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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不咳嗽-第36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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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反应目瞪口呆的小学徒了,他现在身边光是有点天赋的大徒弟就几十个,下面的徒子徒孙就更多了。太阳城整个的化工体系都是他一手建立起来的,而且还有硝酸银这类的创新发明。不过对于洪涛脑子里的新鲜东西,他还是非常非常渴望,因为化学合成的物品,往往都是成系统的,弄出一样来,变换变换酸碱模式,说不定就又出来一样。
“这次没什么大东西,不过意义比较大,弄成了之后,你会成为全世界的大救星,万家生佛!知道这些是什么东西吗?”洪涛把手里提着的大袋子往地上一扔,里面散落出来几片干树皮。
“金鸡树皮呗,您不是说咱们这些外来人,每人都得备着一片嘛,治打摆子病用的。这几年斯万可没少抢这玩意回来,库房里有的是,还得定期晾晒,否则就都长毛了。”作为一名新移民,布什对这种树皮不陌生,他倒是没吃过,但指不定哪天就得用上。
“嗯,今天咱们要做的事儿,就是把能治病的成分从这些树皮里分离出来,以后就不用嚼树皮、喝树皮水了,谁得病了,把有用的成分吃进去,或者干脆扎进血管里去,病就好了,简单吧?”洪涛此时忽然想起了静脉注射和点滴的器械,这么多年,居然忘了打针这件事儿,亏了自己的母亲还是个医生,太不应该了。
“……我还是吃树皮吧,扎进血管里去人还能活?!”布什看着洪涛恶狠狠的表情,马上觉得扎血管好像不是啥美妙的事情,既然都能治病,还是用老办法比较保险。
“还是别盼望自己得病,我什么都能想出对策来,唯独对付不了疾病。在我死之前,你最好能活着,我可不想白发人送黑发人。好了,去弄点稀盐酸来,浓度嘛……从百分之五到百分之十五,一样一种。还有乙醇和火碱溶液,都拿一些来。你先去准备,我来把这些树皮弄成粉末。”对于疾病这个问题,洪涛真是有心无力,也真不想看见身边有人被疾病夺走生命,可是这门技术自己知之甚少,只能尽人事听天命。
磨好的金鸡纳树皮粉要用乙醇泡多久,才能把树皮里的生物碱最大量的溶解出来?洪涛不知道。
得到的溶液加温到多高回流浓缩,洪涛也不清楚。
浓缩液浓缩到什么程度之后,加入什么比例的酸液酸化,洪涛说不上来。
酸化到什么程度,再加入火碱溶液碱化,洪涛还是两眼一抹黑。
就连最终出来的纯度比较高的生物碱到底是结晶体还是液体,他心里都没有谱。
唯一大概明白点的就是按照提取古柯碱的流程来做,反正两种玩意都是树上的,一个树叶子一个树皮,又都是游离生物碱,所需的手段应该差不多吧……
和布什两个人在实验室里忙活了一天多时间,洪涛得到了几克略带棕色的粉末,看着有点像不太纯净的食盐。捏了一点点尝尝,有点苦涩,没啥味道,到底是不是奎宁,鬼才知道。
“就是这东西?”布什觉得提纯过程有点过于简单了,有点怀疑这种粉末的可信度。按照他的习惯思维,不失败个几十次,都不叫化学。
“我也不清楚……试试看吧,到底成不成,不能看广告,得看疗效!还剩点树皮,你接着做试验,尽量把工序固定下来,纯度越高越好。”如何证明这些粉末到底是不是奎宁,只有一个办法,就是临床试验,用活人试验!
印第安人也不是天生免疫疟疾,从几万人里找出几个病人还是不难的。洪涛用小瓶把药粉装上,就离开了布什的实验室,正好有从威廉那里骗来的医生,这个黑锅就让他们背吧。治好了算是太阳神的功劳,治死了算他们医术不精,等布什造出下一批以后,再接着试。
其实洪涛想多了,嚼树皮都能治病,不管提纯工艺是否完美,只要别把酸碱残留太多,这些粉末总比光用树皮强多了。只是在剂量大小问题上,还得由这些医生们总结经验,好在可用于临床试验的病患足够多,实在没病人用好人试试副作用也一样。接受太阳神的神力,这是恩赐,谁敢说不同意?
“洪,我想我们可以拿着你的药回去了,它非常好用,没有一个人因为服用它死亡,只是有些呕吐和头晕的症状,但病治好了。帝国非常需要这种药,它是真主赐予我们最好的礼物……就是数量太少了,如果能有更多,我就能治好所有人!。”这三十名欧洲医生的带头者是个希腊老头,他和赛义德一样,也是弗雷德里希二世从各国请来的学者,医术是他的专长。在得到了提纯过的奎宁之后,他带着其他医生在湖边临时搭建的帐篷里临床试验了不到半个月,就忙不迭的跑来找洪涛汇报结果了,想要更多的药回到帝国去。
“你们还回不去,这里就是你们未来几年的工作地点。不光你的主需要医生来治疗它的信徒,我的神也需要,而且更迫切。”回去?姥姥!洪涛压根也没想让这些医生回去,几年后也不成。弗雷德里希二世这个操蛋皇帝,他不想背这个黑锅,欺骗这些人说是来这边考察药效的,自己只能帮他顶雷了。
“可是我们的家人……”老头瞬间就明白了自己的处境,眼睛瞪得溜圆,想和洪涛据理力争。
“过一段时间,卡尔伯爵会把你们的家人送过来,以后这里就是你们的新家了。别看它没有帝国繁华,这是暂时的,用不了几年,这里就会变得和热那亚、米兰、那不勒斯一样。而且在这里你们不用担心教会指手画脚,可以无所顾忌的研究你们的学问,即使需要活人来做试验,我也可以大量提供。我以后还有更多的新药物可以提供给你们使用,用不了多长时间,你们在那不勒斯的同行就只能当你们的学徒了。我已经在那座皇宫里给你们建立了一个全世界最大的医院,你和你的同伴可以在里面一边当医生,一边继续研究学问。好好考虑考虑吧,反正地中海这几年你们是回不去了。”洪涛干脆和盘托出了自己的打算,里面有威胁、有利诱、有展望、有现实,反正没有一样是有利于这些医生的。
“你这是绑架!”希腊老头提出了抗议,可是不管从口气上、气势上,都称不上严厉。
“可能算是吧,以后说不定我会绑架来更多的学者,然后在这里办一座世界上最大的大学。绑匪办大学,肉票当教授,嘿嘿嘿嘿,听起来就非常有意思。好了,你们安心当肉票,我去努力当绑匪,在我们共同努力下,这座大学就不远了。对了,我提醒你一个事儿,千万不要试图去和我的人民讲什么不太合适的话题,如果被祭祀们发现了,不管是谁,都会被烧死的,倒时候我也不会出面干预。只要不触碰这条红线,你们的一切要求都可以和我讲,我能满足的就满足,不能满足的我去想办法。”希腊老头的话提醒了洪涛,那些学者们根本不用自己去绞尽脑汁的说服,干脆全抓来不就完了,连带家人一起抓,就算他们来了之后消极怠工,自己也养得起这些人,有一个屈服的,自己就赚了。
面对洪涛这种既没风度、也没脸皮的大脑袋,医生们丝毫办法也没有,来到图拉城的这一个多月时间,他们自己也算看明白了一点事情。
首先就是这里没法律,洪涛说的,就是神说的,比法律还管用,惹烦了他,烧死都是轻的。其次就是这里的条件是比较落后,但是发展非常快,有很多东西他们居然都没见过。最后就是这里对他们而言,从学术方面确实是天堂,没有了教会的限制,他们做任何医学研究都不会被禁止,更不用躲着。只要穿上印着红十字的白袍子,所有人都会为他们提供方便。
留下可以活着、好好活着继续自己的研究。不留下,哪儿也去不了,搞不好还得被烧死。三十名被洪涛骗来的医生没一个选择后者的,不管是不是心甘情愿,反正都乖乖的去当赤脚医生了,分成几个组,出去寻找病人,继续试验这种神奇的药粉。洪涛答应他们,只要在这里试验成功,就可以把它送回神圣罗马帝国去,可以救成千上万人,其中说不定就有他们自己的亲属。
104章斯万的牛仔国
一直等到七月份,斯万终于被罗有德派出去的通讯兵给叫了回来,摸样有点小惨,浑身都是灰蒙蒙的,衣服破破烂烂,不过精神头还不错,看见洪涛之后还知道咧嘴笑呢,这就说明他一点都不累。
“北边没法去了,全是戈壁滩和沙漠,走出去几十公里看不到一个人,白天热死、晚上冻死,到处长着扎人的玩意,毒虫遍地,咬死了我十多个人。陛下,您说是我不是到了世界尽头?过去之后真的还有您说的一眼望不到边的大平原吗?”斯万连澡都没去洗,就拉着洪涛钻进军营的帐篷,把他自己画的地图打开放在桌上,向洪涛开始诉苦,顺便又质疑了一下洪涛的安排。当初洪涛走的时候,告诉他一直向北走,穿过沙漠就是大草原,那里是骑兵的天下。
“屁的尽头,我的意思是让你把北边都探索出来,你倒好,不带拐弯的一头扎向北面了,两边是啥都不知道。我说你小子是不是看见我建国了心里着急啊,怕拖久了我不分给你土地,想赶紧找到你自己地方,然后就不给我干活了?我可和你说清楚啊,不管有没有自己的土地,该干的活儿还得干,包括我也一样。建设这里只是要把这里当个基地用,太阳城气候、资源、地势都不适合大规模建设,别以为我是自己顾自己,丢下你们不管了。”洪涛以他自己的贼心眼揣摩了一下斯万的心思,最终得出一个结论。
“嘿嘿嘿……我不是没当过国王嘛,着急想试试啥滋味。您都当过皇帝了,当然不着急,要不您让我当几天这里的国王,过过瘾呗。”结果洪涛真的说中了,斯万就是想去找他自己的领地,还得先下手为强,要找块好地方先占上。
“瞅你那点出息,这玩意有借用的吗?以后尽量少说这种没用的废话,我不在意,不见得别人不在意。先去休息休息,过两天我带你去找,老将出马一个顶俩,保证能找到,找不到我把这里让给你!”斯万真不是个合格的国王,他就是当兵打仗的坯子,思想太直、性格也直、说话更直。
“啊!您也去!要不您给我画个图,我自己找去吧……您看您年纪越来越大了,路上也不好走,吃不好、睡不好的,我怕累着您。”一听说洪涛要跟着自己一起去找领地,斯万比看见沙漠还怵头,找尽了理由不想洪涛去。
“你要是不想和我一起走,那咱俩就分两路,你走陆路我出海,然后到我指定的海边汇合。现在马上从我面前消失,我看见你就烦,没心思规划线路了。”就算知道斯万的性格,不在意他的废话,但是让别人如此讨厌,洪涛心里也不痛快,眼睛立刻又变成三角的了,这是要发飙的前兆。
“明白!明白!您一定要给我找个好地方,赶明儿我要是有了女儿,就嫁给大鼠当媳妇,咱俩当亲家。”斯万也觉得如此当面讨厌洪涛不太合适,自己能不能有块好领地,全靠洪涛一念之差,适当的还得拍拍马屁。
“你丫的给我滚蛋!谁和你是亲家啊!你现在得管我叫叔叔,合算我儿子娶了你女儿,我他娘的还得降一辈儿。你再多说一个字儿,那块沙漠就归你了!”洪涛是真不想再和这个没心没肺的玩意聊下去了,抓起地图,揉成一团,照着斯万的后脑勺扔了过去。
“你大爷的!还敢躲,我……”可惜斯万就好像脑袋后面长了眼睛,稍稍一歪头,让过了纸团,一猫腰就钻出了帐篷,都没给洪涛掏枪的机会。
一周后,斯万又带着他的军队开拔了。这次还是向北,不过有了最终目的地,不再打算穿过北面的沙漠,而是下了高原之后向西,按照洪涛给的经纬度,直奔一条叫做格兰德河的河口,洪涛将率领船队在那里等他。
这是洪涛做出的新计划,从陆地探索北美大陆距离太远了,不可能一直在后面建立补给点,工程量太大。如果换一种方式,由斯万带领骑兵从陆地上探索,自己带着船队沿着海边跟随,这样就解决了后勤补给的大问题。
太阳城一共有九艘飞鱼级、三艘鲑鱼级,洪涛打算带走其中的多一半,组成一支海上探险船队。沿着墨西哥湾沿岸转一圈,一面给斯万做后勤支援,一面仔细测量测量这里的水文资料,顺便还能系统的训练训练这些印第安水手。他们虽然已经在捕鲸船上干了好几年,有了远航的能力,但是在海战问题上,还是纸上谈兵,很多东西得自己再教他们一遍,一路走一路演习。
格兰德河,后世美国和墨西哥的界河,河南岸是墨西哥的奇瓦瓦、科阿韦拉、新莱昂、塔毛利帕斯四州,河北岸是美国的德克萨斯州。上上辈子洪涛来这条河里钓过鱼,那个在钓鱼比赛上认识的美国老头丹一家就住在拉雷多,可惜现在肯定还没那座城市。
德克萨斯州靠着墨西哥湾这一面全是大草原,平的就像我国的内蒙古一样。而且这里的民风也和内蒙差不多,淳朴、彪悍、热情、保守、宗教味道重。西部牛仔就是德州的特产,不过电影里演的多是在当年西部大开发的年代,洪涛去的时候,已经看不到皮带上挂着两把转轮枪的牛仔了,但是那种味道还在,并且很浓。
后世的德州牛仔骑马的还有,但是平时出门都换成了大功率皮卡和改装成各种各样的大摩托,其中以哈雷最多。如果你开车走在一眼望不到头的德州公路上,后面突然出现几辆嚎叫着的大摩托,上面的骑手有些须发苍白,却还穿着布满金属装饰的紧身皮衣。千万别故意躲开他们,也别用那种看小流氓的眼神看他们,否则原本热情的德州大叔瞬间就会变成狂暴的老牛仔,把你车砸了你都没地方哭去。
这些大叔、大爷级别的骑手并不是摩托党,大多都是正经人,说不定哪位还是大学教授或者公司老板。他们只是热爱这种自由自在驰骋的感觉,别用穿戴来衡量一个人的好坏,以貌取人这个词儿在德州尤其不适用。
当然了,现在还没有德克萨斯州,它既不属于墨西哥,也不属于美国。洪涛有意把这片富饶的土地纳入自己的王国里,可是看看地图,好像有点太大了,好东西不能自己全占,还是分了吧。分给谁呢?斯万最合适了,他喜欢马、爱马,想来对畜牧业也不会排斥。把这里给他,养马养牛随意,发展骑兵也是他的长项,正合适。
最主要的是有了斯万在自己王国北面待着,洪涛就放心多了。这个孩子虽然说话不好听,性格也很古怪,但是洪涛认为他是最不会和自己翻脸的人之一,野心也并不大。说不定当上几年国王之后,他自己就烦了,更别说还要去侵略别人的土地。
长途旅行,海船比骑兵快很多,路途越远越明显。洪涛一路走一路磨蹭,还经常把船队分成两拨,进行模拟海战,结果十天之后到了指定坐标点,岸上依旧是一片静悄悄,既没有火堆也没有浓烟信号,显然斯万的骑兵还在群山峻岭和热带丛林里蹒跚呢。
“上岸去放一把火,把河口北面的树林点了,然后找棵最大的树,把这个坐标刻上,再画上个老鼠头,这条河就归咱们墨西卡王国啦,河北边给他!”闲着也是闲着,在附近又转悠了几天,斯万还没出现,洪涛打算先把界桩标示好。大草原没自己的份儿了,格兰德河得归自己,河南岸也有一片草原,以后在这里养马不错。
105章北美野牛
这把火放得有点大了,烧了一下午非但没见小,反而向着西面和北面蔓延了开去。这时候洪涛才想起来,现在是旱季,那些树木虽然看着绿油油的,但实际上并不潮湿,被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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