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八二电子书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打拼4-4-第26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小黑,把刀给我!”
  他们捆好之后,我看着躺在地上,嘴里只能发出含糊不清的“咿唔”之声,身体一动不能动,却依然挣扎不停的葛总说道。
  “钦哥,要不,我来?”
  小黑手上拿着一把同样是白天在超市买来的崭新菜刀,走过来说道。
  我摇了摇头,把手伸向小黑,接过他手里的刀,蹲了下来。
  我是流子,如同大部分的流子一样,在心底我并不喜欢动手砍人。非但不喜欢,而且很讨厌。
  但是这次,我只能自己来。
  葛总不是别的人,这次,他不见得会死在我手上。万一日后某一天,活下来的他要报复,就必定不是一般的报复。这种事,我如果让小黑来,那就是当大哥的不义道。
  因为,我让他替的这一刀,也许就是让他走向死路的一刀。
  葛总含糊不清的叫声更为频繁。
  我知道他又以为我要杀他了。
  我难道看上去很像是一个爱杀生的人吗?
  哎,这个人怎么老是这样呢。
  我不杀他,我只是要他身上的一点东西而已。
  本来我想要的是耳朵,但是蹲下去的那一刻,我看见了他被反绑在背后的左手。
  在左手无名指上,有着一个很漂亮的白色戒指,戒指上镶嵌着一颗就算是在这样没有光线的地方,也在闪闪发亮的钻石,少说也得有个三四克拉。
  等下还要赶路,血流满面谁都看得见。但如果是手上有事,只要放在口袋,谁人能知?
  所以,我改变了主意。
  后来,我曾经把这个精致华美到让人看了就会动心的戒指拿在手上观摩了半天,我看见戒指的背后刻有一行英文字母“CHOPARD”。
  当时,我不认识。
  几年后,在陪一位朋友选礼物时,我知道了,这叫做“萧邦”,一个来自欧洲的珠宝品牌。
  那个时候的我,同时也知道了,欧洲的萧邦弹得是夜曲,流芳百世;中国的这些“萧邦”,散发的却是带着社会腐朽与百姓苦难的血腥味,遗臭万年。
  我让简杰他们松开了葛总的左手,在附近找了一块相对平坦的大石头,再抓起葛总的手掌,他可能意识到了我想要做什么,死死攥着拳头,力气极大。
  我和贾义两人掰了半天,掰得一身臭汗都还没有掰开。不再啰嗦,我反转刀背,对着葛总后脑就猛敲了下去。
  “唔~~~~”
  低沉而痛苦的闷喊传来,葛总的手掌也一下子松开。
  我抓住他的左手无名指,整个手掌握紧之后,另一只手抓住手腕,双手力道交错,将手指反方向往手背上大力一扳。
  “咔嚓”
  一声极为清脆地骨头折断声音响起。
  我明显感觉到身体一麻,手上鸡皮疙瘩冒了出来。
  与此同时,葛总嘴里发出了一个不像是人能发出的声音。原本被捆得严严实实的身体,腰部猛地往上一挺,再重重落下。不能伸直的双腿好像在那一刻,想要用尽生命中的每一滴力量来伸直,然后再突然一下回缩弯曲。
  如同是一条被扔在了油锅中的活鱼,而油锅中的油恰巧又被烧的冒出了青烟。
  葛总的嘴里还在发出轻轻的呻吟,但是他的人却已一动不动,那个样子,很像是晕过去,却又好像没有。
  整根指头被扳得反贴在手背上,虽然只是一个指头,但是这样突兀地出现在手上,却也让整个手掌看上去不再像是手掌,恍如来自地狱最深处的异形,那么恶心、怪异、恐怖、肉麻。
  三年前,我如果见到这个场景,除了呕吐之外,一定再也做不了什么了。
  只可惜,现在不再是三年前。
  胡钦也不再是当初的胡钦。
  虽然鸡皮疙瘩还在层出不穷,我却能硬生生忍住那种恶心,拿起了葛总犹如房事之后的阳具一样软绵绵的那根指头。
  放在石头上,把刀高高扬起,剁了下去……
                  第329节
一百五十一(9。9)
  葛总身体再次剧烈一弹,平瘫落地之后,除了那只被砍下无名指的左手在泥地上微微抽搐,如同一只被斩断的壁虎尾巴之外,整个人变得无声无息。
  十指连心,他真正晕厥了过去。
  这,就是我方才一直在思考的事情。
  葛总,动?还是不动?
  动吧,他是何等来头的人。今日一旦结下血仇,就算逃过此次劫难,日后难免落下祸根。到时候,他的报复,我扛得住吗?待到那天,庞廖等人为我撑腰也就罢了。只怕世间险恶,人情素来如纸。
  不动?
  那我连眼前的这次劫难都逃不过去,不要说张总出不来,就连我等下去救他,可能都是有去无回。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不狠下这个心,手里没有一点说话的本钱,江湖上打滚多年的龙云又岂是那么轻易可以搞定。
  但是,真正说服我的还是片刻之前,我与葛总间那几句关于报警的对话,当葛总表现出不会报警的神态的那一刻,让我想通了另一句话。
  廖光惠说的一句话:
  “平安是福,张总平安就是福。”
  这句话的意思很简单:
  不管我们做了什么,只要张总不出事,这笔生意拿下来,我们就没事;如果张总出事,这笔生意拿不下来,就算我们什么得罪人的事都没做,我们也完了。
  两害相权,君子取其轻。
  我不是君子,却也不是傻子,而是一个吃这行饭的流子。
  纵然千般不愿,却又可奈何之。
  在头脑里又一次梳理了下各种头绪之后,我交代小黑用一个塑料袋子把葛总的指头装了起来。
  再拿出葛总的手机,很容易就翻到了一个号码,拨了出去。
  “喂,葛大哥哎,这么晚哒,还没有睡啊?有么子事咯?我都困觉哒类。”
  电话里传来了龙云熟悉的,带有浓重省城口音的话语,语气含糊,睡意朦胧。
  “龙哥,你好!”
  我尽量保持平淡的语气,发出了一句问候。
  “你是哪个?”
  龙运的声音转瞬变得清醒起来,电话里还隐约听到了床的响动声,他应该已经坐起。
  我没有说话。
  “你是哪个?葛总类?”
  龙云的语气更加严肃。
  “张总呢?”
  我依然淡淡地反问了一句。
  电话中一片沉默,只是在我的耳边清晰听到了龙云变得极为粗重的喘息声。
  我想,此时的他应该切身体会到了我早上发现张总失踪的那种心情。
  惶恐,无助而又怒发冲冠。
  “好,胡钦,你有种!”
  接下来几句无聊的威胁与反威胁之后,龙云告诉了我一个地址,一个在省城可以说是声名赫赫的地址。
  这,就是我和他相见的地方。
  挂掉了龙云的电话,我再拿起自己的手机,给办葛总之前就先下车走人的猪娘打了一个电话,电话很简单。
  我告诉了他那个地址之后,只说了一句:
  “猪娘,等哈我就来,你也莫管我。只是记着,从我进去开始起,你千万时刻注意人,不管我出不出来,你都莫管!!只要发现出来的人不对,你个人揣摩,发现不对,马上就打周波的电话,告诉他,晓得吧?”
  挂掉了猪娘的电话,我从周波手里接过了本田车的钥匙,一个人走向了小车。
  除了周波外,另外三个人都表示要跟着我去。
  我拒绝了他们。不由得我不拒绝,因为这不是露脸,而是送死。
  多一个人不会多一份帮助,只会多一具尸体。
  在车子发动之前,周波突然靠在窗边,对着我说:
  “钦哥,万一有事,我就弄死他。”
  我微微思考了一下,说道:
  “随便你吧。都不要紧,到了时候,我还不回来,你们记得赶紧回去就是,廖老板和小二爷那边都会给你们安排。”
  “要得,钦哥,我晓得怎么做。你放心。”
  “好,我走了。”
  “钦哥……,保重!”
  周波不待这句话说完,就低下头,飞快转过了身去。
  透过车窗,我四周望了一下,简杰和小黑正在帮葛总止血。
  贾义站在四五米开外处也一脸不舍看着我,表情非常复杂。
  眼角突然有些湿润起来,我猛地一踩油门,车子彪向了来时的旧路。
  该做的已经做完。
  接下来,等待我的只是龙云,以及他出了名的霸蛮。
  尘事如潮人如水,只叹江湖几人回。
  龙云,我来了。
                  第330节
一百五十二(9。12)
  车子很快又开进了城区。
  我已经感到很疲惫,踏着离合器与油门、刹车的双脚伸展不开,让人非常憋屈;身上的牛仔裤又好像变得非常紧,不断地抬起屁股,调整坐姿,扯动裤子,却依然如同在裤裆处和两腿上绑了一层密不透风的保鲜膜般让我透不过气来。
  我只想脱掉所有束缚,什么都不穿,躺在一张又大又软又干净的床上,一觉到永恒,不再醒来。
  但是,相对于倍感疲劳的身体,我的头脑却在极度亢奋之中。
  一种本能被鲜血和生死刺激到最浓烈境界的亢奋。
  一根接着一根地抽烟,直到嘴中再也感觉不到一丁点的烟草香味,余下的只是满嘴苦涩,喉咙发麻。
  父母,外婆,家人,前程,三哥,廖光惠,结拜的那一夜,元伯的坟、龙云,葛总的指头,我放在抽屉里那把漂亮的手枪,以及医院里与她的诺言……
  无数的事情如同幻灯片一样在脑中闪过,却又没有丝毫关联。
  就在这样恍恍惚惚中,终于,我看见了前面街上那个巨大闪亮的霓虹招牌。
  那一刻,所有的思绪片段都抛出了脑外,牛仔裤的紧箍感也消失不见,我变得精神起来。
  因为,我已经到了地方。
  与龙云约定的地方。
  九十年代末期到二零零五、二零零六年的那几年,在我们省份兴起过一段极为流行的听歌风潮,也出现了几位在全国都有一定知名度的演艺明星。
  所谓听歌,并不是听人唱歌这么简单。这只是我们省百姓间流传的一个简称。实际上,这是一台小型晚会,什么节目都有,以搞笑为主。
  这种风潮也就导致了歌厅、演艺吧在我省各大城市,遍地开花。
  早在很久之前,我就听说过演艺吧与黑道挂钩,或者直接被黑道控制的传说。甚至,一个我省范围内知名的笑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都曾经讲述过,他在最当红的阶段被黑道威胁赶场演出的事情。
  但是,今天我才知道。
  这是真的。
  因为,龙云约我见面的地点就在一家演艺吧。
  一家省城方圆非常有名,生意非常火爆的演艺吧。
  整条大街空无一人,现在已经午夜,客人们早就散去,霓虹灯却犹自闪烁不停。我找了几下,道路两旁都看不到猪娘的身影,甚至连停靠在路边的车都没有一张。
  但是,我知道,也相信,猪娘一定在某处地方,一言不发用目光安静地迎接着我的到来。
  当我开着车子来到霓虹灯跟前的时候,每晚都爆满的停车坪在凌晨的昏灯之下空旷宽广,只有最靠里面的一排位置,稀稀落落停着七八张轿车和中型巴士车。
  刚到门卫处,我就被拦了下来,两位保安脸色非常凶狠地走过来问我是做什么的,我说我叫胡钦。
  他们显然早就得到消息,马上打开了铁门。
  车开动之前,我看见一个保安一脸警惕地看着我,另一个保安则飞快走进门卫处,拿起了桌上的一个对讲机。
  自动铁门在身后缓缓关闭,轮子混动在轨道上的响声穿破黑夜,聒噪刺耳。
  这个声音让我更加清楚,今天我还想再出去,很难。
  本田在停车场的一处空地停了下来。
  我还没有完全熄火,就看见从演艺大厅旁的一条通道上,走过来两个人。
  两个非常年轻,一身流子气息的人。
  他们径直向我走来。
  我下了车,站在原地看着他们。
  “你是姓胡不咯?”
  他们并没有顾及到我是否能听懂,左边的高个子用一种居高临下,不屑一顾的表情,非常屌地操着省城方言劈头就问了我一句。
  “是滴,是我。”
  我也舍弃了原本就说得不好的普通话,很礼貌地用我们市的方言回答道。
  “过来咯,跟我们走。”
  高个子对着我一挥手,两人不再多言,转身而去。
  我不是第一天出来打流,砍人或者被人砍的事情都已经见过无数次了。但是当我跟在两人身后,穿过停车场,拐了个弯,来到演艺大厅后面的庭院时。
  一个场景出现在了眼前。
  那一刻我的感觉是八个字:
  胆气顿泄,浑身发寒。
一百五十三
  还记得,当年备受欺凌的我,无奈之下跑到学校旁的小录像厅看到那部改变我一生的电影——《古惑仔之人在江湖》时,曾经见过一个很难忘怀的场景。
  B老大死了之后,退隐江湖的陈浩南过来祭拜,却被洪兴的人所阻拦。长长的通道通往B哥的灵堂,而通道两旁却站满了义愤填膺,面目凶狠的彪形大汉,陈浩南一人孤单走在道路的中央。
  陈浩南捱了过来,遍体鳞伤地走到了B哥的灵前,泣不成声。
  当时尚为年幼、懦弱胆小的我非常佩服他,佩服他以己敌百却一往无前的悍勇,佩服他的对B哥忠心与义气。
  但,这毕竟是电影,不是生活;他们饰演的也是真正的黑帮,而不是流子。
  生活没有电影这么的精彩;流子也及不上黑帮那样的有钱。
  大部分当小弟,混在底层的小流子们,甚至连买包上档次好烟的钱都经常拿不出,又哪里来的能力去买电影中那样笔挺的名牌西服来为大哥充排场。
  所以,我从来没有想过,会在现实中见到这样的场景,当然也就更不会预料到自己也有亲身体验的这么一天。
  庭院不大,最里头,正对我的地方有着一栋很平常,好像是办公楼的两层小楼房。这栋楼房的底层正中央,有一道通往二楼的楼梯。
  楼梯不宽,大概两到三个人可以并行。
  但是现在,连走一个人都很困难了。
  因为楼梯两旁顺着台阶而上站满了人。
  各式各样,高矮胖瘦,打流的人。
  他们确实没有装备名牌西装,甚至连衣服的颜色都不是统一的黑。
  有些人还穿着白天的短袖T恤;有些人却因为凌晨的寒意,套上了薄薄的秋衫;有些人染着满头的黄毛、红毛,有些人则很利落地留着光头;有些人手上夹着烟;有些人嘴里“咂吧咂吧”嚼着槟榔。
  总的来说,他们很没有型。
  不但不像电影里面的黑帮小弟一样笔直站立,酷劲十足;甚至大多数人都是站没站相,半依半靠在扶手旁,墙壁上。
  但是我眼前的这些人和电影中的场景却有着惊人相象的一点。
  他们都是目露凶光。
  这些凶光的焦点汇集处,就是越走越近的我。
  人们左右分开,闪出了一条通道,待开始领路的那两个人飞快地跑上了楼之后,通道也马上随之关闭起来。
  我站在了离他们两三米远的地方。
  我很想描述出自己当时是多么勇敢,就像是陈浩南一样根本不怕,而且心底还在不断嘲笑着这些人的装逼,带着蔑视的笑意昂然而过。
  但是我不能。
  因为,我明白,郑伊健是在演戏,打在他身上,他不会疼。
  而我,这么多人的拳头落在我的身上,我不但会疼,也许还会残废。
  所以,当时我一点都不勇敢。
  我很害怕。
                  第331节
  直到现在,我都很清楚地记得那一刻,我用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