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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色的秋天-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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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多年后的某个秋天,那个女孩为我详解艺术的本源;一年后的秋天,我理解到了艺术本源的另一个特质:死亡。因为她离我而去,我离她而去,第一次感觉到死亡如此之近。

  史菁靠我很近,我能够闻到她秀发的淡淡香气,说不出是什么洗发水,我伸手摸摸她的头发,她头发中短的,很黑很亮,史菁停下了脚步,转头看着我,没说话,突然把我抱紧,闭上眼,嘴唇微微的翕合。她吻了我,舌尖很温暖,我觉得有点透不过气,呼吸急促起来,可是我的心为什么不怦怦的跳呢?我轻轻的朝后面扬扬头,笑着解释道:“抽烟了,嘴里烟味很重,不好意思啊,嘿嘿。”然后掏出烟,点上,深深的吸了一口,突出一个很大很大的烟圈。

  史菁微红着脸,说话有点颤抖,“没事,我不在乎。”小丫头好单纯,也好善良啊,她真的是好人。我突然好害怕,害怕自己以后会伤害她,害怕看到她的流泪。

  我确信被别人爱上,有一种虚荣感,好像是在证实自己的价值,用土话讲,就是自己老了不起的。年轻人,谁不爱慕虚荣?尤其是爱上你的女孩,各方面条件还不差,让自我更加的膨胀。如果说高中时候的我还是有着青涩和幼稚,而大学后的我慢慢的开始理解人生,社会,当然有其是感情,少年怀春是大自然的规律,也是人类繁衍的必经过程。

  暂且把人类和大自然放下,回到那条冷冷的街,史菁的手愈发滚烫,汗也愈发黏稠。她有些不好意思,抽开手,拿出手绢,擦拭了下,又将手放回我手中。我觉得她像一块温软的香玉,让我很平静,我甚至很多时候觉得她很像我母亲,难道我还没有断奶?我自嘲的笑笑。

  电梯到了十八楼,开了门后,我对史菁说到:“史菁,你睡卧房,我睡客厅吧,时间不早了,快去睡吧,明天还得上课呢!”我第一次用“还得上课”作为早睡理由的确有点匪夷所思,我第一次在大学里表现出爱好学习,尊重学习的样子,也第一次觉得自己脸上有点发烧。我逃似的跑进客厅,关好门,燃上一根烟,顺手拿了一本杂志,心不在焉地乱翻着。

  闹铃很自觉的在七点半工作,高昂而又尖锐的铃声让我不得不起身,懵懂着踱进卫生间,快速洗牙刷脸。一个声音响起,刷牙洗脸才是正确的?谁说的?你年轻的时候不喜欢颠覆传统吗?卫道士其实就是伪道士,我恨恨的嘟嚷着。

  “你起来了,早饭准备好了,快过来吃吧。”史菁在卫生间门口朝我轻声说到,“你们家附近真热闹啊,好多好吃的。”

  豆浆,油条,还有只荷包蛋。我很有胃口。风卷云残地解决了这些早点。史菁还在慢慢的吃,突然她抬头朝我笑笑,说到:“你看上去*不羁的,其实 你是君子!”

  我愕然了,君子这称谓从何而来?我一向讨厌君子,尤其是岳不群之流。感觉谁说我是君子其实是骂我。我迷惑地问她:“我是君子?你怎么看出来的?”

  史小姐偷笑着,放下手中的油条,向我解释着:“我在卧室门把手上放了一根头发,第二天那根头发还在。”

  原来如彼,我明白了,是因为我昨晚没有推开她的房门,做点响应老夫子说的食色性也中的第二个人类本能。天哪,我觉得我被冤枉了,我自己肚子里琢磨,“倘若里面睡的是苏菲玛索,就算你在门把手上焊上钢条,我也要闯进去。”

  我朝史菁嘿嘿几下,这小丫头还蛮有脑子的。不愧每学期拿奖学金啊。
  作者题外话:沉默中的死亡是不动物的死法。

第十一章 我的1996(续)(三)
进入校门的刹那,我发现无数双眼睛朝我们看过来,而史菁则是满脸幸福,我却有点尴尬。突然我感觉到了一束轻视的眼光,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射来,我能感觉到,那种眼光含着讥诮和不屑。我不自觉的朝外侧挪了挪,史菁也不自觉的朝我挪了挪。

  爱这个字,对我而言是奢侈品,也是未来语态;那时候可能使用的是喜欢一词,你可以毫无责任感的说喜欢谁,不喜欢谁,甚至毫无廉耻的朝一个陌生女孩说,“我老欢喜侬呃。”所以,我可能喜欢史菁吧,因为这个喜欢是如此的廉价。

  没几天,所有人,包括认识的和不认识的,均知道我被恋爱了,十几年后的今天,这样的被动词汇还有工资的“被增长”等等,中国人创造词汇的天赋,在整个宇宙中,我始终认为,是第一流的。我被恋爱了。

  我一直用“清汤挂面”来形容我和史菁的关系,除了被拉手,被吻,被搂,我从来没有被突破那道防线,其实所谓的防线,和马其诺防线有的一比,如果你正面进攻,那真真的是防线;如果你绕过防线进攻,所谓防线,不过尔尔。

  离开母亲的怀抱好多年后,我又感受到了重回母亲怀抱的感觉。我的衣食住行,史菁打理的非常好,家里总是亮堂堂的。由于我家是我那群兄弟的据点,虽说公安机关根据邻居报案来过几次,但从来没有做过坚决捣毁的举措。每次被糟蹋后的屋子,史菁总会将之打扫的干干净净。那帮狐群狗党竟然开始叫史菁大嫂了,更令人崩溃的是,史菁好像很享受这个称号。

  一九九六年的圣诞夜,一群人在我家狂欢,到处是酒瓶,到处是烟头。等人散去的时候,我觉得我有些醉了,我“被”扶到了床上休息,朦胧间,觉得有人在帮我掖被子,顺手一拉,一搂,史菁便倒在我怀里。

  我问她:“你怎么会喜欢上我的?”她脸通红,突然我第一次觉得她风情万种,莫非是酒精的作用?史菁回答道:

  “其实你去年演小品的时候,我就喜欢上你了,你演的老师真像,很帅的。”自从我成人以来,但凡谁说我帅,说我是君子,说我是好人,我一定会觉得他在骂我。而这个圣诞夜,我接受了史菁的赞美。

  我突然,第一次主动的吻起了史菁,不诚实的手开始在史菁身上上下求索。“吾将上下而求索”,既然屈原求索,我亦求索。人家求索天道,我求索人道,道理总是相通的。

  当史菁光溜溜的躺我怀里的时候,她轻声说到:“我爱你,我要把我的第一次献给你。”听到这句话,我一下子清醒了,像中枪一样的怔住了。

  我一向不认为自己是正人君子,到口的肥肉,谁会不吃?除非是吃素的和尚,但如果遇到薛怀义(武则天女士的面首)这样的淫僧那另当别论。而我,好像吃素的好和尚,我住手了。

  史菁感觉到了我的变化,问我:“你怎么了?我说错什么了吗?”我很严肃的说道:“我错了,对不起,我们不该这样,我们应该留到结婚的时候再这样。”我第一次为“反对婚前性行为”做了正面阐述。

  史菁更加的崇拜我了,这超出了我的预料。我明白我当时为什么住手,因为我不爱她,我虽然一直逃避这个字眼,但我明白,我不爱她,而且不想承担她第一个男人的责任。我不想她的第一次给了一个毫无伦理,油腔滑调的小痞子。我反而梦想有一天,她把她的第一次给那位苏州男,因为我知道那个苏州男是非常的爱史菁,这里用爱这个字眼,我觉得非常正确。因为数年后,我听说史菁回到苏州后不久就嫁人了,她相公就是那位苏州男。据说很幸福。

  我宁愿自己“痛苦”,也要她幸福,这是何等的高尚啊,当我玩笑似的回答那位数年后报信的朋友时,那家伙朝我竖了中指。

  圣诞节的晚上,我没有回家,在原来的宿舍里和兄弟们抽烟。我拿出一封信,交给麻子沈,“麻子,帮忙把这封信交给史菁,谢谢啊!”

  信里阐述了我对史菁的尊重,以及感谢,在最后还不忘添上“你是个好女孩”和“我不是个好男人”两句话。分手,自然有分手专用的词汇和语句,我不能免俗,一一照用。

  我知道下学期开始,史菁他们班要转校区了,转到最热闹的徐家汇。所以,这封信的出台,可以为我减少很多车马费。也避免了一位好姑娘的沦落。我真是个好人啊!

  我不敢回家,我怕史菁会在家门口等我,我决定到同济去玩两天,哪里有我高中的铁哥们曹睿,他是一个极其现实主义的坏蛋,在他眼里,朋友是用来出卖的,兄弟是用来利用的。我过去暂且给他利用几天,避避风头。

  学校快放假了,很多外地的同学开始打包准备回家过年,我在考试结束后,一溜烟的逃回家。怕看到熟人的样子。我怕拷机响,我怕电话响,我怕门铃响,我觉得自己是禽兽,虽然女人偏爱小动物,但我真的很禽兽。

  门缝里塞进来的一封信,是在我上厕所的时候发现的。我看着信封上娟秀的“徐俊启”三字,我就知道这是史菁写的信,我不敢开门查看史菁是否还在,我也不敢开启这封信,因为我怕被审判,我怕被吊死。

  这封信像处女一样被我烧死,我闭上眼睛,突然看到了满含泪水的史菁,哀怨的样子,突然变化成一条蟒蛇将我缠绕,一口把我吞下。

  我是个作孽的人啊!自作孽,不可活,还好我从来不放弃生的渴望,我也很快的从消极中走了出来,史菁就像过客一样,慢慢的消逝在我的脑海。

  零七年搬家的时候,翻起尘封的包裹,发现了史菁送我的红豆手链,一阵茫然,一阵怅然若失。她出现的太早了,如果再晚几年,可能我会真的爱上她,很多事情证明,历史是不可以假设的。

  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 愿君多采撷, 此物最相思。莫非王维也遇到过史菁?否则他如何有此情愫?

  世事变化异常,王摩诘学士穷极一生,只得山水诗之功,而晚年变节,处境凄凉,令人唏嘘。同样的,我的家庭也开始陷入了困境。
  作者题外话:很多时候,你不知道谁是你的最爱或者最好,很多人只有在记忆中才有最好与最爱。其实,最好与最爱不在记忆中,而在于你的下一个 txt小说上传分享

第十二章 我的1998
王菲和那英的一曲《相约1998》红遍大江南北之时,朱总理的经济改革如火如荼的进行之际,大三的同学开始了彷徨,一是快要离开学校,二是快要踏入社会,整个宿舍总处在非常沉闷的气氛里,大家见面总是那句话“找着了吗?”,不是流行的“您吃了吗?”,也不是现在的“您离了吗?”,真正是询问对方工作是否有着落。如果自己没找到工作,自然很怕对方说找着了,如果对方很痛苦的摇摇头,自己心里就会好受点,毕竟还在同一战壕,心绪立即会有好转。

  于是,俩人会立刻说,“走,喝一杯去。”接着就是俩醉鬼不停的控诉,从秦始皇到溥仪,一直到该死的索罗斯。就是这个鸟人在九七年大搞特搞,弄的“失业”这个霉巨(倒霉鬼)一直跟到了九八年,而社会上负面的消息很多,某某官员经济出问题了,被double 规了;某某大款偷税漏税,被请吃bullet了;等等新闻不一而足。

  我很淡定,也很悠闲,因为我知道我有个好老爸,“有个好老爸”这条金科玉律,中华五千年来,亘古不变,隶属于真理范畴。看着同学们忙上忙下的,我依旧是努力打球,努力追女孩子,努力到处游荡撒野。我还拿曹操自比,“太祖少机警,有权数,而任侠*,不治行业”。曹操不用好好找工作,天天和袁绍四处鬼混,不就是有个好老爸嘛,不就是有个好爷爷嘛。

  现在想起来,羞愧啊!我那能和孟德兄比拟呢?我还不如他脚趾头里的泥呢!“今而立,无所成,虽治行业,然不得入庙堂,苟活于世也。”我这个小泥巴只能“挑粪种菜,等待所谓的惊雷”。

  每每看到阿辉他们上窜下跳,问我借钱借衣,去外面到处面试,我依旧闲庭信步,悠悠的抽烟喝茶,还笑他们,“你们怎么这么急啊,不是还有一年才毕业嘛?”

  麻子沈瞪我一眼,“留在上海,是我全家,全族的寄托,我必须努力,才不像你呢,少爷!”阿凡提穿着我的西装,有点大,感觉空落落的,也为麻子帮腔道:“徐大少,你有好老爸,我们没有啊。”阿辉倒没讥讽我,只说道:“徐俊,给我包烟,我出去了。”阿辉他们一行人匆匆出门面试了,只有黄师傅悠然自得的在看书,我一看书名,愕然是《彼德原理》,我知道这是美国管理大师劳伦斯彼德的管理巨作。我问黄师傅:“黄师傅你工作定了?”黄师傅抬头朝我笑笑,两颗门牙煞是铮亮,回答道:“是啊,上周offer下来了,去微软。”

  “不错,不错,要请客吃饭哦。”我替黄师傅高兴。黄师傅合上书,又朝我笑笑:“那是一定的,等上班拿到薪水,肯定请你吃饭。”我明白黄师傅在隐喻的劝诫我,意思说他拿到薪水才请我吃饭,而不是现在,因为现在他花的是父母的钱;而我呢?毫不眨眼的胡乱挥霍,但挥霍的却是父母的钱。

  可当时,我没有理会,哈哈的大笑起来,顺手拿起篮球,“黄师傅你好好看书,我去打球了。”黄师傅看我一眼,“嗯”了下,又翻开了书。愕然是《彼德原理》。

  其实这类书,我也看了不少,我虽然不羁,但是对于书本,还是有特别的爱好,从历史,地理,文学,等等,看了的确不少,而当时的看,只是得其文字,而不晓其意。

  我曾经骂阿辉他们“没文化,真可怕”;而他们回我的是“有文化,更可怕”。好像在他们眼里我是个绝对的斯文败类,穿上西装便是衣冠禽兽。黄师傅还好,没这样臭我,只是说“不得其法呀”。注定了即使到现在,真正能和我交心的只有黄师傅。而那时,却很少一起玩,一起折腾。据后来黄师傅解释说他知道我是养尊处优的大少爷,也是自尊心极强的人,所以有些话当时说不得。直到我沦落为人世间的一粒浮尘,黄师傅才凸显在我面前,两颗门牙倍儿亮。

  说不得和说得,能够审时度势,非黄师傅莫属,从求学起,黄师傅就表现出卓尔不群的样子,他喜欢日本*,也喜欢编写程序,他喜欢《*》,也喜欢《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他是唯一一个我在大学里尊重的闷骚型同学,据他以后所讲,我也是他大学里唯一一个不讨厌的斯文败类。

  暑假很快的在指缝间溜走了,最后一学期来临了。又是个秋天。天凉好个秋啊,我正躲在家里看《灌篮高手》的VCD呢,听到门铃响了,暂停后起身去开门。

  进来的是我的父亲和母亲。母亲一脸哀愁,父亲则是一脸灰色。我刚想问“你们怎么来了”,父亲摆摆手,给我一个信封,说到:

  “这里是两万块钱,你收好。爸爸公司出事了,要出去躲躲,你要好好的学习,这套房子的名字是你的,我想应该不会出什么问题,也算爸爸为你尽了点义务。”父亲说完,他刚毅的脸庞上已经挂满了泪水。

  父亲紧紧的搂住我,多少年了,我第一次感受到了父亲的拥抱是如此炽热,如此温暖,如此的具有男子汉气息。父亲老了,突然的老了,白发和皱纹似乎一夜之间出现,他摇摇手,叫我不要说话,对母亲说:“以后这个家就交给你了,你要带好这两个孩子。”

  母亲已经泣不成声,她是个没有多少文化的女人,是个非常传统的女人,她只知道相夫教子是她的责任,她从来不敢抗争,哪怕知道父亲在外面有女人,她也只是默默忍受,我后来才知道,我的母亲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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