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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手正传-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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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说着,就见派蒂的嘴一直动、好像在接吻,顺着公螳螂的背,向上吻,吻到了颈子。狠狠地吻,天哪!她居然咬住公螳螂的脖子,而那公螳螂竟笨得不知躲避。
  不过十秒的时间,公螳螂的头已经被咬下来了。派蒂没有用手帮助,靠嘴旁边的“会动的小须”帮助,把公螳螂的头,在嘴里转来转去,继续咬,咬掉了半个头,把“脸皮”扔在地上。
  没了头的公螳螂依然紧紧抱住派蒂,丝毫没有改变原先的姿势,肚子也还一抽一抽地,在注She精虫。
  派蒂开始转头,咬公螳螂的肩膀以下。上次她咬死“客人”,没把上半身吃光,我相信因为那里是螳螂外骨骷最坚硬的地方。
  可是这一次,她居然一直咬,而且全都吃下去了。大家屏息看,可以听见卡吱卡吱的声音。咬到了上肢,也就是钳子和上身接触的位置,一只钳子掉了下去,发出“答”的一声,可见有多硬。但是派蒂没放过另一只钳子,居然像吃饼干一样,全部吃光。
  老婆首先看不下去,骂一句“残忍”,掉头走了。岳父也跟着离开,还一边笑、一边摇头。我也叫小丫头去做功课,说等下有精彩画面,再告诉她。
  叫了好几遍,小丫头才如梦初醒问:“派蒂为什么要吃她丈夫?”
  我怔了一下,不知怎么答,就搪塞他说:“是她丈夫要送给她吃。”又说:“你没看到派蒂咬他,他都不躲吗?螳螂跟人不一样,它们用另外一种方法,表示自己的爱。”
  小丫头耸耸肩,走了。对于一个六岁多的孩子而言,把伴侣活活吃掉,在新婚之夜,杀掉自己的丈夫,是绝对难以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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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我刚才对女儿说的并没什么错。
  许多昆虫都会在交配时,把伴侣吃掉。也可以说是那伴侣主动送上口,或消极地不逃避,宁愿被吃掉。
  被吃的都是公的,母的不能被吃。如同电影,主角不能半路死掉,死掉就没戏演了。
  母的吃了公的,母的继续存活,生下蛋,使后代得以繁衍。本来嘛!男人何尝不会为了保护自己的妻小,牺牲自己的性命,只是昆虫牺牲的方法不大一样罢了。
  当然它们一定有牺牲的目的。譬如澳洲一种“红背蜘蛛(red…backed spider)”在交尾时,公蜘蛛会主动把身体送到母蜘蛛的嘴里,让“她”吃,还有一种公蟋蟀(sagebrush cricket),会把自己的翅膀送给母蟋蟀吃。又有一种公蝗虫(kaiydid),会制造一团好吃的“胶状物”,在交尾时送给母蝗虫吃。它们这样做的目的是什么?
  是希望延长交尾的时间。因为据研究,交尾时间愈长,愈多卵能够“受精”,也愈能繁衍出健康的后代。
  另外我们可以假设,雄性的昆虫把自己的身体或营养品送给雌性吃,是为了“给太太进补”。某些雌性的昆虫也似乎天生知道应该吃掉自己的爱人。甚至无论饿不饿,都得吃。
  瑞典的科学家曾经把母蜘蛛分成两组,一组不给吃,让它饿;另一组喂得饱饱的。然后让它们交配,居然两组咬死“爱人”的比例相同。
  “爱他,就是把他吃掉。”不是也有些女孩子,会在爱到极致的时候对男朋友说:“真想把你装在小瓶子里,带在身边”吗?许多年前,有位日本留法的学生,不是也把女朋友杀掉,还将重要位置的肉,收在冰箱里,当生鱼片享用吗?
  爱是占有的,最实在的占有,就是使他成为自己的一部分。爱也是牺牲、奉献的,为了下一代的繁衍,为了在荒凉的时代,使自己的爱侣,有足够能力养育自己的下一代,无论人或昆虫,都可能牺牲自己的性命。
  我一直把派蒂的盒子放在面前,一边做我的事,一边在重要关头作写生。我发觉写生有时还是比摄影好,因为没有“焦距”的限制,可以画出每个“细节”。
  从下午六点到夜里十一点,都没什么变化,派蒂咬掉大半个公螳螂的上身,就不咬了,因为她弯不下身继续咬。
  也如同暑假时,在花莲机场,陈维寿老师说的,那公螳螂没有了头,似乎反而更快乐。快乐地继续抽缩自己的肚子,享受鱼水之欢;也快乐地享受自己牺牲的快乐。
  十二点三十分,我最后一次看它们。
  交尾已经结束,派蒂抓着公螳螂的身体,正一口一口地吃。她的屁股里有公螳螂的精子,她的肚子里有公螳螂的身体。这是多么完全的拥有!她拥有了他的“精”、他的“爱”、他的“身体”,以及他的“生命”。
  然后是——他的孩子。
  抬头相
  十一月十一日
  早上一睁眼,就冲到书房,因为我太好奇了,我要看看派蒂能不能把她丈夫完全吞到肚子里。
  派蒂正倒挂在盖子上,一动也法动。我从下往上看,看到一个大大的肚皮。
  再往下看,看盒底有没有剩余什么残肢断腿,居然除了昨天不小心掉下的一只钳子、一张“脸皮”,和四片薄薄的翅膀,什么也没剩。派蒂已经把她丈夫吃得精光。
  不浪费食粮总是好的,包括不浪费丈夫的尸体在内,这使我想到以前一位法官说“人死了,就不再是生命,而成为物。但是不能因为亲人的尸体成了‘物’,就把他拿到市场,切块,当肉卖了。亲人的尸体只能作‘祭拜的标的’。”
  螳螂显然违反了这善良的风俗。可是从生物的角度想,母螳螂把公螳螂吃掉,非但除去了那个“完成传宗接代使命,便一无是处,只会浪费粮食”的家伙。又能当作一种营养品,让下一代长得好,不是很完美吗?
  小时候吃饭时,大人总警告:“不要掉饭粒,免得将来取个麻脸的媳妇。”长大一些,他们又改口,说“粒粒皆辛苦”。所以即使我撑死了,也不准下桌,非吃光不可。
  这观念一直影响到今天。
  看女儿剩饭,我会不高兴;每次我吃肉,就算吃不下了,还硬撑。只是而今我想得跟以前不一样——女儿剩饭,我会想“你是不是吃得太少了?怪不得这么瘦。想办法多吃一些!”
  自己吃肉,我会想“这肉是由活生生的动物,牺牲它们生命所提供的。虽然只是小小一片,如果从我身上割下来,会多么痛?所以,我不能浪费,既然吃,就要吃光。”
  同样的道理,既然丈夫牺牲了性命,给派蒂吃,她就应该好好吃光、好好生出健康的下一代,完成丈夫的遗愿。如果只咬两口,把头咬断,就不再吃,反而是“不仁”了。
  我前后左右地转动盒子,看派蒂的肚子有多大,想一整只公螳螂,如何通过那细细的脖子,和窄窄的胸部,进入她的腹腔。她的肚皮都撑得透亮了,显现出“一格、一格”,有点像鳄鱼皮的纹理。昨天张得大大的“屁股”,现在又合了起来,相信里面一定有许多卵,正在受精、正在成长。算起来,它们Zuo爱一共做了九个小时,应该够长的了,也必能孕育出不少后代。
  我开始为她的生产担心。


  在野外,螳螂都用倒挂的姿势,在树枝上产卵。树高,蚂蚁比较不会上去,卵也比较安全。此外,我昨天晚上特别打了电话给台北的陈维寿老师,告诉他这大喜的消息,以及派蒂“大义灭亲”的表现。又问陈,螳螂卵需不需要越冬,还是可以立刻孵化?陈想了一下,说按理,温带的螳螂卵,应该要过一个冬天。
  于是我想,这小小塑胶盒里的树枝,够不够派蒂生产?生产之后,我又该如何处理她的蛋如果放在屋里,会不会突然跑出好多小螳螂?此外,我是不是应该把她的卵放到室外,接受冷冻?而且挂在枝头,创造一个比较“自然”的环境,等待明春的孵化“
  如同一个丈夫,在妻子怀孕之后,便有了许多焦虑。派蒂的丈夫死了,什么事都落在我身上。
  宠物就是这样。与其说它们娱乐你,不如说是你伺候它们,当然,它们也是极可怜的,只要你不喂食,他们就得死亡。
  说来奇妙,自从养派蒂,我非但没耽误工作,而且更健康了。每天在花园里追虫子,连台风下雨的天气,都撑着伞出门。从来不曾这样亲近过大自然,也许因为鼻黏膜常接触不同温度的空气,连气喘都好多了。我是不是应该感谢派蒂呢?
  现在,虽然虫都不见了,我还是每天出左右裤袋各塞一个塑胶袋,偶尔碰到一只蜂,就紧紧跟着,跟它到海角天涯,想办法把它抓到。
  有时候,我也会站在花圃前,看那窗边的一窝“黄夹克”。它们还是进迸出出,表示天冷了,依然有活动。只是它们一出蜂窝,就直直飞不见,也不知飞到多远的地方去。我猜它们也有“兔子不吃窝边草”的习性。
  提到“窝”,我决定把派蒂由现在的新房子移回原来的玻璃罐,因为那罐子比较高,可以放长一点的树枝,利于派蒂生产。
  粉红色的盒底,有她丈夫的一些遗体和翅膀,我原想把翅膀收起来,又想应该给她留个纪念,就一同倒进玻璃罐。
  她居然连正眼也没看一下。伟人常有“抬头相”,他们往前看、往远看。强人也有“抬头相”,他们只看“一将功成”,不看“万骨枯”;他们只看“千秋功业”,忘了“遍野哀鸿”。
  派蒂从不看她吃剩的残尸。那些都是失败者,失败者不是她悲悯和关怀的对象。她只从那些尸体上走过,去追杀她的新猎物。
  我又丢了一只猎物给她。我存心看看,这个肚子已经胀得快爆了的杀手,是不是还会杀?
  那是我昨天又买回的蟋蟀,我猜想,它说不定很幸运,能在杀人不眨眼的“暴君”身侧,活上几天。能好好活在暴君的身边,是多了不起的事!又是多么值得被尊重的成就!若不能作个弄臣,逗得暴君开心;就得作个奸臣,帮助暴君为虐。做得成功了,还能当个“买办”,为人赎死、求情、打通关节……
  很可惜!这蟋蟀做得不成功。它才进去,就被派蒂扑过去咬死、吃掉。
  作了母亲的动物,总变得更为凶暴,它的凶暴不是为自己,是为孩子。
  我益发肯定了派蒂的慈爱,仿佛在她的脸上见到母爱的光辉。多可爱啊!一夜之间,她已经变成一个成熟的小妇人。
  第十二章 一个杀手的老去
  逃家
  十二月二十一日}“派蒂不见了!”
  接到老婆电话,说昨天早上发现派蒂的罐子空了,一定是夜里脱逃。她和女儿找遍屋里的每个角落,又把每盆花的叶子翻开来看,怕派蒂藏在叶子下面,结果都没有。
  “纱布盖得好好的,它又咬不开,为什么会脱逃呢?”我问。
  老婆迟疑了一下,说:“从她生完蛋,好像就不如以前那么精神了。你不是说螳螂下完蛋就会死吗?所以我前天喂她完东西,就只把纱布盖上,没用橡皮筋绑起来。谁叫你的螳螂那么鬼,才一晚上没绑好,就溜掉了。
  “说不定顺着墙,爬进了暖气口,暖气一动,就烤死了。”我说:“她走,也不一定是要越狱,说不定是该死了,不愿意死在我们面前。”
  许多动物似乎都有独自面对死亡的个性。从小到大,我养过许多猫狗,每只狗都死在眼前,死前还睁开眼睛看看我。却没有一只猫,是在我眼前死掉的。
  其实我爱猫甚于爱狗,那些猫天天跟我一起睡,还坐在我腿上陪我做功课。可是为什么它们都要偷偷跑掉,死在一个我不知道的地方?
  对此,我母亲曾有个解释,说猫不死在家里,知道自己要死,就会独自跑出去。只是我一直想不通,它们到底跑去了哪里?为什么让我找不到?
  我也曾怀疑,是“大人”把它的尸体藏起来,免得我看了伤心。可是自从经历我最疼爱的一只大黄猫的死,我就相信“猫会独自面对死亡”这件事。
  那只黄猫叫“刘猫”,是我用眼药瓶装牛奶喂大的。冬天睡在我和妻的脚下,夏天睡在我们的枕头上。但是它死那天,只在半夜对着我的房门大叫了几声,我的母亲还特别对它说“我们知道你生病不舒服,快睡吧!”然后它就一连几天,不再出现。屋子关得很紧,我相信它一定躲在房子的地板下,或死在了什么地方。
  日本式的房子,有几十坪大,下面全是空的,我怎么找呢?我决定试着翻开一片榻榻米,再撬起下面的地板,找找看。在撬开地板之前,我祈祷:“刘猫,你要早死了,就死在我撬起的这块地板下面吧,不要让我太为难。”
  地板撬起来,它的尸体正僵僵硬硬地躺在下面。而那里,恰巧是我的床边。


  我后来常想,猫真是有灵性的动物,它们或许会死在一个你找不到的地方,但是它的心灵总与你相通。“长相左右”,或许每个死去的宠物的灵,都会与我们“长相左右”。于是,我现在想,派蒂会不会也自知将死,而不愿死在主人的面前?
  宠物有两种不同的个性,一种像狗,是你的爱人,总听你使唤、与你温存,它们愿意死在你的怀中。另一种像猫,并非呼之即来、挥之即去;它们有自己的个性,活着的时候,很独立;死的时候,也很独立。它们默默地离开,独自面对生命的大限。
  人何尝不如此?有些人重病,会希望老朋友去探望,会要亲人日夜守在身边。又有些人,会拒绝会客,宁愿留给大家最美的印象。还有些,不愿等到昏迷,被当作植物一般抢救,显露出自己临终的丑态。竟主动地投入死亡,或一个人藏起来,偷偷地死去。
  川端康成、张爱玲、三毛……不都是这样吗?
  死本来就是只能自己面对的事,没有人能够帮你接受死亡,更不会有人能真正告诉你以后是什么样子。死是我们从出生就每时每刻“走向”的,也是我们经常思想、好奇,并恐惧的一件事。死是一扇门,望着、望着,望了一辈子,只见别人进去,不见人出来,终于有一天轮到我们自己。它多像一个谜底揭晓或彩券开奖、真相大白的时刻!只是,当我们知道死是怎么回事的时候,我们已经死了。
  所以我们可以说,死是“最大的痛苦”,也是“所有痛苦的结束”。我们一生的痛苦,到这一刻都结束了。如果死后有另一个世界,死就没什么好恐惧,因为那只是进入另一个空间。如果死后就完全消失了,也不会造成什么痛苦,因为已经没有了感觉痛苦的生命。
  我很欣赏罗素(Bertrand Russell,1872一1970)说的——“一个老年人,已经了解了人生的喜乐与悲哀,也已经达成了他分内的工作,如果还存在对死亡的恐惧,是相当卑贱的事。”<如何过老年人的生活〉罗素用“卑贱”这个词,是有些过分。因为人难免恐惧死亡,我相信罗素自己也会。所以我认为那句话应该改为“人不应该在享有一切年轻的生命之后,到老年来怨老。因为‘老’是每个人都要面对的,包括恐惧与病痛,你必须独自承担。”
  在面对死亡这件事上,我更推崇梁实秋先生,他活着的时候,很积极、很浪漫,也很实在。当有“道行”的人说可以为他打开“天顶”,使他的灵魂能进入更高境界的时候,他拒绝了。而当他的死亡逐渐接近,他只是淡淡地在遗嘱里写“劳劳一生,命终奄忽,草此遗嘱,不胜凄怆。”那文句中虽然有伤痛,但是“自伤自痛”,没什么怨尤。
  生与死,都由不得我们。有生就有死,得到身体也就得到病痛。因为有“得”,才会有“失”。先得到了,有一天失去,又有什么怨尤。
  愈是强者,对生死愈能无怨无悔;愈是英雄,愈敢独自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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