上去的,滴上去的,还是不小心擦上去的。”说着他竖起一根指头,“在你们追问之前,我要说明我不是专家,这方面我不擅长。”
  “你尽可以糊弄我们。”歪呆说,“那么你在报告里是怎么描述罗茜的毛衣的?”
  “你这位朋友说话倒是相当直接,不是吗?”索恩斯对亚历克斯说,语气中带着打趣的口吻,而非生气。
  “我们知道您的时间宝贵,仅此而已。”亚历克斯说,却打心眼里对自己这种溜须拍马的话感到不屑。
  索恩斯又回到关于笔记的话题。“是的。涉案的那种油漆是一种浅蓝色的脂族聚氨酯磁漆,并不是通常的家用油漆,倒是经常用在船只或者玻璃纤维制成的物品上。我们没有找到直接匹配的漆种,尽管和我们对照库里的一些海军用漆有些相似。最有意思的是那些油漆的形状,看上去像细小的泪珠。”
  亚历克斯皱起眉头:“什么意思?”
  “意思是说,油漆粘到衣服上的时候不是湿的。这些漆印是一些极其微小的干油漆,是她躺在某样东西上的时候粘到衣服上的。这样东西很可能是一条毯子。”
  “也就是说她躺倒的地方被人刷过油漆,所以地毯上才会有油漆?”歪呆问道。
  “基本可以这么肯定。但我还是要说说这些奇怪的形状。如果油漆是从刷子上滴下,或者是溅到地毯上的,那么印记不会是这种形状。而且案子里所有的油漆印记只有这一种形状。”
  “你们为什么不把这一切写进报告里呢?”亚历克斯问。
  “因为我们解释不清楚。如果在庭审时,所谓的专家证人说出‘我不知道’这样的话,是非常不妙的事情。能干的辩护律师就会抓住这一点不放,而给陪审团留下的最深刻印象就是我的上司摇着头承认自己解释不清楚的情景。”说着索恩斯把文件放回了夹子中,“因此我们没有写进报告。”
  现在只剩下最后一个重要疑问,亚历克斯想。“如果您现在重新审查这些证据,结论是否依然不变?”
  索恩斯的目光跨过镜框上方落在亚历克斯身上;“我个人的意见?不。但是一位研究油漆方面的法医或许能提供一份更为有用的分析报告。当然,在二十五年后找到一份匹配的油漆样本的几率几乎为零。”
  “这就是困扰我们的问题。”歪呆说,“您能找到吗?您会去找吗?”
  索恩斯摇摇头:“正如我刚刚说的,我根本称不上是这方面的专家。即便我是,在没有法夫郡警方的要求下,我也没有权利要求化验。警方也没有要求做化验。”说完,他总结性地合上了文件夹。
  “为什么不?”歪呆追问。
  “我推测是因为警方觉得这纯属浪费钱。我已经说过了,时隔那么多年找到匹配的油漆样本几乎没有可能。”
  亚历克斯灰心丧气地倒在椅子里:“看来我改变不了劳森的想法了。好吧,您这是宣判了我的死刑。”
  “我也没说决无可能进行化验了。”索恩斯好言相劝道,“我说的是不可能在这里化验。”
  “他们怎么能在别的地方化验呢?”歪呆咄咄逼人地说,“没人有样本。”
  索恩斯撇了撇嘴,然后叹了口气;“我们没有生物样本,但我们有油漆。在你们来之前我确认过了。”他再次打开文件夹,取出一张分成若干份的塑料标本卡,里面放着十来片载玻片。索恩斯取出其中的三片,陈列在桌子上。亚历克斯迫不及待地望着这些玻璃片。他无法相信自己的眼睛,这些油漆斑看上去就像细小的蓝色烟灰。
  “有人会分析这些吗?”他说,觉得抱着这样的希望很大胆。
  “当然。”索恩斯说。他从抽屉里拿出一个纸袋,放在玻璃片上面,一并推到亚历克斯和歪呆身前:“拿去吧。我们这儿已经留下够实验室自己用的样本了。当然,你们需要签个字。”
  歪呆伸手把玻璃片装进纸袋,然后塞进衣袋里:“谢谢。我在哪里签字?”
  歪呆在一个记录本上潦草地签下名字时,亚历克斯不解地看着索恩斯。“您为什么要这样做?”他说。
  索恩斯摘下眼镜,放到一边。“因为我讨厌未解之谜。”他一边说,一边站起身,“就跟我讨厌办案不力的警方一样。而且,如果你们的推断不错的话,我更不愿意让自己的良心为你们的死负责。”
  “我们为什么要转弯?”亚历克斯在行驶到格兰罗斯的郊外把车往右拐时歪呆问道。
  “我要让劳森知道是麦克费迪恩寄来那些花圈的。我要说动他让索恩斯对那些油漆做化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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