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雀上枝头-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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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拴哪里去了?怎么没跟着你回来?”

白棉布的帕子搭在桶边,上面有淡淡的茶香,阿信拿过帕子沾着水擦自己的身体。

乐乐没有跟着阿信进到帘子里面,他没有看到此时坐在木桶里的,正是她在电脑前、电视上流口水的腹肌男,八块漂亮的腹肌挂着水珠,十分诱人,“小拴已经去镇海候府的族学上课了,三少爷既然答应让他去族学上课,就不会为难他,一般情况下也能照看他,你就放心吧。”

确实,乐乐懊恼的敲敲脑袋,自己忘了族学那档子事情,三少爷言出必诺,有他在小拴的基本安全就能保证,而且上族学自然就不能每天往城外跑,“那我娘呢?”

不知道什么原因,阿信的声音顿了一下,过了一会儿才听他说道,“岳母她在你舅舅家。”

原本乐乐心怀怨恨,觉得顾氏当初养自己时就没按好心,现在才算是想明白,自己错怪了好人,满怀愧疚的抓着布帘,“我娘……,我娘她怎么样?”

“我没看到。”

没看到?乐乐一愣,立刻想到娘亲还在气头上,很可能会迁怒阿信,还有舅舅,他一向很疼自己的,现在恐怕看到这个样子的阿信也会不满,“对不起,为难你了。”

确实有些为难,平白无顾的被人骂一通,可是看着门帘上那个矮小的身影,看着她低下脑袋可怜巴巴的样子,阿信心中的火气就消了,“岳母还在气头上,以后会有机会的。”

“嗯,我知道,谢谢你了。”说完,乐乐跑进屋里,从柜子里拿出一套干净的道袍。

阿信穿着道一套像是新的中衣从布帘后面走出来,乐乐抖开藏蓝色的道袍,脸上挤出难看的笑,讨好般的看着阿信。

穿上道袍,袖子有点短,阿信看了看袖子,又看看乐乐,想来这衣服不是她给自己做的,伸手出指点了一下乐乐的脑门,“真难看。”

拍拍脸,乐乐跟着阿信进了东屋,拿过干帕子,乐乐站在他的身后,帮他拧头发。

懒洋洋的看着镜子里那张认真的小圆脸,阿信觉得这日子过的也不错,“听三少爷说,你爹发贴子了。”

乐乐拿过梳子正在给他梳头,“什么贴子?”突然想到那人养的外室,笑着问道:“莫非是娶亲?”说完冷笑两声,就像是说一个陌生人事情,“他就这么等不及?这把你知道我为什么不叫他了吧?”

本能的,阿信想要摇头,刚一动,头皮就是一紧,就这样还不忘说道:“子不言父过。”

33。家里来个偷(上)

33。家里来个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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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给阿信梳好头,大胜大有兄弟俩儿就进了院。

乐乐看了一眼阿信,一脸的疑惑,自己刚才是后进院儿的,没锁门?

阿信笑着看了眼乐乐,那只完好无损的眼睛,温柔的看着乐乐,“你不用怕,没事儿的,大胜是自己人,跟我过命的交情。”

言下之意就是家里的锁是挡不住他了呗?乐乐微微一愣,透过玻璃窗,乐乐看到大胜手里拿了一把折扇,优雅的一边轻轻扇着一边走,每一步都像是踩莲花上,恬静出尘,尽管院子里没人,他的脸上还是挂着和煦的笑,风度翩翩。

看不出来呀,真是看不出来,乐乐心生感慨,这位白面书生竟然还是位妙手空空的梁上君子,真是人不可貌相。

再看跟在他身后的大有,大有跟在大胜身后三步远,动作和表情都有些拘紧。

乐乐急忙将梳子放好,迎了出去,将两人迎进东屋,指指脸盆架上的清水盆,“来啦,天儿凉了吧,饭都做好了,洗手上炕吧。”

从两人进屋,乐乐的眼睛就紧紧的盯着大有的脸,见他脸上没有什么明显的异常,又往他的脖子、手上打量去,看得大有浑身毛毛的,离乐乐能有多远有多远,贴着边儿进了东屋。

端饭的时候乐乐还不忘打量大有,“听说你身上长包儿了?好了吗?什么感觉?”

阿信一早上已经把乐乐的推测跟大胜大有兄弟俩说了,听说自己身上的包是吃蛤蜊吃出来,大有还有点吃惊,大胜也不相信,一个小小的蛤蜊能吃出大包来,他跟阿信吃得可不比这小子少,不也什么事儿都没有吗?

大有憨憨的挠挠头,不敢看乐乐的眼睛,还没喝羊肉汤汗先淌了下来,对于乐乐的热情有些招架不住,总有些不好意思,两只手连忙摆起来,“没,没事儿,就是有点痒,没什么大事儿。”

从乐乐端着托盘进屋,大胜的眼睛就落在那三大一小的碗上,眼睛里不见了平时的和煦,放射出一道道的狼光,“嫂子不必管他,以后还是照嫂子的习惯来就好,不必为了这个小子特意为之。”说着“帮”乐乐端下一碗羊肉汤。

听大胜这么说,大有也急忙欠身,瞅了一眼阿信的脸,认真的点点头,“是,不用管我,那个蛤蜊挺好吃的,大,大哥和信哥都爱吃,痒就痒吧。”

这兄弟俩儿,一个不把自己当外人,一个就太客气,乐乐笑着点点头,“行,我看情况来,要是再做蛤蜊,也给你别的准备吃。”坐到阿信身边,伸手拿过一个香喷喷的饼,肉肉的小手一扭一扭,将烙的饼掰成小块。

桌子上还有一盘饼,全都切成硬币大小的菱形块儿,乐乐开始将那饼都切成硬币大小的块儿,正切着碰上阿信自己在屋里没事儿,跑到厨房喝水,看到后点名要吃掰的,说什么切得不入味,而且要现掰现泡现吃才地道,于是那盘切好的,就成了大胜和大有兄弟俩儿的主食。

乐乐算是看出来了,大胜就是一只披着羊皮的狼,平时文质彬彬的,可是一碰上吃的就原形毕露。

呼噜呼噜一碗羊肉泡馍三口两口就吃得干干净净,然后才温和的说道,“那,那就谢谢嫂子了。”

对上这样神奇的人,乐乐感觉自己严重适应不良,两天来,每次都看得目瞪口呆,要不是阿信不着痕迹的轻捅她几下,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过神来。

大胜、大有兄弟俩走后,乐乐拿过三少爷给阿信准备的几件衣服,在他身上比量一下袖子,就开始改动袖口。

这里人的衣服大部分都是买布自己做,阿信的衣服也应该是乐乐做,如果他们按照规矩、步骤来的话,乐乐在订亲后结婚前就应该给阿信至少做两套衣服。

正是因为他们仓促结婚,本该乐乐做的衣服三少爷直接命人从成衣铺买了四套。

买来的衣服想要合身是很困难,特别是阿信的胳膊看起来就比普通人长,袖子自然就短了不少。

买的没有卖的精,店家本着能省则省的精神,折进袖子里的布料少的可怜,即便是全放开也不过够用,袖子还是少一截,这可怎么办?

长袖改短袖,道袍改马夹?

虽然这个时候民风开放,可也没有男人穿着半截袖满大街逛的,再接一段?乐乐愁哇,为难的看向阿信。

阿信手里拿着一块儿木头,右手握着一柄小刀,在木头上刻着什么,纷飞的木屑中是一个随意率性的男子坐在炕上。

34。家里来个偷(下)

34。家里来个偷(下)

【之前还有一更哦,别忘了看,弄完才发现过了十二点,真的不是有意的,大家别计较,就当是26号的吧,不好意思啦求推荐票,求收藏,谢谢啦~】

乐乐的眼神落在阿信微微上挑的嘴角,薄薄的嘴唇紧紧的抿着,认真工作的男人最帅气,虽然他的眼睛上有难看的疤痕,可那盯着手中木头的专注眼神让乐乐心脏猛跳。

拿过衣裳袖子,乐乐伸到阿信眼皮子底下,嗔道:“你的胳膊肯定比普通人都长,要不怎么几件衣服袖子都短。”说完,她自己也觉得自己的语气有些太轻佻,应该还没熟到这个程度,咳了一声,翻开袖口里边儿,又说道:“你看,这边儿折得好小,放下也不够用,要不这两件你就凑合穿吧,等回头我给你做新的。”

阿信看着乐乐的脸,挑挑眉头,看样子她已经恢复正常,不会再为杂事烦心了,心中也很满意,又接着做自己手中的活计,“我今天换下来那件能穿够长,不用做新的,这件你看着改改,就像你说的,凑合穿吧。”

是吗?乐乐回想这两天他穿的都是那件袍子,那袖子刚好卡在手背上,不长不短,怎么一块儿买的四件衣裳还有长有短,摇摇头,乐乐把无聊的问题扔在脑后,还是先管眼前这件吧,买件衣裳不便宜,总不能真的把这衣裳压箱底吧,“新衣服得做,你一个大男人哪能就穿这么一件衣服,这件衣服也不能就这么凑合,我想办法改改。”

能怎么改,难道说加一块补丁?阿信抬头看了眼为难的乐乐,笑着说道:“没事儿,慢慢来,要做就先给你做几件吧。”

是得好好合计合计才能动手改,乐乐又想起小拴,以后娘不在身边,就算有三少爷照顾男人哪里会想到那么细,至于说候府的下人们,都练就了一双火眼金晴,小拴虽然是大总管的孙子,可是明显不受宠,又是个病秧子,谁会管他,“我想以后有时间给小拴做点衣服、鞋子什么的。”

阿信点点头,心想其实那也是个要强的孩子,虽然做事的格局小了些,不过,以后见识广了也不好多,“好,等你做好了,我找时间送过去。”

“谢谢你。”这三个字是乐乐真心诚意说出来的,虽然已经是夫妻,可他们才认识两天,他能为自己做这些已经很了不起了,乐乐心生感激,想想多少人已经生儿育女,共同生活了十几年,到了该翻脸还不照样,比如她那个便宜爹。

收好衣裳,乐乐收拾阿信弄出来的碎木屑,笑着问道:“你下午出去上工吗?”

“去,有事儿?”

乐乐这边收拾得很认真,阿信就像什么也没看到似的,该干嘛干嘛,刚刚干净的炕上又是一小堆儿,叹了口气,想发作,却想起之前他答应给小拴送衣裳的事情,又忍了下来,“我没什么事情,上午陈婆过来一趟,好像找你有什么事情。”

听到陈婆有事情,阿信的关注度明显提高好几级,“那我等走的时候过去看一眼。”接着又问了一句,“你给陈婆留出羊肉了吗?”

还用留?乐乐翻了个白眼,小声嘟囔一句,“有这个必要吗?”

听到乐乐小声说话的语气明显是讽刺和恶意,阿信眉头微皱,“你说什么?”

炕上的木屑和阿信身上的木屑,又一次收拾干净后,乐乐先把阿信手上的小刀抢了下来,接着拿过那块木头,看大小像是一个盘子,阿信好像正在把它削成一个圆,看了一眼阿信,乐乐接着将眼神落在木头上,状似无意的说了一句,“没什么,她好像是个偷儿。”

阿信立刻从乐乐手中夺下木头,瞪起眼睛不满的看着乐乐,“偷儿?你浑说什么呢。”

果然是个护短的,乐乐心里怪怪的,有些不满,可是又有一份理智告诉她,认识的时间不同,情分也不同,没必要计较,不过,无论怎么想,心里最终还是气不过,“真的,我看你昨天挺爱吃羊腿的,早上也买了一只羊腿,差一点儿三斤,添称了一小块肉,一块儿放在盆里腌着,今天家里就陈婆来了,她走了,等我开始炖肉的时候,就发现那个小块儿的肉不见了。”

阿信下了地,将木头放进屉柜最上面的一个抽屉里,“说不定是你回家的时候掉哪里去了。”

听着他淡淡的语气,乐乐心里很不满,觉得自己已经嫁给他了,自己才是他应该维护的人,心里有些不满,嘟着嘴嘀咕着,“怎么可能,我腌肉的时候明明是两块。”

阿信不屑的撇撇嘴,明显不信乐乐的说辞,“陈婆为人最严谨不过,绝对不会做这种事情。”

本来只是觉得心有不忿、不满,可现在的乐乐是真的怒了,“人人都说谎,说不定他在你面前带的是假面。”

“人人都说谎?”阿信挑眉看着乐乐。

乐乐以为他认为自己也在说谎,不满的瞪着他,“我跟你说,我没记错,也没说谎话,我确实买了一大一小两块肉,也确实是因为陈婆过来一趟,就少了一块。”

摇摇头,阿信提上鞋,说了一句“我过去看一看。”撩帘出去。

打开屉柜上那个小抽屉,乐乐拿出大红色的婚书,婚书上写着自己和阿信的名字,当然是她之前在候府的名字秋菊。

她念大一新生入学的时候有两位学姐和一位学长自杀,所以上过一个学期的心理学,可惜什么也没学到,更不会夫妻之间的相处之道。

到底应该怎么跟阿信相处呢?如何让他更相信自己,尊重自己的选择呢?

乐乐坚信自己没有走错路,她不停的告诉自己现在只是人生路上的一个小波折,当若干年后,自己再回头,这将是一片美丽的风景。

只是现在应该怎么迈过一道坎呢?

35。先说的先输

35。先说的先输

【以后白天要让小银子少睡点觉了,现在哄她睡觉真废劲儿,不好意思,今天能写出一千多字来,明天争取多更些,抱歉。如果说一更两千字,现在我欠了五更半,哇,一万一千字了。】

送走大胜大有兄弟俩儿,阿信坐在炕上,习惯性的从袖口拿出小刀,打开抽屉拿出尚未完工的木头,立刻想起中午乐乐一遍一遍收拾木屑的情景,以后还是不要在屋里干这些活儿了。

推上抽屉,阿信无事可做有些无聊,半倒的靠在炕上,懒洋洋的躺着,看着乐乐像一只小麻雀,里里外外忙来忙去。

桌子上点火油灯,照得屋子暖暖的,天儿已经黑了,饭也吃完了,该做的事情大概都做完了,她还有什么事情要做,搞得这么忙碌的。

乐乐确实很忙,一会儿开柜子拿点儿什么,一会儿又钻进厨房去,看上去像只忙碌的蜜蜂,事实上只有乐乐自己知道,她简直就是一只没头的苍蝇,无所事事,又不得不找些事情做,装做很忙,没时间坐下来跟阿信聊聊天、谈谈心什么的。

至于他看过来的眼神,则让乐乐心惊。

实在是不知道该怎么跟他相处,比之前刚刚认识的时候还难,下午那场争执可以算做是两人的第一次争吵,自己该怎么办?一直就这样僵下去是不可能的,可是该怎么缓和关系?

听说情侣间、夫妻间第一争吵后先开口说话的人,先认输的人,以后都会成为输家,成为弱势的一方,而另一方则会占据高峰成为主导。

不管是真是假,乐乐都不愿意冒这份风险,万一成真了怎么办

阿信坐到门边,眼睛盯着门帘,乐乐刚刚一进屋,阿信就抓住她的手,“天儿不早了,睡觉吧,有什么事情明天做。”

被他吓了一跳,乐乐紧张的看了他一眼,往后退了半步,“你先睡吧,我一会儿就好了。”

他先说话了

先说先输,他先说话那就是他先认输。

之前乐乐还在琢磨着那话准确不准确,想先开口,又怕变成真的,所以一直都在拖,现在好了,管他是真是假,都和自己没关系了。

心情舒畅了,乐乐的脸上的表情也从之前微微绷紧,带着客气疏离的笑变得自然、生动起来,充满活力。

从炕上站起来,阿信笑着看着乐乐,那张狰狞的脸在乐乐看来一点也不觉得可怕,阿信往前走了半步,盯着乐乐的眼睛,认真的看着她,“你不生气了?”

下午去陈婆家,阿信在她的厨房看到一盘羊肉,便知道乐乐并没有说假话,看着破旧的家,阿信心中虽然有疑惑,却什么也没说,只是心里微微有点不舒服。

生气?乐乐有点小震惊,心想自己有表现这么明显,火气那么大吗?乐乐抬头做出一副奇怪的表情看着他,不解的问道:“生气?”

牵着乐乐的手,阿信的嘴角微微上扬,握着那肉嘟嘟的小手心里出奇的舒服。

领着乐乐坐到炕上,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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