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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环凶杀案背后的底层社会:埋-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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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怪胎。
  十年成就了一名作家
  作者: 毕伍
  在网上读完《埋》已经半年有余,却迟迟没有动笔写书评。 ?  
  因为在我看来,可以称得上书的东西,里面包含了作者太多的智慧和思考,而沾上书评二字,多半要以读书之后的半腔热血去与作者几个月甚至于几年的智慧去较量。较量的结果会有两种,一种属于不自量力输给作者,这一来又把自己的智力和判断力降到了一个崭新的高度;一种是才高八斗把作者驳斥的体无完肤,但却属刷小聪明且胜之不武。思来想去,写书评的确是一件痛苦的事,难怪现在的人都要收钱写书评,或者将其称之为软文。   
  我认得清自己的斤两。逻辑上我不如写软文的,故事上我也不如写软文的,比起写软文的来,我也就是在接电线换保险丝这类熟练工种上能侥幸取胜。与其写一篇不成功的软文,不如索性写写我眼中的杨哲——这也恰恰是我一直想去做而没有做的事。   
  对杨哲说是认识,不如说是认知。      那是在初中的时候,一次貌似在哈尔滨书店或是街摊闲逛,买了郁秀的《花季雨季》。为什么怀疑是书摊呢?因为这本《花季雨季》的装帧甚为粗糙,纸张甚为沧桑,仅仅以外观让我在它和教科书之间做一个选择,我肯定选择教材。看过此书后,我春心大动。少年人嘛,多少都是带着些没头苍蝇般的幻想的。对天发誓,当时我的想法真的是当“郁秀一样的少年作家”。从后来的发展回头看,我当时的想法还真的不是个例,数年后,全国第一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举办,几乎于此同时,出版《花季雨季》的海天出版社又推出了一批“少年作家”。      我隐约记得第一次见到《放飞》一书的场景:在一年都不会进几本新书的县城新华书店里的一个角落上,摆着一排蓝色的小书,一位没书读了的杯具少年像图书清点员一样把手指从书丛间划过。心里默默念着:这本没意思,这本没意思,这本没意思……然后他突然遇到了那本蓝色的书。“咦?海天出版社?新来的?”取出一本,居然不是标准的16开!于是少年震惊了。他所不能接受的现实是,居然有一种书不是标准的8开或16开或32开。至此,这本书已经让他动了八成买的念头。然后他用难以置信到颤抖的双手打开了扉页……杨哲……这名字不怎么讨人喜欢……高中生?出生在一个雷电交加的夜里?!有趣。然后,我继续翻下,当读完第一页的时候,我已经不可遏止的决定买下这本书。      比较丢人的是,刨去《花季雨季》,接触杨哲这本书之前,在我书架上的书就只有两类:知识读物、童话。好在当时我不明真相的母亲还给我订了一本半成年读物《童话大王》,算是弥补了我人格上的些许缺失,否则我估计我的人格成长轨迹就会一直停留在卖火柴的小女孩和白雪公主这个层级,然后不知道哪天突然看到一本言情小说或*,沉迷其中,不能自拔,从此陷入人格低下的深渊。如果说郁秀是以半个旁观者的角度写出了少男少女那种萌动的感觉,杨哲就是带我以第一视角体验了一次青涩爱情。      人说电影是一种神奇的艺术,它能利用光影实现人类在现实生活中不能实现的梦境;我却觉得小说更牛X,它能利用文字实现人类在小说中不能实现的梦境。杨哲小说的心理描写和细节描写令人称奇,多年来我一直在深深思考这小子哪儿来的那么的奇怪的词儿把东西形容的恰到好处。我有一阵子还不知死活的玩儿过杨哲体的作文,其结果就是写着写着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写到哪儿了,术语叫跑题。因此觉得,能运用从新华字典里找出来的字,组成词句是活人的基本功能,但是诡异到舒服得让人赞叹,这就是活人的高级扩展功能包。      具体到行文的类型上,杨哲的文风偏于阴郁,不知道是阴郁的文风特别显水平,还是水平高了以后都阴郁,总之看了他的故事以后都特憋得慌。在憋完了以后,你还是会想再看一遍,因为文章中总会有些酣畅淋漓之处待你回味。看放飞的时候,如果孟庭和苏铁的场景写着写着突然切换到了希腊神话,我一点儿都不反感,但要是切到别的场景,我肯定诅咒某作者约会时遇到电灯泡。就这样快乐的读这本书,忧伤的读这本书,酣畅的读这本书,直到读完最后一页,开始幻想:他们的故事会不会有续集?      直到10年后,我看完了《埋》一书的最后一行文字,发现这个叫做苏铁的人还活着。也许是杨哲的笔误,也许是一个彩蛋。在文章的最后一段里,他写道:“苏铁点点头。 老太太继续问他,刻字吗? ”随后,这个名字又被改成了苏翔。难道说,苏铁,放飞了以后就是苏翔吗?迷雾之中的幻影使我陷入了某种超出故事之外的想象之中。      10年的时间有多久,一个人可以走多少路,转多少弯,遇见多少人。我们曾经向往的天空,却在学会飞翔,得到放飞以后发现,原来天空与大地之间只是视角的不同。      天空与大地,正如放飞和掩埋,你的人还是那个人,只是岁月会强迫我们以时间交换一些东西罢了。当每个人成长,作品也会成长。或者说,这并非与*或蜕变相关,只是时间让一个人看待世界的角度变得不同。那位叫做苏翔的侦探,不再是一个只因为一个女孩子的一笑一颦而辗转反侧的少年,而成为了一个谁也看不透的男人。这个男人有自己的能力,有自己的弱点。他只是一个人,他也会感到无力和绝望,他也会犯错误,他甚至会中弹,他更现实,在一个本身充满幻想色彩的故事里显得那样现实。这种现实不会让我们对这个男人产生类似对福尔摩斯的崇拜,而只是会让我们觉得,这是一个人。      相对于苏翔这个“人”,《埋》中的另一个重要角色是“木偶”。木偶与人是对立的,木偶代表传统,人代表现代。因为人的贪婪、阴暗,木偶报以凶残、杀戮。可是我们终究知道的是,每个木偶的背后都站着一个人。传统与现代的对决中,在坚守传统的人们祭出了木偶这件工具时,传统已经在示弱了。传统不惜使用恐惧作为武器来与现代拼死一搏,这种失去了理智的斗争注定会失败。而在故事里,基于某种特殊的考虑,杨哲没有让传统完败,而是选择了一种折衷的方式:现代文化在传统文化的强大反攻之下虽然险险获胜,却也意识到了自己的不足,走向了人和自然的和谐发展之路。      什么是人?什么是木偶?是不是每个人的身上,都有几根看不见的线?     

背后的手(9)
似乎也可以说,每个人都是木偶。控制阿信的线,是一腔英雄主义的理想和对一个女人的爱;木炎的线,是一个男人给予她的梦和一种灰暗的等待;琳达的线,是一个少女膨胀的欲望和青涩对爱的渴望;小武的线,是对儿子的爱和对权利与金钱忘我的追求;鲁新的线,是一个无能警察对重塑自我的绝望和挣扎;老村长的线,是一种典型老人对传统文化的捍卫和固执;矿老板的线,是对一个死去女人的愧疚和对现世的责任;刀疤男的线,是对儿子早夭的恨和行侠仗义的自我幻想;而苏翔的线,就是上述所有线的集合。每个人的身上都背负着一个沉重的秘密,而这些秘密使得每个人物有了厚重感。于是,这本书成为了沉甸甸的一本书。而杨哲的影子,便在这迷雾之中,变得沧桑和莫测。   
  说不出来的才是爱——《埋》读后感
  露露
  从来没指望过从一本悬疑恐怖小说里读到爱情,而且被感动得眼泪打转,心酸不已。我一直觉得我泪腺挺高的,不是轻易被感动的。只能说《埋》对我口味。因为它不是一部爱情小说,通篇也没个海誓山盟,所以我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看到了了一对恋人的生离死别,心里头扎得难受。而且一定要谴责的是,作者竟然让一对相爱的人死得这样可怜,可怖。死无全尸,到底为什么尼?为什么善良的人却要有这个下场,难道就是为了让人难受么。可恨的作者。
  可以断定的是,作者所做的都是有预谋的。能感觉到,作者在有意的让读者喜欢上某个人物,喜欢上以后,就把他整死。数度我都觉得,应该会有奇迹吧,他不会死的,我以为他会活过来。但,真的,他就这么死了。那一刻,我觉得生命太脆弱了。但是想想,这本书不就是在讲生命的脆弱的么。一个偏僻的贫穷的村庄,为了发展经济,为了让人民吃饱饭(仅仅是吃饱穿暖这种生活最低标准),于是人们出卖村子里的矿产资源。又修了金矿又盖了化工厂。环境被破坏殆尽,于是大自然加倍报复人类。这故事似乎在哪个新闻里见过,就是那种癌症村,村子里莫名其妙的死人。但是现在想想,看到这种新闻的时候,我竟然从来没有过任何触动。是的,我早已经变得麻木了。这个庞大的国家,每天死几个人,再正常不过了。可是,这个故事,重新把这事又提了起来。有了细节的描写,我才突然被震撼到,是呀,那些人就是被环境害死了,说白了,就是为了一点钱被害死了,而这些钱真的只能用一点来衡量。不过就是我们买双鞋的钱,唱一次卡拉OK的钱,想到这会挺心酸的。
  但这个故事还不是主讲环境的。他的焦点,在于那些默默无闻,为了可怜的老百姓说话的人。《埋》的主人公是一名揭黑记者。一名生活在巨大的精神压力下的人,每天过着随时会有危险的生活。故事里的他经常问自己,我做所的这一切,究竟是为了什么呢?好吧,是那个心中崇高的道德目标。可是换回来了什么呢?是随时会把危险带给身边的女人。那么我值得吗?这个故事不是一个写英雄的故事,因为英雄不该问自己那么多问题。可是这又是一个真的在描写英雄的故事,因为不是所有的英雄都是生下来缺根筋的。他的确迷茫过,甚至有一度退缩过,从揭黑记者演变成为黑记者,就是从犯罪团伙中拿贿赂,吃黑钱的记者。作者把他的心路转化描写的淋漓尽致。但最后还是让这个迷茫过的人物有了一个光明的结尾,他重新走在了揭黑记者的道路上。读者能够理解,英雄是怎么诞生的。甚至会为这诞生而感动。但当他刚刚回归到揭黑记者的身份上,他就死了。而且死得那般渺小和无奈。
  更心酸的是他心爱的女人。那个曾经在黑暗的包围中救过他一命的*。她为了他的正义而感动,而放弃了金钱,拿自己的性命打赌,救了他。他也愿意拿他的揭黑记者的荣誉,跟她一起分享。曾经,她在记者表彰大会上,是那么的光荣。她的男人,没有歧视她的身份,他坦承,是在她的帮助下,他破获了大案。可是,这个唯一的尊重她的男人,却在有一天消失了。她不知道,他是为了给她带来安全而不得不离去。她只固执的相信,他是歧视她当*的过去。于是,她敞开的心扉再次合拢。她选择了随波逐流。她还算幸运,嫁给了开金矿的老板,她成为了有钱的阔太太,有了跑车和自己的小情人。而当多年之后,她再次遇到那个曾经一度给了她希望的男人,那个被正义的光芒笼罩着的男人,她却惊讶的看到,那个男人现在已经沦为了一个残疾的,为了矿老板的钱而敲诈勒索的黑记者。她选择了沉默,没有和他相认。尽管她的心在淌血。我能明白那种痛苦。你一生都相信的东西,在那一刻,彻底倒塌了。即便她堕落,她至少还有希望,但是那个希望,此时却化为了泡影。她来不及去嚎哭一场,她就死了。也是死得那般可怜,如花瓣散落一地。其实她不知,他还坚守着,他的梦。其实她不知,他也一眼就认出了她,只是不好意思张嘴。她已经没有机会知道,他最后选择了为正义而牺牲。她更不知道,他选择了为正义而死,只为死在她的身边。
  一眼的痴迷,一生的顽固。若果爱情就是如此,爱又怎能不让人心碎。最可怜的不是没有爱,而是明白那是爱,却已经没有了在一起的可能。我们一生都在奔波,却只为那一时的骄傲,我扬起下巴,从你面前滑过。你眼角那是泪吗?为什么在我眼里,却是夜空里的花火。我知,我扭头之后,爱情便跌落的支离破碎。我知,爱若死了,我已了无活路。
  Fuck,这本诅咒善良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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