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谋臣与王子-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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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组织)——
轩部——为保护大滝皇族所设立的秘密暗杀组织,其主要意义在于铲除与皇族为敌的一切人和势力,但并不受皇族所管制,除了极少部分人和轩部成员之外,外界根本不知这个组织的存在。轩部自从大滝皇朝天命帝年间建立,第一代统领传说是当年宫廷政变之中活下来的天命帝五名侍卫之一。轩部招收成员,必须进入千魔窑,能活着出来的人便能正式成为轩部一员,由轩部统领亲手雕刻面具,并且赐名。轩部第五代统领夜叉卦衣是唯一特许不用进入千魔窑之人。大滝皇朝覆灭后,轩部第五代统领卦衣率轩部归于谋臣麾下,实则轩部在东陆共有人数多少,连统领本人都不知道,只是传说在轩部背后还有一股庞大的实力在操控。
风满楼——不知何事从商地大漠之中崛起的杀手组织,该组织不为任何势力服务,也没有任何行事的宗旨,谁能出钱,谁就能让他们为其卖命。风满楼出现之后,该组织在东陆各地均犯下惊天血案,轩部成员厉鬼尤幽情全家一百余口便是被风满楼杀手尽数屠杀,称为“都尉府惨案”。风满楼杀手按照实力分为十二门徒,从高到底分为——子字号、丑字号、寅字号、卯字号、辰子号、巳字号、午字号、未字号、申字号、酉字号、戌字号、亥字号。另还有转为执行特殊任务,如追杀逃亡杀手的独立杀手组“五人众”。已知的杀手有:辰子号杀手戏子(在武都城刺杀谋臣未遂,被轩部玄蜂张生所杀'第二卷第五十八回')、巳字号杀手苔尙、午字号杀手彩虹(苔伊养父母,被风满楼派出的五人众追杀组所杀'编外卷杀手篇落雁苔伊')
天佑宗——以预言和占卜为主的民间组织,创立人不详,却笼统天下各种能人异士上千,而后在天义帝年间传出大滝皇朝即将覆灭的预言,被朝廷以谋反的罪名派大军剿灭,后世史书称为“天佑宗屠案”。传说在天佑宗消失前,从天佑宗逃脱了九名门主以及五名徒众,分布在东陆各地,寻找预言中能助“救主”重新一统东陆“九子名将”。远宁生母雯馨便是九门主之一,在远宁家巨变后,下落不明。
——(相关兵器)——
黑皮龙牙刀——卦衣所使武器。刀身长一尺五,纯黑,刀背有锯齿,犹如龙牙,可在挡住对方攻击后,将对方兵器卡在刀背之上。刀身一侧刻有十六字铭文,为轩部统领标志,代代相传,到卦衣处已是第五代。
撼天胤月枪——远宁所使武器。枪名含义为世代相传的兵器,希望能在黑暗中打破缺口,找到光明,发现引出日晨的月光。枪重六十斤,通身银色,长一丈一尺三,枪身上刻又和黑皮龙牙刀一样的十六字铭文:无偏无党,无偏无颇,无或作好,无或作恶,取民有道。此枪为远宁亲母雯馨当年在天佑宗所使的兵器,天佑宗遭朝廷歼灭后,雯馨委身于远宁之父远子乾,寻找天佑宗预言中的九子名将,却未曾想到自己的亲子远宁竟是九子名将之一,故将撼天胤月枪传于远宁,但远宁至今不知传授自己撼天胤月枪与枪法的黑衣人,便是自己的生母。(详细记载于'编外卷名将篇椒图远宁')
雌雄剑——远宁步战近身武器,原为远宁父亲远子乾家传兵器,在远宁家中发生巨变之后,父亲将双剑托老友带给远在武都城的远宁。雄剑长三尺,雌剑长二尺八,比普通剑身要长,不易使用。(详细记载于'编外卷名将篇椒图远宁')
青花剑——苔伊使用兵器,原为苔伊养父苔尙所使用兵器,剑长一尺三,剑身有青花暗纹,十分漂亮,相传本应是女子所使用兵器。(详细记载于'编外卷杀手篇落雁苔伊'
——(九子名将,按照出场顺序)——
椒图。远宁——本为江中武都城张世俊麾下兵马卫。(椒图:龙生九子老三,负责看守门户,模样为大户人家铁门上之上口叼铁环的神兽。)
鸱吻。杵门——本为蜀南普通猎户之子,后被白甫所救,而后又听命白甫拜在蜀南王卢成梦的蜀南军中。(鸱吻:龙生九子老二,能吞万物,负责看守房屋建筑横脊,古时建筑屋顶之上左右两边的神兽。)
嘲凤。千山——本为天启军中副将。(嘲凤:龙生九子老七,飞檐走壁,负责警卫看守,古时建筑屋顶翘脚处的神兽。)
浦牢。北落——本为纳昆虎贲鬼泣统领。(浦牢:声音洪亮传千里之外,负责报时示警,古时钟上所见的铭刻的兽钮。)
——(相关名词)——
龙鼎金——大滝皇朝所制的足金金块,成梯形。梯形下方底部平面有浮雕金鼎,正上方有一凸起的龙身。龙鼎金并不属于日常流通货币,通常是由皇族赐予朝廷有功之臣,通常持有龙鼎金者也代表其身份的尊贵。大滝皇朝覆灭后,龙鼎金依然是规格和价值高于相同黄金制品的物品。
关于阅读顺序
有朋友指出阅读顺序有些乱,但现在已经调整将所有编外卷都放在正“正卷”之前,“作品相关”之后。而阅读编外卷应阅读正卷后,配合正卷内容看编外卷,编外卷为人物小传,虽然因为每日抓紧时间赶写正卷,所以有些耽误编外卷小传的时间,敬请谅解。正卷阅读顺序如下:“开卷”——“第一卷谋臣之道”——“第二卷乱世之道I守城”——“第三卷乱世之道II攻城”
【编外卷刺客篇】
夜叉。卦衣(上)
他还没有进宫前,天下依然是那个天下,表面上看似国泰民安,没有人会为了一口吃的而争得你死我活,但暗地里永远都有一部分不安分的人,因为在这乌云笼罩的天下,每一个人心中都揣着一个心愿。
有人在这个心愿上会插上蜡烛,保佑自己心愿得成,有人却会为这个心愿插上一把匕首,让其他人的鲜血铺平自己通往愿望的道路。
龙途京城西区集市。
一个阴暗的角落中聚集着几个衣衫褴褛的人,坐在最中间的是一个秃头的汉子。
汉子脸上一道自左眼到右颚的伤疤使得他看起来特别的骇人,不过奇怪的是这汉子脸上却洋溢着一种奇怪的笑容。
这种笑容在他每次要听到那些银两在桌子上跳舞时才会出现,如今他又收到了一块拳头大小的银子,还有一块同样大小的银子需在事成之后雇主才会支付,现在他需要做的是找几个够胆又心细的杀手。
疤脸汉子的目光从面前几个年龄同样大小的孩子面前扫过,最后停留在一个最为白净的孩子脸上,他伸出手,摸了摸那孩子的脸说:“真嫩,你看起来最合适不过啦。”
白净的孩子叫壹贰,是个孤儿,应该说这里所有的孩子都是孤儿,壹贰只不过是这个疤脸汉子在偷他回来时给他取的代号。
一个杀手并不需要什么大名,有代号就可以了,因为即便是他死了,理论上也不可能留个全尸。一个杀手的死通常都是失手被擒后乱刀砍死,所以一个不可能留有全尸的人,也不需要什么样的大名,没有人会为他挖坟立碑。
壹贰惊恐地摇晃着自己的小脑袋,他曾经是这个“小家族”中最被宠爱的孩子,可是最喜欢他的几个哥哥和姐姐都已经不见了,他也不知道去了什么地方,只知道那些哥哥和姐姐们都是被疤脸汉子老爹给挑选带走了之后,就再也没有回来过了。
疤脸汉子伸手按住壹贰的脑袋,和蔼地说:“别怕,你不会是一个人去,你只是去做个样子,然后老爹就会带你回来,然后给你吃整整一个月的烧鸡,怎么样?”
烧鸡的诱惑虽然大,但大不过一去不返的恐惧,壹贰依然拼命地摇晃着自己的脑袋,挪动自己屁股躲在旁边一个孩子的身后,脖子上面的那个玉锁随着身子左右晃动着。
那孩子和壹贰不一样,要强壮许多,一头的长发搭在肩膀之上,这样的长发使他看起来要比其他孩子成熟不少,也可怕不少。
长发孩子伸手将壹贰挡在自己的身后,抬起头来缓慢地问道:“老爹,这次的报酬有多少?”
疤脸汉子看着长发孩子呵呵笑着:“不多,五两,你愿意去?”
长发孩子在心里盘算了一阵,伸手指着老爹怀中:“我听到你怀中那个口袋中的银子说,不止五两……”
疤脸汉子笑了笑,将另外一只手伸出,摸向长发孩子的肩膀,就在要到肩膀之时,突然从袖筒里面射出一把软剑,瞬时间便缠住了那长发孩子的脖子。
疤脸汉子蹲在地上,凑近了长发孩子的脸,自己的脸上却依然保持着那种微笑:“我养你这么大,你没有资格和我讨价还价,就五两,我三两,你二两,很公平。”
长发孩子伸出自己的一只手,竟然按在了疤脸汉子的胸口,他脸上的笑容止住,看着长发孩子的手,此刻却听到那孩子缓缓地说:“我们这有五个人,如今除了我之外,其他四个都没有办法胜任,你心里很清楚,所以,只能我去,说好了五两,不二价,你之后拿多少,我不管。”
疤脸汉子嘿嘿笑着:“其他四个不能胜任,我可以去找其他人,普天之下,吃不饱饭的人很多,就在这集市之中,我就能随便找出几个来……就三两。”
长发孩子缩回手来,剩下的四个孩子都很害怕地看着他,他目光在周围扫了一圈,冷冷说:“你就算再找,也得用个把月的时间来训练,雇主等不了那么久,现在,要不给我五两,要不你另外找其他人,或者是把我杀了,免得我泄露你的秘密。”
长发孩子说得是实话,疤脸汉子心中也清楚,如今他手下能派出去做事儿的孩子越来越少,在这个时代,做什么都需要花钱,而孩子却是杀手这个行业里面最廉价也是最有用的一种。没有什么人会堤防一个瘦弱的孩子,根本不会放在心上,只有在孩子手中的利刃刺进他胸膛时,他才会看清楚眼前拿着武器的并不是孩子,而是一个眼神中只有冷漠的杀手。
疤脸汉子将软剑收回了袖口中,拍了拍长发孩子的脑袋说:“好吧,五两就五两,谁叫你是这里面最出色的一个呢。”
长发孩子确实是最出色的一个,也是唯一一个执行过五次任务都活着回来的人,前三次他都遍体鳞伤,奄奄一息,第四次和第五次竟然毫发无损地走了回来,但却浑身鲜血,就如被人泼上了整整一桶鲜血一般。他一次比一次快,一次比一次狠,也一次比一次杀的人多。疤脸汉子还记得这个长发孩子第五次竟然一个人手持两把匕首就杀掉了八个人,而目标只有一个。
疤脸汉子后来问他:“为什么要把他们全部都杀掉?多杀了七个,不算钱的。”
长发孩子冷冷地回答:“他们是一家人,我要杀的是他们家唯一一个有用的男人,那个男人死了,他们活着也没什么意思,不如送他们一起上路,一家团聚。”
疤脸汉子那个时候感觉到,这个长发孩子也许就是一个天生的杀手。
“这次的任务是什么?你还未说清楚。”
长发孩子的话,将疤脸汉子从回忆中扯了回来,他定了定神,从身后摸出一个大包袱,递给长发孩子:“杀个狗官。”
“狗官?怎么又是狗官?”长发孩子接过包袱,打开,里面放着两套孩子穿的衣服,一套似乎是女孩子的,一套是男孩子的。
他的疑问是正确的,因为从来所接受的任务不是杀“强盗”,就是杀“狗官”,要不就是“恶人”,这些人到底是不是真的拥有那些头衔,他不知道,他也不想知道,因为除了杀人赚钱,他没有其他可以让自己吃饱饭的伎俩。他也许知道,这个天下所有想除掉对手的人,都会有自己冠冕堂皇的理由,也许对方是个好人,根本没有错,只是因为一个“恨”字便要将对方置于死地。他曾经为了一个饼而刺死过一个年轻的男子,就因为那年轻男子张口骂过一个有钱的员外。
人命很多时候仅仅就价值一张饼,因为那张饼可以让另外一个人活下去,世间的事,就这么简单,不容得你去深思。
疤脸汉子指着包袱里面的两件衣服说:“一件是你的,一件是壹贰的。”
“什么意思?”
“壹贰穿上这件女孩子的衣服,你看他那皮肤,多嫩,再装扮一下,多像一个女娃,而你就穿这件男娃的衣服,混进那狗官的家中。”
长发孩子沉思了半天,抬起头又问:“这之间有什么联系?”
疤脸汉子笑了:“你还小,有些事情还不懂,壹贰只是一个诱饵,因为那个狗官府中实在太大,根本不知道他会在哪个屋子里面,壹贰的这件衣服上带有一种特殊的香味,你看见这个瓶子没有?”
疤脸汉子从包袱最里面拿出一个小瓷瓶:“这里面装的是北陆的一种香精,叫‘灵嗅’。壹贰被那个狗官带走之后,你将这些灵嗅抹在鼻子上,便能闻到壹贰身上衣服所发出的那种香味啦。”
长发孩子皱着眉头看着那瓷瓶,有些不相信:“是么?能闻到?”
疤脸汉子将瓷瓶递给长发孩子说:“当然,我什么时候骗过你,你是我的摇钱树呐,我可舍不得你送命,我会安排好一切的,到时候你只管混进去就行啦。”
这种高级的杀人办法,还是长发孩子第一次用,虽然如此,但他心中觉得很不舒服,毕竟他不喜欢这种拐弯抹角的方式,更多的是因为自己一向执行任务都是独来独往,多一个人,相反碍手碍脚,更何况这个壹贰是这里面最可怜的一个孩子,比自己还可怜,他连任何自立的本事都没有,捏死蚂蚁都心疼,更何况杀人了。
疤脸汉子找了一个客栈,让长发孩子和壹贰都舒服地洗澡,自己却坐在外屋里,一面喝着酒,一面把玩着手中的那块银子,今夜一过,他手上又会多出一块同样大小的银子,在这个年代,这可是一笔不小的财富。
壹贰坐在浴桶中,眼睛盯着平静的水面,水面上倒影出坐在自己对面长发孩子的脸,此时,长发孩子正望着窗外发呆,不知道在想什么。
壹贰想了半天,终于鼓起勇气开口道:“拾叁哥,我能不去吗?”
长发孩子转过头看着他说:“你叫我什么?”
壹贰鼓起勇气又叫了一次:“拾叁哥。”
长发孩子摇摇头:“我不叫拾叁,拾叁不是我的名字,我说过,我叫卦衣,那是我爹娘给我起的名字,我只有那么一个名字。”
“卦衣。”
壹贰重复了一次后使劲点头:“好,我记住了,卦衣哥哥。”
卦衣“嗯”了一声,继续看着窗外。壹贰将半个脑袋沉入浴桶之中,享受着这很久都难有一次的待遇,此时自己就如在皇宫中的王子一样,可一想到还要去充当杀人者的诱饵,他就打了一个寒战,坐了起来又问:“卦衣哥哥,我能不去吗?如果我不去,我把这个玉锁送给你好不好?我听说,老爹捡我回来时,我就戴着这个玉锁,好像值不少钱呢。”
卦衣这次没有回头,依然看着窗外:“这不是我能决定的,如果老爹不让你去,你就可以不去。”
卦衣的话让壹贰最后的希望破灭了,他扭过头看着紧闭的大门,大门外是被称为老爹的那个恶鬼,恶鬼当然不会同意他不去,因为那是恶鬼,自己曾经听一些老太太说,恶鬼是要吃小孩儿的,吃光了小孩儿的肉,啃干净了他们的骨头,还要将小孩儿的灵魂吸走。
灵魂是什么东西?壹贰不知道,他什么都不懂,壹贰闭上了眼睛又将脑袋沉进了水里,刚才所有的害怕在此刻都消失在了滚烫的热水之中。
他毕竟还是一个孩子。
卦衣和壹贰换上了新衣服,壹贰似乎有些高兴,因为他这时才发现自己穿上女孩子的衣服是那么的漂亮,疤脸汉子捏了一把壹贰的脸,赞赏道:“嗬,粉嫩粉嫩的,比女娃还漂亮呐,那个狗官看见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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