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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若只如初见-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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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益《夜上受降城闻笛》
这首诗是李益边塞诗的代表作,气势雄浑,苍劲幽远。我觉得气势意境都不像经历过“安史之乱”的离乱,反而很有盛唐恢宏之色,可以和王昌龄的边塞诗比肩。
李益生长的陇西,曾是汉唐历年的征战之地。当年西汉名将霍去病就曾在那里驰骋拼杀,因而留下了很多战争遗迹。其中最著名的要算“受降城”,它是汉将军霍去病在河西走廊接受匈奴投降的遗址。李益幼年时就经常在这些战争遗迹上凭吊那些曾叱咤疆场的英雄,长大后又曾亲身经历“安史之乱”。 他有才情,又有丰富的经历和广博的见闻,是得天独厚的才子。如果他不是遇上霍小玉的话,也许他的人生会有另一种轩敞明亮。
那是在唐大历年间。那一年,霍小玉初初长成一个明艳无伦的少女,承母亲的旧技,做歌舞姬待客。清丽可人的她恰似一夜芙蕖迎风涉水而来,艳名动长安。而李益赴长安参加会试,中进士及第,少年登科,更是春风得意。他的诗每每是墨迹未干,长安的教坊乐工就千方百计地求来,谱上曲子让歌姬吟唱。长安无数豪门贵族请画工将他所写的《征人歌》、《早行将》等诗,绘在屏帏上,视为珍品。大历年间的长安城,无人不知李益李十郎的诗名。
《唐宋传奇集·霍小玉传》里说他:“生门族清华,少有才思,丽词嘉句,时谓无双。”要知道知李益在笔记小说中形象并不好,和绝色佳人霍小玉的这段生死畸恋,几乎使他的诗名丧尽。很多人只记得他是那“才子佳人”故事里始乱终弃的负心人,因此小说里对他这样的评价应该算是比较真实可信的。
日渐地,霍小玉也听闻了他的才名。她在饮宴间时常会唱到他的诗词,李益的《江南曲》听她唱来,格外悠然婉转。
每每当霍小玉慢转明眸,轻舒玉腕,按弦调歌,唱“嫁得瞿塘贾,朝朝误妾期;早知潮有信,嫁给弄潮儿”时,她神色幽怨,就好似兰花瓣落玉露,一咏三叹,如大珠小珠落玉盘。与她同席的人不免难过忧伤,却更被小玉的清新雅饬所袭倒,流连忘返。从一开始霍小玉和李益之间就有一种明明暗暗的牵扯,生生死死纠缠不休。久了,大家都知道长安名妓霍小玉唱李十郎的诗词是尽得其中三昧;再后来,连母亲也看出她对这个李益有些意意思思。
霍小玉能体会到李益诗中怨妇那种无可奈何的孤寂心情,是因为她心里始终摇晃着的悲凉,她本身也是这样无可奈何的一个人。父亲是唐玄宗时代的武将霍王爷,母亲郑净持原是霍王府中的一名侍姬。在她身怀六甲的时候, “安史之乱”起,霍王爷在御敌时战死,王府中人作鸟雀哄散。郑净持带着尚在襁褓中的霍小玉流落民间。长大后,困于生计,霍小玉做了卖笑陪欢的歌舞姬。
有时候她或许会想,如果没有“安史之乱”的话,自己会有怎样的人生?然而人生是没有那么多回寰的余地的,开始了就不能回头。如果知道结果,母亲郑氏是不会请求街坊十一娘引着李益来见霍小玉的。
结果他们见了面。和所有花好月圆的故事的开始一样,他们一见钟情情投意合情意绵绵难舍难分。才子生在这世上本来就是要配佳人的,就好像天上浮云,水里游鱼,是天造地设的一场安排。
不久朝廷派李益外任为官。李益打算先回陇西故乡祭祖探亲,来年走马上任,一切安排停当之后,再派人前来迎接霍小玉完婚。
她疑心忡忡,半是惊喜半是忧,说起来,好像还是忧多一点。她霍小玉阅历过无数男人,男人如风筝,好放不好收这点警觉还是有的。李益为了安抚她,取过笔墨把婚约写在一方素绫上:“明春三月,迎取佳人,郑县团聚,永不分离。”
我觉得,李益对霍小玉也是真心的。他写婚约时是真心要娶她,没有负心的意思。只是做人往往都输在太天真,以为说出的话,写下的约就成了不可动摇、坚如金石的东西;我们都太一厢情愿,忘了人事无常,要留有一线余地。他和她这边山盟海誓,那边父母忙着和人家海誓山盟,帮他跟豪门卢氏之女定下了亲事。
卢姓、韦姓、裴姓,一直都是唐朝很有权势的豪门世家。李益可能看到卢家有权有势,卢家女温柔贤良,心里也活动了,就和卢氏结为夫妻。
于是整整一年过去了,霍小玉的担忧终于变成了现实。任她望穿秋水,仍然不见李益的踪影。霍小玉气得精神恍惚,病倒于床。写到这里,大约人都会以为霍小玉会痴情重病而死。这是没错的,然而霍小玉要仅仅是这样千篇一律的柔弱,我想也不用在这儿细细地描摹细节了。大不了又是一个痴心女子负心汉的故事,这么多年也着实看够了。
后来李益来见她了,可惜是被长安城中一位黄衫侠客绑架来的。见了李益,霍小玉又爱又恨,心知两人已经是覆水难收。小玉的决绝是女子中罕见的。在临终前,她紧握李益的手臂道:“我为女子,薄命如斯,是丈夫负心若此!韶颜稚齿,饮恨而终。慈母在堂,不能供养。绮罗弦管,从此永休。徵痛黄泉,皆君所致。李君李君,今当永诀!我死之后,必为厉鬼,使君妻妾,终日不安!”
这话够狠够绝。她再不说“今生已过也,愿结来生缘”的话,只是一路谅绝到底。极爱翻成了极恨,似琵琶行的三叠——急管哀弦,逼得人透不过气来。他和她之间正应了那诗的上半句:水纹珍簟思悠悠,千里佳期一夕休。
后来李益经常在精神恍惚间看到有男子模样的人和卢氏来往,误以为卢氏有私情,常常打骂卢氏。《唐才子传》中说他:“益少有僻疾,多猜忌,防闲妻妾,过为苛酷,有散灰扃户之谈,时称为‘妒痴尚书李十郎’。”这不奇怪,稍微有点人性良知的人,都会被这番索命论吓成神经衰弱的。除非是完全狼心狗肺,可惜李益还没那么坏。
霍小玉因为绝色早夭,多被后人施以怜惜之意,李益却因此掩了才名,成了十足的负心人形象。虽然李益负心可恶,然而为此伤情而导致心理变态,一生中再没有快乐的日子,这种惩罚比死还严酷。我看他比因情而夭的霍小玉更可怜。
佛说人有三毒:贪,嗔,痴,霍小玉的死,难说是死在李益的负心,还是她自己的心毒。
如果说他们两个人可怜,那这故事里的另一个人——卢氏显然就是无辜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比起霍小玉自择才郎,她一个养在深闺的女孩根本无权选择自己的婚姻,只有听天由命的份,却被无端牵进这场情殇里饱受磨折。
从此无心爱良夜,任他明月下西楼。看李益的诗句,觉得他应该是个有情的人。我相信他是爱霍小玉的。只是因为世事侵袭,不能够始终坚定,然而这一世的惩罚也够了。他送了她一命,她毁了他一生。在指责李益负心的同时,谁能保证自己就坚如磐石?
爱情本就该是你情我愿,两不相欠的清洁。彼此付出也不计较,怨恨也应能饶恕。我欣赏的是霍小玉的刚烈,而不是报复之心。但这世间恩怨情仇如丝如茧,不知何日解了三毒,
世人才得解脱?
三生杜牧,十里扬州,前事休说
外公死了近三年。坟在高高的山上,幽闭的山区。下葬那天我去过,在山下为他送行。后来的两年,清明冬至都没有去,只是默然的,在心底遥寄心香一束。
现在想起来,那天仿佛有雨。一切像极杜牧的诗——
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
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
只是那个牧童,已经长大了。
这首诗亦是外公教的。小时候有一本画册,一面是诗,一面是画,画上是杨柳轻曳,细雨霏霏,一个人,青衫落拓,向一个牧童问路。牛背上的牧童正在吹笛,扬手一指远处杏花掩映的村落,倒是满脸喜气。眼见得还是未经人世,不识忧患的好,天地一萧萧的时候,独他平然喜乐,心中仍是一曲村歌,流漫于阡陌间。人世也是这样婉转清亮。顺着他的手,再看那个文人,形容瘦损,黯黯的。许是刚上坟回来,还未解得愁绪。一老一少,一悲一喜,霎然生动,虽是画工拙劣,却也抵得过了。
这首诗大好,似一副绝好的白描画,于通俗平易间,带出一抹伤春悲逝的绮思柔情。这样一首好诗,在《樊川诗集》、《别集》中却没有收录,《全唐诗》中也不见它的踪影,因此有人说这不是杜牧的作品。在我看来,这当然应该是他的作品,不然多可惜。即使是在烟波浩淼的诗海里,能找到这样既可以是诗、是词、是曲,也可以是小说的佳作也不多。这首诗如同惶惑幽深的时间,有无限的可伸展性。
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诗)
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词)
[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元曲)
甚至,可看做一部小说,它具备了小说的各个元素:时间、地点、人物,故事的发生、发展,至于结局,一句“遥指杏花村”,更是有无限的想象空间在。其实诗词画都是一样,有时候太满了反而不妙,要懂得适当的留白才是高手。
童年的印象使这样的男子成了我印象中落魄文人的标准像。后来很多年,我都以为画中这个人就是杜牧,即使后来知道他是世家公子也一样。其实京兆杜氏自魏晋以来就是名门世族。他祖父杜佑是中唐宰相,有名的史学家,所撰《通典》一书,开典章制度专史的先河。他自己也是少年才子,二十三岁即作传世名篇《阿房宫赋》,应该是很得意的了。然而随着祖父和父亲的相继去世,仕途开始变得坎坷不平。他一直做着小官,几乎有十年,他是蹉跎在扬州,迷醉在二十四桥的青楼明月间了。
我总在想,如果没有白居易的词“江南好,最忆是杭州”,没有苏轼的诗“若把西湖比西子,淡妆浓抹两相宜”,没有历代文人香词艳赋的粉饰,杭州会不会如此地芳名遐迩。
扬州也是一样。当年隋炀帝为了观琼花,开凿了一条大运河,扬州的繁华旖旎随着琼花的芬芳传遍天下,从此后是“腰缠十万贯、骑鹤下扬州”的销金窟,是“天下三分明月夜,二分明月在扬州”的锦绣地,是“人生只合扬州死,禅智山光好墓田”的温柔乡。
可是,若没有杜牧的诗魂相许,纵然扬州是千古名城,她还会不会如此情致婉转,缠绵得刚烈。霍霍地立在浩淼的水烟里,千年仍有自己的风骨。
杜郎,我和那些扬州的女子一样,唤杜牧为“杜郎”。杜郎的扬州既有“春风十里扬州路,卷上珠帘总不如”的绮丽多情,也有“二十四桥明月夜,玉人何处教吹箫”的惆怅伤惋。
写扬州的月夜,再没有人写过他。千载,有多少人从他这里偷了意去,数不清。“二十四桥仍在,波心荡、冷月无声。念桥边红药,年年知为谁生。”姜夔直接将他的诗写进了词里,怪不得王国维批姜夔写的隔,又说:“古今词人格调之高,无如白石,惜不于意境上用力,故无言外之味,弦外之响。终落第二手。”评的实在到位真切。
总觉得扬州,是杜牧之一个人的扬州,即使诗仙李白写了“烟花三月下扬州”这样氤氲妩媚的句子也一样敌不过。
和人一样痴心,有时候,一个城,也只爱一个人。
“十里扬州,三生杜牧,前事休说。”杜郎与扬州,是一场命中注定的纠缠,需要用一
个城市来祭奠的离伤。
想起他写在扬州的《遣怀》——
落魄江湖载酒行,楚腰纤细掌中轻。
十年一觉扬州梦,蠃得青楼薄幸名。
这仿佛是天已晓白,他的酒已经醒了,要告别时说的话。《遣怀》应该是在牛僧孺的感召下写出的自嘲之作。可是怪得了他吗?牛李党争,他陷在其中挣扎反复,朋党相争的尴尬,比青楼风月更甚,政治消磨了一个昂然的青年。
十年一梦,他觉得是醒了,然而那魂却遗落在彼处。还不如遗落在彼处,风月尚可容身,政治已经没有容身之所了。
“落魄江湖载酒行,楚腰纤细掌中轻”,他总是落魄了,带着潦草的潇洒。男人之间已经没有相处的余地,或许女人的温柔乡还可暂居,却也是暂居而已。这个人,是与柳永不同的,柳永堕便堕了,落便落了,能够自得其乐。“诚然风物忆繁华,非是秦淮旧酒家,词客多情应落泪,心中有妓奈何他?”从冯梦龙的“三言”中的《众名妓春风吊柳七》可以看得出,是柳永影响了文化沉淀极深的秦楼楚馆,而妓女们则激发了一个词人的灵感,饱满了他的艺术生命。
杜牧则不同,即使是沉迷风月的时候,他的心底也是清醒矛盾的。少年时代的际遇使他颇具大家风流浪子的潇洒;儒家思想的熏陶,让他始终抱着济世安民之志,然而仕途的不顺,却让他在现实中不断承受煎熬,在放与不放中踟躇着。所以他会叹:“十年一觉扬州梦,蠃得青楼薄幸名。”你看,“赢得”两字间的隐隐不屑,“薄幸名”后藏住的自嘲后悔之心,不是不难感觉到么?
不过他毕竟是讨人喜欢的男人,当他沉溺其间的时候,也有深情如许。大和九年,他要离开扬州赴长安任监察御史的某个临别之夜,面对着相爱的女子,他写了《赠别二首》——
娉娉袅袅十三馀,豆蔻梢头二月初。
春风十里扬州路,卷上珠帘总不如。
——其一
多情却似总无情,唯觉樽前笑不成。
蜡烛有心还惜别,替人垂泪到天明。
——其二
她是十三岁的小女孩,娉娉袅袅豆蔻芳华的少女。不要以为杜牧有“恋童癖”,中国人的传统婚姻是早婚早恋。因此她,十三岁也可以承欢君前了。何况是个歌女,风尘里摔打惯的。只是,她究竟是个小女子,与情郎分手时,心底的哀伤总比他深。明知他归来的杳杳无期,却不能有过分的要求;是情人不假,但只是歌女。她一准是哭了,所以惹他伤感地说:蜡烛有心还惜别,替人垂泪到天明。
于是,一句千古名句就在她的泪眼愁肠下锻炼出来。
蜡烛有芯他有情。
想象着,离别筵上,小小的她拟歌先敛、欲笑还颦的模样。盈盈泪眼就这样痛触人心。这个人,不知后来在他的心上停驻了几时。他赞她美,诗句写的煽情无比,真实的心底恐怕未曾想过要娶她。
因为他,是清白家声的子弟,要娶的也是良家女。传说他后来在湖州喜欢过一个十余岁的女子,赞她是国色天香。可惜那时她太小,不能嫁娶,他只好与母家约好十年来娶。不料蹉跎了十三年,待他再去时那女子已嫁作人妇,并生有两子,他于是又很悲切遗憾,作《怅别诗》。诗说:“自恨寻芳到已迟,往年曾见未开时。如今风摆花狼藉,绿叶成荫子满枝。”
有人说,男人一夜,女人一生,我不喜欢这样的话,太粘牙,仿佛女子都是拎不起来的糖稀一样,必得要靠住男人这根棍子才站得住。但对一个十三岁的小女孩来说,她情窦初开时遇上的男子,必然是心田里一道深重沟渠。
水仙已乘鲤鱼去,一夜芙蕖红泪多。总会有些人,有些爱,是生命的阻滞,一生也无法翻越。只是不知,杜牧后来,还记不记得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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