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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力创作女歌手姜昕作品:长发飞扬的日子-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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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电话都告诉了他们。峻峻和刘健两个又高又酷,再加上那一头引人注目的长发,使我在学校里出尽了风头。那段时间里,×院常常可以看到这样的画面——我和峻峻、刘健两个穿着在学生看来绝对是奇装异服的衣服,目不斜视(因为戴着墨镜,其实他们一直在注意迎面或擦肩而过的漂亮女生——也许这就是他们总来找我的目的)长发飞扬地穿过校园。 。 想看书来

第二乐章 闪亮的篇章(4)
有一段时间,峻峻和家里闹翻了,住到离×院很近的一个叫阿波的朋友家,而阿波又是一个人租房子住,于是那儿成了我们的聚集地。
  很多个下午和晚上,我们弹着红棉的箱琴,开着所有人既是歌手又是听众的演唱会,饿了就集体凑钱买上十包或者更多两毛五一包的方便面,再加上几根火腿肠和几包榨菜,香喷喷地煮上一大锅,有滋有味地饱餐一顿,然后再继续……那时候,峻峻和刘健的乐队都成立不久,正处在排练和创作阶段,很少有演出,而阿波又是从浙江美院毕业后一个人来北京闯荡的,大家都很穷。我这个每月从父母那里领取一百元生活费的学生往往成了大富翁。尤其到了月底,往往搜光所有人的兜儿都凑不够一顿方便面大餐的钱,就只有想办法打电话找朋友借。可是我们的心情从来没有为此低落过,即便这种时候,大家也在热热闹闹地开着玩笑——因为年轻,因为一切都刚刚开始,每个人都有着一种自然而然的无惧和乐观。
  也有一些时候,峻峻和刘健他们会抱着琴狂练不止,一下子就是几个小时。那时候,我就会坐到一边儿去翻看他们说是朋友从国外带来的五花八门的音乐杂志。我发现原来他们的发型和穿着都是从那些杂志上学来,然后再加以发挥的,怪不得那么有创意!
  阿波家里有一台很老牌的单放机,更多的时候,我们会一大帮人一起听峻峻他们从外国朋友那儿弄来的外国磁带,于是我知道了Michael Jackson、Bob Dylan、Beatles、Pink Floyd、Police。那种时候,他们时常会在听到某个特别精彩的片段时忍不住兴奋地畅谈起来,而我就像被那些音乐“抓住了”似的,觉得那些歌儿里有股和我以前听的港台歌曲不太一样的劲儿。而那股劲儿让所有的情感都蕴含着一种力量,一种与我的年龄本身太接近的东西。他们告诉我,这股劲儿就是“摇滚”,他们说这是年轻人的音乐,他们就在做这样的音乐,中国几乎还没有的音乐……他们说:“你等着看吧,我们会很棒的!”说这些话的时候,他们的眼睛总是很亮。
  我开始羡慕他们了,觉得他们的世界里有太多我不知道的东西,全都是我特别喜欢的东西……我不再为我仅仅是个徒有虚名的本科生而骄傲了。他们都在做他们最热爱的事情,并且那么坚信自己的未来,可我呢?我的明天到底会是什么样子?难道我就这么硬着头皮念完根本没兴趣的学业,然后找一个自己一点儿都不喜欢的工作了此一生吗?
  那大概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开始思考未来的日子。我了解到他们每个人几乎都曾作过一次“勇敢”的决定——退学或辞职。然后,顶着来自父母、经济和社会的多重压力,走一条他们热爱又有意义的路——虽然并不知道这条路到底会通向哪里,但至少是自己的选择,所以会全力以赴……我开始动摇了。
  我一直没有再见到夏旸,只是从峻峻他们那儿偶然听到一些关于他的消息,知道除了H乐队外,他还隶属于某一音乐团体,经常要随团四处走穴。峻峻他们还说,他唱歌的感觉特别好。有一次峻峻还半开玩笑地说:“夏旸那天晚上不是冲你冲得挺狠的吗?怎么没联系了?”我当然没有告诉他夏旸曾约我第二天去听他唱歌的事儿,不过,不知怎么,我心里还真有点儿后悔起来——其实我当初应该去听听他唱歌的呀。那个只见过一面的男孩儿,虽然他的身高并不属于我理想的那种,不过,他身上的确有些说不清的什么,会让人偶然想起。

第二乐章 闪亮的篇章(5)
大一的第二学期,我得以蒙混过关升入大二。
  新学年开始之后,专业课显著增加了,上课对我来说成了越来越头疼的事情。有时候好不容易心血来潮去上节课,任课老师会指着我问别的同学:这是你们班的吗?怎么从来没见过?
  而我已经不在意这些了——我不在意别人会说什么,不在意辅导员老师的单独谈话,不在意朋友的好心规劝,甚至不在意测验会不会及格……我心中生出的翅膀已经“茁壮”,校园这一方小小的天空已经不能任我翱翔,我只是需要一瞬间的勇气,然后就会张开翅膀,永远飞离这个地方……
  事隔多年后,在回忆中校园里的那些日子总是那么闪亮,那么让我久久盘桓不愿离去,那种背景的天幕总是那么清澈而且总有着隐隐的欢声笑语……可是,在多年以前最后存在于校园的那些日子里,我却对那一切充满了倦意:宿舍里住了八个人,实在太不方便;食堂总是乱哄哄,要排长队,卫生也不好;学校活动也太小儿科了,让人提不起兴趣……还有一点让人索然无味的是——虽然学校里一直不乏男生追我,可说不清为什么,在我眼里,他们全都和那座校园在我眼里的情形一样,已经彻底丧失了吸引力。
  我整天整天地泡在阿波家,几乎每天起了床就往那儿跑,不到女生宿舍关大门的点儿决不回来。有时候,阿波出差了,他会把钥匙藏在门口的某个地方,峻峻他们也一连几天都没露面儿,屋里只有我一个人,我也觉得在那儿更舒服些。
  那时候,我已经开始跟峻峻他们学琴,并且开始萌生出不如干脆也像他们那样退学去做音乐的想法。峻峻他们都说我的音乐感觉不错,干这一行绝对没问题,这给了我挺大的鼓励。当然,我的想法绝非空穴来风,因为,我实在是太喜欢唱歌了——是的,我好像天生就是只爱唱歌的小鸟。远在学龄前,我就成天嘴里哼哼唧唧的。上中学的时候,因为住校,又还没有小walkman,可又特别爱听歌儿,所以每星期在学校我都憋得够戗!那时候几乎每个周末回到家,吃完晚饭,我都会迫不及待地打开录音机,放上一盘刘文正或张蔷的带子,然后站在阳台上扯着脖子对着天边晚霞没完没了地抒发情怀。到了夏天,傍晚时天边的云霞就像因为那些歌儿才激动红了,而那两种我无比热爱的事物叠加,会让我恍若置身无人之地,所以即使楼下充满了吃饱了饭出来遛弯儿的人,我仍会旁若无人地放声歌唱……记得那时候,我哥总在我们家楼下和他的一帮哥们儿下围棋、象棋什么的,一开始我这样,他总是千方百计地予以阻止、干涉。他觉得我的这一“爱好”让他“挺丢面儿的”,可我就是置之不理——因为他永远无法想象那时候的我有多么“快乐”!后来每次我再这样,他都得对他那帮哥们儿解释一遍:别见怪啊!我妹神经有点儿不正常……到了大学——就不用再详细介绍情况了吧?反正,不仅我能看上眼的男生几乎清一色全都是会弹吉他会唱歌儿的,我自己也绝对是学校里著名的盥洗室歌手、走廊歌手、宿舍歌手、操场歌手……
  当然,喜欢归喜欢,那是我头一次想到把唱歌当职业——这倒不是我不敢想,而是我爸妈从来就没给过我机会想。上小学时,音乐老师想把我送到少年宫重点培养,可我爸妈坚决不同意,所以就没去成。如今这么一想,我不禁心跳加速起来。要是这辈子真能就那么一直唱着歌儿生活下去,那岂不就是我的完美人生了吗?

第二乐章 闪亮的篇章(6)
可是,我怎么跟我爸妈交代呢?一想到这一点,我立马儿又颓了——我倒也绝不是怕我爸妈,而是,其实我心里真挺不愿意惹他们生气的。
  从小到大,我一直都算是个挺听话的孩子。每次我哥闯了祸,我总会在旁边儿说:“爸爸妈妈我一定听话,一定不像哥哥那样。”后来,我才明白其实我当时颇有点火上浇油的意思——尽管我说那些话时是认真的,也真那样做了。到上大学为止,我确实在各个方面都没怎么让我爸妈操过心,虽然偶尔也会背着他们玩点儿小花样儿,不过,唯一算得上“不听话”的就是在高二分文理科班的时候,坚持要学文科——不过,那可跟这次有着本质的不同,因为那虽然不是我爸妈希望的,可毕竟还没脱离他们眼里的“正确轨道”……难道说,我真的也要来一次“揭竿而起”吗?要是我突然跟他们说我不想再上大学了,我打算去唱歌儿——那他们还不得气死了呀!可是,要是就这么“混”下去,那我这辈子岂不是都得像现在这么拧巴地活着?那我的人生还有什么意思呀?
  我至今可以看见自己18岁时那副愁眉紧锁的样子,那段时间我开始像个小大人儿似的常常发呆,开始学会一个人出去散步思考,开始为一阵秋风或者一场秋雨感伤……我开始感到做人的难处,发现除了爱情,我还要面对另外一些问题。
  在那些日子里,我爱上了一首歌。它的名字叫《会有那么一天》,歌词大致是这样的:
  五彩辉煌的夜晚/屋内的灯光有些昏黄/我们燃烧着无尽的温暖/虽然空气中有些凄凉/会有那么一天会有那么一天/不会再迷失在走过的天桥上/……会有那么一天会有那么一天/我们会飞到天外的天/会有那么一天会有那么一天/我们会拥有属于自己的空间/会有那么一天会有那么一天/我们会拥有更多更好的明天/会有那么一天会有那么一天/我们的路将绝不后悔……
  对不起,我又开始写下那些曾经感动过我的歌词——其实我挺讨厌这种玩弄煽情的酸不拉唧的写作手法,可是,我不能逃避当年我的那种真实心态。因为那段日子里,这首歌的确是一直萦绕在我的脑海——我总是在想:会有那么一天,会有那么一天,会有那么一天……
  我是一个会被音乐感动和影响的人,如果你也是,你会知道我。
  对我来说——生命里不能没有音乐,生命里幸好有了音乐……而我生命里的每一次决定、每一种情绪、每一段时光,似乎都与音乐有关;我所爱过的每一段音乐里似乎也都应和着一些故事——正因为如此,我觉得人生是美丽的;也正因为如此,我不能忘记那些曾经让我感动的歌和感谢那些曾经带给我种种感动的人。
  再见到夏旸是1989年冬天。
  之前好多天,刘健就已经告诉我,说过一阵他们乐队会参加一场“大型”演出。为此我兴奋了好长时间,和他们认识这么久,还从没有机会好好看一场他们的演出呢!
  那次演出是在位于复兴门的中国工艺美术馆一楼大厅内,同台的还有常宽的“宝贝兄弟”等乐队,那是自峻峻、刘健他们用“摇滚乐”熏陶我以来,我看到的第一场还算像模像样的摇滚演出。事后我知道,那就是所谓的“Party”。
  那天,我同样是撺掇着徐薇一起去的。那时候峻峻和家里缓和了关系,回去住了。阿波也正和中戏表演系的一个女孩儿经历着一场无比深刻的恋爱,不太方便打扰。记得那天天气很冷,徐薇穿得像只小棉熊,而我为了臭美,穿得很少。从×院到复兴门距离不算短,再加上天冷,路就显得特别长,公共汽车走了一站又一站,我们两个都快冻僵了。我是“自作自受”,没什么可说的,只盼着车能开得快点儿,上下车的人动作也快点儿。徐薇一开始还抱着一股“舍命陪君子”的劲儿,最后终于绷不住了:“我真不明白你怎么老爱跟这帮人扎在一块儿?他们有什么好的?又穷又脏,还老觉得自己了不起!” 。。

第二乐章 闪亮的篇章(7)
徐薇虽然也爱玩儿,但她喜欢舒舒服服地玩儿,如果某种玩法要吃苦,那她宁可放弃!我当然也不属于能吃苦的那一类型,但要是有什么吸引了我,我就会自然而然地忽略掉所有过程,眼睛只盯着吸引着我的那个地方……
  在某些问题上,徐薇的想法一直跟我不一样,她喜欢有计划的人生,虽然也不喜欢自己的专业,但是能让自己安下心来好好念书——她的人生计划是拿到文凭,然后去一家外企工作,然后出国、拿绿卡、找老公,然后,永远不再回来!她一直觉得我傻,凡事太凭兴趣、太容易冲动,又太缺乏心计!我曾试着跟她聊过退学的想法,她听完劈头盖脸就给了我一句:“你有病啊!”她觉得我放着好好的本科文凭不要,非要去“冒险”,根本就是有病!“你最好少跟那几个长头发搞音乐的男人泡在一起,他们能给你什么呀?”她总是这么劝我,总觉得我中了他们的毒。
  认识他们的确带给我很大影响,但是我并没有被谁调唆——我自始至终认为,每个人的道路都是由他们的个性决定的,是他们自己决定的。而我当年的那个决定,只不过是因为当时的我,作为一个刚满19岁的女孩儿,运气稍微好了些,胆子就跟着大了些,自信随之强了些而已。而且,恰恰相反,在我认为,像徐薇那样明明不喜欢一个东西,却偏偏因为某种惯性或计划强迫自己喜欢和接受,那才更痛苦!
  当然,这只是两个女孩儿之间的争论而已,而这种争论,只因为我们是最好的朋友,彼此都希望对方好。事实上,在我还是×院的一名学生最后的那段日子里,徐薇的确是我最好的女朋友。回忆起来,她让我最感动的一件事儿,是每天晚上当我踩着熄灯铃匆匆回去的时候,她都会给我留着一壶热热的开水。
  那天又是那样,我和徐薇两个一路争论着,大1路终于停到了复兴门站。我们顶着寒风冲进工艺美术馆一楼的大厅,演出已经热火朝天地开始了。那是我第一次看见那么多留着长头发的男人聚在一块儿,有些即便是短发,头发也大都用摩丝打得跟刺猬似的一缕缕竖着。台下所有的人都恨不得能离舞台近点儿,再近点儿,人群就像一锅沸腾了的热水,随着音乐的节奏齐心协力地起伏着、跳动着、甩动着头发、挥舞着手臂。那天,我还见识了一个特别新鲜的手势——就是把中指和无名指弯曲,其余三根手指尽量伸直。当时场地里有不少人把胳膊伸得高高的,做着那样的手势。后来,我知道那是摇滚乐的标志性手势,意味着赞扬和支持……
  台上,站在前面的三个人也是清一色的长发。“像几个倒立的墩布”——当年,峻峻、刘健他们常会这么形容自己站在台上的样子。其中一个白T恤、黑灯笼裤,头发几乎遮住了整张脸,正埋头把吉他弹得飞快的,我看出来是刘健;而中间那个一手斜拖着麦克架,一手举着麦克风,有一条腿还呈工字步踩着音箱的,正是夏旸。
  那是1989年,绝大多数中国人对“摇滚乐”这一新鲜事物还处于根本没听说过的阶段,即便是城市里那些对新鲜事物相对敏感的年轻人,能说得出来的也只有一个叫崔健的人和他那首著名的《一无所有》……那时候,全北京的摇滚乐队大概都超不过十个。像这种这么多发型、服装、表演和观看方式全都堪称“前卫”的人聚集在一起的演出,在北京更是难得一见。而且,他们大多也还仅仅是在那些被称为“Party”的中小型场所演出和被极少数的人认知……所以,即便是像我这种对他们的音乐已经开始有了初步了解,已经跟他们“混”了一阵的人,也被那个场面镇住了。徐薇的情况当然跟我差不多,我们俩都被那新奇壮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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