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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水流深-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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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执的焦点在于,立夏觉得自己要付钱并且想要多付一点,而陈伯夫妇实在是喜欢这个黑眼睛亮亮又心肠好的年轻小交警跟自己儿子似的疼爱,哪能收儿子的钱啊,还多收,这多见外,这不是硬生生把他们两个老人家往陌生人的范围推么。能不让都心直口快的夫妻俩急么。
僵持了一会儿,这店里其他的人都在看他们三个人推来推去。无法,双方都让了步。林立夏乖乖地交了正常的一分钱。临走时又习惯性地打包了两碗准备给李大爷和同宿舍的刘峰带回去。
走到公园时,却恰好收到了刘峰的短信。“小林子,今晚儿我不回去了,不要给我留门了哈!”于是林立夏就琢磨着要让李大爷收下两份鱼丸了。
林立夏是个好脾气的人,比如他有一双黑黑的润润的眼睛,好像沁在水里的黑玉,又比如他的头发短短的,但不是根根上竖,乌黑发亮跟眼睛的颜色一模一样,却软软的,有温柔的鬓角,后脑的脖子根上剃得清清爽爽。
每当他低着头时,头发与脖子的过度地方,黑的头发,白的皮肤,总是孩子气地分明地很。而最让人注目的是脖子后面有一颗殷红的痣,不大不小,好似某个写意的山水画家在完成一幅画之后,随意的一点,宛如朱砂。
当然这些,都让人觉得,他是一个亲切并且好接近的人。但凡好脾气的人大多是宽容的,尤其对别人;平和的,尤其是对生活;并且是易于满足的。
薛涛说,林立夏,你就是个可以用小吃食喂养起来的家伙。例如此时,林立夏肚子里装着吃下去的鱼丸,手里提着要给别人的鱼丸,夕阳将落未落的橙黄得好像蛋黄派。
他觉得整个心都轻盈起来,于是步履轻快地沿着来时的路线,走回宿舍。
欢快地将打包好的食物递给李大爷,李大爷向来就是个极爽气的人,没有无所谓的推辞,笑呵呵地接过来,却怎么也只肯收一份。并且跟立夏说道:“哟,小林,又去公园后门那家吃鱼丸了。”
“是啊,前段时间的事情忙完了,正好最近有空,今天就想起来过去了。”
“还跟个孩子似的,我那孙子就尽爱吃这些东西。你啊,这么大一个人了,可不要学那小孩子偏食。不吃饭,尽吃小东西。瞧这制服穿身上,宽松松的。”
林立夏不好意思地一笑,他的确是有这个小孩子一样的坏毛病,总讨厌吃米饭的。面条也好,速冻饺子都行,总之,不是一个人吃米饭总是好的。
林立夏觉得端着碗吃米饭,米饭白白的香喷喷的,再炒一个碧绿的青菜,一份荤菜,最后一份清淡美味的汤,是很有家的感觉,而一个人是不太适合吃米饭的。刘峰时常不在宿舍,林立夏对自己向来都是懒懒散散的。于是乎,在这里工作两年多来,这周遭的小吃店被他都摸了个透彻。
轻松地与李大爷道了别,林立夏决定带着剩下的一份回去,也许,等下肚子饿了可以热一热吃。
第5章
正要走到楼梯口,林立夏倒吸一口气,呵,好大一只黄色的狗!正跟石狮子一样端坐在楼道口。
一人一狗对视了一会儿,那只狗居然也不认生,“嗖”地一下跑过来,拉着舌头,嘴里“哈哈”地冲着林立夏摇头摆尾。垂着大耳朵的脑袋,亲热地一个劲儿往制服裤子上磨蹭。
林立夏心里觉得,颇有一副忠心狗狗迎接主人回家的画面。只是,林立夏满头问号,这只狗哪来的?
小狗可不管那些,只围着林立夏蹭啊蹭啊,最终发现林立夏没有轰走它的意思,果断地嗅了嗅立夏手里拿着的鱼丸。嗅一嗅,停一停,圆溜溜的乌黑大眼睛望一望林立夏。
林立夏自然知道狗狗的意思,笑了笑,决定逗一下,于是不动声色地任着大狗狗撒娇,既不赶它走,也不把鱼丸给它吃。于是,可怜的狗狗就这么地嗅一嗅,停一停,望一望我们的难得调皮的小交警。狗狗显然是有良好训练的,也没有轻举妄动,不断重复着以上的动作。
然而,作为一条体型庞大血统纯正的狗,那也是有尊严有脾气的。终于,它伸出了罪恶的前爪,勾勾。妄图碰到诱人的食物。
林立夏着实被这只突如其来的狗乐坏了。也见它可能是真的饿了,不再恶作剧了,蹲下来,笑着摸摸它的大脑袋,孩子气地说:“大黄狗,你饿了吧,想吃?来来来,跟着警察叔叔,给你吃的。”
说着便引着狗狗拐到了旁边的小花坛。自己蹲坐在花坛的水泥边缘上,将鱼丸倒在盒盖上,放在地上。只见狗狗“哧溜”“哧溜”地一阵狼吞虎咽,不消一会儿就干掉了所有的丸子。
吃完了,心满意足了,更加活泼。乱扑乱蹭,兼带听起来很是撒娇的“呜呜”声,完全是一副酒足饭饱之后的讨好样。林立夏很是欢快地和小狗逗了一会儿。
林立夏自是没有养过狗的,对狗也没有研究,比如此时,对于这只吃了他鱼丸还跟他很是亲热了一番的狗狗,他就叫不出名字。但这只狗显然不是普通的流浪狗,毛色光滑发亮,略带黄色,浑身上下也是干干净净的。据说现在的宠物狗有些过得比人还好。
很有爱地摸了摸它的头:“你看你吃也吃了,赶紧回家吧,不然你主人可是要着急了。”
说罢从头到尾摸了一遍,起身走了。可没走几步就发现,这只狗居然也一直跟着,声音低落的呜咽,端端正正地站着抬头仰望自己,大黑眼珠子晶亮亮的,似有千万委屈而无处诉说。
林立夏心里不禁感慨,这只狗,真是好有表情啊。拍拍它的脑袋:“你该不会是走失了。”狗狗随即符合般地发出一串呜咽声。
又见小狗的脖子上戴了条黑色的带子。仔细翻看了下,精致的铜扣黑色皮带,上面刻着一串英文字母:“KEN‘s SB”。KEN明显是个人名,应该是狗主人,但是SB?林立夏凌乱了,这只狗难道叫SB?
带子的另一端果真找到了一个电话号码,1389988XXXX。
我们都听过这样一个理论,当一只南美洲亚马逊河流域热带雨林中的蝴蝶,偶尔不经意地扇动几下翅膀,仿佛就像触动一个按钮,启发层层机制,好似多米诺骨牌一样,有可能在两周之后引起美国德克萨斯州的一场龙卷风暴。
于是,很久很久以后,赵明瑄看着自己养的这只会笨到跳车乱跑以至于流落街头的黄金巡回犬时,想起著名的蝴蝶效应,庆幸自己养了只智商不是十分高性格还有点二,连主人都会跟丢名字缩写是SB的狗。
有一句话是这样描述爱情,这是人生的盛宴,是值得你我锦衣夜行,穿过无数个痛苦的夜晚去赶赴的华美宴席。
没有这只狗,就没有那个夏天的一场遇见,一场背景纷繁颜色浓重却没有声音的盛宴。
赵明瑄事后想起,依然记得那日傍晚将落未落的夕阳。整个城市的背景都是橘子酱一样的颜色。而那个青年,就在开了门之后,站在一片橙红的背景中,安静地,静谧地,仿佛不容分辨地诉说着到来。
有些人,是注定要遇见,放佛冥冥之中有种力量将完全不相干没见过面的人牵引在一起,我们通常称之为缘分。
赵明瑄其实那日正坐在自己的车子里,司机兼助理小张,正跟他断断续续地说着明天安排的变动。
小张对自己的这个老板印象还是不错的。没有高高在上的违和感,也没有我付你工资就能颐指气使的令人讨厌的自大自傲。相反地,对谁都是亲切友善,当然,那都是恰到好处的,没有一丝做作的迁就来显示自己的风度或者假装出来的礼貌。
整齐的仪表,英俊的相貌,没有所谓令人不敢接近的严肃冷峻,嘴角总是一丝微笑,让他整个人看起来既明朗又温和,文质彬彬的那种,有内敛的光彩。
例如,他从来不回在应酬到半夜后还打电话叫自己出来接他,总是可以打车回家。又或者,也不会在女秘书给他不小心泡错了咖啡后皱眉命令换一杯,他可以微微一笑,然后对人说:“新口味的感觉,也不错的。”
在这个城市中,有一半在建的房子都是属于他的。英俊多金,风度翩翩,三十而立的年纪便有如此成就,实力与背景自是不容小觑。偶尔听八卦,说是家里的老三,但是一向低调。
小张在问了自己老板明晚饭局的安排后,默了一会儿,却没有得到原想的回答。边开车,边瞟了眼自己的老板。
一向干练利落的老板此时正用手支着,内里的白衬衫微微露出西装口,可以看见那只精致的袖口,眼神没了平日的熠熠光彩,反而显得有些迷茫,正出神看着窗外。
于是不得已,“咳咳”两声清了嗓子,继续问了一遍:“赵哥,明晚请王书记吃饭的事情,他今天推了我,说是事情繁忙。”
赵明瑄这才回过神来,不假思索,轻笑一声:“的确是繁忙,事务太多了。要见的人多,要吃的饭多。可不是忙么。”
“赵哥,王书记不是跟您大哥不是老相识么?怎么……”
赵明瑄不以为然地说道:“是啊,我大哥,来之前,肯定是关照过王书记要好好照顾我了”
“我听说了,保生集团的李总,最近可是频频跟他接触。看来这次,他要跟我们争这块地。”
“新来的土地爷,胃口真是蛮大的。”
“赵哥,那我们该怎么办,上次送过去的礼,他也没收。推得倒是干净利索。”
赵明瑄自信地笑了笑,将松开的袖口扣上,淡然地说:“他不会收,他老婆总是会收的,老婆不收,儿子总会收。”
小张不回头地答道“听说他独生子喜欢玩车。”
“问问清楚,送台他喜欢的过去。送完了先别急着提。”
“好的。我明白了。赵哥。”
赵明瑄此时又开口,可是完全是另外一个话题:“烧饼今天早上跑了,到现在都没找到。”
小张自然是认得赵明瑄的那条金毛,烧饼。赵明瑄一年前空降到金城集团的长洲分部时,要接管这边的事业时,还是自己去接的他。他就那样悠悠地从机场走出来,什么都没带,带着墨镜,一只手插着口袋,一只手牵着烧饼。烧饼是他唯一带来的。
小张也只能开口安慰道:“已经尽量派人去找了。要登的广告也安排好了,明天就能见到。希望在打狗的跟偷狗的之前,找到烧饼。”
赵明瑄也只能不置可否地“唔”一声以作回答。
赵明瑄的外婆是俄罗斯人,身上有四分之一的俄国血统,因而五官格外深刻立体,轮廓分明的样子。然而最吸引人的是他茶褐色的眼睛。你见过茶晶没有,大概便是那种颜色,只是略浅一些,并且更有熠熠的光泽。
此时的他难得地放松下来,眼睛微微眯着。
也不知是在思考着之前的生意还是那条不听话乱跑的烧饼。
第 5 章 永夜遇流星
世界上便是有这样的事发生,一个小小的契机,如永夜遇到流星,深渊上偏落惊虹。
该来的总归是会来。
一阵木吉他的音乐响起,打破了车里的沉静。
林立夏拨通了那串号码,只嘟嘟几声,便有人接了起来。
“你好”
“你好”。对方是个声音略带低沉的年轻男子,在林立夏的手机里听起来,仿佛还有微微的共鸣声。
“请问你是叫KEN么?”
“是的”。赵明瑄已猜到对方为何打来这个电话了,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颇有些意外的收获,声音不禁提了一个调,带点上扬的感觉。
连前头的小张都注意到了,看了一眼后视镜,不觉得凝神倾听。
“你是不是有条狗走丢了。它在我这里。”
赵明瑄难掩内心欣喜“啊,是的,淡黄色的,体型比较大了,脖子上有条铜扣的黑色皮带,是条一岁多的金毛。”
这头的林立夏略放了心,听起来他的确是狗狗的主人,这下小狗可以回家了,不必流浪街头了。
于是沉稳地回答道:“你住在哪里,我给你送过去吧。”
出于礼貌,又或者本来应该就是这样,赵明瑄似乎觉得自己应该开车去接烧饼,可是就那么一瞬间的犹豫之后,他轻快地答应下林立夏:“好的,我住在碧海青天……”
非常简短的一个电话结束了。
空气中仿佛有一种不明所以然却温柔的波纹慢慢荡漾开来,这样一通电话,反而让赵明瑄难得的怅然若失起来。就像意犹未尽得文章少了最后一句话,
随即吩咐小张直接开车送自己回去。
林立夏放下电话,就决定立马带烧饼回家。
地址是不远的,碧海青天,长洲市出了名的别墅区,有钱人的聚集地。虽然是别墅区,可是就在长洲市的西南角,临着一片粼粼的海,寸土寸金。
林立夏完全是秉着护送烧饼回家的执着信念去的,为此,为了照顾活泼地有些过分,见谁扑谁,见着吃的就不动的烧饼,特意打了一个的,一路奔过去,赶紧把这只狗送回去要紧。
长洲市东南沿海的一座城市,在中国已经是南方得不能再南了。
所以在这座城市里,身高一米八的林立夏,长得还挺好看,的确是比较引人注目的,特别是穿上制服以后,他都为自己挺拔的身板感到那么点点的自豪。当然,好朋友薛涛还是比自己高上那么三公分。
林立夏带着一脸雀跃明显是高兴过头的烧饼抵达它熟悉的活动范围,在一栋精致的二层楼小别墅前面停住。
大门开了之后,林立夏的第一反应是,这人居然比我甚至比薛涛还高,起码一个头。所以他稍微楞了那么一下。据说当一个人由于吃惊而往上看时,嘴巴是微微张启的。
林立夏的审美其实是很不错的。他看人看物的分类只有这么三种——平凡,还可以,挺不错。
所以当他再次看清楚面前的赵明瑄英俊分明的脸之后,自动地将他归为挺不错的那一类。
而当那天门铃响后,赵明瑄开了门,见到林立夏的第一个感想是——用红楼梦里那句被人说烂了的台词是——天下掉下来个林妹妹。也许林弟弟更合适。
真真正正地诠释了什么叫令人眼前一亮。
他打量着林立夏,身后是夕阳余晖泼泼洒洒地流淌了整个世界,映红了不远处别墅区前的海滩,仿佛眼前的这个人就是从那片金红色的海中走来,走到了自己面前。
连肩膀发顶的边缘都还遗落了余光。
一双温润清澈的眸子,好似从某个沉重的黑暗中挣脱出来,背着光线,却有无数熠熠闪亮的星尘。
两个人的语言与肢体动作,都有那么一瞬间的滞后。
反倒是愣头愣脑的烧饼没有多大觉悟,只听见它“嗷嗷”几声,便从开了一半的门里挤过去,轻车就熟地跑过鲜花一路的小院子,进了楼里。
赵明瑄迅速地反应过来,将门彻底打开。此时他的茶褐色眼睛带着欣喜,越发的澄亮有神。
他热情又不失礼数地对林立夏说道:“真是太麻烦你了,让你跑这么一趟。”
林立夏向来是不擅长与陌生人打交道的,有些僵硬与局促,连忙摇头道:“不麻烦,不麻烦,我反正晚上刚好也没事,就送过来。”
赵明瑄听罢最后一句,他大概知道自己的眼睛更亮了。
立即客客气气地扶住林立夏的手臂,稍稍使力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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