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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神者-第1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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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先得到信息,上面标注出那些修仙者所在的区域。
“对方大概有二百名修仙者,其中A级修仙者至少三名,应该不超过五名,剩下的都是B、C、D级修仙者。”
郑先微微一怔,二百名修仙者,这修仙者集团的人数未免有些太多了吧,难道就他和夜莺两个就要去将对方的老巢端了?这未免有些太不现实了吧?
若是对方有几十个的话,凭借着夜莺的强横实力,对付他们或许不难,但对方二百多个,郑先觉得自己冲上去简直就是送死。
第一百七十二章 围猎
两个人和二百多个修仙者斗,这简直就是送死!
郑先看了一眼夜莺,夜莺竟然已经开始准备行动了,就见夜莺锁定了目标位置,随后将身后的那个硕大的犹如棺材板的黑箱子放在地上,咯嘣一声,将箱子上的绷簧打开,郑先好奇的往里面看了一眼,就见内中全是各种枪械的零件。
在郑先莫名其妙之下,夜莺飞速的组装着这些零件,看夜莺摆弄这东西的熟练程度简直就像是用筷子吃东西一样简单自然,显然这个夜莺对于枪械的熟悉程度绝非一般战士可以媲美。
郑先眼瞅着一把长度接近两米的枪械被组装起来,黑洞洞的枪口犹如一个猪鼻子一般,探出楼房一点,指向对面的一片黑咕隆咚,没有几盏灯火的楼房处。
郑先心中暗暗点头,是了,这样远程狙击还是靠谱的手段,不然他们两个对二百修仙者,对方扑上来用尸体盖都将他和夜莺掩埋掉了,保持距离将对方狙杀,确实是正途。
但,对方都在楼房里不露面,有这把枪也没有用处。
郑先正在暗暗琢磨的时候,肩膀上被敲了敲。
郑先一愣看向伸出一根手指轻轻敲击他的肩膀的夜莺,随后郑先有些诧异的看着夜莺手指朝着那一片漆黑的区域一点。
郑先似乎明白,这是要他去那一片区域之中的意思。
这是要叫他去当饵,将那些修仙者引诱出来,然后夜莺在这里远程狙击。
郑先险些冷笑出来,坚定的摇头道:“开什么玩笑?”郑先原本以为是两个对二百,没想到现在变成了他一个对二百,夜莺在这么远的距离狙击,敌人蜂拥而上,她根本帮不上忙,一把枪能够杀掉多少个修仙者?郑先对此深表怀疑。
此时那两个被斩断了脊椎骨的尸体上,传来步话机的声音:“哨子,哨子,听到回答。”
这声音响起,郑先就知道,要么动手,要么离开,没有别的选择。
第一遍没有回答,第二遍询问情况的时候,对方就已经提高了jǐng惕,若是还没有人回答得话,那么接下来,所有的修仙者将急速撤离。
郑先看了夜莺一眼,夜莺依旧朝着那黑暗处一指,郑先深吸口气,看了看夜莺放在地上的那把长枪,随后将步话机拿起,开口道:“杂种们,洗干净屁股等死吧!”
随即郑先一阵风般的从楼顶上冲下去,在楼和楼之间跳跃着,朝着那个黑咕隆咚的小区疾奔过去。
在酒店之中被砍了数刀,jǐng察局被炸个jīng光,居民楼被炸塌了一半,鲜血,和尸体,惨叫和哀嚎。
郑先并不同情那些死去的人,但他胸中憋着一口气,不抒发不痛快!
活着,不就是要自己痛快,叫别人不痛快么?
随着郑先的跃出,夜莺将狙击枪架起,一排排的长度十厘米多的子弹被整齐的摆放在旁边,月光下,寒光闪烁,足有三百多发。
那黑咕隆咚的小区之中,灯火逐渐亮起,一盏两盏,三盏、四盏,最后,足足七八十盏灯火,犹如商量好的般明亮起来。
而郑先,此时已经到了这楼房下面,那座楼房上的灯火犹如变成了一个个火炬,在这漆黑的深夜汇聚成燎天的大火!
火焰之下,一个个的修仙者从楼房之中涌出来。
扩音喇叭之中传来一声冷笑:“就只有你一个么?或者说远处还有几个狙击手?难道你们就想用这样的阵容来对付我们?”这声音粗豪无比,一听就是个彪形大汉才能发出来的声响。
有三十多个修仙者急速的离开,朝着夜莺潜伏之处狂奔而去,郑先并不在乎这些主动送死的家伙。夜莺也根本用不着他常笑去cāo心。
对方一眼识破了郑先他们的计划,郑先并不意外,从最初和这些修仙者交手的时候,郑先就知道他们之中有一个脑子非常厉害的家伙,处处都算计到了极深处。
此时一道硕大的聚焦灯光猛地开启,打在郑先身上,犹如舞台上的聚光灯一般,似乎此时整个世界就只剩下一个郑先。
而郑先在这强有力的惨白灯光下,身影显得有些单薄脆弱起来。
粗豪的声音再次响起:“太叫我感到遗憾了,你们竟然才来了这么点人,听说最近泯灭战士一直都没有出动,全都窝起来了,先后发生了几件大事,原本好似救火队般疲于奔命的泯灭战士却一点动静都没有,我就在想,是不是泯灭战士全都死光了?”
“现在看来,我的判断出错了,泯灭战士没有死光,至少还剩下一个你,还有那几个狙击手?有几个?一个还是两个?我猜不会太多,不然不会叫你一个来做诱饵,一个对不对?你来告诉我一下,本门主猜的对是不对?”
郑先双目瞳孔微微一眯,嘭的一声,那照shè着郑先的聚光灯被子弹炸得粉碎。
不过随即又有另外一个聚光灯亮起,依旧将郑先笼罩在这一片光影之中。
“十年前,我的父亲我的母亲,我的爷爷还有nǎinǎi全都被泯灭战士杀了,那个时候,我就一直在想,什么时候,我能够去狩猎泯灭战士,什么时候,我能够将泯灭战士全部杀光?”
“都说君子报仇十年不晚,这十年的光yīn荏苒而过,随着我对泯灭战士的了解越是增多,我越是绝望,对我来说,杀掉一两个泯灭战士不是很难,难的是如何全身而退,要知道杀掉一个泯灭战士,就等于是捅了马蜂窝,一群马蜂会飞过来要你的命,当初我父亲就是遭遇了这样的情况。”
“没想到,在这第十个年头,老天送了我这么一份大礼。泯灭战士竟然受到重创,所剩不多,我不必担心这些泯灭战士yīn魂不散的追杀我,我会好好利用这个机会,我会慢慢的杀你,也会慢慢的杀那个狙击手,十年的恩怨沉积,十年的噬心之痛,我要你们一点点的慢慢体会。”
郑先听到这话,忽然觉得,这似乎是一个局,一个猎人jīng心设计的陷阱,而他郑先再一次一脚踏进了这个陷阱之中。
此时四周开始有一个个的修仙者冒头出来,渐渐的犹如聚沙而成的围城一般,将郑先围拢在正中间。
嘭的一声,那聚光灯再次被打烂,随后远处传来厮杀声,神通光气在远处不住的绽放光彩,显然夜莺那边已经开始了。
郑先没有那么多的废话,对方摆好了碗筷,就等着将他郑先撕碎了大块朵颐了,郑先自然要将自己变成一块咬不动反倒会崩掉牙的石头铁块!
郑先刚刚一动,哒哒哒机枪扫shè的声音瞬即响起,远处有一排排的火光吞吐出来。
郑先心中暗骂一声,这帮狗rì的修仙者,不好好修炼,玩什么枪?
这就叫做神通不够子弹来凑么?下流!卑鄙!他娘的,下次我也得带把枪在身上!
郑先手指上的终极猛然拉开一道光幕,将郑先整个包裹起来,然而这枯灭极光构成的光幕对于神通攻击非常有效,但对于这种子弹攻击,防御能力实在是不值得赞扬。
一时间郑先身上叮当作响,子弹不住的敲击在郑先的殖装甲上,殖装甲虽然坚韧,但也受不了这样长时间的击打,用不了多久郑先就将被子弹敲碎外壳。
无此时发出jǐng报,不住的提醒郑先身上的某一块殖装甲正在不住的碎裂。
此时一声比较特殊的沉闷枪响,在一种哒哒哒哒的声音之中格外刺耳的响起,一个修仙者脑袋爆裂开来,身子朝后跌飞出去,这声音就像是一个号角,一旦吹响,就再也停不下来。
很难想像,狙击枪能够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发出这么迅疾的声音,听起来似乎比冲锋枪的声音还要更迅疾。
一个个的头颅在枪声之中爆裂,鲜血和碎骨四处喷溅。
这种狙击枪杀伤力极为惊人,只要被击中,不管是什么位置,都足以叫人丧失抵抗力。
更何况抢枪爆头,修仙者再强大,被炸烂了脑袋一样必死无疑。
随着一声声的沉闷枪响震颤了整个住宅区,郑先身上的压力骤然一轻,在一片子弹密集的轰击之中,连忙伏地身子,如蛇般贴地游窜,朝着距离他最近的修仙者猛冲过去。
拉近距离,现在是郑先保命的唯一手段。
只有冲进敌人之中,对郑先威胁最大的枪械才丧失作用。
那些修仙者明显被狙击枪打乱了节奏,毕竟抢枪爆头的压力对于任何人来说都不能视而不见,尤其是刚才还站在你身便的伙伴,脑袋烂西瓜般的砰然爆开,滚烫的鲜血和骨头喷了你一脸之后。
更何况这些修仙者绝大部分不是亡命之徒,战斗经验并不如何丰富,和平时期,想要找到能打仗的家伙何其艰难?要不然猎神战士和泯灭战士就不会那么难以为继,一直找不到合格的人选了。
二百多个修仙者看着人数极多,其实也不过是乌合之众罢了,真正能够处变不惊的,寥寥十几个而已。
也正因为如此,郑先才有了这样的机会一头扎进了这些修仙者之中。
郑先扎进这些修仙者之中,如鱼得水一般,手中的终极化为一把长刀,纵横切割,在他面前的绝大部分都是C级修仙者,就算没有殖装甲的帮助,郑先都一样能够将他们灭杀掉,要知道郑先本身就是C级修仙者之中的佼佼者。
郑先的枯灭极光全都奔着脊椎骨下手,一时间腥风血雨在郑先四周猛然狂飙而起。
杀个痛快的时候,郑先胸中的那股憋屈才终于抒发出来!
第一百七十三章 井边少年
深水井旁,七八个男孩站在那里,探着脑袋往井里张望。
这些男孩在曹家村土生土长,平rì里调皮捣蛋,偷鸡摸狗的最是招人嫌,但岁数确实还太小,都是十三四岁小屁孩,所以一般大人抓到了他们也没办法下重手,象征xìng的踹几脚抽几鞭子也就完了。
其中一个稍大一点,十五六岁,是这群孩子的头儿,他父母在他六岁的时候上山挖药就再也没回来,后来在山脚找到了被鹰雀啄食摔烂了的尸体,想必是在山上采药失足摔落,从此之后,这小男孩就成了孤儿。
村里面觉得这孩子可怜,便赏了他百家饭,饿了随便去那家都能够给他一口饭食,冷了随便到哪里都有地方住,总之是饿不死冻不死,没爹没妈的六岁孩子,这样的遭遇也算是不错了。
不过这小子属于养不熟的那种,吃了也就吃了,住了也就住了,从不记着别人的恩情,临走的时候没准还摸走你家三瓜俩枣的,小时候还有些可爱招人怜,现在不成了,人见人厌!
但狼崽子养大了,想要撵走就不容易了,谁得罪了这家伙,谁就等着各种膈应事儿接重而至吧。
什么锅里被丢上一堆屎,什么柴火垛被点着了,什么家养的羊被打瘸了腿,全都找不到凶手,但所有的人全都知道这件事就是这野小子干的,可惜没有证据,村里人能够咋样?
抓住了最多打一顿,但打完之后,这野小子变着法的祸害你。
以前不过是灶台里放粪,现在往你家酸菜缸里面放粪,吃了一年挖出底儿来才叫你发现这恶心事儿,以前不过打折一条羊腿,现在好了,直接用刀剁掉一条腿,以前烧柴禾垛,现在直接烧粮食,久而久之村里人都不敢在招惹他了。
当一个人豁出脸面什么都不要的时候,人人畏惧。
村里面不是没有横的,也不是没有身强力壮不好招惹的,但都横不过这小子,也招惹不了这小子,村里面的人都明白一个道理,要么一次将这个野小子给弄死,弄不死他的话,你就等着倒霉吧。
这村子里世世代代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再怎么心狠手辣的,也没有那个敢动手杀人。
不过这野小子也就是手脚不大干净,偷鸡摸狗最多也就是给自己弄口馋食儿解解馋,也算不上有什么大恶在身,再加上村子里面的族长总是回护这个野小子,所以这野小子也就浑浑噩噩的混到了现在。
小村子远在山沟沟里,村法比王法还要大,哪怕是现代社会,一些东西依旧伸不到这里来,所以也没有人想过将他弄进监狱,当然,就他那点事儿,抓住现形也判不了几年,甚至几个月,出来后咋办?更何况他现在手下纠集了一般混账小子们,你得罪了他,不用他出手,他手下那些小屁孩就来收拾你了,跟着好人学好,跟着这野小子,不学坏那怎么可能?这些孩子家长是最巴不得这野小子赶紧死掉的。
偷人钱财不过是小恶,将人家子女带成痞子流氓那才是天底下最恶心人的大恶!
“龙老大,我没看花眼吧?那帮家伙刚才都跳到井里去了。”一个瘦小枯干的少年揉着眼睛满脸惊讶的道。
野小子原本姓曹名丁,但后来野小子觉得这个名字不吉利,在野小子眼中丁就是一个人的意思,后来纠集了十几个小屁孩做了首领,便起了一个非常霸气的名字,叫做龙傲天,这名字在野小子眼中威武霸气,而且相当好记,易于传播,在曹家村之中出来一个姓龙的更是叫野小子觉得威风凛凛。
龙傲天长得其实不算太差,除了脸黑以外几乎没有什么缺点,或许也正是因为脸黑,所以显得他的牙齿和眼睛特别的白,非常耐看,许多人家的小姑娘偷偷喜欢这个野小子,不过可不敢跟家里人会说,要是被爹娘知道了,非得打断她们的腿不成,在老人们眼中,这个野小子谁沾着谁倒霉,是村子里面公认的讨债鬼。
另外,这龙傲天也已经有了心上人了,村里面的曹妮,顶漂亮的丫头,十五岁的年纪,出落得跟一朵花似地,长得模样能够叫人流出口水来,皮白肉嫩,两酒窝,人见人爱。相亲的都快踏破家门了。
这龙傲天,脸皮足够厚,地无一垄,钱无一百,竟然也敢上门提亲。
并且别人上门提亲被他知道了包准叫对方家宅不宁十天半个月的,久而久之,原本踏破门槛的相亲者现在全都不敢去曹家了。
龙傲天已经上门提了三回亲了,第一次拎着顺来的二斤猪肉,第二次偷了隔壁的鸡,第三次龙傲天学乖了,知道不能在本村下手,更损,直接拉了一车粮食来,不过还捎带着一个气喘吁吁的外村老头。
这老头追了龙傲天十几里地,才算是将自己这车粮食抢回来。
曹妮家恨不得吃了龙傲天的肉,但他们家老实巴交的,上上下下全是农民,根本拿这个龙傲天没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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