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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穷途之天选者-第10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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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小子笑个屁,等你四阶的时候也得这么穿,不然你就等着光腚吧。”我不由得有些着恼地冲着小马喊道。



    “就算光腚我也不会穿的跟个变态一样。”小马嘀咕着在我发飙之前飞快地跑去处理尸体了。



    “臭小子……”我无奈地看了看自己身上的装扮,也是一阵摇头,算了还是先找身衣服吧,回头让齐宇航给我整一身看得过眼的装甲,免得让人当变态逮起来。



    挺成功的一天就这么毁在一身装甲上,真是让人丧气的很啊。(未完待续……)



    ps:最近查了一下订阅,发现只有五个书友坚持在订,在这里我很感谢这五位朋友,你们能坚持看这部小说,让我感到非常的欣慰。谢谢你们。
第一百四十二章 大城市的幸存者
    在小马去处理那具变异僵尸的尸体的时候,我也在一栋住宅楼里找到了一身还算干净的衣服,从而摆脱了那令人尴尬的装扮。穿好衣服之后我窜进巨鹰跌落的那栋楼里,这只巨鹰虽然翼展超过十米,但当我找到它的时候却看到它的身体实际上也就不过两米多。缺了一只翅膀的巨鹰此时正绝望地卡在一片残垣断壁中任由几个幸运的僵尸啃食着它的血肉。



    是的,我从它的眼神中看到了绝望,正如我可以从牧笛的眼睛里看到它丰富的内心世界一样,这些进化过的动物,不但在身体上有着巨大的突破,在智力上也同样有着不可思议的进步,我的到来并没有打扰那几个僵尸进食的雅兴,甚至他们连看我一眼的兴致都没有,只是埋头在巨鹰被斩断的翅膀处不断地撕扯着血肉。



    僵尸的这种表现,从一个侧面证明了文娜的研究结果,僵尸捕食鲜活的血肉并不是因为饥饿,而是要摄取基因,这也就是为什么僵尸之间不会相互猎食,但却会对变异僵尸和任何活着的动物进行猛烈地攻击,归根到底就是要摄取更高级的基因,当然这里也有一个例外,那就是僵尸不会攻击食人魔,我们不知道这是为了什么,只能猜测也许是食人魔身上那混杂不堪的基因让僵尸都对他们失去了情趣。



    不—无—错—小说 m。{qul}{edu}。过就目前的情况而言,我不能眼睁睁地看着僵尸在我眼前撕咬一个鲜活的生命,尽管它曾经是我的敌人,尽管我来到这里也是为了取它的性命的。我走到那几个僵尸身边,手起刀落将他们斩杀当场。然后来到巨鹰身前,默默地注视着它的眼睛,在它的眼睛里我看到了一丝解脱和一丝牵挂,但无论如何结局已经注定,我只能一刀斩下了它的头。结束了它的生命。



    “飞哥,那边处理完了,这只鹰怎么办?”在我结束了巨鹰的痛苦的时候,小马也拎着那只被我斩断的翅膀赶了过来,见我已经解决了巨鹰,他把翅膀扔到巨鹰的尸体上问道。



    “老规矩,取样然后把尸体烧了。”我有些落寞地道,虽然曾经以命相搏,但在我手中逝去一个鲜活的生命,终究会让我感到悲哀。



    “知道了。”小马见我兴致不高。答应了一声,便在巨鹰身上割取了一些皮肉收好之后,将一颗燃烧弹手榴弹扔到了巨鹰的尸体上。



    “嘭”地一声闷响,这头曾经的天空之王化便被熊熊烈火吞没,我和小马默默地注视了一会儿,各自收拾了一下心情就离开了这里。



    “看来咱们得加快速度了,不然天黑之前完不成既定任务了。”出来之后我看了一下新搞来的手表,竟然已经下午一点多了,我们出来三个小时除了试刀以为竟然什么都没做。要是这样回去绝对会被欧阳立志笑话死的。



    “是啊!”小马也用一种忧心忡忡但又无可奈何的语气道:“如果完不成既定任务,恐怕欧阳立志那张毒嘴是绕不过咱们的。”



    “哎”



    “哎”



    不约而同的叹息声表明了我们两个人现在共同的心境,虽然我们一直在努力,打压欧阳立志。但不可否认的是他带给我们的压力也不小,至少我们在执行任务的时候已经不自觉地会考虑到欧阳立志的反应。其实这就是一种无聊的争强好胜的心理,尽管我们很清楚这么做根本没有必要,但依然不可自拔地落入这种担忧之中。这也许就是高手在背后的压力吧。



    当我们进入做为既定目标的那座超市时,发现这里的东西也不同程度的被搬动过,而且同样是在没惊动超市内的僵尸的情况下完成的。不过和上一家超市的情况不同的是。这里的东西并没有搬完,而是剩下了很大的一部分。看来我们这些没照面的邻居们多少还给我们留了一些存货。



    “把里面的僵尸清理一下,然后弄些吃的和水回去,不用太多够咱们用一个星期的就可以了。”躲在超市隐蔽的角落里,我低声对小马道。



    “没问题,不过这个超市和上一个不同啊,这里太开阔了,根本没什么遮挡物,想悄悄地干掉这些僵尸不容易啊。”小马一边观察着超市内情况一边小声地道,正如他所说的那样,这里是一间大型超市,除了一些简单的货架之外中间很多都是低矮的开放式货柜,整个超市属于一眼就能看到头的那种。



    “既然不能悄悄的干掉,那就明目张胆的干,咱们害怕这些普通的家伙吗?”我盯着超市里的僵尸舔着嘴唇恶狠狠地道。



    “成,听你的。”听了我的话小马显得很兴奋,立即答应下来。



    话音一落小马就冲了出去,一刀将一个最近的僵尸削去了脑袋,然后他就如同一头突入羊群的猛虎一样,将那些还没反应过来的僵尸一一结果,不过他还没得意多久,被惊动的僵尸便把他蜂拥着向他扑过去,这时我也从隐蔽处冲了出来,挥舞着手里钢刀,如鬼魅般穿梭在僵尸群中。



    我挥出的每一刀所使用的力量都不大,但锋利无匹的刀锋所过之处留下的往往都是一滩血迹和一具尸体,忽然间我似乎得到了某种启示,脑海中不自觉地泛起项爷曾经跟我讲过的快与慢的应用。项爷说过,快与慢是相对,既有以快致胜的方法,也有以慢打快的方法。关键是看招数所致的那个点上是不是能有效地克制并伤害对手。



    刚才我和巨鹰的战斗中完全是以快打快的方式,此时想起来当时我似乎是带着一种比拼的心理和巨鹰战斗。其实我完全可以采用不同的方式来战胜自己的对手,但我却用了最费力的方法来完成自己的战斗,这是非常不可取的,如果让项爷知道了,一定会骂我蠢的。



    想到这里我不禁莞尔一笑,看来这就是境界的差异,这也是为什么当初项爷的进化程度比我低一阶,但对练的时候却完全克制我的原因。看来没有老爷子的教诲,我的进步慢了很多啊!这种项爷早就跟我讲过的事情,竟然直到今天才忽然体会过来。



    想通了这点我便信步游走于疯狂的僵尸之间,让那些想要分食我的血肉的捕食者,不断地撞到我的刀上,慢慢的,我的动作越来越小,使用的力量越来越轻,但清理僵尸的效率却越来越快,刀锋所到之处都是以最小的、最恰到好处的创口解决那些僵尸。直到我面前不再有任何活动的东西,我才长舒了口气将手中钢刀一抖,一颗酱紫色的血珠激射而出,“啪”的一声在超市的水泥墙壁上穿出一个小洞。



    “飞哥,你刚才怎么了?那路刀法实在是……实在是太厉害了,平时怎么没看你用过?”小马带着一脸的震惊和崇拜看了看我,又看了看地上的一片僵尸,满是不可思议地道。



    “没什么。”我收起刀,掸了掸身上并不存在的灰尘道:“哥。顿悟了。”



    “少来了,是不是你藏了项爷教你的刀法,现在才显摆出来?”小马明显理解不了我的意境,还以为老子藏私。真是朽木不可雕也。



    “少跟哪儿扯淡了,你好好想一下,我刚才使的刀法是不是和你的一样,明明就是境界不到。还跟哪儿不服气,早跟你们说过到了三阶要多体悟境界,你们还不信。今天看到哥的厉害了吧。”我大声教训道。



    “飞哥,你不会是刚刚体会到的吧,我以前可没见过你有这样的意境啊。”小马撇了撇嘴直截了当地揭穿了我。



    “你小子……”



    “嘀~嘀~嘀~”



    就在我要修理小马这个敢顶嘴的小子的时候,他的接收器却忽然响了,小马连忙掏出接收器按下接收键道:“什么事?”



    我很清楚地看到小马说话时眼睛里闪烁着庆幸的光芒,这臭小子算他走运,等有机会看我怎么收拾他,就在我暗暗运气的时候接收器里传来齐宇航的声音道:“刚才联系飞哥,他的接收器怎么没反应啊?”



    小马抬头看了看我道:“刚才遇到点麻烦,飞哥的接收器坏了。”



    “哦,是这样啊,那麻烦解决了吗?”齐宇航问道。



    “解决了。”小马回答道:“你那边有什么事吗?”



    “没什么,就是告诉你们一声无人机已经改装好了,现在它正往你们的坐标方向飞,你们现在就可以控制它了。”



    “太好了!”小马兴奋地道:“这当瞎子的感觉可真不好受,不跟你多说了,我要控制无人机了。”说完小马关掉接收器,直接切换到无人机操作功能,马上我们就看到无人机拍摄的影像出现在接收器的屏幕上。



    “调整无人机的高度,看看周围有没有什么值得注意的地方。”既然有了侦察设备,我最想知道的是刚才那么大的动静,是不是能吸引我们那些没露面的邻居的注意呢。



    “好的。”小马操控着无人机迅速拔高,很快以我们俩坐标为圆点的一整片城区的景象出现在屏幕上,虽然有点儿小,不过也算是够用了。



    就在我们查看周围情况的时候,我忽然看到一座被坠毁的客机撞塌的大楼里钻出一个小小的身影,他非常敏捷地沿着折断的机翼窜上旁边的一座楼房的防火梯,然后迅速而小心地沿着防火梯爬上楼顶,再接着轻车熟路地向旁边更高的大楼飞窜,而他的目标似乎是这附近最高的一座大楼,不知道我们的这位小邻居如此匆忙地是要去干什么?



    “既然我们的邻居已经出来了,那我们就去拜访一下吧,也许他会带给我们不小的惊喜也说不定。”我笑着对小马说道。(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三章 接触
    我和小马从超市里出来,小心地跟在那个小个子后面,但是在林立的楼群中那个小个子明显比我们要熟悉地形,三窜两窜的竟然失去了踪影,连无人机都无法找到他了,而且为了不使对方发现有人在监视他,我让小马把无人机的高度也控制在千米左右,这样一来就更难发现目标了。



    “这家伙跑到哪儿去了?怎么一下子就没影儿了。”小马操控着无人机焦急地寻找着目标。



    “先别管他去哪儿了,他的目标好像是最高的那座楼,咱们先去看看上面有什么。”我扫视着前面的楼群,看着其中最高的一座大楼道。



    “好咧。”小马得到命令立即调整无人机的拍摄角度,很快那座大楼便清晰地出现在屏幕上。



    屏幕上刚出现那座大楼的影像我和小马就被吸引住了,在那座四十多层高的大楼天台上,有一个直径将近五米用各种树枝和杂物筑成的鸟巢,从鸟巢边散落的一些绒毛来看,这个巨大的鸟巢应该是那只巨鹰留下的,而那个失踪的小家伙儿的目标很可能就是这个鹰巢,只是不知道鹰巢中有什么宝贝吸引的这个小家伙非要冒险区那里。



    “咱们先去看看,那里有什么东西,顺便在那里等一下我们失踪的小朋友。”我笑了笑道。



 {无}{错}小说 m。{'quledu} ; ; “成”小马收起接收器道:“人家是地头蛇,知道的肯定比咱们多,既然他原因冒险去那里,就说明那里面肯定有什么重要的东西,我到是很好奇那里能有什么。”



    我和小马说完便同时向着那座大楼飞窜而去,我们俩用不着躲避什么危险,在这个区域那只巨鹰和那个变异僵尸应该算是最厉害的存在了。按照一般的规律这里基本上不能再有其他的危险,所以我们俩毫无顾忌地在楼群间奔腾跳跃,速度自然是飞快。用了不到两分钟的时间我们便登上了那座大楼的楼顶。



    我们俩四处看了一下,楼顶上除了那个巨大的鹰巢便什么都没有了,看来那个失踪了的小家伙现在还在路上,或许他的目标根本不是这里,但这些都无关紧要了,我和小马跳到鹰巢的边缘上往里一看,立即便被里面的情形震惊了,在这个鹰巢中央,一些绒毛和树枝的覆盖之下竟然有一枚蛋。



    一枚比鸵鸟蛋还要大上一圈,有着褐色斑块的大蛋。我连忙跳进鹰巢里把那枚蛋捧了起来,手掌上立即感受到蛋壳表面温度,看来这应该是一枚正在孵化的蛋,我不禁好奇地道:“鸟类的产卵期应该是在春夏之间吧,那只鹰怎么会在冬天产卵?”



    “管他呢,反正这个蛋也没用了,不如回去直接煮着吃了吧。”小马从我手里接过那枚蛋笑嘻嘻地道。



    “笨蛋,就想着吃!你感觉一下,这枚蛋应该还在孵化的过程中。里面应该还有一只小鹰呢。”我拍了小马脑袋一下恨铁不成钢地道。



    “那又怎么样?”小马傻傻地揉着脑袋,还没理解我的意思。



    “说你笨,你还笨到底了,小丽可是一直没有称心的宠物呢。如果这枚蛋里的小鹰能孵化出来……你明白了吗?”我给小马使了个眼神提醒他道。



    “对啊!”小马激动地一拍大腿,结果险些把那枚蛋掉到地上,吓得他赶紧把蛋抱紧了,笑道:“还是飞哥你想的周到啊!这下子小丽不会再埋怨我不帮她找宠物了。”



    我们俩正说话的时候。鹰巢边上却钻出一个小脑袋来,我回头一看,这明显是个刚刚成年的小孩子。看样子也就比陈馨大个四五岁的样子,他有着一头黑亮的短发,虽然有些凌乱但修剪的还是蛮有型的,只是他那略显消瘦的脸上布满了错愕的表情,让他原本就很多的眼睛显得更大了。



    “嗨”我挥手和他打了个招呼,可是换来的却是那个小家伙惊慌失措的逃跑。



    “往哪儿跑!”那小家伙刚一动,小马便把鹰蛋扔给了我,然后他迅捷地追了出去。



    “干什么!你们是什么人?为什么抓我?你赶紧放手!”显然那小家伙没能逃出小马的魔掌,但对于被抓住这件事他还是很不服气的,果然当他被小马扔进鹰巢的时候,还想着要从另一边逃跑,不过当我把刀架在他那白皙、细嫩的脖子上时,这个活蹦乱跳的小家伙终于老实了。



    “告诉我,你们还有多少人?老窝在哪里?”我低沉着声音问道。



    不过这小家伙到是很倔强,狠狠地瞪了我一眼便把头转向了一边,当他转过头时我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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