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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砖-第8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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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种说法,说他是康国的王子,老国王见他生下来就会说话,害怕是恶魔,就把他扔到山里让野兽吃掉,没想到野兽不但不吃他,还给他喂奶。他长大后就把他的父亲扔到了荒山里喂了野兽,然后让他的弟弟当新国王,其实他才是康国最大的掌权者。属下就知道这么多。”
云烨从这些无聊的传说里至少知道了一件事,夜陀是一个无恶不作的人,也是一很有本事的人,要不然他成不了马贼头子,也成不了康国的太上皇,还是掌握实权的那种。这两个身份都需要强大的实力做后盾。
还好,他就要死了,云烨最后见夜陀的时候,死亡的阴影早就笼罩着他,不用别人动手,他自己就会杀死自己,一想到他吞吃的那种毒丸子,云烨背上的寒毛都要竖起来了。
公输甲在整理弩车,没有参与云烨的谈话,自从云烨说到夜陀,他就一言不发,他一定知道的更多,云烨暗自猜想。
车队在草原上忙碌了好几天,自然需要好好休整一下,程处默的脚被冻伤了,孙思邈小心的用药水擦拭那几根发黑的脚趾,用银针挑开上面的皮肤,黄色的脓水就流了出来,他居然不知道自己的鞋子破了一个大洞,直到晚上洗脚睡觉的时候才发现三根脚趾成了黑色的。他见云烨有些难过就说:“不碍事的,孙道长说了养上十天半月的也就好了,最多指甲掉光,现在木木的一点都不疼。”
没等云烨说话,老孙就呵呵笑着说:“现在不疼,晚上会痒死你,就像几百只蚂蚁在你肉里撕咬,想想那滋味,老道害怕。”
程处默不怕疼,他害怕挠痒痒,铁打的身子只要被人抓住肋下,他就不敢挣扎,生怕别人挠他,只要一挠,他就会涕泪俱下,软的像面条。
闻听孙思邈如此说,脸色大变,抓住云烨的手就不松开,要他想一个止痒的法子。
牧羊女那日暮,听护卫讲了,就跑出去捧了一大捧马粪,要给程处默擦脚。
被孙思邈骂了出去,要程处默忍着,说是没有太好的办法止痒。
果然就如老孙讲的没到半夜,程处默的脚就瘙痒难忍,他在床上拍着毯子大叫,却够不着脚去挠,孙思邈把他捆在床板上,动不了。
他发誓赌咒的让护卫帮他把那三根脚趾头剁下来,他不要了。云烨无奈,只有用盐水给他擦洗患处,没想到居然起了作用,程处默不再叫唤,没一会就睡着了。
(未完待续)
第三十一节 元日两重天
由于有病人,云烨的行程不得不暂缓下来。有这座阁楼,在草原上简直是最好的避风港,多日的奔波的疲劳,可以得到休整,悬吊的心事,可以暂时放下,整个车队都在享受这短暂的安逸时光。
学习夜陀布下一座爬犁之城,马匹就放在阁楼地下,守卫站在平台上远远的瞭望远方,这里已经没有了突厥人,那日暮的父亲,母亲,弟弟,都被突厥贵族裹挟着离开这片草原,退到了遥远的阴山脚下,准备和强大的大唐军队决一死战。
云烨知道绝对不会出现两军大规模厮杀的场面,一场大雾过后,东突厥就再也不会出现在史册上。
作为使节,唐俭是卑鄙的,他怀着不可告人的目的来到颉利的营帐,向他传达了大唐准备和东突厥和平友好的喜讯,愚蠢的颉利听到这个喜讯,再也不想逃亡了,他舍不得阴山下肥美的草场,更舍不得放弃随时可以掳掠唐朝平民的希望,他估计错了李二的雄心,也估计错了李靖的狡猾。
唐俭觉得自己一条命换取东突厥的灭亡很划算,这个疯子不顾惜生命,把自己当作人质来拖住颉利继续逃亡的脚步。谈判在继续,突厥贵族们依然趾高气扬,指手画脚,他们认为唐朝已经没有力量再向阴山进发。而伟大的突厥狼族只要熬过这个严冬,待到秋天战马再次肥壮起来之后,那些像羊羔一样温顺的唐人又可以任由自己烧杀抢夺,他们尽情的戏弄唐俭,想看到大唐的使节像鹌鹑一样被自己的弯刀吓得瑟瑟发抖。
唐俭是在发抖,他似乎感觉到了大唐铁骑碾碎一切的脚步,他希望这些铁骑踏着他的尸体,把东突厥人撕成碎片,每每想到自己的名字出现在煌煌史册之上的荣耀,他就想高歌,想起舞……阴谋在阳光下发酵,成熟,就不知谁才能饮下这杯最美的醇酒,空气里都是阴谋的味道,云烨闻到了,他怜惜的看了一眼还在唱歌的那日暮,不知道她的父母弟弟会不会活下来。
她最好永远生活在欢乐之中,忘记草原的残酷,云烨忘不了那双看到自己出现,欢呼雀跃的眼睛,哪怕自己将要面临最残酷的屠杀。
这次草原之行云烨收获了很多,熙童的自由洒脱,那日暮的纯洁,玄奘的执着,都在自己的生命里留下了深刻的印记。
一瘸一拐的程处默点了好大一堆火,橘红色的火焰窜上半空,辅兵们敲着胸膛,唱着出车这首歌:“天子命我,城彼朔方。赫赫南仲,玁狁于襄,昔我往矣,黍禝方华。今我来思,雨雪载涂。王事多难,不遑启居。岂不怀归,畏此简书。喓喓草虫,趯趯阜螽。”
歌一句,酒一杯,有善舞者,早就在歌声里起舞,今天是元日,除旧迎新的好日子,云烨特意放开了管制,除了酒定量,其他的就随他们享用,何邵也难得大方一回,贡献出了许多的吃食。
那日慕笑得最是灿烂,她学会了一句汉话,也不知是哪个缺德鬼教的,见了谁都喊哥哥,每个被喊得都眉开眼笑,何邵被喊之后,从怀里掏出一只发簪,送给了那日暮,眼看着她就要抓着孙思邈喊哥哥,云烨连忙把她扯过来,她顺势趴在云烨腿上,仰起脸,字正腔圆的喊了声:“哥哥”。
云烨的玉佩被她用一条难看的皮索拴在脖子上,在火光的映照下涂上了一层玫红,少女的衣领被云烨刚才扯过来时拉得很开,隐约可见那对白皙的乳房,或许是年纪还小的缘故,并不饱满。云烨转过头去,替她掩好衣领,却惹的少女大笑起来,草原上的女子从来都是热烈的,如火一般……星空很低,星星也比后世繁盛了许多,云烨查完哨,站在阁楼上想试着看看长安,只可惜被远山阻隔,看不见奶奶,看不见姑姑,也不知小丫她们现在快乐吗?
关中的冬天万物萧条,长安市上依然人头涌涌,太阳即将下山,净街鼓也将要敲响,胡人在声嘶力竭的推销着货物,妖艳的胡姬把各种美酒装在葫芦里,抱在胸前,任由客人挑选,半裸的硕大胸丘被寒风吹得有些发紫,就有好心的客人用手来替她暖和一下,胡姬娇笑着左避右闪,却总有那么一两只手得偿所愿。
一辆碧油车缓缓驶过,胡姬顾不得客人的咸猪手,凑到马车前大声喊着说自己的酒最好,价最低,希望能让马车里的贵客稍稍停留一下脚步,马车旁的护卫把胡姬扒拉到一边,再一脚把乘机揩油的无赖子踹翻,无赖子刚要喝骂,却不小心看见了马车上的卷云图案,立刻闭嘴,缩到人群的后面。
马车里的云姑姑百无聊赖的用手帕扇着风,车里的小炭炉实在是太热了,丫鬟忙着服侍另外一个人吃东西,小小的嘴巴张合间,无数坚果就碎裂开来,比松鼠还厉害。
“小丫,你都成大姑娘了,不能再这么咬核桃,你刚换完牙,小心又掉了,豁豁牙怎么找婆家?”云姑姑实在是受不了小丫发出的声音,开口劝她。
“没关系,牙掉了,哥哥会给安上。”说完又咬开一个核桃,笨拙的剥里面的果肉。
在他眼里哥哥无所不能,掉牙这种小事,实在是不值一提。云姑姑只有报以苦笑,这就是家里的小魔星,被他哥哥宠坏了,任何事都由着性子来,不过天性还是善良的,除了不欺负人,连房上的鸟窝都没有逃出她的魔掌。
旺财现在见了她都躲着走,她把旺财脖子下面的铜钱掏出来,散给了庄子上的小孩子买糖吃,害得旺财两天都没喝上酒了,不停地叫唤,还是家里的缺牙马夫请旺财喝了一盆子稠酒,才算安慰了旺财受伤的心灵。
奶奶不胜其烦,嫌她在院子里闹得慌,一大早就让回长安的云姑姑把她带走,家里才算安静一些。
今天办了许多的事,碧油车后面跟着一长串马车,这都是为家里采购的元日用品,年年添新岁,家里的日子却天翻地覆,前年还在为明日的饭食担忧,今日却绫罗满身,前呼后拥,云姑姑看着车窗外奔走的人群,一股优越感油然而生,家里有男人撑门面就是不一样,虽然只有十六岁,不,过了年就十七岁了,硬硬的把一个快要彻底破败的家撑了起来,还把日子过的威风八面,只希望佛祖保佑,保佑他在草原上平平安安。
想起今日午宴上,那些贵妇的样子就好笑,自己只是一个下堂妇罢了,那些小心眼的贵妇们仿佛全体失忆,对自己好的不得了,所求者不过一小瓶香水而已,这也是大唐有品级的贵妇?一群可怜虫罢了,为了讨好夫君无所不为,整日里就知道涂脂抹粉,卖弄风骚,忘记了妇人最紧要的任务就是相夫教子,离了男人,她们大概都会被饿死吧。
云姑姑最烦的就是听净街鼓,没完没了的要敲八百下,现在又响了,每一声鼓响,似乎都在催促人赶快离开,云姑姑掩住耳朵,用脚跺着车门,让车夫赶快出城,云家在长安有宅子,却没有一个人喜欢住在城里的,哪怕赶夜路,也要回到封地,云姑姑觉得那里的床睡着才是最舒服的。
小丫已经睡着了,丫鬟把小丫抱在怀里,怕颠着她,小姑娘睡着了才有那么一些恬静的文气。
走夜路的不只有他们,还有许多的书院学生和先生,云家的马车宽大,见到书院先生家的女眷幼子,就停下来,顺便捎上,要知道牛车走完这五十里路,天就要亮了,至于先生就随便跳上一辆拉货的马车,不时与车夫聊上两句,悠闲自得,至于牛车就让仆人赶回去,也有偷懒的学生趁机钻进去,倒头就睡,直到书院才会被叫醒。
老奶奶还没有睡,在整理账薄,何家赶在元日前送来了两千贯铜钱,还有孙儿的书信,看了书信才知道,孙儿与何家做了一些小生意,是何家出的头,现在他们把第一笔利润送了过来,没有误差,这何家看样子还可以继续打交道。
水泥窑被官家收缴了,他们总是烧不成水泥,那些匠户们干活粗,粘土和熟料的比例总是配不合适,烧废了一窑又一窑,也不知长个记性,那样的蠢货还是做官的,丢人啊,还有脸到庄子上找匠户,云家庄子就没有什么匠户,都是本本分分的农户,农闲的时候帮主家烧上几窑都用来自家盖房子的,不是匠户,你有本事把庄子上的农户硬编成匠户试试,云家早就不是谁都可以随便欺压的主了。
就是陛下要收云家的水泥窑也是付了钱粮的,你们弄不好,是你们的事,秘方早就交给朝廷了,在交接水泥窑的时候,小泰亲自按照秘方配料,那可是烧出一窑好水泥的,敢说云家胡乱给秘方,不用云家动手,小泰就会把他们的嘴撕烂。
小恪终于赶在下第一场雪之前给所有的房子盖上了盖子,剩下的就是房子里面的修整,听说书院里来了一家人,是鲁班爷爷家的后人,听说很厉害,也不知孙儿从哪里找来这么厉害的人。
想到孙子老奶奶赶紧跪到佛像前面,祈求佛祖保佑孙儿平平安安的回家。
(未完待续)
第三十二节 君子国
战争是强迫敌人服从我们意志的一种暴力行为(克劳塞维茨)。很早以前云烨就知道这句话,并且深以为然。
越是接近李靖,草丛里突厥人的尸体就越多,他们大多穿着破烂的羊皮袄,就那样孤零零或者成群结队的躺在那里,冰雪没有掩盖他们,只是给他们穿上了一层晶莹的外衣。
车队的辅兵们越发的高兴起来,只要看到一具新的尸体,就停下脚步,探讨他们是如何被杀死的,这一刀用了多大的力,这一矛从哪个角度刺入的,呀呀,这一个就杀的就有些难度了,整个脑袋都爆开了,是被锤砸开的?一定是猛将所为,这力量,这准头,我辈小兵们只能望尘莫及。
那日暮的神情古怪,见到一具尸体,就上前叽里咕噜的说一通话,然后在自己的小脸上用木炭画一道黑黑的印记,不到半天,她的小脸就成了黑漆漆的一片,尸体实在是太多了,云烨估计就是把她全身都画成非洲妇女的模样,也表达不完她的哀思。
突厥人有为死者用刀子划开面部寄托哀思的习俗,那日暮只是用木炭,已经文明了许多,或许这些突厥人的死对她的打击没有那么强烈,只是随便表示一下就好。
直到晚饭做好,那日暮似乎都没有恢复往日的快乐,平时晚饭做好,那日暮都会像一只小狗一样围着大锅转悠,手拎着一个巨大的饭盆,满怀期待的等着厨子给她装满满一大盆美味的饭食。
今天没有,她躲在最阴暗的角落,抱着腿在哭泣。胖厨子给她端来了好大一盆米饭,上面还浇上那日暮最喜欢的肉汤,一块油肥油肥的羊尾巴肉,堆在最上面。如果是往日,她一定喜欢的叫胖厨子哥哥。
看着那日暮哭的花花的小脸,胖厨子居然很沧桑的叹口气,骂声这杀千刀的世道,就把饭盆放在那日暮的身边,就离去了。那日暮抱着饭盆,用勺子大口的吃着饭,一边吃,一边流眼泪……云烨很清楚,大唐想要安稳的发展,就离不开一个安全的外部环境,如今在外杀戮的都是汉家的好男儿,那日暮只看见死亡的突厥人,没有看见那些飘着白幡的汉人坟墓,那些躺在冰冷坟墓里的人,也有人在牵挂吧。
这次来到草原,云烨与其说是来战斗,不如说是来见证历史的,在这个辉煌的大时代,那些奔腾的骏马,彪悍的军人,或许会唤醒他久违的激情。
人不能活的没有没有感情,没有目标,只有把自己所有的注意力放在自己要干的事情上,才能忘记头脑中的痛苦。那日暮现在只想消灭完那一盆米饭,云烨则希望大唐军队可以一往直前,所向披靡。
说来可笑,在人格相等的情况下,一盆米饭和大唐军人的勇气是等值的。
何邵带着辅兵们像草原上食腐的豺狼,他们把所有倒毙的战马都收集起来,只取战马的四条腿,其他的就扔在荒凉的草原上,任由野兽吞噬。
爬犁上摞着高高的一层马腿,都是被锯子锯下来的,云烨看到这个场景,实在说不上来那种奇怪的感觉,有些凄凉,又有些悲哀,甚至于还有些恶心。
不能怪何邵,这是云烨自己在出发时告诉何邵的,将能利用的利用到极致本来就是后世常用的手法,一头猪从猪毛利用到粪便,任何部位都有利用价值,都能产生效益。只是还没有考虑猪的意愿而已,如果大唐军人吃人,云烨认为,何邵会毫不犹豫的锯下那些死尸的腿,并把它们制作成美味的香肠。
从这以后,云烨再也不吃何邵制作的香肠了,哪怕它美味无比。
许敬宗从昏睡中醒了过来,不言不语了两天。在第三天他让老仆请云烨过来,他有话想说。
“云侯,我一直以为你在朝堂上讲的都是些假话,也没有往心里去,只是有些好笑,觉得满朝文武都是愚痴之人,天道之说虚无缥缈,竟然有人真的会去求证,而求证的结果让我吃惊,只是偷看一眼神仙地,就遭到水火大劫,万种险涩。夜陀如此英雄人物,也被折腾的几乎丧命,现在活着也生不如死。云侯,请看在同僚一场的份上,告诉我实话,这个世界真的有神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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