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八二电子书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实力创作女歌手姜昕作品:长发飞扬的日子-第4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堂打饭,有时候也会一起去东四的夜市吃上一顿小吃,然后再看一场电影。有一部叫做《欢颜》的片子,我们一连看了五六遍,我几乎场场哭得泪流满面。尤其是女主角生完孩子,经历了人生许多变故后再次回到她最初唱歌的地方的那一段儿,她面容消瘦、眼神忧郁,再加上齐豫如天籁般纯净的歌喉对那首本来就凄美的歌的精彩演绎(齐豫就此成为港台众多女歌手中我唯一偏爱的),简直让我泣不成声。就是在那个寒假,在那首歌里,我开始初涉忧伤,我完完全全被那旋律和词句感染。那首歌的歌词我至今记着:
  当我走在凄清的路上/天空正飘着濛濛细雨/在这寂寞黯淡的暮色里/想起我们相别在雨中/不禁悲从心中升/当我独自徘徊在雨中/大地孤寂沉默在黑夜里/雨丝就像他柔软的细发/深深吸引我心底深处/分不清这是雨还是泪/记起我们相逢在雨中/那微微细雨落在我们头发上/啊,往事/说不尽/就像山一样高/好像海一样深/甜蜜依依/彩虹般美丽往事……

第一乐章 112路的蓝鸟,带我们飞往幸福之陆(10)
我之所以如此不嫌麻烦地把这首歌的歌词在这里完整细述,是因为在多年前那个电影院黑暗的座位上,我第一次哭得那么伤心。时间渐渐让我淡化了那种功能,以至于在多年以后的今天再次回忆起那种痛快淋漓的哭泣,我都以为是一种幸福。
  那部片子的女主角是胡慧中,那时候她还十分年轻和美丽。每次她出现在那小小的舞台上,长发如风般舒展,弹着吉他唱歌的样子,无论是飞扬还是黯淡,都让我非常着迷。于是我“咬牙切齿”地发誓要学吉他——当然,这不是没有前因的,因为那时候,我已经是学校里著名的盥洗室歌手、走廊歌手、宿舍歌手、操场歌手了……
  寒假过后,我勉强通过了补考。可是,也到了和他彻底说再见的时候。当年高教局有个规定:本科生毕业后两年内不准出国。他读的是安全工程系,按他的话说,就是毕业后去发劳保手套的那种。他当然不想上了半天大学就落个发劳保手套的结果,所以决定放弃毕业文凭,远渡重洋继续求学。开学没多久他就走了,临走前的最后一次见面,他几乎是被我“捉住”的,他依然给了我一些台词:我其实非常舍不得……可是男人,要么衣锦还乡,要么饿死他乡……我不知道前面等待我的是什么,所以我也不能对你说什么……
  当年,我曾经对他的那番话深信不疑,我以为这就是他后来不愿意再见我的原因,我以为他忍痛割爱,不想让我再留下更多有关他的记忆。等他走后,我从他周围的朋友无心的谈话中,了解到他那个寒假的所作所为(我不想再多费笔墨了),才如梦初醒地终于了断了对他的“思念”。
  他一去就杳无音信。七年后的1996年,我出版了个人的第一张专辑。偶然的一天,我接到一个陌生电话,对方通报姓名后我反应过来,是他。他说他在报纸杂志上看到了我的消息,于是从我的唱片公司打听到我的电话。他说他中间曾经回国,也曾去学校找过我,才知道我没毕业就退学了。他说他很抱歉,如果这里面有他的原因的话。
  或许,想要离开某个伤心之地的因素的确加快了我离开那所学校的步伐,但我的退学之举当然不是因为他……无论如何,他的那番话总算给我最初的那场情感画上了一个还算“温暖”的句号。
  我应约和他见了一面,我怀着一种好奇的心理想感受一下多年前曾经有过某种特殊关系的两个人再次面对的感觉。
  那是一个阳光很好的下午,在东三环的Fridays餐厅,我们面对面地坐着。我看着他已经微微发福的脸,竭力想挖掘某些与多年前存在于我记忆里的那个已经模糊的影像相关联的痕迹,我听见他说:我一直没有忘记你……夏日黄昏的阳光从落地玻璃窗投射到他的脸上,让我觉得很模糊。我顺着光线把视线转向窗外车水马龙的三环路,忽然想起这一带似乎就离我们当年相遇的那个阳台的地带不远。我仔细回忆着,最后确信那就是我现在视线所及的马路斜对面,只不过,因为东三环的拓宽,那座楼已经消失了。我久久地注视着那个方向,终于明白其实我们都只是在寻找我们各自的过去,而那种寻找是徒劳的。
  “我现在经常出去,以后可以多帮你带点儿唱片,也许能对你有些帮助。”
  我转过头来看着他,很友好地笑了笑,然后说:“不用了。”
  我这么回答当然不是因为还在恨他。那时候,我已经知道:谁也不能仅凭自己单方面的期待去认定和要求事情的结果——凡事去作最坏的打算最好的努力,这的确是真理。
  如果你被眼前的失败打倒,那么你就永远丧失了再次体会幸福的机会。我庆幸,命运的一次次安排让我一次次验证了这一点。
  书包 网 。 想看书来

第二乐章 闪亮的篇章(1)
当然,18岁那年的春天,我还远不至于被一次尚未展开的爱情的失败打倒,我的自信心的确因此受到了一定程度的打击,但我还没有那么脆弱和不堪一击……那个春天其实是这样的:他走后带来的忧伤在我还没来得及“铭心刻骨”的情况下,生活又向我展开了新的篇章。
  对于那时的我,他在瞬间就将我的魂魄全部吸引,以至于我根本无心再去咀嚼什么忧伤的“灵丹妙药”——那是一个闪亮的篇章。时至今天,对这一章节中的许多处我仍会屏息凝神,无话可说。假如,时光真的可以倒转,我仍会义无反顾走向那个起点,即使再次承受那些伤痛。
  那个开始是个谜。
  它至今存在悬念,因此我只能归结为命运。
  那个春天,我收到两张从天而降的请柬,那是位于东四的隆福大厦顶层一家迪斯科舞厅开业的入场券。当年的迪厅可不像现在这么多,也不像现在这样满街拦着人发赠券,那时候能去那种地方玩儿的人都“NB”得很。我清楚记得某天晚上我回到宿舍,床上放着一个牛皮纸的信封,里面就是那两张赠券。问遍同宿舍的人,没有一个知道那是谁送来的,信封上也只字未写。
  一直到请柬上标明的日期临近,仍没有人出来说那是他(她)送来的,也没有人前来认领。我一连几天都在“担心”是谁弄错了,因为我一直很想去那种地方见识一下,可又买不起门票……于是,当那个日子到来的那天晚上,我怀着一种复杂的心情邀请了寒假里新结识的“蜜友”徐薇一起去跳舞。
  那天我实在是花了一番心思精心打扮的。我仍能回忆得起自己那天的装束:一件宝蓝色鸡心领的棉线套头衫,领口处露出白衬衫的翻领,一条长至脚踝的黑色薄呢长裙,脚上是一双扣襻儿的黑色皮鞋,里面是一双白线袜,头发当然是自自然然地披散开来,只不过头帘的地方按照当时流行的样子用摩丝稍稍打高了一点儿。我还特意化了点儿妆,化妆品不仅是跟“呆呆”借的,还是她指导我化的,然后,在全宿舍女孩儿的赞叹中美滋滋地出发了。现在想起来,那身搭配真是土得要命,不过那会儿那可是我的“礼服”了。
  穿过长长的走廊,走下一层层楼梯,出了女生宿舍的楼门洞,就拐上了宿舍区通往校门口的小路。那是迎春和桃花交相辉映的日子,晚风里夹着醉人的芬芳,我挽着徐薇的胳膊,路过男生宿舍楼的时候,还习惯性地抬头看了一眼他曾住过的三楼窗口,心里遗憾地想着这样美好的季节,我们居然一天都没有在一起……
  我不知道,仍是112路的“蓝鸟”,可那天的那班公共汽车即将载我进入我生命中的一个崭新时期。我的生活从此将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而且,我生命中最执著的一次爱情,就要向我走来了……
  我和徐薇一冲进迪厅就不管不顾地跳了起来。在这之前,我曾驰骋于各大学的周末舞会,舞技自知不错,但如此好的灯光、音响设备还是头一次受用。我们俩都很兴奋,几乎就在同时,一个男孩裹着一件长得快要拖地的黑色风衣像风一样刮了过来,闪烁的灯光下我看不清他的面庞,但我注意到,他那一头随着节奏飞舞的长发——那可是我第一次如此近距离、真真切切地看到留长发的男人,之前只不过是在一些唱片封套上见到过……他跳得非常好,非常具有煽动性,他的头发、他的风衣,甚至他的人,都给人一种强烈的气息,在左右摇摆着、上下翻飞着、横冲直撞着。而这一切,让我知道,他和我一样年轻。 txt小说上传分享

第二乐章 闪亮的篇章(2)
我和徐薇都绝对被他感染了,我们疯狂地跳着,跳着,我觉得用 “热血沸腾”的感觉来形容那一刻的我毫不夸张——虽然从小到大我一直是顺利的、快乐的,也只经受过那么一次小小的感情挫折,但我从来没有像那一刻那样感到无忧无虑过——那一刻,我只觉得自己身上有挥洒不尽的热情,我只知道——我要跳舞,我觉得——没有什么能阻挡我!
  不知道那样跳了多久,音乐忽然换成了很美的慢四步舞曲,灯光也随之换成了那种昏暗而神秘的格调。几乎在同时,男孩子冲过来拉住我的手,不由分说地将我带入一对对相拥的人群中。
  “自我介绍一下,我叫夏旸!”他冲我友好地笑了笑,“一起跳个舞,你不会反对吧?”我笑了,心想刚才大家一起玩了那么半天,你当然知道我不会反对,这人还挺能装的!
  “能知道你的名字吗?”他继续装做一本正经地问。
  我也学着他的语气:“恐怕没有这个必要吧?”然后,我们俩一起笑了起来。
  “你是学生吧?”
  “你怎么知道?”
  “看得出来!”我们就这么一边在人群里随着音乐慢慢晃悠着,一边有一句没一句地闲聊起来,我甚至没留意到他的手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慢慢移到我的腰间,而且,我们之间的距离不知不觉就像舞池里的很多对儿一样靠得很近,近得我几乎能感受到他身上的味道……我承认我对他有好感,那是他身上那种扑面而来的青春气息和不动声色的幽默,还有一种,我说不出来的东西 。
  “夏旸,你丫干吗呢?”忽然,不知从哪儿传来一声大喊。
  他扭过头,冲着发出声音的方向也喊了一声:“管得着吗?”然后,他冲我挤了下眼睛:“几个哥们儿!哎,对了,你那个朋友呢?”
  我们不约而同地开始在人群里搜寻徐薇,很快发现她也正在和一个西装革履的男人跳舞。
  “就你们俩来的?”我点了点头。
  “那,去我们那边儿坐吧?”我又点了点头。
  他拉着我穿过舞池,向传来声音的方向走去,那儿,坐着和他一样留着长发的三个男孩儿。甚至,其中的两个也穿着和夏旸类似的风衣。后来我才知道,那种类似的风衣又被喜欢“再创造”的他们攒成更为舒适夸张的“长袍”,再搭配上蛤蟆镜的行头,可是早期圈儿里一度风行的范儿,灵感来自日本电影《追捕》里高仓健的扮相,还有一个烫着当年特别时髦的麦穗儿头的同样夯儿“火”的女孩儿……
  一切就是那么开始的。那一天,我认识了四个男孩儿,他们分别是峻峻、老胡、刘健和夏旸,分属于“T”和“H”两支乐队。那个女孩儿,是老胡当时的女朋友,也是个歌手。他们当中除了老胡和刘健年龄稍大(那时老胡26岁,刘健24岁),其余几个都没超过20岁……那天晚上他们去那家迪厅,是打算和那儿的老板商量在那儿演出和排练的事儿的。
  那天晚上,我们一直在那儿玩到夜里两点迪厅打烊。然后,我和徐薇跟着他们去了东单的一家小饭馆儿吃消夜。夏旸一直跟在我身边,甚至上厕所的时候,他也把我从小饭馆儿里“骗”了出来——记得我当时傻乎乎地跟出来,问他有什么事儿。他不好意思笑了,然后说:“其实没什么事儿。不过,我想告诉你,他们都挺‘坏’的,你最好别把你学校的宿舍号和电话号码告诉他们!” txt小说上传分享

第二乐章 闪亮的篇章(3)
那个很久前的深夜里,他站在东单大街和灯市东口相接的路边儿对我说这些话时脸上的那种表情,我至今无法形容,可是,我一直没有忘记。
  吃完消夜,大家似乎都还意犹未尽,决定集体去老胡在海淀租的房子继续开Party。我和徐薇当然也只有跟着,因为学校早就回不去了。不过我也挺想去的,反正当时的我一下子就被他们吸引了,觉得他们比学校里的那些男生有意思多了!夏旸说他家里管得比较严,不能跟着去。
  想到这一段儿我笑了,我想起那天夜里夏旸推着他的自行车站在我身边陪我们一起等夜班车的情景:夜班车久久没来,大家却都不在意。那是初春,深夜的街上应该是挺冷的,可记忆里的那个夜晚好像没有任何冷的印象。我们站在白日里熙熙攘攘而那一刻分外冷清的大街上,毫无禁忌地放声说笑着、打闹着、唱着歌儿……
  记得峻峻曾问我:“跟我们在一起好玩儿吗?”
  我老老实实回答:“好玩儿!”
  他得意地甩了甩头发,忽然从随身的鹿皮双肩包(这也是圈儿里当年几乎人手一个的装备)里掏出一副蛤蟆镜戴上,故意对着我和徐薇摆出一个很酷的造型,然后说:“所有的女孩儿都喜欢跟我们一起玩儿!”
  夏旸后来等不及先走了。没过一会儿,远远地又看见他骑着车呼啸而回。他车技娴熟,单脚点地把车停在我面前,嘴像跳舞时那样俯到我耳边说:“要不,你跟我回家吧?”
  我还没来得及回答,他自己又自相矛盾地嘀咕了一句:“不行,我妈不让我带女孩儿回家!你还是跟他们去老胡那儿吧,不过,记住,千万什么也别告诉他们,他们真的特别‘坏’,相信我!”
  “你明天晚上有时间吗?来听我唱歌儿好吗?”
  我也像跳舞时那样,点了点头。
  “你答应了?那你明天可一定要来啊!告诉你,不听我唱歌你会后悔的!”
  那天晚上,我无论如何都不会想到——只不过两年多以后,我当初只是觉得好玩儿,只是觉得和我以前认识的男孩儿不一样的他们,居然分别成为90年代初中国最具影响力的两支摇滚乐队的中坚力量。
  我对夏旸并没有一见钟情。
  我们初次相逢的那个夜晚的他,就像那年早春里多情而又稚嫩的风,裹挟着浓郁的青春气息扑面而来,的确给我留下了深深的印记。可是,那个夜晚的快乐并不仅仅是因为他。况且,那个年龄的我,对爱情还存在着一种因为读过太多琼瑶小说而形成的幼稚画面(男主角一定要够高够帅),而那时的他,在我眼里是不够格进入那个画面的。
  那是一个做梦的年龄。我的双脚还没有真真实实地接触到土地,而我也并不是,或许从来都不是一株现实世界里的迎春或者桃树——我是另外一个天地里的花朵,我的“玫瑰”只会为了一种梦幻的声音绽放……那天晚上,我还不知道他具备那样的魔力。
  因此,第二天我没有如约去听他唱歌,虽然他说过不听会后悔。可是,我没有听过,所以不知道会不会后悔。
  日子就这么过着,我又快乐起来,而这份快乐是因为我和峻峻、刘健从此成了朋友。我当然没有理睬夏旸那天晚上的“警告”,我把学校的宿舍号和电话都告诉了他们。峻峻和刘健两个又高又酷,再加上那一头引人注目的长发,使我在学校里出尽了风头。那段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