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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宝人生-第39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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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义先闻言反驳道:“你这话就显得太武断了吧,我承认确实有可能是因为矿物质的原因,但你就能肯定,血沁一定不是血液形成的沁色?”
老太太挥了挥手:“好了!好了!不管怎么样,这东西总是和死人埋在一起的吧!这样的东西,肯定是不能留在家里的!”
“卖掉的话,是不是有些太可惜了?”季浩良有些不情不愿的说道。
老太太没好气的说道:“不卖掉干嘛,你还想当饭吃,还是想跟着它一起过啊!”
季浩良性子本来就软,平常在家也被妻子克的死死的,他张了张嘴还想劝妻子把东西留下来,不过话到嘴边,还是咽了回去,垂头丧气的说道:“行,卖了就卖了吧!”
“老朱,昨天那个叶盘已经归你了,今天这个玉勒,总得轮到我了吧?”孟义先回头笑着对朱大富说道。
都是朋友,总不能说自己老是吃肉,让朋友一直喝汤,因此,朱大富也没多想,就点头道:“行,这个玉勒就归你了……”
接下来,大家就直接去了小区附近的银行转了帐,随后楚琛就以《落花诗册》太贵重,想要把东西放到存放博山炉的那家银行为由,想要提前回去。
这事很正常,大家也没理由不答应,于是干脆就一起回去了。
见此情形,楚琛心里也只能苦笑,他原本是想回去解开那本笔记中的秘密……(未完待续。。)
第七百一十章 找出
晚上,楚琛和准备回到各自房间的孟义先等人打了声招呼,随后就关上自己的房门,迅速的拿出了那本疑似张火泥亲笔书写的笔记。
“总算可以看了!”
楚琛呵呵一笑,给自己倒了杯茶,喝了几口之后,才打开笔记,慢慢的看了起来。
笔记是用毛笔写成,字体为正楷字,写得非常的工整,和之前楚琛看到的张火泥的笔迹相差很大,如果不是因为字里行间可以看出一点张火泥用笔的影子,再加上那只纸槌瓶内壁上的“笔记”两字,他很难想到,这本笔记会是张火泥所写的。
另外,笔记上的内容也和瓷器方面一点关系都没有,楚琛从头看到尾,基本写的都是风花雪月,还有对生活的感慨,如果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一位文艺青年所写的东西。
看到最后,楚琛不禁觉得奇怪了,就这样的笔记,他根本看不出里面隐藏着什么秘密,难不成这根本不是张火泥所写,或者这本笔记的作者确实是张火泥,但瓶子内壁上所写的笔记,并不是这一本?
楚琛皱着眉头想了一会,又觉得既然是秘密,肯定不是那么容易就能发现,现在笔记上的字都是竖着书写,于是他又准备试一下,看看横着读会不会有什么发现。
接下来,他又耐心细致的以横着读的方式把这本笔记又看了个遍,却失望的发现,还是一点线索都没有。
“我到不相信了!”
楚琛长舒了一口气,又准备斜着再读一下。其实。他这么做也是死马当成活马医,没想到。看到最后一页的时候,他还真得组合出来了一个句子“为什么不用火试一下”。
“为什么不用火试一下?这句话是什么意思?难道这本笔记里面。还夹着什么东西?”
想到这里,楚琛又把笔记里里外外的看了个遍,发现就现在这样的纸张厚度,就算是封面里面也不可能还夹着什么东西,这让他的脸上又露出了疑惑的神色,难道一定要把这本笔记烧了才能找到其中隐藏的秘密?
楚琛想想有些心动,但马上他又想到,万一这句话不是他想的那个意思,到时东西烧坏了。那就什么都没有了。
“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楚琛一边想,一边无意识的翻动着纸张,过了半响,他回过神来,决定既然有隐患,那么还是先把这事放一下再说吧。
于是,他低头准备把这本笔记给收起来,突然,他注意到。笔记后面空白纸的一处地方,好像看起来和旁边有字迹的那一页的颜色并不一样。
原本,楚琛还以为是受了潮的关系,并没有多想。但正当他准备把本子合起来的时候。脑中灵光一闪,突然想到了一个可能,他连忙又翻到那一页。仔细辨认才发现,那颜色不同的地方。隐约的看起来,好像是有一定的形状的。
而且。不单单是这张纸,连后面四页空白纸张上,也同样有这样的现象。
“难道这些纸张都是用隐形墨水写的,用火烤过之后,才能显形?”楚琛有些激动的想道。
说到这,可能有些朋友或许会觉得隐形墨水很神奇,其实在咱们生活中隐形墨水是很容易就能找到的。就比如说,到超市里去买个鲜柠檬,然后挤出柠檬汁和水的混合成溶液灌入钢笔中在纸上写字,风干后就可以了。
如果你想要让字显形,只需要把纸放在台灯上烘烤即可。
当然,这是非常简单的方便,楚琛记忆中,还有一种有些麻烦的方法,这种方法想要显形的话,正好要用火烤过之后才行。
具体是,先配一小瓶0。1 摩尔/升氯化钴溶液,然后用蘸水钢笔或毛笔在吸水性较好的白纸上写好“密信”。氯化钴的稀溶液是浅粉红色的,所以把氯化钴溶液写在纸上,等纸干了以后,几乎看不出纸上有什么颜色。
注意,这里是几乎,如果仔细看的话,还是有可能发现不同的,特别是楚琛手中的这本笔记,已经经历过好几十年的岁月,纸张已经氧化的发黄,所以仔细看的话,更要显眼一些。
用这种墨水写的东西,如果想要看的话,只需要把纸放在火炉上烘烤,或者把信纸放在酒精灯火焰上微热一下,信纸上的六水氯化钴即脱水变成蓝色的氯化钴,上面就显出蓝色的“密信”。
看完后只要往信纸上喷一点水雾,信纸上的蓝字又会消失,仍然可以使信的内容保密起来。
发现了这个事情,楚琛马上就想下楼去买酒精灯,不过再一想,现在快要晚上十一点了,现在到哪里能买的到酒精灯呢?虽说用蜡烛到也可以,但蜡烛燃烧的时候有烟,到时会把纸熏黑了。
最后,楚琛考虑到,反正寿宴被安排在明天晚上,白天的时候,他完全有时间,去把酒精灯买回来。而且,就算明天没时间也没关系,反正东西已经在他的手里了,也不可能变成煮熟的鸭子飞了。……
一夜无事,第二天,在酒店吃过早饭后,朱大富就带着楚琛等人,来到他在金陵的拳友那,把孟义先介绍给他的拳友之后,双方又在拳法上探讨了老半天,等他们回去的时候,已经快要到下午三点了。
虽说,这耽误了楚琛的事情,但他却从今天的探讨中,想通了一个卡了他很久的难题,大大的提前了他拳法再次突破的时间,可谓是收获颇丰。
回到酒店拿了贺礼,一行人马不停蹄的坐车往目的地赶去。
汽车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行驶,就在一处看起来颇为普通的江南民居前,停了下来。
楚琛走下车,只见眼前一带粉垣,数楹房舍,千百竿翠竹清影婆娑。
据说,从前此地为一荒岗,令老先生仿效乡里前贤开垦荒岗,辟果园,植竹、松、桑、桃之属,潜心研究诗书画。现如今,这里满眼树木生秀,令人怡神悦性,真是好一处桃源之地。
“朱兄,孟兄……”
此时,令老先生的儿子令清利就站在门口迎客,而他的身旁,还站着几位年轻男女,应该是令老先生的晚辈。(本书人物都是虚拟的,请各位不要对号入座啊,谢谢大家支持!)
“令兄……”朱大富带头迎了上去,随后就是一阵寒暄。
“令老哥,今天我不请自来,还请您海涵啊!”孟义先笑着表达了歉意。
令清利哈哈一笑道:“俗话说的好,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你能来我们一家非常欢迎,这有什么好海涵不海涵的……”
随后,大家又闲聊了几句,看到后面又有其他客人过来,朱大富连忙说道:“令兄,我们先进去和老先生问候一声。”
令清利笑着应允,随后让旁边的一位青年,带着众人去拜访令老先生。
走进院中,放眼望去,松桑伟岸,翠绿敷色,一带房舍,掩映竹林中,环境真是美不胜收。
因为天气还凉,又是傍晚,再加上令老先生年纪大了,未免着凉,此时他还在自己屋里休息。
青年带着大家来到令老先生的屋中,只见室内只有一桌、一椅、一床、两柜,简洁而朴素,淡然而清贫,如果不说,真以为进了贫民之家。
令老一生安于清贫,淡薄名利,潜心艺术,对身外之物置之度外,不进他的屋子是无法想象的。
刚才,令老正在看书,看到众人进来,脸上就露出了笑容。
见此情形,朱大富连忙走上前,毕恭毕敬的给老人鞠了个躬:“师傅,我来给您拜寿了。”
令老笑容满面的说道:“大富,你工作那么忙,又在京城,还来看我,真是有心了。”
朱大富笑着说道:“我每天就喝茶逛街,哪有什么好忙的啊!再说了,您老九十大岁,我就算在天涯海角,也得赶过来啊!”
令老闻言哈哈一笑,随后其他人也连忙上前给问候了一声。
听说楚琛是刘老的弟子时,令老笑着说道:“小楚啊,你师傅的身体怎么样啊?”
楚琛连忙回道:“他的身体很硬朗,他还让我给您捎句话,祝您福如东海,寿比南山。”
“好好好!安仁(刘老的字)兄有心了!”令老笑着说道。
“另外,他还让我带给您一件贺礼。”说着,楚琛就把手上拿着的一个书画锦盒递了上去。
令老笑着接过锦盒,问道:“哦!小楚,不知道你能不能透露下,到底是谁的作品啊?”
“是一幅王铎的行书五言诗。”楚琛笑着回道。
“什么!”令老闻言微微一愣,随后就有些迫不及待的说道:“那我得先好好欣赏一下才行!”
令老的书法成就,和他钻研其他大家的书法也是分不开的,其中对他影响最大的,就要数王铎的行书和草书。
当时,他谋求诸家草法的溶合,尤其是将怀素与王铎两家草法加以变通。因为他对王铎草书有深刻的认识,怕走其老路,难以再创新境。于是,他反其道而行之,加以变法,最终才形成了他现在的书法风格。(未完待续。。)
第七百一十一章 有意思
令老听说刘老送给他的贺礼,是林铎的行书五言诗,就连忙迫不及待的把盒子打开,又把里面的卷轴拿到了桌上,并在大家的帮助下把它展开。
随后令老拿起放在旁边的放大镜,凑上前一点一点的把这幅王铎的作品,从头到尾看了个遍。最后,他长舒了一口气,抬起头来,笑着对楚琛的说道:“安仁兄真是破费了,对这幅王铎的作品我只说三个字,非常好!”
这幅王铎的作品,在场的几位已经提前看过了,确定非常的出色,算是王铎众多作品中,非常精彩的一幅。
在这幅作品里王铎以惊人的笔力,奇矫怪伟的体格,浑厚淋漓的笔墨,给人以一种强烈的震撼,具有雄奇的艺术效果。
另外,从中还能看到他那极富个人特色的书法线条,既不雷同于历史上各名家,也异于同时代各家,而表现出霸悍雄强,神采飞扬,魄力雄迈的特点。
通幅行笔酣畅,点画振动,神采飞扬,魄力雄迈;用笔纵而能敛,结体奇崛多姿,起笔及转折多用方笔,凝重而不板滞,刚柔相济,骨力洞达,体势飘逸,苍秀深邃,堪是王铎作品之中的上乘之作,把其扛山举鼎的笔力表现的淋漓尽致。
这样的作品,以现在的市场行情来说,没有一百万根本是想都不要想的,也正是如此,令老才那么说。
楚琛笑着说道:“不瞒您说,其实这幅王铎的作品,我师傅他还真破什么费。是他用早年捡漏得到的一块玉器换来的,基本没花什么钱。”
令老闻言。摇头一笑道:“安仁兄的运气实在太好了,有时候。我都要嫉妒,哪来的那么多漏会被他捡到的。”
大家莞尔一笑,正当朱大富想说,楚琛捡漏的水平青出于蓝胜于蓝时,又有几位客人从门外走了进来,于是大家连忙识趣的和令老告了辞。
随后,大家又跟着那位青年,来到不远处的厅堂之中,此时。屋里已经摆着三张桌子,有一些先到的客人,已经在那喝茶聊天了。
“老朱,这里!”
大家刚走进屋里,就听到有个熟悉的声音在喊他们,大家顺着声音看过去,发现原来是安功士,在他旁边,还坐着一位十七八岁的女孩子。
大家笑着走了过了。刚坐到位子上,就有一位女士帮他们都倒了怀茶。
朱大富谢过之后,就笑着问道:“老安,旁边的这位是你的孙女?”
“这是我的外孙女。侯茗。”说着,安功士还饶有兴致的看了楚琛一眼,那模样。在座的只要不是傻瓜,都能明白是什么意思。
其实。安功士看上楚琛非常正常,人长的帅。年纪轻轻眼力就那么好,还是刘老的弟子,这么好的条件,再加上又和他外孙女的年纪差不多大,他还看不上才怪了。
楚琛没想到自己还会遇到这种事情,显得很不好意思,侯茗同样是羞的满脸通红,低着头,不停的摆弄着自己的衣角。
之前安功士也给侯茗提起过一会要介绍个男生给她,一开始她还有些不乐意,但现在看到楚琛英俊的外表,身上散发出来的书卷气质,让她很是倾心,对于能和楚琛交往,更是一百个愿意。
说起来,侯茗长得确实不错,身上有一股子小家碧玉的气质,如果楚琛没有对象的话,朱大富到是很乐意让两人交往一下,不过现在嘛,他还是帮忙解释一下吧。
“老安,小琛可是已经订过婚了!”
听说楚琛已经有了对象,祖孙俩包括旁边的乔庆泰和孟义先都有些呆愣。
过了半响,孟义先惊讶的问道:“小楚,我看你才二十岁的样子吧,怎么现在居然就订婚了?”
楚琛笑呵呵的说道:“我已经二十一了,准备等我女朋友大学毕业就结婚了。”
此时的侯茗,因为失去了心目中的白马王子,心里很是郁闷,她鼓着嘴,有些忿忿的说道:“楚哥哥,现在都二十一世纪了,你怎么还是抱着以前的老观念,这么早就准备结婚啊!”
楚琛呵呵一笑道:“我们两个感情好嘛,就想到结婚喽!再说,我妈也想着早点抱孙子呢!”
侯茗闻言张了张嘴,实在不知道说什么是好,安功士也只能摇了摇头,表情显得有些可惜。
朱大富笑了笑,随后就岔开了话题,交流起了古玩方面的心得。不过,侯茗显然还没有放弃,一直对楚琛问东问西,看到楚琛有时显得尴尬的模样,大家也是暗自一笑。
“楚哥哥,你手上的戒指是翡翠的吗?”
“是翡翠的。”楚琛暗自一叹,对付这样的女孩子,他还真没什么经验,他又不能表现的太过冷淡,只能有一搭没一搭的回答着侯茗的问题,内心真是苦不堪言。
“楚哥哥,你的戒指是什么种水的呀?”侯茗又好奇的问道。
“这是老坑玻璃种。”
侯茗闻言就觉得有些惊讶:“啊!这是老坑玻璃种啊,怎么看上去,还没我的玻璃种手镯漂亮呢!”
楚琛的戒指是经过包边处理的,再加上受现在灯光的影响,看上去确实没有老坑玻璃种应有的特色,所以,侯茗说没有她的手镯漂亮,楚琛到并没有觉得奇怪。
不过,当侯茗把手镯从手上拿上来,放到桌子上时,楚琛当即就一阵无语,因为这根本a货翡翠,连b货都算不上,只能算是b+c货。
前文说过,翡翠中的b货就是经过强酸浸泡后,泡去了杂质,又经过充胶的翡翠。c货是翡翠经过人工染色,在原本没有颜色的翡翠上人为地加上颜色,它的颜色是假的,如果真要说的话,c货其实算不得真的翡翠。
而b+c货就是用加工b货的方法,在化学注胶的同时注入绿色颜料,使玉石的种质和颜色都变得非常漂亮。这种方法所形成的所谓翡翠玉器更难辨别,也是以假乱真的典型。
如果对别人来说,鉴定眼前这只手镯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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