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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不相爱就老了 水阡墨-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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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扭来扭去的撒娇,在我脸上啾啾献吻,我的血压啊,小倒霉孩子。
回到家父亲和阿姨在准备请帖,订婚宴也丝毫不含糊,因为我们决定订婚以后就去国外旅行结婚。落凡的家人都不在意形式,只有他姐姐会过来,还有一些北京的朋友也不放弃机票报销白吃白喝的机会。
我打电话给赵寻,约他出来见面。
毕竟他是我最好的朋友,虽然也心照不宣地有四年不联系,可是最初的就是最初的。我们的友情变成了琥珀,而不是白骨。
他现在是外科大夫,专做心脏手术,听林叔叔说他很优秀。我一直知道他很优秀。也知道他落手多狠,切人跟切豆腐一样。在茶馆碰面,他帮我叫了一杯喷香的碧螺春。
“阿萱,你更漂亮了,果然是英国的空气好嘛。”
“呦,嘴巴真甜,小心让你女朋友听见,会活剥了我。”
“不错啊,会挖苦人了。”赵寻带着大男孩的顽皮,“你不知道,四年前你离开时简直就是死气沉沉,根本就是会走路的僵尸新娘。”
“那也比你强,身体里住着一个八十岁的灵魂,现在应该有一百岁了吧。”
“哈哈,不管怎么样,我祝你跟何老师修成正果。你运气怎么就那么好,碰见的男人一个比一个好,这几年我都快爱上他了。”
“算了吧,你要是能掰弯,你早爱若薰了。”
这句话说完,我们同时愣住。他看着我,我也看着他,终于还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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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笑了。他清了清嗓子,不知道怎么就不说话,表情有点伤心。
他说:“对不起,阿萱,我有件事没告诉你。”
我愣住了,不知所措地望着他。
他低着头,眼圈越来越红:“我觉得这件事我应该告诉你,若薰……他已经……不在了。”
不在了的意思,就是……没了?
我低头看着玻璃杯里的茶叶沉浮着,嫩嫩的芽在水中褪色,喷香扑鼻,就像一个人最好的时光。
可是已经不在了。
“阿萱,你没事吧?我只是觉得,这件事你最应该知道。”
我摇摇头只是问:“怎么回事?”
赵寻叹口气:“你知道的,他的身体本来就受到重创,很不好。他的内脏机能差,一定要好好养着。他的外公在本地开发楼盘,他也来这边工作。像他那样拼命地工作是不行的,而且他身体一直不太好,他的家人也没有很注意。几个月前他加班回家的路上,开车经过黄兴路在那里停了一下,别人以为他趴在方向盘上休息,可是他一直没动,也叫不醒,等医院的救护车赶到已经太晚了。”
“那里有黄兴铜像呢,他还以为会有人等他吗?”我微微笑了一下,“怪不得……”
“什么怪不得?”赵寻心痛地看着我。
最近我经常感觉半夜有人拍我睡觉,还会哼歌,跑调跑得很厉害。我知道是若薰。以为是梦,或者是其他的。我想我已经知道了什么。这个世界上少了他,或许别人不知道的,但是我不可能毫无所觉。所以这一刻,我没有太多的震惊,只有被证实的虚脱感。
“阿萱,你没事吧?”
“我没事,这样也挺好。若薰他太单纯了,因为单纯,所以才会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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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他只想着我,什么都不要了,我却不行,我还要父母,要朋友,什么都想要。你看,欲望就是这么丑陋的东西。可是落凡连这样的我都肯要,甚至不在意我心里有别人,这何尝不是一种孩子气的天真。我已经辜负了若薰的单纯,我不能再辜负落凡的天真。”
赵寻似乎明白了我的想法。
他不再说话,只是慢慢地握住了我放在桌子上的手。
他说:“阿萱,如果什么都想要,那就什么都得到,往前走,别往后看,即使背后尸骨成堆。”
我忍不住笑了:“你以为我真是杀人不眨眼的恶魔吗?”
他也笑了:“那是夏珏对你的爱称呢。”
“是啊,你现在找女朋友还找她那种类型的,你还真是长情。”
“都十年了,那么久了。”
我眼睛一热,望向窗外的一片暖阳,原来都那么久了。
订婚仪式前一天,我拉着落凡去了一个地方。
他的脸色很臭,在我买红玫瑰时,也捏着我的鼻子说我没脑子。他现在是太阳,我是借着他的耀武扬威的月光,我得巴结他。我们开车穿过乡下一样的郊区,直接到了那个山清水秀的地方。
我知道若薰一定喜欢这里,这里很安静,也很漂亮。
我把红玫瑰放在他的墓碑前,用手绢把他的照片擦了又擦。他的身体在这里,可是我知道他不在这里。
我一直低着头,落凡说:“别难过。”
很没力度的一句话,我抬起头脸上有微笑,我说:“我不难过,落凡,现在当着若薰的面,我请你相信我一次吧,虽然我信誉不太好,但是我会让你幸福的。我会重新练拳道,强身健体,好好保护你。”
“真的吗?”落凡敛下眼,有点高兴,“那,那以后还拜托你保护我啊。”
我怔了一下,仿佛看见十七岁的顾若薰敛下眼说,那以后还拜托你保护我啊。
那是,我说的是——
我握住落凡的手:“我保护你,一定保护你。”
我对我的灵魂宣誓。
我欠你这辈子,欠他下辈子,我一定准时兑现,绝不延期!
我喜欢上幸月萱是很偶然的事。
她出现的时机并不好,母亲在家里发疯砸完东西跑出家,我出门去追,被邻居家的夏珏逮住。我对吵吵闹闹的女生没有什么好感,所以对夏珏这个难缠精,避之不及。我维持好礼貌跟她告别,却听她喊:“阿萱,若薰受伤了,这个你擅长,我们去楼上处理伤口。”
我这才发现藏在冬青后面的一颗黑色的脑袋,被夏珏一叫,有点不好意思地躲过我的视线站起来。我一下子就认出她来,是隔壁班的女生,曾经有过一面之缘。那时,她也许是因为迟到,被老师在楼道里罚站,却胆大包天地盘腿靠着墙壁看小说。我抱着作业出门,她抬起头。
非常标致的一张脸,像打了柔光灯,眼睛的神韵尤其漂亮,带着一股子虚怀若谷、与世无争的安静。
只不过是匆匆一憋,我就记住了她那双眼睛。
我不太明白,这样安静的一个女孩子却跟夏珏这个疯丫头好得穿一条裙子。或许是因为在她身边会有莫名的安全感,又或许是闹中取静,她与夏珏配合得相得益彰。所以每次夏珏软磨硬泡把我拉到她家一起做功课,我也少了一点不情愿。
她像水,明明那么珍贵,却因为平凡而自卑。
人是离不开水的,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可是我渐渐地开始觉得渴,渴得喉咙冒烟。
大嘴巴夏珏说她是跆拳道黑带,曾经赤手空拳教训过恶劣的同学时,她窘迫得脸都红了,有点被拆穿的咬牙切齿。那样子多有趣,我说,你那么厉害啊,那以后还拜托你保护我啊。
她立刻就认真地说,以后我保护你。
不知道为什么心跳得很快,我的脸一定是红了,原本的玩笑话像承诺一样牢牢订在心底。是烙印,她打上的,她是个狠角色。可是之后她却不看我,她跟赵寻同进同出,相亲相爱,连他吃剩的东西都不嫌弃。
我开始嫉妒了,我喜欢上她了。
那年是百年难遇的大洪水,每天都有大坝决堤的谣言传出。那天是幸月萱去跆拳道比赛回来的日子,我们在同一个补习班,只听见有人喊“大坝垮了”,每个人都惊慌失措地逃走。我觉得幸月萱一定会傻乎乎地来学校,所以我跑到门口堵她。那么多人往外冲,唯独她发疯一样往楼上跑。我追得很辛苦,在教室门口抓住她的手。
第一次握她的手,柔软细滑的手,我握住就再没放开。
后来每次想到那一天,我就会觉得幸福,在我握到她的手时,我眼中那种如释重负的满足,让我幸福得快要喘不过去。原来这就是幸福。我安安静静地长到十七岁,没有父亲,母亲并不疼爱我。从小就被夸奖乖巧懂事,努力变成让母亲觉得骄傲的孩子。
可是,从来没有幸福。
原来幸福是可以揪着心脏的,幸福到极致便是不知所措,而后便会感觉到疼。原来喜欢一个人,会有那种心脏快裂开的甜蜜的疼。
在漆黑的楼道里,灯光从缝隙里散开在楼梯上,她的脸模糊不清。她考了好分数第一个是想着给我看的,像个在讨表扬的小孩子。我揉她的头发,她拽下我的手,不知道怎么的就变成面对面拥抱了。黑漆漆的是眼,白生生的是脸,水嫩嫩的是唇。她没往后躲,大眼睛瞅着我,瞅得我想咬她。
我问,喜欢我吗?
我想我的脸一定红得不成样子,她还是看着我,终于我做了件很卑鄙的事,在她开口之前,凑过去吻了她。那晚的全部记忆,都陷在她柔软的唇里,脑子里持续燃放着烟花。她还是看着我,脸红红的,像头害羞的小兽。
我们相爱了。
十七岁,已经很晚了,在她慢慢变成漂亮的大女孩的时光里,我没有参与。不过,等她慢慢变成老婆婆的样子,我会一滴不漏地收藏。
我想我这辈子都不会再遇见让我这么喜欢的人了。这么一直一直想着这个有点傻的女孩,想着她傻乎乎地折了一枝泡桐花跟我求婚。明明很害怕被拒绝,手都在抖,眼神都在抖,可怜巴巴的,还在装着无所谓。无论多么自卑,多么的沮丧,还在拼命拼命地想着给我并幸福的傻乎乎的孩子。
每次想着这样的她,都会难过。
其实她真的够好了,学习差点有什么关系。她那么执着地保护着我,拳脚功夫那么漂亮,像个小女侠。
可是……她从来没想过要保护自己。
那么爱一个人怎么可以呢?像笨笨的乌龟丢了自己的壳,把最柔软的部分都祼露在我面前,不怕伤害,也不要任何退路,把一切都交给我。每次看到她那笨笨的温柔的样子,我真会痛,痛得想哭,想要把她揉进骨血里,只属于我一个人。
她太好了,太好了。
我想等到我可以负责起她的人生的那一天,把这个孩子收纳在我的壳里,外面风吹雨打,有我保护她,什么都不怕。
可是我们还是分开了。
不是分手。
而是悄无声息地分隔两地,许多话没来得及说,许多事没来得及做,来不及。
现在想想,那时候真的太年轻了。那件事情发生得措手不及,之后母亲强硬地将我带去外婆的老家厦门,对她来说儿子就像棋子,想挪到哪里,就挪到哪里。我无力抗拒很多东西,年龄和心智让我只能走在母亲安排的道路上。对于一个男人来说,那是一生都难以抹去的侮辱。
真的,太年轻了,年轻到没有勇气,只有满满的恨意。
我像许多的混蛋男人一样给了喜欢的女孩子一堆美丽的承诺,不过是海市蜃楼。我终究让她自己一个人满怀希望地去了北京,那里却没有我。我几乎能想到她多么艰难痛苦,却隐忍着,倔强得像头小驴。
她就是那个傻得说都说不出来,只会委屈自己的笨孩子啊。
我知道,对一个人情根深种是什么样的滋味。
食不下咽,精神恍惚,自责而痛苦。我的身体越来越差,本来就在娘胎里前天胃发育不全,这么一病,人都被掏宝了。夏珏说,你这样下去她也是看不见的。她知道什么,我才不要她看见我这个样子,没用的窝囊的,病恹恹的样子。我讨厌夏珏,无比讨厌。可是我还是下决心好好养病,坚持吃药,吃饭,行尸走肉般。
因为,我还是想见到那个孩子,看她过得好不好,只看一眼也好。
不谈看情的,纯粹的远远看她一眼就好。
后来她发生了很多事,她最狼狈,最痛苦时,身边伴着另一个男人。而我身边也是有一个女人的,那个女人缠着我喋喋不休,她是母亲派来的间谍,她有家庭的支持。如果说以前是好朋友,现在算什么呢。她又不是那个我爱到心头肉里的孩子,我们之间是不可能的。我听见夏珏与那些所谓的高中同窗幸灾乐祸地议论她,她打了人,她被退学,她与老师厮混。她们都唯恐天下不乱,把我当成宝贝的孩子放在地上踩个稀巴烂,我捏紧了拳头咬牙一声不吭。
后来我就看见了那个混血的男人,挺拔俊美,有一双勾魂摄魄的绿眸。他看着我的时候,很清晰的敌意,绝非善类。他把自己的围巾解下来给她围上,拉着她的手。她对那个男人笑,真漂亮,带点羞涩的天真,我嫉妒得要命。
以前就是这个样子,她对谁都好,不是真的爱情,我这么安慰自己。
可是为什么那一刻我清晰的感觉到,这个男人会把幸月萱从我的生命中抢走,连根拔除呢?
那一瞬间,我内心绝望着,荒芜成一片沙漠。我干渴,喉咙冒烟,可是那个男人捧着我的水,慢悠悠地放在唇边,准备吃干抹净。
呵,我就是这么个没种的男人,每次说要放开她,让她过自己的生活。可是还是忍不住去看她。她越来越美,只是瘦得可怜,在道馆里翩若惊鸿,婉若游龙。她的酒量还是那么差,喝了两杯就在日式餐厅外的沙发上缩成一团,可怜巴巴的小虾米。她看着我,清醒无比的外表和烂醉如泥的大脑,她像个小贼一样笑,若薰啊,你老在我梦里捣乱。
我的眼泪轰然炸开,你这个笨蛋,我到底,到底欠了你多少?
真的,太喜欢一个人,也是一种病,我已经病入膏肓。可是我只能把她赶走,我能怎么办呢,连我自己都没自信给她幸福的时候,只能把她赶走。可是那孩子到底能有傻啊,不仅傻,还愣,一声不吭地跑去做替身演员。有一天我安排的眼线跟我说,有个替身演员烧死了,房间号就是她的那个。
以至于后来中间的过往我都不再记得,我只记得自己很平静,只想着把她的骨灰带回来,然后陪她一起去另一个世界。
内心的那种虚无的黑暗的幸福感,在看见她活生生地站在我面前时,彻底崩溃了。忍不住了,装不下去了,也放不开了。我已经离开她四年了,再不相爱就老了。
她真的一点儿没变,又剥掉自己的壳,乖乖地陪在我身边。真的太幸福了,每天都像是偷来的,世界末日一样的惶恐的幸福。她的身体那么漂亮,在我的怀里,那么乖,看着我笑,傻傻的。
我没有再敢提起那个绿眼睛的俊秀男人。只要牵扯到他,一切都是不对劲的。她对他的感情并不单纯,他们曾经做过恋人,后来亦师亦友。因为那个男人对她好过,所以她滴水之恩涌泉相报。
她什么都能忍,即使委屈。
可是没有男人在长久接触后,不沉醉在她那双岁月静好的眼睛里。
当我看见他亲吻她的照片里,全身刺痛,痛得无可抑制。我愤怒,水沮丧,甚至眼睛发热。她像做错事的小孩那样安静,不辩解,也不惊慌,只是认真地对想看她笑话的人说,我愿意跟着他,即使他有妻子,我什么都不怕。
所有的痛好像都被这一句话填平了,那些自私自利的人怎么能懂得她的珍贵。什么家人,什么朋友,我全都不要了,苍天可鉴,我顾若薰此生唯一所爱的人只有幸月萱。只要我带着她离开,去一个那个狐狸眼男人再也找不到的地方,任何男人都找不到的地方。
我要把她护得好好的,谁都觊觎不到。
我对她的占有欲,已经强烈到连自己都想象不到的地步,恨不得金属藏娇,这辈子她只看见我一个人。
我对她说,我们出国吧,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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