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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爱情荒芜:经年未已-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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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和他一起逃学一起玩耍的男孩子们早已散去。如今就算见面恐怕都不一定能认的出来是谁了吧。他听说,隔壁张婶的儿子在工地上从十六楼摔了下来,工地给赔了十五万。
人是真他妈的贱,十五万一条人命啊!张婶的儿子还小他四岁,小时候经常一起玩的。
怎么能知道,不过是转眼,就已经是物是人非了。岁月就是这样残忍的东西,一边折磨,一边还要别人感恩。
他妈的混蛋。东方在心里冷冷的咒骂了一声。不知道是骂这世道还是骂谁。
他东方誓阳怎么就能够开跑车住别墅,每天连喝水都有人倒呢?都是爹妈生的,都是吃白米饭长大的啊!
其实在那之前,他从来没敢想过会有今天的京都。他只知道那一年,他原来和别人合开的公司市场一直不好,只亏不赚。到后来只剩下三十万不到。另一人与他一起办那家公司的人早就扔了那个公司不去理会了。他在上海打拼了十年,竟然只有三十万不到。他把能借到的地方都借了,父母亲养老的钱也拿了,老家的房子都抵押到银行贷了款才凑足到一百万。然后重新注册了京都。
他有生以来做的最冒险的一件事,他把那一百万分了十万给一个小姑娘。一个认识一年都不到的小姑娘。
反正是在赌,输了,他也许就是倾家当产了。倒不如拼一把,那个沈颜夕,比常人要坚韧更多。而往往成事者,多在于一个忍字。
他有生以来做的最正确的一件事,就是把那一百万分了十万给那个小姑娘。
手机在房间里尖锐的响起来,他转过身准备去房间听电话林嘉卉已经帮他接了。
“小沈,誓阳在阳台。我去叫他。”
嘉卉从房间走出来把手机递给他,“小沈打来的。”
“喂?”
“东方,今天外面堵车,走路过去吧。”沈颜夕在电话那边匆匆的说。
“嗯好,我知道了。你在哪里呢?”
“我在家啊,准备出门了。”
“到我家楼下等我吧,一起好了。”
东方挂断电话,穿了外套准备出门。才是八点钟,从家里走路到公司也不过是二十几分钟而已。虽然是京都的老板,但是一般的情况下他从来都不会迟到。
“誓阳,不吃早饭了吗?”嘉卉在后面说。
“不吃了,来不及了。”东方拿了包就准备出去了。
“等一下。”嘉卉追上来,拿了苹果和牛奶用袋子装好递给他。“早餐一定要吃的,我拿了两份,带一份给小沈好了。”
他接过,抬眼的匆匆的扫过她一眼便开门出去了。他想嘉卉应该是能够明白他的,两个人在一起这么久,就像是结婚多年的老夫妻,像家人一样了。他们在一起,差不多有十年了吧。若是早结婚的话,小孩子应该都能念小学了。
其实林嘉卉真的是一个极其聪明的女人,她从来都不曾企图去拴牢他。以前他还很穷的时候不会,现在他很有钱了也不会。她只会在他冷的时候帮他拿一件衣服,倦的时候递一杯咖啡,累的时候捏一捏肩膀。他有钱那是他的事,她仍旧每天上班,拿不算少的薪水。
可是林嘉卉也是笨的要命的女人。他还是小职员的时候她就已是餐饮业的人事经理,她拿着比他高了几倍的薪水,待他温柔的如同孩子。他跟她提出分手的时候她仍旧是笑着走了,他再打电话给她她仍旧笑着来了。
喜欢她的男人一个比一个优秀的,她却盯住了他这棵小苗。并不是他一定要有什么作为,但是她爱就够了。偶尔会跟他撒撒娇,用软绵绵的声音说“你再不娶我我就嫁给别人算了。”在女人心里,都是渴望婚姻的吧,哪怕是像林嘉卉这样漂亮的如同妖精的女人。她把她最好的那几年都给了他,等他终于事业有成了,两个人都已经快要四十岁了。
东方到楼下的时候沈颜夕还没有过来。他习惯性的抬起手看了下手表,八点十分。从沈颜夕家里到这里差不多是十五分钟,她应该快到了的。
正想着,看到一个黑色的身影朝这边走了过来。又是穿黑色的衣服,这女孩子也不怕老。都好几年了,也不换换口味。原来是怕洗衣服吧,现在不是有钟点工么。林嘉卉就知道打扮自己,男人都喜欢漂亮女人的。
沈颜夕是漂亮的女孩子,算不上女人。她漂亮的干净,没有丝丝的杂味。她的漂亮也许来的晚了一些,一直到她二十好几才显露出来,腰肢迅速的瘦削了下去,脸蛋也愈发的清丽,五官都细致起来,但终究是漂亮了。她兴许是习惯了那样子的沉静,习惯了保护自己了。
“东方!”
她大声的叫了他一声,东方已经在朝着她那边走过去了。
“你今天这衣服不好看,太老气。”东方走近她的时候,指了指她身上的黑色大衣,眼里尽是玩味的笑意。
“还老气,我又不是小女生。穿那么嫩吊小帅哥啊。”她瞪了他一眼。
“哈,你的脸跟衣服不配呀。”
“我乐意!”
“你今天还敢穿高跟的鞋子?小心滑倒啊。”
“你不要再跟我讲一句跟工作无关的事!”沈颜夕恶恶的跟他说。每一次东方开始嘲笑她的时候都是这副样子,不就是她以前穿高跟鞋扭过脚么。结果成了全公司的笑柄,那时还是一个很小的公司,只有几个人。但是每天都能够其乐溶溶的。
其实东方很少有这样子的时候吧,大部的时间都是严谨的小心的,跟一些客户在一起的时候基本上差不多都是赔着笑脸,跟嘉卉在一起是安静的温柔的,相同的是都要考虑会不会说了一些什么不该说的话。但是沈颜夕是个例外。东方也知道,这个女孩子是不会有太多的城府,特别是对自己,毕竟也是在一起打拼了好几年的伙伴。
她看起来真像个孩子。一个漂亮的单纯的女孩子。
若是陌生的未见过面的人,也许真的会被她的样子给骗了。
说到底,都是假的。 。 想看书来
经年未已5
沈颜夕跟一群客户吃完饭回到家时已经快一点钟了。这一笔单大概满打满算有七百万。东方怕中间出什么差错,亲自带了她一起过去陪着吃了顿饭。也算是给那边叙叙关系,套套近乎吧。
这一顿饭,几乎又要了她半条命的。
沈颜夕是最最讨厌这样的饭局的,每一次能不参加就不参加,逃过一次算一次。但是能逃多少次呢?总得是要去的,她是京都的副总,这个身份也提醒着她有些事是不能够依着自己的喜好的。
饭桌上小心翼翼的吃饭,还得应付他们的聊天。若是天天像这样吃饭,不做事情都能瘦下来一大圈。还得喝酒,这个是经理得去敬酒,那个是主管仍旧得去。还有七七八八的人,只要想赚他们钱,就得拼了命的跟他们喝。喝酒也就不说,还得想尽办法让他们一个个的乐呵呵的走。
酒桌上本来应该是男人的天地的,但是现在时代换过来了,仿佛是女人更容易说话一些。但是那也得分什么样的女人,像沈颜夕这样的常在生意场子里滚爬,自是有自己的一套办法。不过今天东方也在,那么就更加容易了。
“听说沈副总还没有男朋友?”
“呵呵,是啊。”沈颜夕浅浅的笑了笑。
“那不行啊,这么漂亮的姑娘怎么能没有男朋友呢?”另一个男人立即付了上来。
“沈副总倒是说说看,喜欢什么样的男人,看看我们这里有没有。”
这样的场景,她早已熟悉。厌恶,却又不能说出来,还得赔着笑脸跟他们笑下去。
“她可是我们公司的压轴宝贝啊,不能随便出嫁的。”
在这样的混乱里,东方的声音清晰又洪亮的响起来,他在为她开脱。
“呵呵,东方总经理不舍得了。”
“那是,要是我们公司有一个像沈副总这样漂亮又能干的女人,我也舍不得。”
“既然要不来沈副总,那沈副总给个面子喝杯酒吧,我敬你。”
那边的男人端着酒杯走了过来。沈颜夕记得他的名字,刘冒才,商萦建设的工程主管。在公司见过一次面。还算是不错的男人,有一些气度和涵养的。
53度的茅台,他们当成水一样的喝。
沈颜夕也双手拿起杯子,跟他笑着一饮而尽。小时候总会觉得有钱人或者是老板之类的多是老头子,脸上油光光的,还秃顶,挺着个比冬瓜还大的肚子,尽是尖酸小人之辈。后来才知道,越是有钱人便越会有味道。
她脱掉衣服径直躺在床上。她觉得倦了。酒真是个好东西,酒过穿肠,那毒是会蚀人心的。
她仿佛回忆起一个梦境。她忽然想不起那是否是真实的,只觉得真切却又模糊了样子。
她回到幼年时,那场大火烧了整整一夜。红通通的火光,那个村落一夜未眠,所有的人聚集到那里。哭喊声连成一片,夹杂着房屋倒塌的声音。那夜本是没有月亮的,可是那火光,照亮了漆黑的夜。她看不见周围的人,只是定定的站在那里,痴痴的望着那火灼热的愈烧愈大。
那大火,在跳跃中静止了。
她挣扎着从梦里醒来。酒都已经醒了。
记忆里是应该有一场大火的。那一年,她五岁还是六岁。邻居家的房子忽然一下子烧了起来,第二天早晨的时候满地的焦枯。她记得邻居家的哥哥走过那些灰烬,她的眼里看不到他的惝然。有些事情,那个年纪里终是不能够懂得。可是后来,却怎么都找不到有过那一场大火的痕迹。记忆从那里开始,也是从那里断却了。
若是梦,这也真切了一些。
若不是梦,那它们究竟在哪一个时空发生?
她起身去浴室洗澡。
凌晨四点半,外面的风大的吓人。呜呜的像厉鬼在恶嚎一样。现在的长沙应该也下雪了吧?
她怀念那个地方。
而不用去因为必须,和一群男人应酬。男人终究是男人,她厌恶他们喝了酒就满口的黄段子,恶俗至极。
应该可以签下来了吧,七百万。如果再不签下来还不知道会发生什么样的事呢,难不成还陪他们去找小姐才行吗?找小姐倒还是小,若是要她赔上自己,那定是不可能。她沈颜夕范不着把自己给卖了。
其实这本来不们销售部的事情,但是销售部反映上来的是饭也吃了酒也喝了礼也送了人家就是在打哈哈,不是说你们东方总经理怎么没来啊就是问你们沈副总最近忙吗?东方也是无奈,只得叫了沈颜夕一起过去。
很多事情沈颜夕是明白的。二十二岁的时候,第一次做销售。好话说的嘴都破了,总算让人家同意买她的东西。零三年的上海,也是让她明白了人和人的关系。即便是东方,也只是合作伙伴。还有苏郁安,这个城市里最不可少的就是暧昧,但只是暧昧。在上海这样的城市里,暧昧和寂寞是同样的,但都是些藏在深海里的混乱,只能是在暗夜里汹涌。
她的头发长长的缠住了皮肤,黑的触目。
她在那样温暖的浴池里再一次沉沉的睡了过去。这一次,她梦到幼时骑在爷爷背上,他们都笑的那么开心啊!阳光暖暖的照在她和他身上。
只是忘记了,醒来时的温度将会是怎样的刺骨。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经年未已6
唐笑笑的婚礼定在春节后,在长沙老家。
电话里她的声音雀跃欢欣的。
沈颜夕说好啊,我一定来的。
“要给我做伴娘吗?我不怕你抢我的风头的。”唐笑笑在电话那端笑吟吟的问。
“伴娘?我可以吗?”沈颜夕有些欣喜。真不知道这么多年不见,她会变成什么样子。怎么会抢风头呢?熟不知道最美的人永远都是新娘子吗?
“当然啦!”唐笑笑大声的说。“以前不是说过我给你做伴娘的吗?现在我先结婚,当然是给我做伴娘啦!还不知道沈大小姐愿不愿意呢?”
“那好啊,我要穿漂亮的裙子。很*的那种。最好能吊个帅气的伴郎。”
“哈哈,我去准备。到时候不见不散噢,很多同学都会来的。”
她高中时最要好的朋友要结婚了。这是多么高兴的事情啊。长沙,亲爱的长沙,多么想念啊。
她把MSN上面的签名改成“男朋友啊男朋友”。男朋友这个问题真的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无论如何她都是得要找一个男朋友的。如若可能,尽快结婚那是自是更好。不为别的,她是不想让奶奶难过的。
“跟男朋友吵架了?”
时光钟很快的发来消息。他是她在论坛上认识的驴友,他喜欢旅行,然后她一直跟着他的博客跟着他走。看他去新疆,去内蒙,去西藏。后来便成了很好的朋友。谈及旅途,竟感受的真切。时光钟做到她想做而没有做的事情。天底下有几个人能够这样随性。
她记得有一次在上海书城看到一个叫钟圭行的人写的《墨归》,毫不犹豫的买了回去。《墨归》里的旅途,是她可望而不可及的。那年她才十九岁,但是明白自己未来是不能够为自己而行走的。她不能让那些看着她的人失望。
在结束少年梦想的时间里,遇到一个有她的梦想行走的人,是幸福而暖安的。
沈颜夕:不是。
时光钟:那怎么了?
沈颜夕:我找不到男朋友。
时光钟:找不到就打光棍啊,现在光棍都挺时尚的。
沈颜夕:但是我要带男朋友回家。圣旨下来了。
时光钟:那简单,找个假装。
假装?那些租男友招聘女友的画面一下子从脑海里一闪而过。她未想过有一天,她也需要一个假的男朋友。而这个想法在此时,却是庄重而及时的。
她匆匆和时光钟道谢然后去找唐笑笑,现在是十点半,不知道她在没在线。
假装,她在上海认识的这一群人,没有人能够让她信任而带回家去的。她也不想欠他们太多的人情,她背负不起。
唐笑笑在线,她差不多每晚都在。说是她老公为了多几天假期现在天天加班。
沈颜夕:你帮我找个同学借我当几天男朋友。
唐笑笑:啊?你要做什么啊?
沈颜夕:假装男朋友。
唐笑笑:这样的招你也敢来?
沈颜夕:去帮我问问吧,你跟他们都有联系的。
唐笑笑:我知道有一个人肯定行的。
沈颜夕:谁啊?
唐笑笑:夏晏然。
沈颜夕:他不是在伦敦吗?
唐笑笑:哪就不许他回来啊!
沈颜夕:不太好吧,为了这事把他从伦敦弄回来。
唐笑笑:你少得瑟,人家本来就是要回来的。
沈颜夕:那他会同意吗?
唐笑笑:他爸妈都在伦敦,反正也是一个人。有便宜干嘛不占。
沈颜夕:你去跟他说?
唐笑笑:你个女人。
沈颜夕:拜托?
唐笑笑:你要把红包准备的厚实一点。
沈颜夕:^_^
夏晏然要回来了吗?他走了几年了?不知道还能不能认出来呢?沈颜夕想到这里的时候不禁笑了起来。那个男孩子,他们认识的算久的了,在一个教室里读完高中,又在一个城市里念的大学。后来他要走的时候才知道,原来他的家早就移去了伦敦。也不知道为什么要在上海念大学。但是反正他们在一起是够久的了,而且都是快乐的。
很多时候她那么羡慕唐笑笑,她和那么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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