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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不咳嗽-第36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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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章北美野牛
这把火放得有点大了,烧了一下午非但没见小,反而向着西面和北面蔓延了开去。这时候洪涛才想起来,现在是旱季,那些树木虽然看着绿油油的,但实际上并不潮湿,被大火一熏烤,很快就成了好柴火。到了第二天早上,大火烧了一宿还是没灭,已经蔓延出去几十公里,浓烟升起几百米高。这下不愁斯万找不到目的地了,几十公里之外就能看到这个大烟柱。
“嘟嘟嘟……嘟!”看了一上午大火,洪涛也无能为力,烧吧,反正明年还长,就当是给斯万烧荒了。刚想拿起鱼竿去岸边浅一点的地方给自己钓顿晚饭出来,桅杆上又响起了三短一长的警报。
“我艹!这是北美野牛群吧……我怎么把它们给忘了,真多啊!要是能全赶到河南岸就好了!”端起望远镜,都不用仔细找,洪涛就发现了敌情。阵势很大,铺天盖地的尘土就像来了几万骑兵,也不知道有多少头北美野牛被这场大火给惊动了,玩了命的往东北边跑去。
北美野牛这种动物原本遍及中美洲和北美洲大陆,墨西哥谷地北面不太高的地方也有,但数量不多。可是在西部大开发的时候这些庞然大物差点被欧洲移民杀绝种喽,它的毛皮、肉都是好东西。
在白人没来美洲之前,北美大陆上的印第安人都拿北美野牛当主要肉食来源,不过他们捕杀的数量非常有限,对小牛和母牛都保护得很好。可是欧洲移民一来,谁还管保护不保护啊,先扒了皮子卖钱、弄点肉补补身子吧。据说北美印第安人的数量锐减,不光有欧洲移民屠杀和疾病的原因,北美野牛消失也是重要原因之一,他们没食物来源了。
“陛下,南边也来了,快看!它们在渡河!”叫洪涛陛下的,肯定都是原本金河国的人,这艘船的船长就是前几年留在这里的水手,他也和洪涛一样端着望远镜看热闹,只是没洪涛那么专心。四下扫视的时候,他发现了格兰德河南岸的树林里也有了动静,很快就有第一头北美野牛冲出树林来到河边,并且毫不迟疑的跳下河去向北岸泅渡,它的身后就和下饺子一样,一头又一头的野牛跟着冲进了河水。
“估计是斯万他们到了!这么多野牛,狼群来了它们也不会如此玩命跑。走,上小船,我们顺着河上去看看。”洪涛转头看了一会,觉得这些野牛后面肯定有什么东西让它们受惊了。百分之九十是斯万的骑兵,也只有这些骑着马拿着枪的家伙能让这么多野牛如此惧怕,发了疯似的要逃过河。
改装过的飞鱼级帆船,船底的外龙骨几乎消失了,桅杆也短了一些,低矮的干舷上还有两排缺口,这是把船桨伸出去的地方。这种新船型可以钻入比较浅的河流,就算没有风或者逆流,也能依靠划桨前进。
小船顺着河流逆流而上,慢慢靠近了野牛渡河的地方,这些大家伙已经跑了半个多小时,后面还有源源不断的同伴跳下河,也不知道这一群有多少只,都没法数。
“来来来,把长枪递给我,换全装弹,稳一点……停止划桨……”洪涛靠近野牛的渡河地点,可不是来迎接斯万的,他想来过过猎杀这种上吨重的猎物,这玩意在后世花钱也不让打,现在正好过过瘾。
“咣……”加长枪筒、全装药的十毫米子弹威力惊人,洪涛这么大个子,一枪打完肩膀都发麻,后坐力太大。
后坐力大,威力相应的也大,百十米外的一头野牛直接就栽倒在河岸边,脖子上出现了一个喷着血的小洞。洪涛再晚两秒开枪,它就能窜上河岸逃出生天了。这就是命啊,身前身后那么多野牛,怎么就单单打上它了呢?答案在洪涛这里。其实他并没有瞄某一头野牛,太多了瞄不过来,干脆就照着野牛们必走的那个坡道开火吧,打不着的几率估计只有百分之一。
杀戮是能让人上瘾的,弹药铿锵有力的炸响、枪身粗暴的律动、目标鲜血四溅的场面,都能让人肾上腺素玩命分泌,然后使人进入一种半发狂状态,俗话叫杀红眼了。洪涛不小心也进入了这种状态,当坡道已经被野牛尸体堵住时,他的肩膀也彻底被后坐力征服了。肾上腺素的劲头一过,不光是疼,连抬胳膊都抬不起来了。
拿出一根雪茄叼上,用左手哆哆嗦嗦的点上火,坐在船头休息了好一会儿,总算是从这种状态里解脱了出来。再看那一堆野牛尸体时,洪涛又觉得太残忍了,没意义啊!如果是别人这么干,自己肯定会制止的,就算制止不了,也得出言讽刺。怎么轮到自己身上时,反倒有一种快感了呢?人这个玩意,真是矛盾,不光思想矛盾,行为有时候也是相悖的。
船上的大部分印第安水手对洪涛的半疯狂状态都有点战战兢兢,野牛原本也是他们的神灵,还是和他们生活息息相关的神灵。牛皮和牛肉都是他们最好的生活物品,衣服、帐篷、独木舟都离不开这种动物。以前每次出去捕杀野牛的时候,都要举行一种仪式,先感谢神灵的恩赐,才抱着感恩的心情去围捕几头。可是现在,这位神使一个人就干死了十多头,力量太强大了。到底是该把他当做英雄顶礼膜拜呢,还是当做别的什么玩意鄙视一下,他们一时半会儿还搞不太明白。
“陛下您听,南边好像有枪声,我们是不是该返回了?”船上另外几个金河国出身的军官倒是比较习惯自己这位老皇帝的很多古怪行为,并不是很害怕。
“嗯,返航吧,估计是斯万他们来了。这个家伙行军都不老实,没事追什么野牛群啊,害得我半个身子都动不了了,太可恨了!我必须惩罚他!”听到舰长的建议,洪涛立马就找到了一个替罪羊,把自己犯的错误扔到别人身上,好像心里就舒服多了,斯万就是个很好的背锅者。
来的确实是斯万,他带着一百多骑兵,每人双马,日夜兼程,差点没累吐血,终于还是来晚了。当他远远的看到海边升起了巨大的烟柱,就知道自己的皇帝和老师又比他先到了一步。海军比骑兵速度快,这一点他自己也明白,但是他不甘心这位无德老师在即将属于自己的地盘上胡作非为。可是他又制止不了,结果这群野牛就成了他的出气筒,估计他每次开枪射击的时候,心里默念的都是洪涛的名字。
“您好好的干嘛要放火啊,把我的树林都烧没了!”在河口被大火肆虐过的平地上扎好了营帐,斯万上了洪涛的旗舰,见面之后就开始埋怨。
“哪儿是你的树林啊,要点脸不?我要不带着你来,你还在沙漠里晒太阳呢吧?别废话了,这片地方挺好,你自己驾船回去拉人过来建城吧,我也没劲儿了。看到没,为了不让野牛惊吓到我的船队,我的肩膀都抬不起来了,这笔账得算在你头上,从河口往北这一片地区归我的国家了。”这把火也没白放,烧出了一大片空地。在格兰德河的河口建立一座定居点是个不错的主意,以后从海上就可以对这里进行补给,还能沿着格兰德河上溯很远,对内陆进行探索。
斯万没有洪涛那么鸡贼,一片草地算个屁,给了就给了。对于这片土地他非常非常满意,不用过多探索,站在桅杆顶上向北看,放眼望去全是绿油油的,要多平有多平,像找个小山包都不容易。另外斯万也动了动心眼,他觉得自己当了国王之后,得把那些野牛抓起来当牲口养着,连种地都省了。除了打仗和训练士兵之外,他啥也不会,有了这些野牛,至少不会把自己和自己的骑兵饿死。
106章德克萨斯王国
一来一去又是小十天,斯万很着急,把从太阳城拉过来的居民往河口北面的空地上一扔,工具和补给品一卸,就哀求洪涛赶紧开拔吧,他要好好巡视一下自己的领地。
俗话讲,踏上脚蹬板立刻变心眼!这句话非常非常非常有哲理。
斯万自从踏上有可能属于他的土地之后,性情大变,走路都怕把小草踩坏,对沿途看到的任何动物都禁止随意捕杀,看见人就更要好好保护起来了。哪怕只是个几十人的小村落,他也和见了亲爹一样,小心翼翼、不嫌麻烦的大范围迂回包抄,最终把这几十个人全围住。还不许士兵们随意开枪,能活抓的必须活抓,能不伤害的就不许伤害。为此他还发明了一种抓人又不伤害人的办法,就是让两个骑兵拿着一张船上的渔网,谁跑就把谁兜起来。
用着用着渔网就不太够用了,洪涛为了不让斯万浪费渔网,就把一项原产于非洲的打猎技术教给了他。这玩意很简单,一根绳子,两头各绑上一个重物。用的时候在头顶抡起来,高速旋转,然后看准目标抛出去,只要碰到物体,这截绳子的两头就会在惯性带动下,把物体缠绕住,和舰炮上的链弹一个原理。
斯万对洪涛的这个小发明非常喜欢,他不愧四肢发达的称号,练了没一会儿,就找到了抛投绳索的关键点,总能很准确的打倒目标,比洪涛这个发明者用的还利落。
也不怪斯万如此珍惜抓到的土人,和墨西哥谷地比起来,北美大陆上的印第安人密度太低了,沿着海岸线扫荡了一个多月,抓到的俘虏不足三百人。斯万之所以变得如此仁慈,主要是不想以后当光杆司令,用洪涛的话讲,这都是我的子民!
“好大的河啊!还有好多小船!陛下,这条河该归我了吧?您快去找找他们的村子在哪儿,他们都是我的!”当面前出现了一条大河,或者说是一大片沼泽地时,斯万连滚带爬的上了洪涛的船。他也不傻,知道在自己的国家里如果有大条河,那以后的交通、运输就相对容易多了。
“嘘……先别吵,我先看看这里是哪儿。这些人跑不掉,他们也不会跑,耽误两天没事儿。”洪涛在两个小时之前就发现了这片突出海岸线的冲积平原,此时水手们正在测量水深,他自己端着六分仪对着太阳找纬度呢。
“那我要不要带人进去探探?万一他们真跑了呢?”斯万还是不放心,看这些小独木舟的数量就能知道,这附近肯定有个大村落,说不定有几百上千人。
“我说跑不了就跑不了!这条河就应该是密西西比河了吧?小子,你的好运气到头了,这里就是你领地的东侧边境线。河不能全归你,你罗叔的领地在你东边和你挨着,你还打算不让你罗叔用这条河了?我觉得这条河谁也不归,两个国家一起用比较合适。不过这些人可以归你,不管他们是生活在河西岸还是河东岸,谁先发现就是谁的。”测好了纬度,洪涛又在地图上找了找经度,然后在相应的位置上画上了一条虚线的河流。
这里是不是密西西比河,还不能确定,最终结果要依靠斯万去岸上测量。不过洪涛认为很可能是,从德克萨斯州到加利福尼亚半岛之间,应该也就只有这么一条称得上是世界级的大河了。就目前肉眼观测的情况看,它已经不能用河流来定义了,完全是个流域,宽度一眼都看不到尽头,上面布满了沙洲、小河、树林、沼泽和草地。
斯万的领地已经够辽阔了,用这条大河来当分界线,在地图上好找,实际界定起来也方便。于是斯万的小王国正式确定下来了东部边界位置,就是这条河,西边的边境就以西经一百度为准,算着方便。南北的宽度更好办,都不用亲自上去丈量,在地图上用纬度线一划就齐活。
卡尔的弗吉尼亚王国南端边境线是北纬三十五度,洪涛干脆用这条线把北美大陆贯穿,斯万的德克萨斯王国北部边境也就出来了,就是北纬三十五度线,南部边境就是自然形成的海岸线。最南端在北纬二十八度附近,密西西比河的经度大概在西经九十一度左右。
一纬度大概是一百一十一公里,经度的对应距离是浮动的,在赤道上约等于一百一十一公里,每长一度纬度,就要乘上一个cosθ,这个θ就是纬度。斯万的领地在北纬二十八度到三十五度之间,洪涛算了算,在这个纬度上,一经度大约是九十到九十五公里。
也就是说,斯万的德克萨斯王国,东西长八百多公里,南北跨度七百多公里,基本是个长方形,面积五十多万平方公里,和法国本土面积差不多。
不过洪涛勾画出来的这个德克萨斯王国和后世美国的德克萨斯州相比,面积要小了一些。北面和西面都被切掉了一大块,南边纬度二十八度以南的地区也切掉了,东面把原本属于阿肯色州、俄克拉荷马州、路易斯安那州和密西西比州的地方划了进去。原因还是一个字儿,懒!正正方方的领土看着不乱。
“您再帮我找个建造都城的地方吧,顺便再给我的都城起个好名字。”大多数人都嫌弃洪涛四处起名的毛病,但是斯万不嫌弃,他在这方面和洪涛高度一致,认为名字只是个代号,别叫狗屎蛋就成。
“都城嘛,最好离海边近一点,以后你往别的国家贩卖牲口也方便,就在这一块儿吧,叫休斯顿城!”德克萨斯州洪涛来过,但是不熟,大城市的坐标更不知道,这里不是航海的必经之地,没必要记忆港口坐标。不过有一座城市在后世的中国比较有名,它就是NBA火箭队的主场休斯顿,同时这里也是一个重要的航天基地。它建在一个海湾旁边,沿途的海岸线洪涛都探索过了,找到这个海湾比较容易。
“休斯顿……听上去好像不太威风,不过有名字总比没有强,嘿嘿嘿……陛下,我能不能回马六甲港一次,让我父亲知道,我已经当国王啦!”斯万没有在名字上和洪涛多纠缠,而是提出了另一个要求。
“……再过一段时间吧,对你的很多熟人来说你已经是死人了,突然出现不太合适。”洪涛以为斯万已经把他的父亲忘了,这么多年来,他从来不主动提起父亲。现在看来,他不是忘记了,而是认为没混好就没脸回去和父亲显摆。
“也对,我都死了……”斯万让洪涛一提醒,才意识到自己的身份。
“别多想了,如果有机会我会让你偷偷回去一趟的。不是我狠心,你父亲是一方城主,和总督也差不多,他没有理由随便离开马六甲港,那样会让很多人不安的,也违反帝国法律,很容易给他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看到斯万有些落寞的样子,洪涛也心软了。这个孩子内心很单纯,很多感受都不会随便说出来,这是他小时候养成的习惯。但不说不意味着他不想,只能说他的心理比较坚韧,能忍住。
“我明白,陛下就算不当皇帝,也还是帝国的皇室。没事儿,我只是突然有个想法,现在就算让我回去,我也抽不开身。我连自己的王国到底什么样还不清楚,搞清楚之前哪儿我也不去!”斯万有时候很明事理,洪涛愿意替他考虑,他反倒觉得自己要求的太多了。
“恐怕暂时你还没时间去探索你的领地,我们还有很多事情要做呢。让你的士兵上船吧,这片沼泽地很难从陆地上通过,坐船越过它,继续前进,我带你去看看卡尔叔叔的领地,那块地方也不错。”斯万能这么想,洪涛很高兴,离开巢的小鹰就该有自己的天空。
107章圈地运动
斯万的骑兵和洪涛的船队,就像俩个箭头,沿着美国南部的海岸线蜿蜒东行,除了太不适合人类通过的地区,几乎踏遍了海岸线上所有的土地。在探索途中遇到当地的印第安人村落,斯万也不再进行大规模抓捕,而是进行突袭,抓走几个人送到船队上看押起来。
洪涛不光要勾画北美海岸线的线条,还想大致弄清楚在这里生活的印第安部落都是怎么分布的。这些印第安俘虏就是资料来源,传教士们会用各种印第安语和他们交流,再通过他们把当地的印第安语学会,顺便忽悠他们加入太阳神教。以后再来的时候,这些俘虏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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