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穿越三国之袁绍之子-第141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甘宁走了之后,没人跟徐晃抬杠,听不适应,每天除了打仗的时候,有点精神,总是耷拉着脑袋。
田丰和荀彧在汝南城下见面,亲切的握手:“田大人,攻克徐州功劳至伟呀!”田丰看着这个不受老主子重用的荀彧,感触良多,袁熙真是慧眼识金,敢把名不见经传的荀彧放在淮南统御一方,独当一面。这是需要胆量的。首先要考虑到荀彧的忠心,其次才是本事。如果是曹操他一定派了姓曹的,或者姓夏侯的来。可事实证明主公是对的,荀彧的才华,管理一个淮南绰绰有余,就是给个丞相干,也可胜任。顾雍和孟公威坚守寿春,不在军中,荀彧给田丰引荐了诸葛瑾和刘晔徐晃。田丰早有耳闻,知道淮南的势力其实已经不逊色于冀州,没想到如此人才济济。
郭嘉、荀彧、田丰、赵云、刘晔开了紧急的军事会议,商量怎样对付高顺的陷阵营。郭嘉提出了他的计策。
“陷阵营,刀枪不入,则必定怕火,诸位想,一个浑身包裹着铁皮铠甲的人,如果遇到烈火高温会怎样。”
荀彧道:“奉孝言之有理,可是如何放火?”郭嘉这些日子已经把汝南的地理搞的一清二楚,就像他们家客厅一样,连忙道:“只需将他赶到正南十五里的芦苇荡便好。”赵云笑道:“高顺不会去的,他的部队只在地势平坦的地方作战。”
撩起帅帐的帐幔,郭嘉指着汝南城头道:“去不去由不得他,此刻的汝南城是曹仁在做主,曹仁虽然名将,但和夏侯惇有个同样的毛病,就是瞧不起外姓将领,高顺这些日子在汝南城一定尝够了被人欺凌的滋味了。危亡关头,父子兄弟尚且互相猜疑,何况曹仁高顺乎!只要我略施小计,一定可以逼得高顺挺而走险,陷入绝境。”
荀彧一向佩服郭嘉的计策;“计将安出?”郭嘉道:“曹仁者暴戾自大、心胸狭隘之人,加上战功无数,早已经藐视天下,听不进别人劝谏,不然也不会在新野被徐庶打的一败涂地了。只需要,文若你修书一封给高顺,却使人错下在曹仁家中,曹仁自然对高顺生出疑心,信中就说我军会在城外十五里埋下伏兵,等高顺杀了曹仁开了城门,便一起进城,曹仁定然囚禁高顺家属,逼着高顺率兵剿灭伏兵,以视其清白。高顺他想要保家平安,明知是死也非去不可。” 赵云在郭嘉背上拍了一把,笑道:“你立功了,奉孝。这次可以弄个将军干干啦。”他不提将军郭嘉不来气,想起来就窝火,咕哝道:“袁熙这小子——老子此刻还只是个都尉呢,连个校尉都不是,还将军呢。”田丰心道,你自与他关系好,情同手足,有没有官位都一样的发号施令,反而显得主公,没有任人唯亲,这招其实挺高明的。
夕阳灿烂如血,满眼尽是昏黄,几十万大军一刻不停的践踏使得方圆百里尘土飞扬,吸一口气,要吐出半口沙土。空气中到处飘荡着马儿身上流汗的腥膻味。就连汝南城中价值几十两银子的名菜‘龙舟蜜瓜’也充斥着这种味道。带着膻味汗味血腥味穿着铠甲的将军兵卒,穿梭于闹市,踏的青石板地咔咔作响,人们纷纷躲避,趋之若鹜。他们十二个时辰甲胄不离身,坐在馄饨摊上吃一碗馄饨面,肋下的佩刀甚至还粘稠的往下滴血——这些情况,一开始,可以吓死很多人,时间长了,大家习惯了,有的甚至敢于拿那把滴血的战刀开玩笑。“这个倒霉鬼的血,咋这么稀薄,一定是整天吃不饱呢!”就在此时,密集的,连插一根大葱都费劲的人群中,突然飞过三五匹战马,来不及躲闪的老人孩子,就被钉着马掌的铁蹄踩爆脑袋,踩爆肚皮,就像踩爆一滩牛屎,喷的路人一身血花。马上的骑士还一边喊着:“紧急军情,紧急军情——闲人闪开——”
打了这几年的仗,汝南的百姓,把死亡都看淡了,日子就是这样过,能多活一刻钟,就是他娘的赚来的。大家既想让袁军退兵,又想着曹将军为何还不投降啊!
曹仁摸着自己钢锉般的胡子茬发呆。他想不通,为何短短几年时间战无不胜的曹家军竟到了如此山穷水尽的地步。三十几万大军围困汝南城,洛阳方面竟然派不出援兵了。丞相甚至下令放弃汝南,退守颍川,很明显的有放弃洛阳,迁都长安的想法,这是在走董卓的老路呀!老子,才不会放弃汝南,淮南兵想要进入汝南城除非踩着我尸体进来。
窗格子里透进来的光,由黄转红、由红转黑。曹仁挽起发髻,插入发簪,披挂铠甲,对躺在床上的慵懒熟睡的两个小妾道:“等本将军回来,在与尔等枕上弄兵。”被翻红浪,只有两缕秀发露在外面,看来是累坏了。曹仁本是很勤勉的军人,冲动的时候不顾一切,但大多数能保持冷静。要说缺点可能就是他曹丞相族弟的这项桂冠了。他对外姓诸将不太客气,颐指气使,人缘不好,曹家将领中他和夏侯惇是最狂的。他经常指着俯首帖耳的高顺脑门道:“你不过是我曹家的一条狗而已,敢质疑我的话。”从曹操退守洛阳的那一天他开始喝酒找女子,一种莫名的悲凉困扰他,让他只在雪白的身体上奔驰时才忘忧。
高顺城府极深,心中怎样想,都不会流露到脸上来。
曹仁刚走出门,管家跑过来道:“将军,有人送书信来,不过他送错了,是给高顺将军的。”
曹仁一愣;“那里来的书信?”管家摇头。曹仁从管家枯瘦如粪叉的手上抢过书信,差点连同管家的手一起扯断。他毫不犹豫打开捆扎的竹简,定睛一看,全身一震,倒退半步。曹仁立即意识到这是敌人的反间计。但他也同时感到一把冰冷的苍白的刀架在脖子上,让他打了一个冷战。万一此事是真的,岂不完了?
非常时期。
如果是别人,肯定一刀斩了。可高顺,一代名将,况且威信很高,就有些棘手了。曹仁抱定,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心理,决定先试试他。正和郭嘉想的一样,曹仁跨马领兵,直奔高顺府邸。
亲兵三千,把小小的府邸围得水泄不通。高顺迎出来一看顿时面如死灰,嘴唇颤抖。高顺宽肩厚背,细腰长腿、深目重瞳、嘴唇微厚,三缕美须,肤色古铜。一眼看去全身有种复杂的勇烈沉稳、谨慎小心散发出来。
没等高顺说话,曹仁先大笑道:“高将军,今来汝南城混入不少袁军的探子,本将军害怕他们到府上捣乱,所以派人来保护。” 心里叹了口气,高顺拱手道:“多谢将军想的周详,高顺多谢了。府上正好缺少护卫呢。”高顺把曹仁让到大厅,落座。曹仁趾高气昂,开门见山:“方才获悉情报,说城中有人欲为袁军内应,相约献城,袁军此刻已经陈兵在十五里之外,正等夜间号令献城后,就一拥而入,。此事异常棘手,不知道高将军有何计策破敌。”
高顺的心窝像被人捣了一拳,差点休克,立即表态:“此事容易,只需杀了献城的叛徒,然后把袁军引入城中伏兵歼灭,可成大功。”
曹仁懊恼道:“只可惜,根本不知道那奸细是谁?他隐藏的可深呢!”
“这——”高顺面沉似水,欲言又止。曹仁察言观色,一边道:“将军可有计策?”高顺大约感觉到什么,摇头:“末将愚钝,请将军示下。”
曹仁有些狞笑道:“既然奸细查不出来,保险起见,还是出城击溃伏兵为善。”看了看院内院外的曹兵,高顺毫不犹豫:“末将愿意请兵出战。”
曹仁点头道:“就请将军点起五千陷阵营,前往城北十五里外迎敌。”“十五里外——”高顺倒吸一口冷气:“将军,那十五里外,是一片芦苇荡,陷阵营如果受到火攻可就——”曹仁冷笑道:“高将军多虑了,袁军又不知道你陷阵营回去偷袭,怎能预先准备火器,你放心去吧,嫂夫人和两个孩子,我会替你照看好的。”
高顺的心瞬间变成铁石,罢了罢了,我命休矣。去也是死,不去也是死,去了还能保住老婆孩子的命,不去谁也活不了。
风中的芦苇荡,如波浪潮涌,似锦缎起伏。旷野茫茫、芳草萋萋,正如高顺此时的心境一般。夕阳下,山脚下,山峦树影。三里外,一片小白杨树蜿蜒而去,成片的芦苇花随风飞舞。一片东西千丈,南北百丈的芦苇荡,横亘在大军眼前。中间只留下一条三人并行的小路。要说藏人,至少也可以藏下二三十万吧。
高顺距离三里就不敢走了。停下来观望,芦苇荡中突然射出无数的劲箭,像爆豆一样射在陷阵营战士的铠甲上,却没能对战士造成一点伤害。看箭矢密集的程度,至少也有万人。高顺命令一千陷阵营,留守大路,保障畅通,这样就算是敌人放火也可以跑的掉的。自己率领四千人杀向芦苇荡。
忽然被一片坛坛罐罐的挡住了去路,差不多有七八千左右。夜晚,看不清楚,西里哗啦的淌倒一片。一个一股浓重的桐油味侵入士兵的鼻观。芦苇荡中突然激射出无数这样的瓶瓶罐罐,都扔在陷阵营战士的身上,瓶瓶罐罐一破,里面就流出黑色腥臭的桐油。高顺,大声叫道:“火攻——火攻——快——快撤——” 无数的火箭像成群的萤火虫般从芦苇荡中间的小路上射出来,瓶瓶罐罐中的桐油一遇火立即被点燃。火焰从脚下升起,向上蒸腾,身上沾了桐油的陷阵营战士转瞬变成火轴。高顺下令撤退。
芦苇荡中突然杀出无数的袁兵,波涛万顷的芦苇荡瞬间陷入一片火海。火海产生的高温,隔着三里,可以烤化铠甲。映照的百里之内亮如白昼。陷阵营的铠甲更加像是被煮沸的铁水一样的颜色。
从芦苇荡钻出来的袁军步兵,趁势用狼牙棒砸陷阵营战士的胸口,把顾不上还手的陷阵营战士砸的口吐鲜血,心胆俱裂,直到死亡。刀枪不入的铠甲,也禁不起这种冲击力强大的新式武器。
高顺独自逃生,带着三里外的一千战士回汝南城。号角声起,一队人马迎面杀到,一个身形如模特,模样酷似大姑娘的袁将,杀将过来。口中厉声叫道:“我乃常山赵子龙是也,高顺还不投降更待何时?”
高顺心想,此地据汝南不过十五里,曹仁一定会派救兵来的。虽然手中士兵只有一千,足可冲出重围。
高顺不敢和赵云单挑,绕过去,杀入袁军阵营,他发现袁军所用的除了大斧就是狼牙棒,都对准陷阵营的胸口招呼,无往不利的陷阵营,竟然死伤无数。袁军中突然冒出两个手持大斧的疯子,左右向他扫来。左边徐晃右边钟缙。舞动大斧,直掏他胸口。高顺知道了陷阵营铠甲的弱点,拼命地护住胸口,三十招一过,就抵挡不住了,钟缙还好一点,徐晃的武功明显比他高出一筹,左右夹攻下,他顶不住了。
曹仁派出的救兵在半路上,被蒋义渠、钟绅、晏明、李刚截住,双方也正在苦战中。因为兵力上优势大,郭嘉命令部队同时攻城,三处开花,牵扯曹仁的精力,运气好,汝南城也就攻破了。曹仁此刻也后悔了,他知道高顺是冤枉的了。
徐晃的百斤大斧,夹带着风雷之声,向高顺头顶劈下,嘶声喊:“高顺,你还不投降吗?”高顺心道,我投降,城内的妻儿必然惨死,于心何忍。不行,无论如何不能被生擒!
高顺生出了拼命的念头,出手就变得两败俱伤肆无忌惮了。徐晃一连被他逼退数步。赵云的枪头,一直在陷阵营铠甲脖颈连接的缝隙中穿梭着,精准无比,只要被他瞄准的,皆一枪致命。眼看徐晃被疯虎般的高顺迫退,钟缙后背中了一刀,赵云当即舍了兵卒来战高顺。高顺的刀法已经失去章法,一味拼命。突然一只乌黑的枪头,透过重重的刀影,准确无误的刺入了他的咽喉,只一招,便坠落马下。
高顺一死剩下的几百名陷阵营战士,慌作一团,属于重装兵种的陷阵营,最大的缺点就是跑的慢。这种情形,没有一个逃得掉,可任凭徐晃等人怎么喊叫,就是没有跪地求饶的。一个陷阵营的战士往往在砍杀十几名袁军的情形下,才被狼牙棒砸死。收拾一千人,几乎付出了五六千人的代价,还好,袁军的数量是陷阵营的几十倍。任凭他们在勇猛也翻不了身。大火弥天,被烧着的陷阵营战士,皮肤和钢铁铠甲沾粘在一起,哀号着——滚动着——
第三十六章盖世神卜
赵云和徐晃,杀了高顺,挥军去攻城。半路碰上,蒋义渠等正和曹仁派出的救兵厮杀。曹仁的士兵很勇猛,战况异常激烈。曹兵但见袁军大队人马来到,顿时大乱,自相践踏。赵云徐晃趁势大杀。曹仁大将穆顺、奋力突围,想要回城救援,被徐晃于乱军中一斧头砍下马背,身首异处,死于非命。其余的兵卒,一个个嚎叫着奔逃,这一路曹兵随即败北。
赵云徐晃蒋义渠合兵一处,赶到汝南城下。此时天色二更,本该漆黑一片,城外、城头却被火把的光芒照的亮如白昼,人人脸上一片橘红。是红光的映照,是血光的映照,也是杀气的上涌。眭固陈孙正指挥士兵搭云梯攻城,曹仁亲自登城指挥防守。满天璀璨的星光倒映在护城河中不时有人坠落到星河之内。
袁兵像大批悍不畏死的蚂蚁般攀爬城墙,又像一个个麦捆子般被人扔下来,没砍死的也摔死了。曹仁亲自督战,城中士气高昂。徐晃赵云蒋义渠的三只人马,立即投入战斗,分从三个方向攀爬城墙,突破缺口,想要杀进城内,蓄势以待的守军立即作出反应,箭矢雨点般从墙头、哨楼和制高点洒下,带着一蓬蓬的血雨。
徐晃吐了口痰,从得胜钩上摘下两颗人头,冲着,城头曹仁喊道:“曹仁匹夫,高顺和穆顺都被我们杀了,你的陷阵营也完了,还不投降更待何时?”
曹仁素来勇猛,悍不畏死,他手下大将牛金也是个狂人,素来与穆顺交好,见故人身死,悲痛欲绝,禀告曹仁,带三百骑兵,打开城门,出城迎战。徐晃差点被此举动震晕,还真有不怕死的,这种形势下,还敢出城。牛金一到城外,直取徐晃,要为穆顺报仇。徐晃倒想和他单挑,可身边的亲兵太多了,不等徐晃吩咐,一窝蜂的涌上去,把牛金的三百人围在核心,一顿暴打。曹仁和长史陈矫看着牛金被层层包围,仿佛被海浪吞没的一叶小舟,袁军几员悍将,各自操刀挺枪,冲突残杀,犹如砍菜切瓜,好不痛快。曹兵只要受伤跌倒,立即被数倍敌军剁成肉酱。也就是顿饭的功夫,两百多曹兵被袁军马蹄踩在脚下,尸体被铁蹄跺的稀烂,就像一片西红柿酱。
袁军士兵在城楼上看着,一个个吓得面如死灰。曹仁却须发皆张,大喝一声;“取刀,备马。”向城下走去。长史陈矫慌忙跑上来,噗通跪下,抱住曹仁大腿号丧;“将军,敌人太多了,几乎是我军的二十倍,与其将军以身犯险,还不如让牛金以身殉国呢!”一边擦眼泪,一边想,你可不能走,你要走了,袁兵攻入城内,我该怎么办,老子搜刮的财宝还没有运出城,你让我怎么跑?!
曹仁像踢他的小妾一样,把陈矫痨病鬼一样的身体,踢出去十尺外,披挂整齐,提刀上马,只带百人出城,城内放下吊桥,曹仁旋风般通过护城河,纵马提刀,将想趁势入城的袁兵,杀死十余人,曹仁身周,脑袋横飞,残肢腾空,鲜血四溢,成了一片死地。其他的人见他如此悍勇,竟然都不敢上前了。
牛金被困在阵中,曹兵像快速生长的茅草,杀了一片,又是一片,越来越多。力气渐渐用尽了,刀法一松,后背和腿上,就先后中招,被砍了六七刀。本来已经抱定必死的决心,突然看到曹仁杀出,顿时精神大振。
曹仁此时两眼血红,丝缰一抖,夹战马冲入重围,杀开一条血路,于万马军中和牛金会和。两人拼力死战,迅速冲出重围,无人可挡其锋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