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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村魅影三-第17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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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志们的脚下是一大片平整的土地,在郑峰的印象中,一走进奉贤大队,土地或高或低,只有高刘村村口这几亩地比较平整。
    在郑峰看来,高建国还有蛮有头脑的,土地庙堵在村口确实不太好,郑峰最赞赏的是高建国敢于向传统观点和传统思想挑战的精神。郑峰可不相信狐仙之说,该发生的事情,总会发生,和狐仙之说毫无关系。

第二十九章 堂嫂引路
    “马向志,土地庙挪到什么地方去了?”
    “在芦苇荡和大梁河之间的盐碱地上——在乱葬岗的北边,郑局长,要不要我现在就领你们去看看?”
    “我们先进村,土地庙,我们得空了再去看。”
    村口有两棵很高的枫杨树,树上有两个喜鹊窝,远远地看见几只喜鹊在枫杨树的上空盘旋。
    大家在村子里面没有看到人,大多数人都到地里干活去了,村子里面静的很,如果不是几只狗叫,完全可以用“死寂”来形容。一走进村子,大家就感到一股阴森之气,高刘村有一个很大的 特点,就是树木比较多。人家的院子里面都有树。
    一行人经过了几家院门之后,终于见到一个人了,这是一个女人,挺着不大不小的肚子,正从菜园门里面走出来,手臂上挎着一个竹篮子,竹篮子里面放着一些菠菜,青菜,还有一个大白菜。
    女人看到郑峰一行之后,很有礼貌的让到一边。在院门和菜园篱笆之间有一条三米左右宽的路。
    “大嫂,忙着呢?”郑峰主动和女人打招呼。
    “你们找谁?”
    “请问大嫂,高建国家住在哪里?”郑峰是故意搭讪找话说。有左元朝在跟前,用不着别人指路,马向志和付微澜对高建国家也很熟悉。
    “你们找建国,我领你们去——就旁边这一家。”女人将菜篮子放在院门里面,领着大家朝西边走去。
    在马向志、付微澜和左元朝的印象中,这个女人应该就是高建国的堂嫂——高建功的老婆薛丽华。高建国家的纵火案已经过去了两年多,这个件薛丽华的女人是不是已经有了自己的孩子,眼瞅着肚子又大起来了,两年多前,三个人见到薛丽华的时候,她也挺着一个肚子,在三个人看来,怀孕生孩子,是薛丽华唯一的任务。
    “娘,我肚子饿。”一个小女孩从高建功家的院门里面走了出来,年龄有一岁多。小女孩的出现回答了三个人心中的疑问。薛丽华终于有了自己的孩子。在我国农村,延续香火的只能是男孩子,要不然,怎么会有男尊女卑之说呢?如此看来,薛丽华任重而道远,她还得继续努力,这不,又怀上了。尽管薛丽华生的是一个丫头片子,但毕竟为高建功家添了人口,这总比没有孩子强吧!在笔者看来,意义远不止这些,薛丽华既然能生出一个女孩子来,那那她就一定能生出一个男孩子来。
    薛丽华弯下腰,用手理了理女儿的头发,拉着她的手道,“娘,马上拿东西给你吃。”
    薛丽华将同志们领到高建国家的院门口,敲了三下门,然后大声喊道:“弟妹,你家来人了。”
    “谁啊?”
    “是公安局的人。”
    李云帆刚想说声谢谢,薛丽华搀着女儿回家去了。
    院门开了,从里面走出一个不到三十岁的女人来。
    “郑局长,这就是高建国的爱人吴淑珍。大嫂,这位是地区公安局的郑局长,他是为你家的案子来的。”

第三十章 新房落脚
    在马向志看来,高建国的老婆已经恢复了健康,或者说已经从火灾丧子的阴影中走了出来,她的脸上有了微笑,气色也好了很多,关键是吴淑珍的腹部薇薇隆起,她很可能又怀上了。
    “淑珍,是谁啊!”此时,从堂屋里面走出一个五十几岁女人来。
    “郑局长,她就是高建国的母亲。”马向志低声道。
    “娘,是公安局的人。”
    “傻孩子,天这么冷,快让人家进来啊!”大娘一边说,一边将两扇门完全打开。
    正屋三间房子是后来盖起来的,当年,马向志等三人离开高刘村的时候,高建国家仍然是一片狼藉。惨不忍睹。
    三间正屋是单独盖的,高家又在院子的西边盖了两间草屋作为厨房。过去,高家把厨房和正屋盖在一起,发生火灾后,说不清道不白,过去失火,责任是灶王爷的,要么就是狐狸大仙的。现在把厨房和正屋分开,责任就明确了。
    火灾的阴影还留在老人的脸上和眼窝里面。马向志明显感觉到,老人的视力不及以前了,以前,老人很远就能认出人来,老人的眼窝里面不时窝着一点眼泪,脸色非常憔悴,变化最大的是头发,在马向志的印象中,老人的头上没有白发,仅仅两年多的时间,老人的鬓角一下子长出很多白发来。
    郑峰一行刚在堂屋里面坐下,从院门外面匆匆忙忙走进来两个人,这两个人分别是大队书记彭大勇和大队会计刘长海,两个人听说地区和县公安局的人来了,便丢下手中的事情赶到高刘村来了。
    刘长海一进门便道:“左所长,彭书记来是想问问我们能帮上什么忙。”
    左元朝想到了同志们住宿和吃饭的问题,同志们把行李带来了,这分明是做好了进驻高刘村的准备:“彭书记,刘会计,你们看看郑局长他们住在什么地方合适。”左元朝递了两支香烟给彭书记和刘长海。
    “左所长,就住咱家吧!我们挤一挤,腾出两间房子来,吃饭吗?也在咱家,就是咱们乡下人粗手粗脚,整不出细致的饭食来。”大娘一边说话,一边从桌子下面抽出一条长板凳,让彭书记和刘长海坐下。
    郑峰摇了摇头,高建国家人多房少,他不想给高家增添麻烦。
    “要不这样,常禄老爹在后村刚盖好三间新房子,他儿子暂时还没有搬家,大概也要十天半月才会搬,让郑局长他们住在那里,我们再想办法弄几张床。”
    “只要有房子就行,用不着床,我们打地铺。”郑峰道。
    “这能行吗?”彭书记道。
    “行,我们经常这样。”
    “刘会计,你多弄一点稻草,铺厚一点。”彭书记望着刘长海道。
    “行,吃饭就在常禄老爹家。彭书记,你看怎么样?”
    后来,郑峰听马向志说,只要上面有人到高刘村来,生产队都安排在高常禄家吃饭,高常禄以前是一个厨子,四里八乡,红白之事,都是高常禄掌勺,最主要的原因是高常禄家做菜讲究卫生。

第三十一章 可笑之极
    在郑峰看来,在哪家吃饭都一样,只要人家能咽下去,咱也能咽下去,同志们可是来办案子的,可不是来饱口福的,再说,高刘村是一个穷村子,同志们整天弄的满嘴油花,还怎么办案子呢?
    郑峰点头同意了彭书记和刘长海的安排。
    大娘当即让媳妇吴淑珍到地里去喊高建国回来,被郑峰拦住了。案子的事情慢慢来,也不急这一时。
    郑峰一行之所以第一步就跨进了高建国家的门槛,一是向高家人传达一个信息,上面派人来重新调查高家的纵火案。二是要熟悉一下案发现场,三是要慰问一下高家,当郑峰看到档案材料上的内容以后,心里面很不是滋味,有些灾难不是人人都能经历的,也不是人人都能承受的,当郑峰走进高家的院门,看到高建国的母亲和老婆之后,心里面总算平复了许多。老百姓真了不起,他们有自我修复伤痛的能力,但要想彻底根治和精神上的创伤,必须把案子查一个水落石出。一定要让“狐狸大仙”现出原形来,让乡亲们睁大眼睛好好看一看他她是何方神圣。当然,郑峰心中的“狐狸大仙”并非乡亲们所说的狐狸大仙,郑峰可不相信这些东西,他甚至觉得,这根本就不是什么文化,而只是落后和愚昧的产物。
    刘长海到高常禄家拿来了新房子的钥匙,然后和彭书记、左元朝往大队部去了,同志们的行李在汽车上。
    大家在老人的陪同下,从院子里面转到屋子后面的树林。
    大娘说,自从他家翻盖了新房子以后,就没有再发生过火灾,这似乎又印证了风水先生的说法,不过,如果风水先生言之成理的话,那么“狐仙”寻仇的说法就站不住脚了,在我们的一些文化中,有很多自相矛盾的事情,汉高祖刘邦在出生之前,他的父亲看到刘邦母亲的身上趴着一条龙,从中国星相学的角度看,这是一件好事,龙临幸了刘邦的母亲,那还了得,刘邦不是一个凡人,他是龙之子,司马迁想要强调的不就是这个吗?遗憾的是,按照伦理学的角度来看,刘邦不是刘家的种,在中国,女人偷人,这是最丢脸的一件事情,刘家人瞒都来不及,怎么还会大事宣扬呢?更糟糕的是,刘邦的母亲偷的不是人,还是一个畜生,这不是骂刘邦也是畜生吗?
    在科学日益进步的今天,人的生命在结束的时候,生命都结束了,但到现在,还有人在讨论有没有鬼的问题。鬼在人们的生活中,尤其是在我们的文化中一直没有退出历史舞台,每年清明节,我们都要烧一些值钱给在阴间的亲人。可见,在冥间,我们的祖先一直还活着,如果真是这样的话,在冥间活着的故人用什么样的钱,应该由他们来决定才对啊!为什么不可以是人民币呢?
    这是不是非常可笑呢?
    话说回来,不管高建国家的房子怎么盖,厨房和正屋在不在一起,狐仙要是想继续寻仇的话,有的是机会,有的是手段,难道狐狸大仙已经出了气,解了恨,停止报复了吗?

第三十二章 一贫如洗
    在正屋的东山头,确实有两个直径在五六十公分左右的树桩了,大娘说,被锯掉的是两棵百年老槐树,就是我们在前面所提到的那两棵槐树。
    为了防止火灾,高家人将柴堆放在了院门外。每次烧火做饭都从柴堆抱柴禾,饭菜烧好以后,把灶膛里面的剩下来的柴草清出厨房。
    除此以外,高家还在厨房内外个放了一口大水缸,高建国每天早晨起来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把水缸挑满水。
    自从上次火灾之后,高建国的母亲平时也不出去串门了,想串门的时候,就把别人请到家里来。
    防范是必要的,但我们能体会到这种诚惶诚恐的日子是很难打发的。但高家人还在继续打发这这样的日子,一天不把“狐狸大仙”挖出来,高家这种诚惶诚恐的日子就不会结束。
    同志们在高家还能看到那场大火留下的痕迹,说起来令人心酸,高建国家除了睡觉的床和吃放的桌子板凳以外,没有一件像样家具。
    除了诚惶诚恐的日子以外,还要忍受贫穷的煎熬。郑峰看到了两个男孩,一个十岁九岁左右,一个六岁左右,个个面黄肌瘦,衣不合体,孩子身上所有的衣服都是用大人的衣服改造的,衣服上落了不少补丁。
    如果真有狐狸大仙的话,那么,他们也不能称之为仙,高建国犯下的过错,为什么要强加到孩子的头上呢?如此看来,这位“狐狸大仙”应该是仙中之魔。
    郑峰一行准备到高建国家后面的树林里面去看看,刚准备出院门,一个三十岁左右的中年人冲进院门。他就是高建国,有人把公安同志到高刘村来的消息告诉了高建国,高建国立马飞奔而来。
    高建国一眼就认出了马向志和付微澜。
    “马公安,我听说你们来了,就一口气跑了回来。”
    “郑局长,这就是高建国。高建国,这位是地区公安局的郑局长,他们刚拿下水涟县的案子就到高刘村来了。”
    高建国将手在衣服上使劲擦了几下,然后抓住了郑峰的手:“我做梦都在想咱家失火的事情,可就是没有做到你们到高刘村来——我做梦都没有想到。”高建国的眼眶里面全是泪。
    在马向志和付微澜的眼中,高建国苍老了不少,三十岁左右的人,鬓角上已经有了白发,黝黑的脸上有了几条不该有的沟壑。
    院门口还站着一个人,他是和高建国一同跑回来的,他就是高建国的堂兄弟高建功。他站在旁边只顾擦拭脸上的汗。
    高家的院门外,站着十几个人,在高家的院门外,有两棵枣树下站着十几人。
    高建国领着大家到屋子后面的树林看了看。
    大家已经熟悉郑峰和李云帆的行事作风,他们不管接手什么案子,首先必做的一件事情就是熟悉环境。
    一行人走到高建树家院门口的时候,正好看到高建树从院子里面走出来——是用两条一大一小的板凳走出来的,大概是同志们突然从院门口闪过,高建树被吓着了,他用两条板凳向后退了几步。

第三十三章 身轻如燕
    郑峰和李云帆同时看见了高建树,借助于两条板凳行走的高建树,整个人的高度,加上两只板凳的告诉只有七八十公分的样子,他的身体萎缩的很厉害,也许高建树自己觉得行走非常自如,但在郑峰和李云帆看来,很难,像他这样的步子,正常的人一步都走不了。
    郑峰本能地向路左边让了让:“老乡,你先走。”
    “您请先走,我没有啥子事情。”高建树将身体放在一只比较大的板凳上,他微笑着,将头向后仰,只有这样,他才能看见大家的脸。
    “郑局长,他是我堂兄高建树。”
    高建国的堂兄有很多,但最亲的堂兄就只有高建功一个人。
    “马公安,这位就是你提到的画画得很好,并且会写‘雀字’的人吗?”
    郑峰主动和高建树搭话是有考虑的,既然是熟悉环境,那么,自然少不了高建国的邻居高建树啰!
    “不错,就是他。”
    “老乡,我们可以进去看看你的画和字吗?”
    “当然可以,就怕咱们乡下人这些土玩意入不了你们的眼。”
    “我们听说你写的‘雀字’很有特点,所以想看看。”郑峰低头弯腰道。
    “快请进。”高建树身轻如燕,一个非常迅疾又非常漂亮的转身,将郑峰一行领进了自己家的堂屋。”
    “大娘,您好啊!”郑峰进院门之后看到另一间草房门口坐着一个六七十岁的老太太,便主动和老人打招呼。
    老人站起身,没有说话,他右手拿着一个捻线的陀螺,左手拿着一团棉花。
    “公安同志,我娘的耳朵不好使,她听不见声音,非得很大,她才能听见一点点。”
    高建树的身体在两条板凳之间摇摆着走进堂屋。
    马向志所言非虚,堂屋的墙上挂满了不同的肖像,全是用铅笔画出来的,都是一些老人的肖像画。
    在堂屋中间,放着一张很矮的桌子,桌子的高度相当于一般桌子高度的三分之一,桌子上放着一个画板,画板上夹着一张草稿纸,草稿上用铅笔画出浅浅的方格子,在草稿的左上方夹着一张照片,照片上压着一块比较薄的有机玻璃,有机玻璃上也有一些很小的方格子,大家看出来了吧!高建树用的是打格放大的方法画肖像的。
    在堂屋的墙上还挂着十几幅对联,这些对联全是用鸟的形状组合起来的,如果不听高建树的解释,一般人还真不认得对联上写的是什么内容,而听高建树一说,还这是那么一回事。
    这种用鸟的形状组合起来的字和对联,郑峰和他的战友们还是第一次见识,大家兴致盎然地欣赏了好几副对联,高建树非常开心,他不厌其烦地解说对联上的内容,乡亲们请高建树写对联无非是为了应个景,图点节日的喜庆,郑峰和同志们就不同了,他们完全是带着欣赏的眼光来看这些对联的。
    郑峰的一句话把高建树逗乐了:“我们走的时候,我得跟您要一副对联,这种对联,很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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