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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有不轨-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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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便没再吭声,没睡醒般又闭了闭眼睛,再睁开时里头已是深黑如沉沉的潭水,坐直了身体,正对上她的视线,“你巴不得我走?”
  “啊,”她应了声,算是承认,坦然回视他,道,“孤男寡女呆一块儿容易出事,再说,我没有留下你的理由,你也没有留下来的必要。”
  他突然笑起来,“容易出事,容易出什么事?”正说着,目光落在她的右脸颊上,不由定住了——之前因光线暗,一直没能仔细看清楚她的脸,如今在客厅明亮的白炽灯下,他清楚地看到那儿正微微红肿着,还有药水涂抹过的痕迹。
  眉目一敛,他低声问道,“你的脸……怎么回事?”
  程蔓被他折腾得愈发的烦闷,情绪开始波动得厉害。直到现在,她仍是不喜欢他那随口就来的轻佻语气,“我不想和旧情人搞暧昧。”
  “所以呢?”他起身,走至餐桌前坐下,头也不抬,一副漫不经心地敷衍道。
  她索性直言,“所以你以后别来找我了,我们好聚好散,别弄得跟仇人似的,我觉得很困扰也很尴尬。”
  他抿着唇角轻哼了声,竟是不再理会她,埋头开始吃面。
  程蔓有些伤脑筋地坐在沙发上,只觉她用尽全力,却是一拳打在了软绵绵的棉花上,胸口闷堵得慌,心想这人真是厚颜无耻,怎么赶都赶不走的……
  又隔了好一会儿,仅是一两分钟的样子,正当她寻思着怎么赶走这尊没脸没皮的大神时,就听见他开了口,声音很低,低得几乎让她以为仅是幻觉,很快就融入了窗外漆黑的夜色与静默的空气中。
  他说,“程蔓,回到我身边,我们重新来过。”
  程蔓胸口微紧,她并未装作没听到,只是沉默了阵,垂着眼睛道,“然后呢,再一次分道扬镳?”
  “再也不会了,”秦准停顿了一下,说道,“我很后悔,当年。”
  程蔓抬首望过去,一下子就撞上他漆黑明亮的眼睛,他的表情晦暗不清。她忽然就有些难过,可到底为什么而难过,却又一下子说不出来。最后,她只能道,“世上没有后悔药吃。秦准,其实我一直到现在都还在后悔,当初为什么要和你在一起。”
  如果没有与他在一起,或许她现在还可以默默地喜欢追逐她的明月光,单纯而美好地守住心中的那一方秘密花园,不让任何人侵犯。可是她后来默许他闯了进来。这人不厚道,闯进来就算了,还非要将她的花园搅得一团糟,最后头也不回地离去,半分愧疚都没有。
  



☆、苏醒吧,奥特曼

  
  程蔓不想告诉秦准,得知他已经去了美国的那天晚上,月亮出奇的圆,她一个人绕着Q大那湖畔一圈一圈的走啊走,也不知走了有多久。除了几盏路灯微弱的光线,周围都是黑黝黝的,什么也看不清。
  路上也遇上了些人,有几个神情怪异地不停看向她,后来有一个索性在后头与同伴低声谈论“你看那女生是不是有轻生念头啊……”,声音不大不小恰好传入她耳内,她眼睛一下子就潮湿了。
  其实她并无轻贱生命的念头,她只是想不通,为什么他会突然不爱了?为什么他能走得这么干脆,所有人都通知了,却独独没有告诉她?
  ……
  很多时候程蔓自己也觉得很奇怪,为什么她能在心里还有程观越的同时喜欢上秦准。秦准走后不久,程观越也与秦锦去了加拿大。彼时他与秦锦已经订婚,也不知何故,竟是匆匆走的,待到了目的地才一一打电话告知,让周遭的亲朋好友都十分诧异,却大多没有细想,只是纷纷开玩笑道,等那两位回国结婚时,他们定要将婚礼搅得鸡犬不宁方才解恨。
  程蔓也接到了他的电话。自从她与秦准在一起后,他们之间仿佛无形之中多了隔阂,说话生疏了许多。可那日程观越在电话里,也不知是不是因为隔了一个太平洋的关系,他的声音含着笑意,却显得辽远空旷,“蔓蔓,我很怀念和你在一起的那些时光。我们一起上学,我陪你复习功课,你偷偷跑到我家看美国大片……你还记不记得那次,我背着你一口气从学校跑到医院,别看你小小瘦瘦的,可真是重,放下你的那会儿我的腿都软了,打一天的篮球都不带这么累的……”
  程蔓道,“哥,我丢人的事情你非要记得这么清楚。”
  他便说,“我全部都记得,不光是这个。”
  期间还乱七八糟的扯了些话题,她记不清楚了,只能忆得起她最后说,“哥,回来结婚的时候我给你当伴娘啊,还有,你和嫂子得给我包个大大的红包。”他没有再说话,片刻,那头就传来嘟嘟的挂断声。
  程蔓那晚彻夜未眠,睁着眼睛直到天亮,恍然间她便觉得自己是真正的长大了。
  事实上这几年来,她时常会想起秦准,这个男孩儿在她生命中扮演的角色太过漂亮耀眼,虽然最后落了个无疾而终,可她终究无论如何都没办法忘记。那么就记着吧,也没什么不好的。她是喜欢过他的,但她对他并无多少怨恨,或许有几分难以释怀,可都已过了这么多年,后来回想起,有的只是淡淡的牵挂与怀念。
  她会想,那人这么挑食,以前胡萝卜青菜都是碰也不碰的,每次一起吃饭就将这些一股脑倒到她的餐盘里,碳酸饮料也从来不喝,他不喝也就算了,还连带的禁止她喝……他吃得习惯洋鬼子们的汉堡可乐煎牛排么?……他过得好不好,是不是还是那副轻佻随意到处骗女孩子的德行……
  虽然她一直到现在都没想明白,为什么当初他能走得如此决绝,用她永远无法企及的脚步甩开了她,走前连句话也没给她留下。
  &61548;*
  碗里余下的面汤早已冷了,程蔓洗完澡出来,发现原本该走的人居然独占了客厅里唯一的那张沙发,还擅自从她冰箱里拿了一罐冷饮,一手撑着下巴一手拿着遥控器,正悠闲自在地坐那儿看电视。
  她皱眉瞅了眼墙壁上的挂钟,已经凌晨一点多,便开了口,“我明天还要上班,要不我送你下楼吧。”
  秦准闻言转过脸看她。太久没见过面了,连她皱着眉头,白白净净的脸上那抹显而易见的不满与忍耐看在眼里,都像是久违了的风景。
  他抿了唇一笑,指着电视屏幕对她说,“没想到这么晚了还会放动画片——你看看那个奥特曼,像不像你?”他笑起来极为好看,乌黑的眼睛里都闪着晶亮的光芒,映在灯光下真的如同宝石一般璀璨。
  程蔓怔了一怔,顺着他手指的方向望去,正好看见荧屏上脑袋呈鸡蛋状,内裤外穿的奥特曼被强大的怪兽一拳打倒在地,不远处的小山坡上,有个缺门牙的小姑娘用她那漏风的童音焦急大喊,“苏醒吧,奥特曼!”
  



☆、红色炸弹

  研究生宿舍楼下,黑色奔驰在夜色中低调如潜伏的黑豹。秦准半倚着车,微微仰起头望向那个还亮着灯的窗口。
  修长的手指间还夹着燃了半截的烟,那猩红明明灭灭,他却没去管,任由其这么燃着,有微风拂过,烟灰轻轻袅袅地随风抖落了下来。
  ……他指着电视,冲她笑,“你看那个奥特曼,是不是很像你”
  她仅是失语了片刻,随即不在乎地摆摆手,笑了笑,愈发显得唇红齿白,道,“如果我是奥特曼,你就是小怪兽,正义必胜!”虽是带着玩笑意味的,可语气与面上的笑容隐隐透露出种无形的疏离。
  中国有句谚语,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无论曾经多么喜欢多么万般宠爱,激情总有平淡的一天。当年便是这般因为一些事情,不成熟的两人亲手葬送了一段本可以很美好的感情,到后来所有一切都归为零,连回到最初都无法了。
  他终是没为难她。她送他至门口,他在几米外的楼梯拐角转身看她。楼梯间的声控灯很亮,却并不是白日的那种剔透玲珑的光,而是明黄明黄的晃荡着照下来。
  她站在门外的灯下,一手还抵着门,因洗澡换了身轻便的白色家居服,上衣胸前印着这两年很热的大嘴巴猴,裤脚大抵是长了些,便随意地折了几下挽起,头发亦是松松地挽着,在灯光下还看得出有几分凌乱的湿意。她望着他,有一半侧脸隐没在光影下,嘴角抿起的礼貌微笑一如当年初见,平静镇定,仿佛他只是萍水相逢的路人。
  ……
  晚风习习,他随手将燃尽的烟头丢入路边的垃圾桶,兀自笑了笑,但慢慢地又收敛了回去,眼底浮起一丝凛冽漆黑的凉意。
  &61548;*
  几天后程蔓收到了一封红色炸弹。杜晓培的。
  这个在大学时代稳坐四年系花宝座的强悍姑娘,与当年亦是学校风云人物的学生会主席林子秋分分合合,相互折磨了这么多年,最后还是决定以这种世俗的方式给众多旁观者一个交代。
  大学毕业后,程蔓继续留在了母校读研,而毛纯纯和刘芸相继离开了B市。毛纯纯一毕业就嫁给了她的有钱男友,在丈夫的老家T市做了幸福的全职小主妇。刘芸出了国,全家移民到新加坡,后来恢复联系,这丫说在那儿靠父母资助开了家诊所,没事就调戏调戏来看病的正太帅哥,小日子过得很滋润。杜晓培本来已经签了某上海制药公司的合同,但后来为了保住与林子秋的感情,终是放弃了大好机会,选择留在B市。
  物是人非果真是世上最残忍的一个词语。毕业之后大伙儿都各奔东西,也难得聚上一回。读研后班里系里也有人举办过同学会,程蔓收到过的请柬多多少少不下五六张,可总因各种原因没去成。
  杜晓培现在是B市某药品公司的销售部副经理,据说业绩在同行里那是赫赫有名,加上这几年出落得越发美艳动人,妆点一番,整个人走出去俨然就是一气场强大的都市白骨精。两人都是大忙人,虽说同在B市,但程蔓与她见面的次数并不多。
  如今掐指一算,229寝室的姑娘们已经有两三年没聚在一起了。趁着这回杜晓培结婚,几人便在电话里约好定个时间聚一聚。
  幽静雅致的咖啡厅里飘荡着悠扬的轻音乐,程蔓推门而进,醇厚的咖啡香气便若有若无的钻入鼻间。她仅是随意扫了眼,就望见许久不见正激动地朝她猛挥手的阿毛和老刘,杜晓培则干脆站起来,待她走近些便嚷,“老四,怎么来得怎么晚啊?姐几个嗑瓜子都嗑了一盘!”
  邻座几位客人被她的大嗓门引得皱眉望过来。
  杜十娘的傻大姐风范不减当年啊。
  程蔓摸头笑了笑,走过去与几位好友一一拥抱,坐下后道,“临时有个小手术要做,耽误了点时间。”
  阿毛促狭:“大忙人,有前途啊有前途。”
  程蔓微微一笑,道:“比家庭妇女是要有前途。”
  “……”阿毛内牛满面,“老四,你故意戳我痛处。”
  话题转来转去,还是转到了今天的主角杜晓培身上。当年风头很劲拥趸无数的林子秋苦追杜晓培数月,在女生宿舍楼下摆爱心蜡烛,抱把破吉他唱“月亮代表我的心”,擅用职权在校广播台大胆求爱,闹得全校几乎人尽皆知,最后皇天不负有心人,林大主席如愿抱得美人归。但现实并不是童话,“王子与公主后来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了”仅是一句美丽而空洞的谎言,真正的结局到底是如何,又有谁知道呢?
  这些年下来,两人分了合,合了又分,折腾得连周遭的亲友都看不下去了,前些日子,杜晓培的姨妈给她安排了个相亲对象,条件不错,典型三高人士,有房有车,仅比她大一岁,怎么看都是一社会精英人士。杜晓培与那人吃过几回饭,看了几次电影,相处得不错,本来基本就算是定下了,没想到消失了许久的林子秋突然又横插一脚进来,满脸胡渣憔悴落魄,跪在杜家门前求杜父杜母将女儿嫁给他。
  老刘叹着气,一副朽木不可雕也的神情,“男人都是天生的演技派,口头说说而已……晓培,你太幼稚了,居然这么容易就被拐进了死人堆里!”
  阿毛悚然,“我有疑问……何谓死人堆里?”听着怪碜人的。
  老刘飞过一个鄙视的眼神,道:“不都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么,坟墓,不就是死人堆嘛。”
  阿毛:“……原来如此,受教了T_T。”
  程蔓嗅着空气中淡淡的咖啡香,看着单是笑不说话的杜晓培,心里也有了几分好奇,便开口问,“你前段时间不是才跟我打电话说,和林学长过不下去了吗?怎么变卦得这么快,还马上就结婚了?”以前读大学那会儿,她就觉得林子秋是个很能玩而且城府不浅的主,白长了张狐狸精脸的傻大姐杜晓培落在他手里,别说农奴翻身当家作主,大概连起义反抗的心思都没有。这样的男人不好驾驭,杜晓培的感情路走得很坎坷。正当程蔓也开始有些不待见这位昔日颇为照顾她的学长时,这两人竟毫无预兆地说要结婚了。
  杜晓培正漫不经心地捏着精致的小茶匙把玩着,听言眯起眼睛笑起来,“还能有什么?爱他呗!老分来分去太累了,咱也不是小姑娘小伙子,没时间瞎折腾,想想还不如结婚算了,反正也离不开。”
  程蔓微微有些怔住了,却又听她很神气地道,“反正你们几个到时候都得给我当伴娘,都得给我包大红包,说好的不能反悔啊。”
  阿毛嘿嘿一笑,“已婚人士表示没有压力。”
  老刘拍拍胸口,“成,给我未来的干儿子的娘做伴娘是理所当然的。”
  真绕口……= =
  程蔓也正欲表达下态度,杜晓培又道,“老四,听说秦大人回国了,你们可不能赶在我前头结婚,要不我又要少了一伴娘。”
  



☆、狭路相逢

  
  程蔓愣了下,有那么一刹那心绪起伏不宁,但最后她仅是平静地摇摇头,道,“不可能。”
  人与人之间的感情到底能维持多久呢?是一生还是一刻,她说不清楚,只知有些事情不能勉强,过去便是过去了,她爱的是过去那个秦准,可惜她与他没能走到最后。现在见面了,看这样子也成不了什么朋友,顶多算是故人,见面时能颔首打个招呼就算不错了。
  老刘素来精明,程蔓面上一闪而过的恍惚落入她眼中,心想不可能才怪。秦师兄走后那会儿,程蔓的生活仍然朝着正常的轨道走着,上课,工作,照玩照闹——她的失常很少有人能察觉到,除了她们几个与她朝夕相处的室友。
  比如说,有时她正与人说着话,说着说着忽然就会走神;没事就边摆弄手机边发呆,一发呆就是大半个小时,等被人扰得猛地回神时,便傻兮兮的摸头笑一笑,随意扯起别的话题来……
  在老刘的眼里看来,程蔓是个没什么大心机,但小心眼无数的姑娘。她待人坦诚真实,善良可爱,但同时她对隐私极为重视。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小秘密,程蔓就是这样一个人,看似澄净清澈,实际周身都因充满秘密而笼罩着淡淡的神秘感。
  慢吞吞的喝了口茶,老刘试探性地开口问道,“为什么不可能,难道你不爱他?”
  程蔓听言,当真歪头想了想,旋即轻轻勾起唇角,“谁说没有爱过呢?”
  当然爱过,而且是刻骨铭心的爱过。刻骨铭心这个词,是在他们分手很久以后,她发觉自己仍是常想起他后开始习惯用的。可她并不知道这样的刻骨铭心,到底是因它曾经很美好,却被他决绝的一刀划破开,断了她对未来所有绮丽的想象而感到惋惜怅然,还是有其他什么原因。
  他曾对她很好,好到令周围准备看好戏的人们大跌眼镜。就连一开始极力反对她与他在一起的孔旻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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