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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魔女的礼品店-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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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路西同样知道,今上不可能长时间的容忍臣子掌控军队,季平这么做也是自保之道,更何况,季平大约已经知道自己命不久已,就是想再做些什么,恐怕也是有心无力,退出朝堂纷争是早晚的事情。所以,路西不想承他这个情!
所以她只是说:“那和我没关系!”
这句话一出,气氛一时有些凝重。季常青筋暴起,显然怒气不小,若不是碍于路西是女子,恐怕已经出手打人了。
这时候,在礼品店里看戏看得不亦乐乎的杨清影大老板忽然开口:“路西,答应他,只要他们季家全力帮助‘十年’和温家达成共识,合力对付北国。”
路西一怔,如果是张美佳说话她当然不会理会,但是现在杨清影开口了,所以路西习惯性的服从命令。“好吧,只要你答应,让季家上下全力帮助我化解‘十年’和温家的嫌隙,我就帮你演一回欧水眉。”
季常松了口气,就是路西不提这样的条件,为了华国着想,他们季家也不能让温家真的和‘十年’对上。只是不知道自己大嫂或者说这个酷似大嫂的女人和‘十年’是什么关系,为何这般出力帮助他们!但是这些全都不重要,在冷剑心里面,重要的只有自己的兄长。
“我答应你。”
“那么请签契约。”路西又拿出那写在笔记本上,在别人眼里有如鬼画符一般的契约书,让季常签了字。
“契约成立!”路西拍拍手,收起笔记本,看了季常一眼道,“我先准备一下,明天就和你回季家。”看季常有些欲言又止的样子,路西皱眉道,“你们家的事儿,我知道得很清楚,不会演砸了的,恩,也会尽力避免和李玉小姐起争端,你放心。”
季常目瞪口呆,有些怀疑这人的确是自己的大嫂,要不然她一个外人,怎么会对季家的事情这么一清二楚。只不过不管这人是真是假都无所谓了,只要大哥觉得她就是欧水眉就已然足够,其实最近几年欧水眉的行踪就已经变得有些诡秘,如今性格稍微变化,也不足为怪。
为了顺利完成这项任务,路西先通过空间门回到基地里面。准备把自己变得更像欧水眉一点。
虽然离开这里已经快半个月了,但是房间还是光洁干净,唯一的变化就是服务机器人有了一个名字——夹夹,林大帅哥儿给起的,路西知道之后,用怪异的眼光看了林夹好久,她真是想不到那么认生的林帅哥儿竟然还有这么可爱的一面,再一想,林夹大概很久没有这么自由地接近人类——不,应该说是智慧生物了,也就不觉得奇怪。
“小姐,您要的衣服装备张小姐已经送来了,我帮您放在二楼205室。”基地的服务机器人一向体贴入微。
路西点点头,一招手,一只雪白的像枕头一样的东西就飞了下来,路西跳上去,坐着它飞到二楼,进屋子里看张美佳给她准备的东西去了。
其实这是路西觉得总是上楼下楼的很不方便,而基地的资料里面有一种叫飞毯的飞行工具的制造方法,她就想做一些出来,没想到这东西还不太好做,路西弄了半天,到是把东西给做出来了,只不过做得厚了一点,变得有些像枕头。反正路大小姐是个实用主义者,能用就行,至于好不好看,就用不着在意了。
“欧水眉喜欢红色的衣服,她最爱的几种类型我都让人做好了,爱迪帮你改造过,其实也没怎么大变,就加了除尘和恒温两个功能,你看看。”张美佳一说起漂亮衣服就止不住嘴,“恩,那个姓欧的品德不怎么样,眼光到还不错嘛,至少比你好多了。”
路西无所谓,随手打包,把那些看起来跟鲜血差不多颜色的衣服全收起来,之后才看爱迪新做的东西。
“这是和基地智脑连接的掌上电脑,你把它安在腕环里面就可以了,哎呀,其实这出戏不好演啊,季平到无所谓,他的病越来越重,眼睛已经快不行了,再说,最近几年,欧水眉也变了很多,一般情况下不会露馅的,最主要的是季家的那个老太太,她可一直看欧水眉不顺眼,想要把她妹妹的女儿嫁给自己的大儿子,也就是因为这件事儿,欧水眉才找到借口离开的。那老太太也真是,不知道近亲成婚容易生下畸形儿吗?”张美佳絮絮叨叨,说了一大堆废话。
路西翻了个白眼,在这个时代,表哥表妹成亲的还少吗?连忙把掌上电脑安进腕环里面,这东西可是很重要的。
“对了,你这次带‘十年’的人去不?在华都可不像这些小城镇里,随便拣块儿砖头一扔,都可能砸到惹不起的人物,虽然现在有季家帮忙,可是万一季常死了,温家和‘十年’的事情还没办完怎么办啊?”
路西苦笑,张美佳说得虽然不好听,但是却不无道理,可是她能带谁去呢?‘十年’里面最了解京城的是云风,可那小子忙着成亲的事儿,再说,他就是肯跟去,自己也不敢带啊,她是想让‘十年’和温家和解,可不是去挑衅的。
“算了,走一步算一步。”路西无所谓地耸耸肩,虽然很想完成老板交代下来的任务,但是如果用尽一切办法还是完成不了,那也没办法了。“恩,我先洗个澡,一会儿你把欧水眉的资料凋出来让我看看。”
“好吧,好吧。”张美佳懒洋洋地道,“我都快成你的专职秘书了,还是没钱拿的那一种,命苦啊!”
第三十二章
第三十二章
被大堆的资料折磨了半个晚上,一直到深夜才睡着的路西,还是向以前一样,天还没亮就睁开了眼睛。
多年养成的良好习惯让她有很充裕的时间整理东西,并且在走之前很完美地完成叫自己老板起床的重任,如果光凭张美佳一个做这项工作的话,自己的老板恐怕免不了要违背自己资优生的原则,‘光荣’的迟到一次了。
和林夹一起吃过早餐,答应他自由地和服务机器人学习做饭的技巧,并且拥有自主改变厨房结构的权利,其实路西觉得林夹没必要连这么一点小事情都要和自己报备,但是显然,林大少爷是有礼貌得过头了,不过,他的状况已然有了很大的改善,至少他已经愿意对路西提出要求不是吗?所以路西觉得很满意,很有些志得意满的意思,连斗志也难得高昂起来。
好,我们在这里为即将成为她‘对手’的人默哀三分钟!
路西重新回到华都客栈里的时候,天刚蒙蒙亮,她已经听见冷剑季常练武的声音了,不由得有些惊讶于季常的勤奋,事实上,武功到了他那种地步,恐怕单纯的训练也只能保证纯熟度,而不能提高功力了,但是,这个人显然没有因此而有一丝半点的懈怠。
可见,任何一个人的成功都必须付出汗水,即使是有全国各地的名师共同教导的季家二公子也一样。那些一直在嫉妒他这个天之骄子好运气生到好人家的人们,恐怕从来没有想过,他们眼中的天才,也是靠半点不打折扣的汗水支撑起来的。
路西看了看天色,对照资料,知道那个欧水眉一向是要日上三竿才会起床的,既然决定扮演这个角色,从现在开始就要注意,所以她乖乖地重新躺回床上……发呆!是的,发呆,事实上,除了发呆,她没发现自己有什么娱乐是符合欧水眉大小姐的,第一次,路西对于一件老板交代下来的任务,有了恐惧的感觉,做……那样的一个大小姐,她不知道能熬多久才能不崩溃啊!
虽然路西觉得恐怖,但是事实上,欧大小姐的生活其实非常有格调,恩,应该说很有情调。她每天要睡到自然醒,因为足够的睡眠对女性的容貌保持很有好处,之后是一顿简洁的早餐,她一般会喝半碗清淡些的燕窝,偶尔也会吃一点粗粮。配得点心大多是干贝虾球,脆皮香椿之类。
吃完了早点,她就会一个人窝在绣楼里看半个时辰的书,和季平情浓时,还要陪丈夫出去遛马,当然,最近几年这种活动已经不多见,而且她和婆婆的关系很不好,几乎是不去请安的,这对于路西来说是个好消息。
中午吃过绝对少得可怜的午餐之后午休,这一点很麻烦,欧水眉的食量很小,就是吃东西也只吃那些昂贵的食物,如,她吃的禽类只有鹦鹉的舌头,而鱼类只吃鲍鱼的溏心,而这些,路西显然是做不到的,她不但饭量比一般女子大得多,而且绝对不挑食,以前出去执行任务的时候,那是逮着什么吃什么,所以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路西特意弄了一盒圣联盟的营养药丸,吃一颗可以一个星期不吃饭。
下午和晚上路西就轻松了,她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任何事情,实际上这些年,由于欧水眉一到下午和晚上就会溜回圣联盟,直到睡觉前才回来,所以在季家这些人眼里,就一直行踪不明,路西就是有点差错,也不会引起不必要的怀疑。
路西叹了口气,她现在都有点不知道,自己应该感谢欧家小姐一直和季长公子闹别扭的种种行动还是应该痛恨了,如果不是他们两个已经很早就不睡在一起,路西这出戏文恐怕更加难演。
一直在床上胡思乱想,直到太阳高升,两个大约是季常找来的侍女在门口静候了老半天,路西才起床,叫那两个侍女进来服侍。
“夫人今天起得真早!昨晚一定睡得不错吧。”
一个穿着藕荷色衣服的小丫鬟,一边笑眯眯地给路西梳头,一边道。
路西强忍住翻白眼的冲动,用鼻子哼了一声,都到这种时候还叫早?看来欧大小姐不好演啊!她还没正式入住季家呢,就已经感觉到这个任务的艰巨性了。
好不容易梳洗打扮之后,穿上一件红得让路西忍不住浑身发颤的仕女服,披上披风,路西出去吃了顿浑身不自在的饭,才和季常汇合,上了马车,准备回季家去。
季家的主宅在朱雀大街的南面,离皇宫正门不过二里,属于皇亲国戚比较集中的地段,百姓们的生活条件也普遍较好,没有多少被常年战争影响到的痕迹,反而茶楼酒肆林立,颇见繁华,也许是因为大考之日近了,到是偶尔能看到一些儒生,三三两两地聚在一起谈论国政兵事。
路西注意到,每当遇见这种儒生的时候,季常就会流露出讥讽的笑容来,显然是对华都的清谈之风颇为不满。路西对这些人到没有偏见,无所谓欣赏不欣赏,如今华国偏安一域,将士疲敝,百姓思静,这些儒生们除了发些牢骚,还能干什么?
华都果然不愧是华国国都,虽然季府拉车的马已经是难得一见的千里宝马,但是仍然足足走了一个多时辰,才看到季府那阔大的,沉厚的,古老的大门。
长长地吸了口气,也许是因为过于凝重的氛围,也许是因为太过广阔的空间,也或许单纯是对这场戏文能不能顺利演出的担心,我们于炮火纷飞中也能镇定自若的路西小姐,竟然也难得地有了些许紧张的感觉。
在心里又一次默默地回想欧水眉的一切,路西小心地搭着丫鬟的手腕下车,不由得在心里又一次腹诽,明明是来自先进圣联盟的人,为什么对这些规矩却在意到这种地步,难不成那小姑娘是角色扮演的爱好者?
“还别胡思乱想呢,快看看吧,你的‘情敌大人’驾到!”张美佳幸灾乐祸地叫嚣,声音之大,震得路西的耳朵都发麻了。
路西摇摇头,摆脱耳朵里的酥麻不适,抬起头,向前面那个摇曳生姿的女人看去。
季家的表小姐,并不是路西想象中的那么美丽,当然也不丑陋,看外表举止也不像娇蛮任性的大小姐。
第三十三章
第三十三章
“嫂子累了吧,我已经命小翠,小蓝烧了热水,也放了嫂子最喜欢的香精,等一下洗个澡,咱们姐妹再叙。”
李淑芬对路西说不上热情也不冷淡,看她吩咐事情有条不紊,显然是在季家做惯了主的,也是,欧水眉不过是个喜欢玩乐的孩子,对于家事,肯定不在行,这些年大约都是这位表妹在打理家务。老太太希望扶她上位也就可以理解了,毕竟哪个当娘的不希望自己儿子有了贤惠懂事的妻子呢?
季常看到自家妹妹,也和缓了一直冰冷的脸色,“淑芬,大哥呢?”
“表哥在书房里看书,王太医和刘太医刚来看过。”李淑芬叹了口气,欲言又止,最后还是没说什么,季平的身体状况大家心里都有数,只是谁也不想说出来,好象一旦说了出来,那么一切不可挽回了。
“我去看看大哥。”
“我也去。”路西皱眉,她其实不太想见到季平,但是既然扮演着这么一个身份,目的又是希望季平能够高兴,那么自己来到季家,不首先去见他,有些不合适。
季常点点头,带着路西向书房走去。
季家的书房是整个华都藏书量最大的地方,翰林院的藏书楼里的珍品书,这里都有翻印的,还有一些特别的珍品,连藏书楼里都没有。
所以理所当然,书房的面积也足以让人叹为观止。
路西走进书房,第一眼看见的就是被天蓝色的绸缎珍重包裹的珍妙话本二十八册,这东西,路西当然知道,叶岚生平最得意的,不是他成功完成了多少艰巨任务,而是他能够安下心写出这么一套充满了幻想的超级著作,不光是在这个时代,他这些书具有重大的意义,是先进思想,政治理念,超越时代的技术的代表,即使是在二十一世纪,在圣联盟,这也是一部集古代文明与现代文明于一体的大成之作。
季平就躺在这些书的对面,青藤做成的躺椅,柔软洁白的毛毯,这是书房,不能生火炉,所以季平穿得很暖和,至少,路西只是看着他那一身,身上就躁热起来。
可是顺着阳光看去,季平的脸,却是清白的,嘴唇上也没有半丝血色,整个人安安静静地睡在阳光下,让人看了,心中也不由得跟着平静下来,天地间的浮华与喧嚣都无法存在于他的空间里。
也许是感觉到路西的目光,季平惊醒过来,他的眼睛看来还带着朦胧,有些迟疑地捕捉到路西的影子:“小眉?”
路西一惊,不知道应该说些什么,只好按照很久之前欧水眉的习惯,在季平身边坐下,将自己的头轻轻地枕在季平的膝盖上,这种小孩子的动作做出来,路西心里就一叹,看来少不得要受张家小姐的一顿嘲笑了,但是这一次,张美佳却难得地没有支声。
季平的手有一下没一下地抚摩着路西的长发,笑了,苍白的面孔上也添了一点红晕,现在,小眉的脸,一定也红得很可爱吧,可惜呀可惜,他的眼睛已经看不清楚了,他甚至开始对自己爱妻的气息感到模糊起来,有多久没有这样安静地和小眉坐在一起,他,已然有些记不清楚。
路西叹了口气,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毕竟路西只是个还没谈过恋爱的小姑娘,这样接近一个男人,还是一个绝对不讨厌的男人,那感觉还真有些奇特。不过既然在书房里,总要谈谈书的事情吧。“这珍妙话本是叶……叶大家写的吧。”
季平叹了口气,似乎陷入了久远的回忆中,“是啊,他是个很特别的男人,和华国大多数的儒生都不一样,也许是叶家的遗传有问题,否则怎么会有那么奇怪的一对儿兄妹呢?只看这书,就可以知道,他的思想是多么多么的特别,可是……却很有意思!”
季平是整个华国唯一一个能用这么平淡的口气来评论那一对儿兄妹的人,其他的人,不是把他们当成英雄来崇拜,就是把他们当成祸害来痛恨。
说到了叶岚,似乎很难不想到‘十年’,毕竟,‘十年’所代表的正是叶岚的信念。
“我知道,你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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