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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明-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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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着王金发殷勤的模样,朱平安会心一笑,拍拍他的肩膀,“金发,你是初来乍到,老洪和岳锦峰看你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这些你都忍了下来,我很欣慰。”
王金发闻言,鼻子一发酸,险些掉下眼泪来。“大人……”。
朱平安摆摆手,“其实咱们都是吃苦人出身。老洪和岳锦峰没有恶意,只要用心结交,这两个人都是可以换命的好汉子!”
朱平安一指不远处笑容可掬的洪胖子,“老洪可不是天生这么胖的。他是大同人,家乡遭了大灾,逃到凤阳时,全家十余口就剩下他自己!原来骨瘦如柴,却是在逃难的路上饿坏了身体,到如今喝凉水都会长肉!”
“还有岳锦峰,边军出身,身上的伤疤不可胜数,是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
“一阵风王金勇!”朱平安一提到这个名字,王金发身子不禁一颤。
“我不是逼你杀自己的堂兄。但情势所迫,他非死不可。这一点,我希望你能明白!”
王金发扑通一声跪倒在地,说话时已经有了哭音。“大人是小人的再生父母。小人随堂兄作乱,本意便是活一天算一天。如今竟然能受朝廷招安,获取官职,跟随大人做事,那是小人修来的福分。堂兄上路前说的那些话,俱是肺腑之言。我王家一脉,现如今只剩下我一人,如能跟随大人博取功名富贵,光宗耀祖!堂兄在天有灵,对大人也是感激不尽的!”
“好了好了!”朱平安笑着将他扶起来,“大好的日子哭什么,已经是带兵的小旗了,成什么样子。明日快去高墙卫那里挑选一些民壮,也好尽快把手下的兵丁给凑齐了,那时候,你这个官职才是名符其实!”
“谢大人!”王金发站起身,抹了把眼泪,忽然想起一件事情,“大人,请恕小人唐突,昨日小人在俘获的民壮里面找到一个人,小人斗胆请大人见他一见!”
第二十二章 不要后悔
阴世纲施礼站毕,偷眼观察着这位新晋的高墙卫指挥同知大人。看模样不过十来岁的年纪,脸庞虽然还有些稚嫩,但眉宇间却没有少年人独有的青涩,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不停的扫视着自己,那眼神似乎能直达自己的内心,让阴世纲情不自禁的紧张起来。
一旁的王金发垂首侍立,完全是一副家奴的样子。想想之前的那个在流贼大军中飞扬跋扈的王金发,阴世纲心中一阵感慨。听说便是王金发一刀斩下了一阵风王金勇的首级,以此作为进身之阶,看服色,已经是得了一个小旗的官职,貌似现在还做了这位朱大人的亲兵。
可阴世纲心中却如明镜一般,所谓的王金发为谋取官身不惜杀害堂兄的传言未必是真。在流贼大营中呆了一段时间,阴世纲自觉还是很了解这个并没有多少心机的王金发的。
事情摆明了是这位朱大人逼迫王金发斩了一阵风的首级,逼得王金发没有退路,只能投入官军的阵营,以便借机吸纳流贼中的悍勇士卒收为己用,再通过王金发招募流民中有一技之长的人,要说这位大人的手段,还真是狠辣啊!
这些天,王金发打着高墙卫的旗号,走遍俘虏营,搜刮到不少工匠和悍卒,想来也是这位大人的授意。
“阴先生是哪里人啊?”端坐的朱平安忽然问道。
阴世纲站起身深深一揖,“不敢称先生,学生是河南仪封县人,侥幸曾经中过举人!”
“哦?”朱平安很诧异,没想到流贼军中居然还有举人身份的士人,但接下来的一句话却让阴世纲汗透衣衫,“唉,卿本佳人,奈何做贼啊!”
此时的阴世纲再也顾不得所谓举人的体面,扑通一声跪倒在地,“大人明鉴,学生是被乱匪逼迫,还有学生的家人,都被扣在营中,不得不从啊!”
“朝廷养士两百余年,不思报效朝廷,却是投靠反贼,为反贼出谋划策。本官听说,你在一阵风军中,确实出了不少好主意啊。当晚,本官夜观流贼大营,只有中军营盘设立还算规整,听闻这也是你的功劳啊!”
阴世纲抖如筛糠,伏在地上不敢抬头,“学生有罪、学生有罪!”
这种文人,在大明朝比比皆是。自持才高、好高骛远,且不注重实务,对朝廷,对国家有益无害。在地方上无须承担税赋徭役不说,反倒吸引百姓和农户将田地送至其门下,逃避朝廷的赋税,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加速了明朝中后期的土地兼并,也是明帝国最后不堪重负灭亡的一个重要原因。
如果不是听说,这阴世纲的祖上曾经在历经嘉靖、隆庆、万历三朝的名臣谭纶潭子理的麾下做过事,阴世纲本人也粗通一些军务。朱平安早就命人将其退出去斩首、以儆效尤了。
看着阴世纲的额头已经磕出了血,朱平安这才摆摆手,冷笑一声,“罢了,要不是看你还有些才干,就凭着你从贼这一件事情,本官也饶不了你。但你要记得,你在流贼军中做过军师的这件事情并没有到此为止,一旦有心人上报朝廷,等待你的仍将是满门抄斩的命运。”
阴世纲这才抬起头,一脸绝望的看向朱平安,“请大人明示,学生一定遵照大人嘱咐,如有欺瞒,愿遭五雷轰顶之击!”
阴世纲不同于王金发。招揽王金发,朱平安看中的是他江湖人的身份。
随着官职的升迁,权力的提升,有些上不得台面的事情便需要人去做。张大狗兄弟两个、洪胖子、岳锦峰显然并不适合,曹无伤就更不用说,除了一身超绝的武功和一张迷死人不偿命的俊秀面容,智商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这些人做武将、做兄弟,出生入死都没问题。但要是去做些动脑子、耍手段的事情,那就未免有些强人所难了。王金发游历江湖多年,对于流贼、江湖豪客的圈子十分熟悉,这些阅历和人脉正是朱平安所需要的。
而阴世纲不同,这个人是个读书人,可以毫无阻挡的进入士人的世界。而他也是个只重实际利益的人,为了保全自己的利益,什么事情都可以做的出来,心中毫无义理可言。对于这种人只要紧紧的握住他的咽喉,便可以牢牢的掌控。况且阴世纲对于官场上的一些规矩和勾当也是一清二楚,某些事情便可以经过他来打点,例如,眼前便有一桩极为适合他去做的事情。
朱平安站起身,缓缓走到阴世纲的面前,一双黑色的官靴在阴世纲的眼前站定。“抬起头来!”
阴世纲茫然的抬起头,朱平安从怀中拿出一块手帕,用手指夹着轻轻拭去阴世纲额头上的血迹,“你要牢牢的记住。性命和前程都是我给你的,只要我想,随时都可以拿回来!”
一张稚嫩的面庞,却吐出如许阴狠的话语,强烈的对比让阴世纲不寒而栗。
……
“朱平安到底是什么人?不要告诉我他只是唐王府家奴之类的鬼话!本官既然深夜召你前来相问,你应该知道该说什么!”
就在朱平安对阴世纲训话的同时,段喜年同样在接受着路振飞的叱问。只是眼前的情形实在不好蒙混过关。
从二品武官品阶的段喜年在正三品的路振飞面前只能规规矩矩的站定,这在大明朝可不是什么笑话。更何况,路振飞还是代天子巡抚凤阳的钦差御史,小小的一个凤阳卫指挥同知在他面前更是抬不起头来。
“这个,这个……。大人实在是说笑了,朱平安本就不过是王府的家生子,父母俱是王府的家奴,早已亡故。他们一家的名册、户籍以及证人都留在南阳,大人大可以派人去查!”
“啪!”的一声,路振飞的手掌重重的拍在红木的书桌上。
整个院落的下人已经被路振飞全部赶了出去,此处也只剩下路振飞和段喜年两人。突如其来的一声脆响,让段喜年忍不住打了个哆嗦。
段喜年是个老兵痞,滑不留手是出了名的。他如此来搪塞,路振飞倒是一时没有别的办法,只得板下脸来。
“段大人,莫要忘了,朱平安深夜私入高墙,这可是死罪。人证、物证都在本官手中,如果事发,你这个上官可是同样逃不了罪责。只可惜,这个指挥同知的位置,还没坐热乎就要拱手让出,实在是太可惜了!”
段喜年一愣,他却是忽略了这件事情。石应诏虽然已经死了,可朱平安当日夜入高墙的事情可是传的风言风语,如果路振飞要拿这件事情来说事,恐怕真的是大为麻烦啊!
段喜年稍稍思考了一下,抬头问道:“大人,段某斗胆问一句,朱平安不过是高墙卫的一名军官,为何大人却如此记挂他的事情?”
这一句话倒真把路振飞给问住了。为什么死死的抓着朱平安不放?难道是因为他立下大功,能人所不能?还是因为他和木严梓之间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抑或是因为他作的那首七律?
还是就因为两个字——“好奇”?
一直以来,朱平安的所作所为给了路振飞不少的惊奇。因为他的出现,凤阳得以保得平安;因为他,石应诏被逼自缢;因为他,凤阳士林大受打击。而他就像一个宝藏,不知道今后的日子里,还能给所有人怎样的惊喜!
“朱平安有才,本官身为巡抚,身负天子之托,他的才干自然不能等闲视之。可他的身份的确有令人生疑之处,如果不能调查清楚,这样的人,本官怎么向朝廷推荐重用?”路振飞好歹说出了这样一个牵强的理由,说完之后,自己都想抽自己大嘴巴。
段喜年笑笑,之前的犹豫一扫而光。路振飞的清名天下皆知,要说他想对付朱平安这样一个小人物,打死段喜年都不会相信。今天却这样软硬兼施的来套问朱平安的下落,确实是有些怪异。但段喜年现在却忽然间并不担心了。
虽然路振飞语焉不详,但起码证明他并没有恶意。再说,朱平安身上的故事,对于旁人来说,或许是听都不敢听的东西。段喜年可以确定,就算路振飞知道了整件事情的真相,他也不会向旁人透露一个字,因为事涉天家**,谁都没有兴趣在这些荒唐事情中插上一脚。更何况是路振飞这样的聪明人。
想到这儿,段喜年从容的一拱手,施施然的走到书桌前的椅子上坐下。
“大人,您不必如此。朱平安的事情不是一句话就能够说清楚的。很多事情,虽然年头隔得久远,但段某每当想起来还是如同梦魇一般。大人既然要听,那段某就详细的讲来。可是!”
段喜年话锋猛的一转,“还请大人听完之后不要后悔!”
路振飞猛然一愣,但看段喜年的表情并不是在刻意为之,因此,他的脸色也逐渐肃穆起来,“段大人请讲,路某洗耳恭听!”
“路大人可还记得唐王府的老王爷,唐端王殿下吗?”
路振飞点点头。
“还有一位,如今囚禁在高墙之内的唐庶人的父亲,您可还记得?”
段喜年的语调平缓,但一字一句落入路振飞的耳朵中,便宛如一声惊雷。两个人物单独说起来,路振飞还不以为意,但两个名字忽然重叠起来,却令他骤然间想起了一则尘封已久的轶事。
第二十三章 鞑子
虽然已经到了戌时,朱平安宅院中的热闹气氛依然没有减弱。凤阳坊市被流贼破坏殆尽,皇城内逃难的凤阳百姓已经各自归家,但也都是分布在城郊的各个村落里,自然也就没有了什么宵禁之说。
朱平安在城内皇城脚下的福满楼定了二十桌酒席。流贼刚刚退去,虽然没有什么好酒好菜,福满楼的老板却是凤阳知府的亲眷,自然有的是法子。
当下便将从流贼手中夺来的牲畜宰杀了不少,大鱼大肉的搭配起来,倒是正和前来祝贺的这些军官们的胃口,一个个捧着酒坛,啃着大块的羊肉,高谈阔论,不亦乐乎。
曹无伤却不喜热闹,才加上他不善饮酒,也不适合出现在这个场合,因此一早便躲进了厨房。张大狗勤快的帮他弄来了两条烤羊腿和一小坛福满楼特制的米酒,来巴结这位小爷。
自打兄弟张二狗出卖朱平安的事情曝光以来,张大狗总觉得在这些兄弟面前抬不起头来。朱平安饶过张二狗,那是大人有大量。可张大狗总觉得身边的这些兄弟看他们兄弟两个的目光却有些异样,这让他苦闷不已。
还有眼前的这位曹无伤曹小爷,那可是大人从小一起长大的兄弟。虽说平日里说话做事总是带着一股阴柔的气息,但端的是一个不惧生死的好兄弟。
不管任何人,只要是敢说出一丁点对朱平安不利的话语,这位小爷可是立刻拔剑相向。就连百户所的兄弟在外边受了欺负,这位小爷也是二话不说,先去将对头痛扁了一顿再说。因此,虽然他人不苟言笑,但百户所的兄弟却是对他服气的很。
看着曹无伤有滋有味的吃完了羊腿,酒坛中的米酒也滴酒不剩,张大狗这才试探着问道:“曹爷,还想用点什么,俺这就去弄!”
曹无伤打了个饱嗝,脸上透出幸福的笑容,吃饱的感觉真好啊!
回想当年初入王府的时候,自己身小力弱,常常被管事太监邹靖打骂,被饿个一顿两顿那更是家常便饭。因此吃饱饭,也就成了曹无伤生命中除卫护朱平安之外最重要的事情。
曹无伤永远都记得那个漆黑的夜晚,自己被整整饿了两天,只能静悄悄的躲在马厩的草堆中闭目等死。当时,就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能不能看到第二天的太阳。
可是,院子中熄灯之后,一个矮小的黑影却悄悄的摸到了马厩,将两个馒头塞到他的手中。月光洒在他的脸上,那张面孔是曹无伤一辈子都无法忘记的,在他看来,这个人便是神仙、是来搭救自己的神仙。
后来,曹无伤才知道,那个摸进马厩的人便是朱平安,当时,他六岁,比自己还小了两岁,是王府的家生子。
再后来,在朱平安的帮助下,曹无伤被姚少钦那个老怪物要了过去,虽然每天都要打熬身体练功,但毕竟能吃饱饭了。
再再后来,曹无伤知道了朱平安的真正身份,原来他竟然是唐王府世孙的儿子。崇祯五年的时候,朱聿键继位成了唐王,但朱平安却依然是家生子的身份,这个时候,曹无伤才知道,原来,朱平安竟是唐王殿下在幽禁期间和宫女所生的私生子。
可在曹无伤的心目中,朱平安便是当仁不让的唐王世子,所以,曹无伤经常会下意识的喊出“世子爷”三个字,直到被朱平安训斥的多了,这才慢慢改口。
两个人一路扶持走到如今,现在,有钱了,朱平安也升官了,曹无伤觉得,现在的日子才是最幸福的。
曹无伤很没风度的将两只油汪汪的大手在身上的袍子上擦了擦。透过窗户看看天色,“大狗,你还有事情要做吗?”
张大狗不明所以的摇摇头。
“那就好,今晚我还要出去做上一票。你带几个心腹兄弟给我打下手!”
张大狗眼睛一亮,“曹爷,今晚还要做事?”
“废话,你没看见兵马司的几个头头都在这儿嘛!坊市中的巡查肯定松懈,今晚不做何时做?”
“好咧!”曹无伤奉朱平安所命暗查凤阳富户的私产,张大狗也是知情人之一,平时便是由他带人给曹无伤打下手,搬运财货。一听到曹无伤的这句话,张大狗顿时来了精神。
当下,张大狗迅速召集五名心腹,带上平素趁手的鹤嘴锄和铁铲,跟在曹无伤的身后除了后门,一行人也不说话,飞快的向着凤阳曾经最热闹的坊市赶去。
这片地方便是当日,朱平安被石应诏堵在城门外之后经过的那片坊市的废墟。凤阳曾经最大的珠宝玉器店和江淮盐商的店铺都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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