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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竹马青梅是绝配-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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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个情人节,出门的时候唐糖把我大肆取笑了一番。我知道他向来向着徐阳,也便没有理她。

我跟徐阳的关系,似乎在我春节的那通电话之后有了些微的进展。虽然那通电话只有两三秒,内容只是一句“新年快乐”。

我想,我可以试着去学会爱他。只要我决定去爱一个人,我一定可以爱上他,可以好好地爱他。

我回家化了一个淡淡的妆,对着镜子里的自己笑了一笑。不美,却也不丑。

在出门过情人节之前,我到林溪家里去了一趟,把我妈最拿手的手工汤圆给叔叔阿姨送去,顺便,也给林溪报告一下我们当天的战绩。

陈阿姨见我过去开心得不得了,坚持要留我吃晚饭不可。其实我以前经常在林溪家里吃饭,不管是寻常日子还是逢年过节。我爸爸妈妈向来没有那么多讲究,并不要求我必须在家里吃团圆饭,再加上我从小就觉得林溪家的饭菜比我家的好吃,有时候馋虫上来了,不请自来也是有的,更别说是主人家邀请了,真的是,来者不拒,从来都没有拒绝过啊!

只是这天,我已经有约。我对陈阿姨不好意思地笑了一笑,推辞到,“阿姨,我今晚跟朋友约好了要出去……”

“什么朋友啊?”陈阿姨貌似不经意的样子。

“嗯……”我顿了半晌,尴尬道,“男朋友……”

然后我就看到陈阿姨的嘴角十分诡异地抖了抖。只听她讪讪一笑,“咳咳,男朋友啊,一一你什么时候交了男朋友?这么大的事儿,怎么也不跟阿姨说一下……”

“也就最近的事儿……”

我话还没说完,就听陈阿姨一声咆哮,着实吓了我一跳,只听她喊,“林溪!一一都有男朋友了,你还不抓紧点!”

只见林溪凉凉地扫过来一眼,半晌才从喉管处发出一声,“嗯。”

于是我在嘴角扯出一点笑,跟他们挥手告别,走出门去。

外面天气晴朗,夕阳的余晖正残喘着那最后一丝气息,偶尔会有北风呼过,从指尖冰凉到心底。

我的包里还放着记有苏晴地址的便签,但我想,也许再也用不着了吧!霍明远已经将近一个周没有来找过我,过了元宵节,想是更不可能了。

我紧了紧围巾,对着空气笑笑,前去赴徐阳的约。

☆、第25章 转角究竟遇到谁

这天晚上我跟徐阳约在一家西餐厅,其实在这样一个花市灯如昼的日子里,我更喜欢“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但徐阳却坚持把约会地点定在了这样一个与中国传统节日八竿子打不着的地方。大概在他心里,可能每一个女孩都比较喜欢烛光晚餐、香槟美酒,而在情人节这个特殊的日子,唯有伴君幽独才更有恋人的味道吧!

吃饭的时候他送了我一个松木匣子,上面有着细细的雕花还有我俩的名字。老实说,我真的很喜欢这个礼物,正好可以用来盛放我给苏晴做的各式发簪和凝脂手镯,还有那奇形怪状的凝花琉璃。

徐阳的眼中倒影着摇曳的烛火,柔和却又带着耀眼的光泽,他轻轻开口,声音温润,“知道你在店里看了一整天的各色玫瑰,我就不来招你嫌了,这个松木匣子是在一个根雕石刻店里订做的,我手笨,只刻了我们的名字,你可不要嫌弃。”

我虽然喜欢得很,却也尴尬得要命。我忘了情人节的时候是要给恋人准备礼物的,人说“智者千虑,必有一失”,果真是真理。我记得化个淡妆来讨他欢喜,记得早点赴约不让他久等,记得吃西餐的时候要表现得淑女一点、不能丢他的脸,记得……我记得一切的一切,却偏偏没有记得,要准备一个礼物给他。

“怎么了?不喜欢吗?”徐阳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少了几分温润,却多了几分疑虑与焦急。

我惶然抬头朝他笑笑,回道,“没有没有,我很喜欢。”

说着不等他反应就赶紧从包里翻出两个丸子来,攥在手里,再努力让自己说话多一点底气,“那个,徐阳啊,你喜欢吃汤圆吗?虽然我不能做食用汤圆给你吃,但是,我有手工丸子!虽然……不能吃,但是很好看的,你要不要?”

徐阳显然没明白我是什么意思,他的眉头皱在一起,像两座小山丘。

我把手掌摊开,晃动着手里的那两只卡通丸子给他看,努力让自己笑得不那么没底气,“你看,还是很可爱的。”

他突然右手握拳放在唇边,然后我就听到,有笑声从他手边传出来。

“你不要就算了,我下次送你个别的也行。”我看他笑得双肩直抖,只以为他嫌弃这两只丸子长得太丑。

“别动,我要!”他看我把手一攥就要往回收,赶紧伸手来抓那两只丸子。

结果,自然……是抓到了我的手。

他抓着我的手,良久都没有动。我觉得气氛实在有些诡异,就装傻充愣似的冲他笑了笑,然后往回撤手。

就听他说,“一一,你不用这样的。”

我抬眼看他,他目光温润,唇畔带笑,却并没有丝毫温暖的感觉。烛光摇曳,落在他那一双清澈的眸子里,只显得分外寂寥。他的声音比以往要轻柔许多,也要低沉许多,“虽然说礼尚往来,也不用这么勉强自己。”

我心里一慌,急忙辩解,“我只是忘了……”

他低头笑了笑,“我知道,没关系。”

徐阳最终还是收下了那两只手工丸子,晚餐之后我们一起到汉街看花灯,其实花灯年年都有,样式也大同小异,并没什么新奇的。可是路上年年人来人往,热闹得不成样子。

我想,也许,在某个转角,我可能会遇到林溪,正与小曼姐一起说说笑笑。他俩这样的人物,一起走在街上,可真是能让那各色花灯都失光了。

我的幻想最终终结为一个幻想。我没有遇上林溪,却弄丢了徐阳。

不,准确地说并不是我弄丢了他,是医院需要他,是他丢下了我。

想来世事果真无常,晴天里会有霹雳,繁华里会有寂寥,明明是欢欢喜喜的开幕,却最终要哭哭啼啼地收场。

正与我玩笑的徐阳接到了电话,脸色便瞬间变得凝重起来。听里面的意思,不知道哪个繁华路段起了连环车祸,情况十分严重,医院里人手不足,要徐阳赶紧过去。

人命关天,徐阳立刻十万火急地赶了过去。临走时,他那一双向来盛满阳光的眸子里散落着细碎的灯火,来不及向我解释什么,只是那么担忧而又匆忙的一望,简言叮嘱我,“你待会儿早点回去,路上小心。”

我点点头,“你也小心。”

徐阳焦急的背影穿梭在摩肩擦踵的人群中,不一会儿便无从寻觅。街上依旧张灯结彩,处处笑语连连,各种稀奇古怪的花灯将夜晚映得恍若白昼,目光所及之处,几乎每一张脸上都带着真实的笑意。可我却突然觉得有些落寞。

我突然想起多年前的那天,我一个人站在街头,看着周围一个个陌生的面孔,不敢哭,也不敢说话,只是一个人倔强地站在那里,努力在脸上挂上一抹自然的微笑,一动不动地等着,等着。

那种感觉很孤单,孤单得有些可怕。

那个时候,我还不到五岁,我清楚地记得妈妈那天穿着一件水蓝色的大衣,握着我的手,掌心温暖。

我不记得当时妈妈在做什么,我只记得,那条街上很热闹,离我不远的地方有一个卖鱼的人家,有几只很好看的小金鱼正在鱼缸里吐着泡泡。

我盯着那些小金鱼盯了很久,越看越是喜欢,就嚷着要妈妈帮我买两条回去。

可是我一抬头,却怎么都找不到妈妈了。

我以为妈妈可能在跟我躲猫猫,于是兴高采烈地围绕着那几个小摊铺找了很久,却怎么都找不到妈妈的影子。

周围人来人往,我却一个人都不认识。

于是我终于开始认识到,我把自己弄丢了。

我记得爸爸之前教过我,在外面的时候,不能随便跟陌生人说话。爸爸还说,万一找不到爸爸妈妈、找不到家了,一定不能哭,不然可能被坏人抱走,就再也回不了家了。

我努力回想着爸爸教我的方法,努力装作什么都没有发生的样子,装作没有被妈妈抛弃也没有弄丢自己,装作一点也不害怕的样子,站在原地,等着爸爸妈妈过来,把我领回家去。

想来也惭愧,那时我年纪轻轻,却早已经学会伪装了。假装这种技能,好像每个人都能无师自通。

然而,那时毕竟年幼,努力做好一切,却还是错了一点——我坚守的那方土地,并不是与妈妈走失的地方。

于是我在那里呆立到双脚麻痹,也没有等到我的妈妈。直到天色将晚,太阳佝偻着身体渐渐爬出地平线去,我才被一个一身警服的叔叔领到了警察局。

从那以后,每一次出门,我都紧紧地拉着妈妈的手,从此再也不曾把自己弄丢。

可是这个世界这么大,不是只要紧紧拉着那双温暖的手,就可以永远欢乐无忧。

那双手再怎么温暖,再怎么温厚有力,终究不是自己的手……

我突然间觉得有些慌乱无措。我知道人生在世,要背负的担子太多太多,身不由己的时候也太多太多。我知道徐阳有他自己的斑斓世界,有他不得不担负的神圣使命。我知道他并非是有意这样丢下我,知道他的每一次爽约其实都是在拯救生命。可是我一个人站在这繁华而欢乐的街头,突然就有些难以抑制的难过。

可是我在难过些什么?世界也许很安全,只是我的心里缺乏安全感罢了。这是我的问题,与徐阳无关。他救死扶伤,我该尊敬才是,他医德高尚,我该自豪才对。

未来一定有更多这样的情况,我该习惯才是。

我甩甩自己的头发,努力对自己笑笑,然后转身,打算回家。

却在转角处遇到了霍明远。

“嗨!好巧,”我对他笑笑,往他身后看了一眼,没有陈晓曦,“怎么?情人节,一个人过吗?”

“一一,”他苦笑,“你真的非得这样不可吗?”

“我……”我低头看看自己的脚尖,突然不知道该如何辩解才好。我并不喜欢与他针锋相对,并不喜欢扯了他的伤疤再撒上一把盐。可是,在我想要放过彼此、好言相待的时候,说出来的话却仍会让他觉得恶意满满。

“今晚我去你们店里找过你,可是你们关门了,”他自嘲似的笑了笑,“一一,没想到竟然在这里遇到了你。”

“你……还是不死心?”我看向他的眼睛,这个目光清澈的大男孩,不知道什么时候起,眼睛里藏了太多的感伤。

“我只是想,再试试看。”

我从包里拿出那张写有苏晴地址的便签纸,递给他,“你说的,不会打扰她。”

我分明看到他的脸上瞬时有了光彩,眼里也似有死灰复燃。他接过便签纸,眸中波光闪动,声音带着颤抖,“谢谢你,一一。”

“我也不知道我这么做是对还是错,”我收回手来,看着他的眼睛,“我曾经以为,努力撮合你们,让你们好好在一起,一定是对的。结果却是错的。”

“我……”

“霍明远,”我不待他说下去,便笑着开口,“苏晴她……可能早就原谅这一切了。你去看她,看她好好的就好,我们大家,都应该有自己新的生活。你和陈晓曦,我……我祝你们幸福,真的。”

“谢谢你,一一,”明远看着我,深色复杂,决心满满,“等我回来,我们就忘记这一切,开始新的生活!”

“情人节,真的不和晓曦一起过吗?”

“她学校有事,已经回学校了。”

“那你呢?”

“我……我想回去把手头的事交代一下,然后请个假,去看看苏晴……”

“嗯,那么,祝你一切顺利!”

“谢谢。”

那晚我跟霍明远混迹在嘈杂的人群中,旁若无人地像多年前一样交谈许久。那晚正是上元,月亮格外的圆,映着街上的通明灯火,分外讨喜。

也许,我们都该忘记过去那些恼人的回忆,开始新的生活。

既然事已成定局,不如放手,然后,向前走。

☆、第26章 为谁洗手作羹汤

我把苏晴给我写过的信从抽屉里拿出来,放到徐阳送我的松木匣子中。

三年前,苏晴走的时候,脸上带笑,却是如山间的一汪死水,她总说她是一个灰姑娘,没有南瓜马车,也没有水晶舞鞋,有的,只是最薄弱的心防和最坚不可摧的伪装。照她的说法,只要学会假装,总有一天能锐不可当。

那一次,是她伪装得最失败的一次。

这三年来,我常常写信给她,告诉她a市发生的各种新鲜事,告诉她我给她做了新的手工品,等哪一天重逢了就送还给她。她也会给我回信,可是在她写给我的信中,字字句句都围绕着那些山区的孩子,对于山外的一切,从来都只字不提。

以致于我都觉得,好像她的一生,本就是从那里开始的一样。

从来没有在a市呆过,从来没有遇到过霍明远,从来没有过那些惊天动地的欢喜和毁天灭地的绝望。

她给我的信时长时短,有的时候,她会详细地给我讲她和孩子们之间发生的故事。她说那里的孩子家境都很贫寒,她说那里的孩子常常给她温暖,她说,也许是真的,幸福都得通过比较才能使人认识到。她说,“一一,我现在过得很好,他们需要我,而我,我需要他们需要我。”

我不知道她所写给我的快乐是真的,还是只是她的伪装。她的心里有着巨大的伤痕,但她从不给人看。以前她给我讲过一个故事,说是一只小猴子,胳膊上受了伤,细致地缠了绷带。其他的猴子们知道了之后,都争先恐后地来看望他,先是看看他的伤势,再一脸同情地感叹一句,“哎,伤得好严重,你好好休息吧!祝你早日康复。”大家的关心都发自心底,出于善意,小猴子每每感动得眼泪哗哗。只是没过多久,那只猴子便死了。

我当时听得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支着脑袋问她,“伤得那么重吗?无药可医了吗?”

苏晴笑了,“其实只是一个小伤口而已,养几天就好了。可是来看望他的人那么热情,每每都要他扯下绷带给他们看,越看伤口越感染,越看伤口越难愈合,最后溃脓发炎,直到回天乏术。”

现在的苏晴,就像那只小猴子一样,一个人在角落里舔舐伤口,等它自己愈合。而我,除了在这边等她,什么也做不了。

我仍旧每天开开心心地上班,开开心心地与林溪斗嘴,开开心心地跟徐阳约会。我们这么努力,理应得到幸福。

唐糖一直沉浸在情人节那天“玫瑰的海洋”里,那日的大卖让她对自己往后的人生自信满满。为了庆祝她的初战小捷,她决定在接下来的第一个周末带着我们出去野餐。

而我们的“一缘堂”,因为无人照料,只能暂且让它歇息一天,美其名曰“养精蓄锐”。

唐糖说,这是放长线、钓大鱼,自己开的店,就要随时能控制它的开关,这样才能使自己有成就感。

其实在这样的季节出去野餐实在不是什么好的选择,但唐糖说,正是周围的断壁残垣和枯草秃枝,才能映衬出我们张扬灿烂的青春。

我想,唐糖一定忘了,这一年,她已二十有六,早已不适合用“青春”这样的字眼。

我们出去的那天阳光还算明媚,打在身上,能温柔岁月的样子。唐糖果真像个十六岁的小姑娘,一到目的地就边跑边大声的叫。

看得念念目瞪口呆,“唐糖姐这是怎么了?”

我看看她们,又看看那边潇洒张扬的唐糖,故作沉吟道,“也许,是被一种叫青春的东西附了身吧!”

我们把毯子铺在地上,摆上水果和点心。时下的确不是野餐的好时光,虽是新春时节,春水倒已初生,春草却还没有冒头,周围一片寂静料峭,偶有不知名的鸟雀在枯草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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