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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圣物语-第74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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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还是忍住了,我不想被人嘲笑幼稚。我可以忍受自己说自己白痴,但无法接受别人真这么认为。
既然美人真心求教,我也不好意思不倾囊以授。
“首先,你要知道什么是爱情。其实,爱情是一个无法下定义的词。它跟真理、正义、美、道等词一样,只可意会不可言传,你只能自己理解。比如美,你能说清楚什么是美吗?不能。你只能感觉到,什么是美什么不是美,但你永远也休想给美下一个具体的定义。爱情也类似。
“纯粹从生物学上说,爱情是人的身体分泌的一种激素产生的效应。一个人爱上另一个人,就是这种激素产生的结果。可这真的就是爱情吗?研究表明,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喜欢不可能超过2年零8个月,因为超过这个期限那种爱情激素就不再分泌了,这时只有换新的对象,否则就不可能再有爱情的感觉了。这种说法已经为事实所证明了,所以所有人都会移情别恋。在这方面,人真的还不如一些畜牲。天鹅、狐狸之类的动物,都是一辈子从一而终的,可人类却做不到。
“可这是错的,这不符合事实。因为这无法解释大量情侣终生不渝,数十年如一日的相濡以沫的行为。若按照人的本性,当然毫无以外每个人都会在3年内移情别恋。但人不是靠本能活着的。人还有理性,也许那种激素真的不再分泌了,爱情的感觉消失了,但人已经习惯了对方,习惯了跟对方不离不弃。最深刻的爱情是跟对方合二为一,把对方当成了自己的一分子,这样的爱情怎么可能有期限?
“很显然,爱情是有层次的,有程度深的,也有程度浅的。有真的。也有假的。爱情可以分为三类,七个层次。
“第一类物质之爱,或称**之爱,不外是**的满足。物理需要而已。只要没病。人人都有。
“二是精神之爱,二者心性相同。互尊互慕,甘愿牺牲自己,成全对方,抛却一切仁义枷锁。摈弃所有物质享受,也愿为对方一生一死,永不相弃。
“第三是头脑之爱,双方认真考量了对方与自己的各种背景、优劣,诸如家庭、财产、相貌、年龄、性别、高矮等等,然后觉得应该恋爱,于是就恋爱了。此种爱情是如此泛滥若灾。说是爱情,不如说是交易来的妥当。此种爱情,往往需要一纸协议,而当协议解除之时。也如世间一切合同契约所要求的相同,各为其利罢了。
“可见,实际上第一和第二都是真的爱情,第三则是披着爱情外皮的交易,是伪爱情。而爱情的层次则是按爱情深度来分的。
“层次一:需要。这是最低层次,也是基础层次,如果没有需要,就不可能产生爱情。此需要包括物质的、精神的、**的、灵魂的,甚至仅仅是虚荣心在作祟,只要是空虚的,就需要填满。而人的天性不可能是完满的,除了少数几个老光棍哲学家敢于声称自己是极大丰富者不需要爱情外,还没有几个人真正身体力行禁欲主义,如朱熹类的假卫道士倒是层出不穷,然而他们另有目的,是权贵的奴隶,甘于首要牺牲自由情性,不值一提。总而言之,只要是人,都需要爱情,这是最根本的需求,并非是什么饱暖思*所能概述,中国古人就喜欢以偏概全。
“层次二:奉献。本来要给这个取名为“赐予”的,但是考虑到文雅的问题,还是用这个颇受欢迎的词汇为佳。所谓奉献,是说爱情中的一方心甘情愿为对方付出所有,为了满足对方的需求愿意损失自己,委屈自己。跟只是单纯需要对方相比,无疑这是更高一层次。当然也有一些天生自私自利者,毕生不相信人可以为别人而活,那么也就不可能理解这种状态,也永远达不到这种层次。所以世界上至少有一半的人只能达到第一层次。
“层次三:和谐。这很简单,把层次一和层次二综合起来,二者既需要对方,又愿意为对方付出所有,便可达到此种状态,这种状态如流星一样短暂,更多的是阴错阳差,对面不相逢。比如先是一方钟情于对方,另一方不理睬,而后另一方有感觉了,前一方已经厌倦。如此擦肩而过,屡见不鲜,尤其是男女主被动之别,多是造成如此结果。世间多少爱情悲剧,都是因此造成。所谓“有爱情存在的时候,是不可能有悲剧的,只有没有爱情时,才会发生悲剧”就是此理。
“层次四:折磨。没有比这个层次的爱情更有趣的了,分明双方都爱慕对方,却因为不确定而相互试探,以假当真,遂互相折磨。这种状态可以由层次三发展而来,也可凭空产生,双方都可被折磨得撕心裂肺,要死要活。然而切不可被表面现象迷惑,因为此种所谓折磨,恰是世间最幸福的事,尤其是在双方心会冰释前嫌之时,那幸福感觉无以伦比。所谓“折磨别人和自我折磨,二者缺一,爱情就不存在”,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层次五:灵犀一点,不点自通。超越了层次四后,便达到了这种心灵相通的境界。双方的交流已经不需要言语,一个眼神,一个微笑,都是交流的极致,也是幸福的极致。在此种状态里,包含着无上的理解和崇敬,期望献身,付出一切。朝夕相处,不离不弃。情人眼里出西施,爱中的人最傻,说的都是这种状态。若是在这种情形下的忽然分离,则会使人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层次六:枷锁。喜新厌旧是人的本性,见异思迁,朝秦暮楚,这些成语都在说明,爱情如昙花,一现虽美其逝也速。来的是时候你不知道,一旦失去一定会感觉得到。理智无法维系,道德无法维系,若以物质的非你不可维系,则无异于可耻的阴谋,也不再自由,化作爱情的奴隶。爱情毫不讲理,说得清的永非爱情。这个时候的人,只想牵住对方,己所不得,也不让对方得到。与其说是爱,不如说是恨来的贴切。
“层次七:释放。真正爱她,就应还她自由,放她而去,让她去实现自我,活出自我。既不要对方作为自己的奴隶,也不再甘愿为对方奴役自己。爱情的城堡,只有自由的砖石才能垒起。自由无处不在,爱情便无处不在;爱情无处不在,奴役便无处不在。身虽自由,心却仍属,曾经沧海,除却巫山,长相思只因长相离,长相离却会长相思。真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如此深刻的爱情,世上真的无几人能够享受。设想跟最爱的人相忘于江湖的情形吧,有爱之实,却无爱之形。爱就是不爱,不爱就是挚爱,爱与不爱,如何能说得清?”
“你说的太高大上了,普通人根本达不到这么高的境界,还是简化些吧。”lily说。
“好吧,简单地说,爱情就是折磨,折磨自己,折磨对方,如果没有折磨,爱情也就不存在了。”
正文 萝莉靓舞卷 第82章
“此话怎讲?”
“因为人的本性都是花的,男人都希望妻妾成群,女人都想经验的男人越多越好。但对爱情中人来说,却是要跟这个本性作战,不仅禁止自己再喜欢上别的异性,而且还要求对方做到这点。这不就是折磨自己和对方吗?而且这种折磨是心甘情愿的,非你不可的,从这个意义上说,爱情其实就是犯贱。爱得越深,表现得就越下贱。张爱玲说,当她爱上胡兰成时,她觉得自己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反倒开出话来,说的就是这个意思。潘金莲喜欢上武松后,一句句奴家叫得那么甜,被武松拒绝后,马上自称老娘,这也充分说明,爱情就是犯贱。不过不管怎么说,人活一世,还是犯贱一两次的好,因为爱情实在是人世间最美最顶级的享受,如果舍不得犯贱,岂不是白活百年的一个行尸走肉?”
在我跟lily面对面当众大谈爱情时,我并没有爱上她,因为我的心深深地为苏哲颖牵挂着。
当心有所属时,再遇到自己可能喜欢上的人,就是一种彻头彻尾的折磨。
lily太像我那个初恋情人了。她对我的殷切提问,也跟当年的她如此相似。
男人都喜欢被女人崇拜的感觉,当女人情愿为男人自贬身价,低眉顺眼地恭顺你时,会给你带来心理上的极大满足。
真正幸福的爱情和婚姻都离不开这样的模式:女人对男人充满崇拜,百依百顺。
相反,当一个家庭里反过来使男人对女人毫无尊严时,双方都会觉得深深的不幸:男人觉得自己没面子,女人也埋怨怎么嫁给了这样一个窝囊废。
作为一个男人,我也喜欢被崇拜的感觉。所以爱上lily这样甘愿当小学生的女子。也是可以理解的事。相对而言,苏哲颖则可能会高高在上,令人难以喜欢起来。
我这么想着,记起一句古诗:不如怜取眼前人。
所以。在临到漳平时。我得知她们下了车直接坐汽车去泉州,不再等下一班过路车。而我则计划等火车,所以请她留下了联系方式。
虽然也许我根本就不可能用到,但想想多个朋友多条路,多一种选择。总比没有选择强。而且,我也实在挺喜欢她,如果没有苏哲颖,也许跟她在一起也是一种不错的体验。
一叶知秋。
虽然身处南国,但秋凉也已深入肌肤。远近山峦路旁的草树皆已枯黄。
傍晚时分,我在漳平下了车。这里去泉州的火车要等到次日,这意味着我必须在这里过夜。
一下车。lily她们就匆匆去了,不善言辞又顾虑重重的我,只能孑然独行。
漳平是个小城,四处群山环绕。火车站旁的街道冷冷清清,大都是两层小楼,隐约在山林之中。
我在网吧过夜的计划泡汤了,因为这里根本没有网吧。
而且,坐了二十几个小时火车的我,也已经困倦已极,即便真能找到网吧,怕也是难以承受的了。
于是拉着行李箱,来到一家旅店住下。
留意到自己落魄的处境,我总不免自问:你究竟在干什么?
我的行为,确实堪称疯狂。
不过是跟一个未经世事、贪玩之心未泯的十七岁小姑娘网聊了一番,就这么认真的把爱她永不变的誓言极力实践,假如她纯粹只是玩玩而已,我这代价岂不付出的太大太惨?
事实上,我一直有强烈的预感,此次泉州之行,大多前途不妙。
人性是复杂的,更何况是任性而白菜的苏哲颖,她稍有个不对付,就会拒我于千里之外没商量。
以外人看来,此掉一份好不容易找到的近乎铁饭碗的报社编辑工作,前往一个前途叵测的新地方,只因为在过去的半年里,曾跟那里一个长相标致性格刁蛮的小姑娘网恋一场,这行为无论如何是有够荒唐的。
我说苏哲颖白菜,其实自己也确实不比她好多少。
俗话说不是冤家不聚头,可以扩充一下也成立,比如:不是蠢货不聚头?
我当然是聪明的,只是在学习上,在人际交往方面,我的确数的上一等一的白菜。
对此,我有自知之明。
过去的岁月里,那些一度倾心的漂亮姑娘们,到最后全都生气离别,天各一方,客观条件固然是一个方面的原因,因我预言冒犯,不会曲意逢迎,进而相处不够愉快,岂不是更主要的因素?
女人是一种感性的听觉动物,她们只喜欢甜言蜜语,古语所谓“帮衬”,“卖油郎独占花魁”的不传之秘,而我对此偏偏无能,每每直言讽喻,惹得佳人生分,从此一刀两断。
读书十余载,花去精力时间无限,可惜没学一门有关泡妞的学问,纯无师自通之下,实践起来总不免犯错误,结果就是孤家寡人一个。
男人不坏,女人不爱。女人只喜欢那些善解人意的男人,这样的男人懂风情,总是知道女人怎么想的,且甘愿恰到好处的迎合。在一般人看来,这样的男人坏坏的,不可托付,但偏偏是他们得女人心,并得女人身。
大多数女人们,岂不是都第一时间**于了这样的坏男人们?
古时候,变态的统治种族对被统治的奴隶阶层,男人有一个初夜权的问题,比如蒙古族统治汉人期间,汉族女人的第一次法定为蒙古族统治者所有。为此,汉民们形成了摔头胎的习俗,也就是,为了防止自己的后代是蒙古人,第一个孩子要杀掉。
说来可笑,现代社会的坏男人们却一直变相的行使着这种初夜权,因为大多数女人的初夜实际上都被这样的坏男人们骗了去。
事实上,这倒是符合生物学规律,也就是符合自然法则的。
生物学上有一个先父遗传的说法:一个雌性第一个性对象的基因会在随后所有的孩子中遗传下去,无论后面孩子的父亲是不是那第一个雄性。
比如某种出身“高贵”的名种母狗。如果跟一个杂种狗生了后代,那么这个母狗也就废了,此后它的所有后代都不可能再是纯种的高贵的狗了。
在乡下时,曾注意过这么一个现象:在公羊也没有角的情况下。为何没有角的母羊会生下有角的羊羔?
遗传学上解释说。因为有角是隐性基因,这是碰巧表现出来了而已。
但按照先父遗传的理论。则是因为这个母羊前面曾经跟有角的公羊生育过后代。
也就是说,母羊的所有后代都会携带它此前所茭欢过的公羊的基因。
这在生物学上应该是更符合事实的。
事实上,这是基因所决定的。
基因决定了,所有雌性都需要接受越多越好的雄性授精。以便这各种基因种的优势充分竞争,产下最优秀的后代。
同样道理,所有雄性也应该尽可能多的让越多越好的雌性受精。
然而人类社会自进入父权社会以后,就开始对这个生物本能展开了无休止的限制,存天理,灭人欲,实则是为了保护那唯一的统治者皇帝的变态生育权。也因此才使得当今世界有两千万成吉思汗的后代。
有个狗屁公理和正义,还不是暴力最强者说的算,还不是优胜劣汰、赢者生存?
尽管去坏吧,只要最后你能掌握了话语权。把自己打扮成一个圣人,做一个强者,做一个赢家,一切都是你的,不光是天下江山,女人财富,还有名声。李世民在道德和成就上说未必比杨光强那么一星半点,但是他掌握了修史的权利,他便成了千古一帝,万世流芳。
做强者,不择手段,赢得最后的胜利。这是自然法则在社会层面的必然表现。
确保你是最后的赢家,别的一切都不重要,只有白菜才会相信,斯大林、丘吉尔比墨索里尼希特勒高尚。
这是事实。
真相往往是伤人的。
我无意于粉饰太平。
我的每一句话都是真实的,都是我所以为的真理和真相。
欺骗是没必要的,忽悠和洗脑是恶劣教科书的功效,我无此义务。
人生其实毫无意义。
认识到这一点并不需要多么高的智商和多么丰富的学识。
如前所述,其实,人生就是一场大游戏,是不能弃权而必须去参加的游戏。它不止一种,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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