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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魅狂男-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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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要的是有效可行的办法!你们几个……谁来给我说说看?」 

  常若舆一向最不耐烦听下属讲没用的废话,他每天要经手的大小公事多如牛毛,追求「效率」是他工作哲学的最高指导原则。 

  「总裁……我想先报告关于这个业主的背景资料。」郑芬芳鼓起勇气,递呈一份书面资料给他,一字字清晰说道。 

  「根据我私下访查结果,这栋八层楼高的华厦是开业已经十几年的『魅丽佳人』企业总部。这半年来,她们的营收似乎出了状况,曾经好几个月催缴利息……」 

  「既然利息都缴不出来,为什么不接受我们的出价收购?」常若舆眉头深锁,不解地翻读手上资料。「啧啧,这么好的地点,拿来搞什么美容中心?简直是暴殄天物!」 

  在他的计划里,那幢建筑是用来做为推广「消费金融」的最佳据点。 

  因为,非常得天独厚地,那栋华厦恰好位居三条主要道路交会处,也就是俗话说的「路冲」,一冲还冲了三条大马路,那才是汇集人气最棒的地点—— 

  打从他发现这个绝佳的好地点,便下令给相关部门,宣告他志在必得的决心,没料到,搞了三个月还没结果—— 

  不过是一栋旧大厦,有这么难吗?他以怀疑、不满的眼光瞟向郑芬芳。「郑经理,你继续说下去……」。 

  「是的,总裁。」他的利眸叫人不寒而栗,郑芬芳吸了口气,继续说道。 

  「就算勉强交清利息,我推测『魅丽佳人』未来的营运不甚乐观。因为,自第二代接班之后,整个行事作风都改变了,让许多老顾客很不习惯,新客户又没增加,如果这种状况一直没改善的话……迟早,我们可以不费一兵一卒地将大楼收回。」 

  「你的意思是……等它倒闭?」常若舆不以为然地猛摇头,脸色更加沉黯。 

  「天,这算哪门子建议?如果我们手上的案子都采用被动等待的话,威华金控还要混吗?郑经理,是不是该多用用你的大脑啊?!」 

  「总裁,我们不必等太久——」郑芬芳赶忙补充说明。「我查过了,她们财务非常吃紧,相信下个月他们就无法按时缴息,到时我们就有机会了。」 

  「……好,我的期限就是下个月。」常若舆缓缓吐了一口气,扫了一眼如坐针毡的部属们,果断地下了结论。 

  「不管你们用什么方法,下个月——我要一个结果,再不行的话,我自己出马!」 

  听到铁人总裁信誓旦旦要亲自出马,几个属下脸色铁青——通常,当常若舆「呛声」要「御驾亲征」时,就表示负责该案的人员差不多要卷铺盖了…… 

  由此可见,想在「威华金控」长治久安地过日子,没有几分象样的本事,几乎是不可能的。 

  目送常若舆颀长英挺的背影消失在视线之外,郑芬芳颓然地丢下手中文件,眼中尽是沮丧。「很讨厌耶!为什么他就是没耐心好好听完我要说的话?」 

  为了在他主持的会议上受到青睐,郑芬芳总是拼了命的准备资料,却履次被他打回票,或被批评得一无是处,泼尽冷水。 

  「他就是这样子……亏你还是他同学,到现在还搞不清楚吗?」同部门的副理,章旭光亦是一肚子不爽。 

  「在他眼里啊,别人全是一无是处的垃圾,只有他自己最强、最棒。」 

  「喂喂喂,人家他本来就很厉害好不好?」容不得别人批评她心中爱慕的偶像,郑芬芳赏了章旭光一个白眼。「若舆看待事情有他独到的见解,我们金融业界有谁像他那样精明、又有魄力呢?我只是觉得,他应该听完我的建议再下结论,好歹我也下了不少功夫啊。」 

  「若舆?哟……人都走了,叫那么亲切给谁听啊?」章旭光讽刺道。 

  「怎样?我叫自己高兴的,不行吗?」郑芬芳高高嘟起嘴巴,沾沾自喜。「在美国念书的时候,我都是这样叫他的啊!以前我们像哥儿们似的,熟得很呢!」 

  「妳?哎……算了算了——我是为你抱不平啦,竟然还帮他说话?算我自讨没趣啦。」 

  章旭光垮着脸,抓起自己的东西准备离开,他知道郑芬芳老早暗恋总裁,仗着过去留学海外的同窗之谊,几年来,心里不知编织了多少作梦也会笑的绮丽幻想。 

  她从不避讳自己对常若舆的爱恋,也满心以为总有一天他会把眼光放到自己身上,然而,共事的同事们莫不暗自窃笑她的不切实际—— 

  「说真的,他好有远见,好有企图心喔!」郑芬芳眯着眼,崇拜的爱慕之心绝对挺他到底。 

  「若舆一眼相中『魅丽佳人』那栋楼做为推广贷款和现金卡的据点,多有眼光啊!像你就绝对想不到……」 

  「是是是!常若舆最英明!」章旭光简直快吐了,临走前还不忘给她当头棒喝。 

  「我说郑经理啊,总裁刚刚下达了最后通牒——我们要是一个月内没搞定的话,差不多就该『款包袱』了。到时候,不保证『你的若舆』会网开一面喔……」 

  「你——哼!」郑芬芳被激得脸色发白,扭头走人之前撂下话。 

  「谢谢你的关心,自己先保重吧!」 

  事实上,郑芬芳确是被刺到了痛处。她当然知道,两年同窗之谊并不能为她保住这份工作,常若舆是个冷血理性的男人,在他管理的公司里,若达不到绩效,就算天皇老子来也保不了。 

  这就是常若舆! 

  是非黑白分明,充分的魄力及耿直不移的霸气,才让他这么与众不同,让许多女人深深被他吸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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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唉,你真是够胡涂了!怎么这么重要的东西也会搞不见呢?」 

  白翎凝着脸数落翁蝶语的粗心大意。 

  「幸好!常若舆没想太多,还很好心地帮你保管起来。万一他发现了什么不对劲,这下楼子可捅大了——小姐,你别再这么丢三落四了好不好啊?」 

  「哎哟!你不要再碎碎念了啦!」 

  翁蝶语美丽清灵的五官此刻全揪在一起了。「我也不是故意把链子弄丢的啊!还不是因为我太努力打扫,扫得浑然忘我,才会连手炼掉了也没发现嘛!谁喜欢发生这种事啊?你不要要求那么高,我压力很大耶……」 

  「扫地也能浑然忘我?蝶儿,你会不会太投入啦?」 

  白翎受不了她的无厘头,皱起黛眉。「唉,我真的快被你吓破胆了啦!拜托,平常你怎么迷糊都没关系,李婶不在的这段时间,麻烦你认真一点好不好?再撑个几个礼拜,时间一到我马上催李婶回来上班,绝对不再为难你。好吗?」 

  「哎哟——我也不是不想帮你啊!只是,每次听你一直念一直念,我就好不想去喔。屋子那么大,人又啰嗦……又要装成老妇人,你以为很好玩喔?」 

  翁蝶语满脸委屈,她讨厌「作假」,而且她自认演技很烂,再硬撑下去,难保哪天不会穿梆。 

  「等一下!你刚说什么?你说谁啰唆?」白翎眼睛瞪得老大。「你……你见过屋主了?你见过常若舆那个大帅哥了?」 

  「喂,我压根儿没想要见到他喔——」翁蝶语无奈地耸耸肩。「谁知道他该上班的时间都在家?姐姐,我真的也很不想遇到他好不好。」 

  「天啊……他、他、他没认出你吧?」白翎一颗心悬到喉咙,很不放心地问:「那、那、那他有没有跟你说什么?有没有发现你不是李婶?」 

  「说什么?他就直接把我当奴婢使唤啊!」翁蝶语翻了翻白眼,想到他很「自然」地使唤自己去泡茶的样子,心里又呕了起来。 

  「然后呢?你确定他没发现?真的没有?」白翎特别在意常若舆的生意,他的要求虽严,但该给的服务费真的很高,一个抵别人好几个。 

  这也是她选择偷偷让翁蝶语代班,而没有向屋主坦诚真相的原因。 

  「没有,没有啦!」翁蝶语很没好气的说:「从头到尾他一直叫我『欧巴桑』,你想他有发现吗?」 

  「喔?他没发现——那就好。」白翎终于松了口气,心中大石放下,随即露齿而笑。 

  「喂,你老实说,那家伙长得很帅对不对?前不久才看杂志上写说,常若舆是台湾前三名最富有的钻石单身汉呢!其实,碰到他也不错啊,赏心悦目耶。」 

  「神经!我是去打扫的,又不是去『把哥哥』的。」翁蝶语没好气道。 

  她很不喜欢在常家打扫必须全身紧绷、时时处于「战备」状态的感觉。 

  不过,除去「变装」的紧张压迫感,跟他谈话互动的经验并不差,他似乎是个蛮尊敬长辈的谦谦君子。 

  还有,目睹他没穿上衣的遒劲硕壮体格,坦白说——确实是棒透了! 

  翁蝶语心里暗忖。赏心悦目,确是是啦,不过,老是被他叫欧巴桑,实在非常给它圈圈差差…… 

  「唉,又没人叫你去『把』!光是亲眼看看、过过瘾也很不错啊。」白翎眨眨眼睛,开玩笑的说:「真可惜了……如果妳不必穿制服,说不定他会『煞』到你的美貌喔,一旦让他惊艳,搞不好人家会爱上你咧!」 

  「那可不必了。」翁蝶语敬谢不敏地摆摆手。「我该做的事情很多——他做他的金控总裁,我做我的美容中心负责人,大家井水不犯河水。」 

  「咦?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清心寡欲』了?」白翎不解地望着她。 

  「以前,照你的个性,碰到这么优又有钱的大帅哥,回来不喳呼着又跳又叫才怪哩!」 

  「白翎姐姐,人家我长大了、成熟了。现在要把全副心思放在公事上——对了,我已经开始参与公司的业务跟财务运作,说不定很快我就可以自己站上第一线,不必再劳烦你帮忙了。」 

  「哇!这么棒喔!」白翎鼓励地拍拍她粉嫩的脸颊。「不错喔——你知道吗?现在『魅丽佳人』总部的那栋楼是抵押给哪家银行吗?」 

  「知道啊,不就是『威华金控』嘛。」翁蝶语平静答道:「是又如何?常若舆的银行那么大,全省百家分行耶,我那么『小小一咖』,不会碰到他的啦!」 

  「嗯……这可说不定呢,你又怎能确定?」白翎促狭笑着。「李婶在他家打扫快一年了,从没正面见过他本人,你才去两次就两次都中奖——呵,难说喔……」 

  「呸呸呸!你不要乌鸦嘴,我的心脏可没那么强壮。」翁蝶语双手在她面前挥动,认真严肃的说:「我下周就要去谈贷款和利息的事情,你别乱说话!」 

  「哎哟,你是在紧张什么啦?他又不认识『翁蝶语』!」白翎就喜欢逗她,看她认真了,又不忍让她紧张。「你别自乱阵脚,就算遇到了,你是翁蝶语,不是打扫的李婶——记得,要稳住啊!」 

  「不会啦不会啦,只是去办点小事情,哪会劳烦到总裁出马呢?」 

  翁蝶语的头摇得像波浪鼓似的,她无论如何就是不相信,去谈点贷款的小事,怎么可能会遇到最高层的总裁呢! 

  不可能……不可能!她口里念念有辞,眼皮却莫名乱跳了起来—— 




第四章 

  翁蝶语匆匆忙忙地往常若舆的大宅奔去—— 

  没错。 

  今天是每周该「代班」打扫的日子,但她并非突然变得敬业负责、热爱起这份打扫工作,而是她着急心系那条不小心遗落在他家客厅的翠玉蝶链。 

  那可是母亲留给她的传家之宝啊!母亲临终前,特别交代她一定要随身带着,说那链子不仅是典雅精巧的饰物,更重要的是,它有神奇的趋邪避凶功能,是说什么也不能离身的吉祥物。 

  「猪头猪头!竟然把这么重要的东西给弄丢了!幸好那个『海盗男』有良心,万一被别人捡了不还,那不是完了吗?哎哎哎,翁蝶语你这大猪头,怎幺不把脑袋也一起丢掉啊?」她一边小跑步往目标前进,一面咕哝着咒骂自己。 

  进电梯前,翁蝶语吃力地背着工具箱,照例低下头默祷: 

  神哪,神哪!请保佑今天「海盗男」不要在家,我丢了链子,心情实在坏透了,一点儿也不想好好打扫…… 

  还有呢——请一定保佑我的链子真在海盗男说的木盒里。拜托…… 

  电梯门开,翁蝶语埋头直往常家大门冲去,这次她掏了钥匙直接把门打开,没像之前贴着门偷听动静,为了赶快拿回链子,她几乎忘了自己此刻所扮演的角色。 

  「啊!太好了!果然在这里!谢天谢地……」打开茶几上的木盒,翁蝶语欣喜若狂地将静躺在里面的翠玉链子拿出来,她闭上眼睛,将链子紧贴胸口,终于松了一口大气。 

  或许她太专注在翠玉链子上,平常谨慎小心的态度在此刻有了松懈——翁蝶语没有仔细勘察整个空间,只是在空旷的客厅里直觉地认为主人一定不在家,所以,当她将失而复得的链子收妥,开始打扫工作时,竟忘记把「基本装备」检查过一遍。 

  直到所有的工作完成、离开,她居然都没发现——自己忘了戴口罩。 

  找回链子,翁蝶语的心情轻松愉快得不得了! 

  她依然背着大大的清洁工具箱走出电梯门,穿越豪华的迎宾大厅,甚至还对管理员点头微笑,一路轻快地走出这幢造型富丽堂皇的亿万豪宅。 

  她的打扮很奇怪,全身白色大罩衫、白色胶鞋,却顶着一张青春美艳的娇俏脸蛋儿,大大的眼睛、浓黑卷翘的睫毛,挺直的鼻子再配上红润润的菱唇,说有多美就有多美—— 

  美丽的容貌却穿著怪异,翁蝶语一路走来吸引了不少注目的眼光…… 

  任何注目的眼光都无妨,但若最不该看到的人也看到了……那就麻烦大了! 

  偏偏,事情就是这么巧! 

  这天常若舆起床后都待在书房,他忙着用电脑跟国外分行的主管开网路会议。 

  当「欧巴桑」开门进入家里时,书房里的他也知道是清洁工来了,就因为忙着手边工作,所以一直都没有走出书房跟她照面,等他结束手边工作,梳洗换装准备上班时,她已经结束打扫工作离开了。 

  当她大摇大摆地走到大门外时,常若舆正好从车道里把车子开出来—— 

  于是,他当然「凑巧」地看到了「她」的真面目! 

  第一眼,常若舆先认出的是她身上印有「好清洁」字样的公司制服,那双白鞋也是他熟悉的,但当他的视线往上移,望见她如花似玉的年轻美貌—— 

  他睁大眼睛瞪了许久,不可置信地看了再看……怎么可能?她应该是个有点年纪的欧巴桑才对啊?! 

  常若舆将她看得愈清楚,脸色愈是沉重肃然,慢慢地,之前在心底冒出来的疑问已经得到答案——她,根本不是原先签约的,已经当了阿嬷的那位大婶。 

  可恶!她是谁?伪装成清洁工到底有什么目的? 

  常若舆抡起拳头用力往方向盘一敲——被耍的感觉真的糟透了! 

  若非亲眼看见,常若舆怎么也不敢相信,他喊了两、三个礼拜的「欧巴桑」,居然是个看起来不过二十余岁的青春娇俏美少女! 

  可恶!他又敲了一次方向盘——清洁公司胆敢耍这种花样? 

  他们难道不知「常若舆」是何许人?竟敢这么嚣张? 

  一股如火焰般燃烧的愤怒伙同震惊,在他满涨的胸口猛烈冲撞—— 

  怒急攻心的他,顾不得半小时后就要召开的会议,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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