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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荒龙蛇-第6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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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亦方也很激动,自己终于也激活了属于他的力量,而且这个力量是他非常喜欢的。光芒再次一闪,幻剑魂再次出现,就如同亦方所说的那样,这圣灵之书能够让他重复召唤,而且还与被封印的异兽心意相通,这几乎等同于自己的分身一样。
    “果然是很变态的力量!”连冀只能发出这样一句感慨。
    就在四人说话的时个,一个消息突出传了过来,只有连冀与亦方收到:“玩家亦方激发自身潜能,达到降临大荒世界的条件,请决定是否立即降临,或是选择在三个月之内的任一时刻!请注意,当您降临大荒世界后,你的身体也将同时降临,你的生命将与现实世界一样,但却能拥有激发潜能后所掌握的力量!”
    亦方与连冀对视一眼,顿时知道同方也收到了同样的消息,看来他们去到另一个世界的事实是不可避免的了,只是白秀与甘桀都未能完全激发。
    两同都决定至少等到白秀的力量完全觉醒后再走,至于甘桀,他连感应都感应不到,却不知道要何时才能激发。个人的潜力无法被外人左右,亦方也只能欺盼甘桀早点发掘到自己的力量,不过要做到这一点很难,有的人只是偶然觉醒,而有的人却是如何努力也无法做到。
    甘桀也知道自己的情况,他并没有多说什么,只是用自己的行动来诉说,他非常渴望与亦方他们一样,去到另一个世界,再一次并肩作战。
    “喂,你听说了吗?听说最近有一个疯子一直不断地挑战虎堂的玩家,据说已经连续打败了五个人了!”在狼魂部落里,不少玩家正议论着。
    自从狼魂部落的驻地向玩家开放后,这里俨然成为了一座由玩家自己建立起来的主城,繁华的程度甚至比系统主城还要高。
    “是啊,狼帝所说的力量据说已经有人找到了,可是那些找到的人却在几天之后消失了,跟狼帝他们一样,都没有任何消息了。”
    “是啊,那个甘桀就是为了获得力量,他的同伴亦方最近也没看过他出现,也不知道躲到哪里去了,真不晓得他到底学到了什么技能,居然能够找到那么多的异兽栖息地。”
    “而且他的实力也很强啊,居然是能够与公孙婴侯这等人物相战,只是奇怪他怎么没有同狼帝他们那样消失啊?”
    别人如何议论亦方并不在意,他看着甘桀那拼命的身影,心里有些感概。天赋并不代表一切,后天的努力也很重要,如果甘桀能够觉醒自己的力量,那么日后他的实力定然不会弱于他们。
    如果没有遇到亦方,甘桀或许只是一个运气不错的玩家,然后小发一笔横财,加入到哪个部落里当一个精英之类的帮众。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能够跟在白浩雷身边的人哪一个不是高手,不然他们也不可能一起去到另一个世界。同样的,跟在亦方身自然也不能是一个普通的人,这一点甘桀很清楚,所以他不能是一个普通的人。
    没有经过努力,哪里能够拥有资源与实力,如果自己只甘心做一个普通人,那他就不会跟着亦方打生打死,能够一见面就对自己推心置腹的家伙如果不是一个傻子,就是一个具有战略眼光的人。
    “既然我没有他们那样的天赋,那就用百分百的努力来达到!”甘桀不希望将来自己一个人仍在游戏里逛荡,一直以来的并肩作战让他渴望同样的力量,能够再一次一同面对困难,一同拼博,哪怕生命只有一次,活得精彩的人生才是真正的人生。
    “嘿嘿,你就是陆熊?虎堂堂主之下的最强精英么?”甘桀已经不记得自己经过多少次战斗了,随着战绩越来越高,他要挑战的便是虎堂堂主,排在风云榜上第二十六名,只不过在这之前,他必须要战胜眼前这个陆熊才行。
    “小子,对于你的战斗风格我很不喜欢,有种就来正面拼杀吧!”陆熊十分恼火,甘桀的战斗风格十足的像蜜蜂一样,总是绕着他转,攻击也小心翼翼的,这让他的攻击根本就难以发挥出来。
    “哼,你是力量型的,我是速度型的,战斗当然是要发挥出自己最擅长的来打了,傻子才跟你正面拼杀!”甘桀很不屑地撇了撇嘴,再一次欺身而上。
    月牙刺就如同一只毒蛇,每一次的噬咬都会叫敌人痛恨恼火,那附带的毒性伤害,让甘桀成功地将敌人拖到气血全空。
    “不对不对!每次总是等着对方被毒伤之后气空耗空,这样的战斗对我来说有什么用,我要的是觉醒自己的力量,而不是等待敌人的身死!”看着陆熊恼火的样子,甘桀突然间想到这个重要的问题,在仔细回想亦方他们获得力量的情况,他似乎抓到了一丝的线索。
    战斗的目地是什么?是为了觉醒力量,而不是打倒敌人!
    这一刻,甘桀终于发现了自己走了歧路,是因为自己太依赖于武器了,亦方虽然也使用武器,但是他却将自己的战斗技能运用起来,他是在御使武器,而自己却是依赖于牙月刺所附带的毒性伤害。
    卷四 逐鹿之战 第162章 终章(本书完)
     更新时间:2010…3…27 13:15:18 本章字数:2163
    大风吹卷,扬起无数尘叶。
    自从被亦方打败后,木清崇并没有暴躁地要杀回去,败就是败了,他知道自己所要做的事便是再次努力提高自己的实力,然后在离开之前打败亦方。
    不过,今天风儿却将他的对手吹来了,亦方站在不远处,神色淡然。
    “亦方,你以为单枪匹马就想杀我们一群人么?未免也太小看人了!”木清崇还未说话,他身边的人便大场叫嚣了起来,也许亦方很强,但是他们有几百人,就算付出惨重的代价也要击杀亦方。
    木清崇手一抬阻止了手下,眼神怨恨无比,却是强行忍了下来,冷声道:“你已经能够打败我了,现在又来莫不是要赶尽杀绝么?”
    曾经的敌人实力已经超过了他,这让木清崇非常有挫败感,不过对他来说,这终究只是游戏而已,自从表哥严白帝去了大荒之后,他也在努力着。
    “不是!今天来找你是有一件事情,怎么说也是你一手造就了我,既然我已经打败过你了,那么过去的恩怨也就结束!”亦方摇了摇头,看了周围的人一眼,他道:“单独谈谈怎么样?”
    两人来到一处空旷的坡地,远远的就能看到几百米外木清崇的手下,木清崇神色复杂地看着眼前这个敌人,不知道他有什么话要说,竟然还要单独谈话。
    “我也就不绕弯子了,我们的恩怨是你所引起的,不过我也得到了莫大的好处,而你也被我打败了,可以说一笔勾消!至少对我来说是这么想的,你想怎么样那是你的事!”亦方坦白地说。
    “哼!你难道就是想来跟我说这些么?”
    “不是,我找你当然有事,我要你的金翎银燕!”亦方看着对方说道,他知道要从木清崇手里要过这只稀有的异兽并不容易,可是却不得不试一试,因为这是自己去大荒之后实力的凭障。
    圣灵之书既然是自己的武具,那么自然会跟着自己去到大荒世界,将会是自己实力的一部分,真正掌握的力量。那么如果将异兽封印到圣灵之书里,是否那些被封印的异兽在真实的世界当中能够被召唤出来呢?这一点亦方并不肯定,但至少有很大的可能性,所以他必须在去大荒世界前做好充足的准备,那么寻找这些稀有的异兽就是最好的途径。
    如果在真实的世界里这些异兽能够被召唤出来,并且它们的属性与实力也都不变,那自己等于比别人站在更高的起点了。
    “你说什么?”木清崇几乎以为自己听错了,见亦方很认真地点点头,不由得大怒:“你真以为能够打败我一次两次就是胜利?我承认你的实力与天赋都不错,但是我可不会一直止步不前的!”
    “你想打败我的机会不是没有,但前提是你能够去大荒世界,我想对于这个你应该比我还清楚,你的表哥已经去了那里!”亦方无所谓地笑了笑,现在游戏已经无法让亦方激动了,也许在另一个世界将木清崇打败会是一件十分让人期待的事。
    木清崇一听这话,果然神然大凛,“果然你也拥有资格了,很好!我会在那里将你打败的,希望你别那么快死掉!既然如此,你为何还要游戏里的一切?”
    “我想在这段时间里再做一点事情,以后你就会知道了,如果你将金翎银燕让给我,那我就欠你一个人情,到时候一定会还给你的!”
    木清崇怎么也想不到亦方要金翎银燕有何用处,他知道亦方一定会也在不久后降临到大荒世界去的,那时游戏里的一切可是带不走的。如果让亦方欠自己的一个人情,那却是非常划算的交易,凭他的实力,想必在那里能够混个不位的地位,到时用处可比游戏里的一只异兽大多了。
    “可以,希望你记住刚才所说的话!”木清崇能够作为一个大部落的盟主,眼光见识和气势自然不会差,很是干脆地将金翎银燕交易给亦方,然后也不多话就带着手下离开了。
    亦方在心里窃喜不已,看来今天还是没白跑一趟,不仅拿到了金翎银燕,而且还知道木清崇也将会去大荒世界,就是不知道他的技能或武具是什么?
    “嘿嘿,越来越有趣了!甘桀也即将觉醒自己的力量,看来时间不多了,却不知道失魂鬼雀与幽冥尸鹫在谁的手里,不过还是算了吧,有这么多只异兽已经差不多了!”
    圣灵之书收了金翎银燕后,便达到了五只异兽,幻剑魂、龙魂、苍电蜂王、贝甲蟹,这些都将是亦方去大荒世界的实力。本来亦方也想将天王,黄金兽等七阶高级的异兽都封印的,但是却发现封印不了,这也让亦方很是不解,难道还有限制么。
    接下来的时间里,亦方努力寻找稀有异兽,可是却没有收获,直到一个月后,甘桀终于掌握了自己的力量。
    自从醒悟到自己的方法不对手,甘桀可以说是大彻大悟,先是闭关苦思数天,然后再一次挑堂了虎堂的堂主,战斗了半天却也只是战成平手,只是对于甘桀来说,胜利与否并不重要,因为他得到了自己的力量。
    “伙伴们,在另一个世界里生命只有一次,所有我们必须小心再小心,千万别轻易送死!也不知道我们会降临在同一个地方还是会随机分散,就算不能在一起也没关系,我们就以白秀的哥哥白浩雷为目标,找到他并等侯大家的到来。相信找白浩雷会比较好找吧!”
    白浩雷提早几个月去了大荒世界,以他的实力拥有一定地位应该不难,所以定然比较好找到他。而且他是白秀的哥哥,白秀去到他的身边也比较让他放心。
    谁也不知道大荒世界是个怎样的世界,只是在没有任何情报的情况下,亦方所能想到的就是这么多了。
    降临异界,新的世界将会有新的际遇,是成就梦想还是败亡陨落,也许只有天才会知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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