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唐砖-第784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长安城里有最高大的李二骑马塑像,玉山城李承乾认为也应该有他爹的造像,于是就把鹰嘴崖边上的一座石头山,硬是给弄成了李二的头像。
李泰比较喜欢自己母亲,于是长孙的头像也就出现在李二头像的边上,现在只要靠近玉山,就会看见两个硕大无朋的脑袋杵在那里。
这股风潮延展开来,就变成每座大城市里都出现了这个东西,于是李二夫妇的样子满大唐的百姓都知道是什么样子了。
知道李承乾的打算,他家的李代祖宗都装在坟墓里面,现在不好把自己的爹妈活埋,于是就高高的供起来,放进神龛,你都成神了,就不好意思和儿子争着做 皇帝了?
很奇怪,李承乾立了皇后,但是却没有立太子,李象怂恿一群文官上奏,催促皇帝立储,结果勃然大怒的李承乾一纸诏书就将李象撵回了衡山封地,严令他再没有接到诏书之前,不得离开衡山,否则就以家法处置。
玉山的半夜时分,云烨挑着灯笼鬼鬼祟祟的在山坡上不断地掀开石头找东西,辛月也提着一个灯笼,只要夜猫子叫一声,辛月就会往丈夫身边凑一下。
“夫君啊,咱们回去,您要抓蛐蛐,咱们等天亮了在来抓好不好?晚上摔一跤伤着了怎么办?”辛月瑟瑟发抖的抱着胳膊,很想离开这片让她感到不安的土地。
“早就说不让你来了 ,那日暮和小苗哪一个跟出来也不会像你这么唠叨,程伯伯的青花大将军的翅膀被人家的大力魔王咬下来了,这几天一直在发疯,想要陛下的青狮子,结果陛下不给,给自己的老家山东去了急信,让老家人无论如何也要给他弄些厉害的蛐蛐回来,这两天就该到了,你不知道天底下的蛐蛐就数山东的最厉害,有一些吃过尸体的蛐蛐最是勇猛,叫做棺材头,非常的难得,咱家的蛐蛐很丢人啊,我打算抓一些偷偷的从程伯伯的蛐蛐笼子里换过来。你要是害怕就先回去,我插好草标也就回去。”
云烨再一次的将一根晒干的白腊草插在一个石头边上,又侧着耳朵听了一阵子,非常的满意,这里面一定有一只壮硕的蛐蛐。
辛月虽然害怕却不愿意离开丈夫,虽说这里已经是军事戒备区,闲杂人等过不来,可是万一要是窜出来一两只野兽来也非常的吓人。
脚底下踩着一个软绵绵的东西,辛月惊叫一声,扔下灯笼就死死地抱住云烨发抖,灯笼被扔在地上着火了,云烨定睛一看,原来辛月踩到了一条蛇,那是一条很肥硕的菜花蛇,可能被火吓住了,盘成蛇阵不动弹, 云烨一面抱着辛月,一面拿自己的手里的这根带叉子的棍子,死死地按住了蛇头,装进腰里的鱼篓。这东西原本是装白腊草的,现在有蛇可装,白腊草不要也罢。
装好了蛇,云烨才有机会看辛月,这婆娘已经被吓晕了,怪不得这么沉,抱着老婆找了一块大石头,将她放在上面,褪掉她的袜子,拿灯笼照一下,果然,她被蛇咬了,咬了一个细密的小圆圈,还好是无毒蛇,要是有毒的就糟糕了。。)
ps: 第二节
第二十四节生活
辛月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趴在丈夫的背上,两条腿缠在丈夫的腰上,一双温暖的手托着自己的大腿根,这让她有些羞赦。
云烨见老婆醒过来了,捉狭的拿手抓一把辛月丰腴的大腿根,并且发出一声轻笑。
空旷的山谷里只有俩个人,这让辛月的胆子大了起来,一张嘴就叼住丈夫的耳朵,舍不得下力气咬,最多就算是含着。
“你被蛇咬了一口,不要紧,蛇没有毒,我拿水给你洗过了,回到家里再用酒精洗一遍就没有问题了,不过,青霉素你还是要用一点的,免得发炎。”
辛月听不见丈夫说什么,只是在认真的感受俩人的肌肤摩擦,这让她感觉非常的舒服,双臂揽住丈夫的脖子,侧着脑袋看天上的月亮。
今晚的月亮,不大,还有些残缺,不过亮度非常的足,除了高山阴影处的黑暗,月光所到之处,都是一片银白。
山谷里本来虫鸣不绝,畏惧于丈夫沉重的脚步,纷纷闭上了嘴。
“分量增加不少啊!”
辛月知道丈夫已经累了,但是她不愿意从背上下来,抱得紧紧地小声说:“妾身进门的时候也是您背的,那时候干嘛不说!”
“那时候我是一个穷小子,能有一个媳妇背回家就不错了,重不重的哪敢挑三拣四,早点背回家洞房才是真的,这些年可将你喂养的甚是结实,哈哈……”
想起自己成亲时的样子,辛月也笑了起来,那时候自己的头发又黑又粗,梳惯了闺女的发式,怎么样也盘不成妇人的发髻。还是婶婶发狠,用了三把梳子别在头发上,这才驯服了那些头发……
“知道不,刚才在月光底下,帮你洗小腿上的伤,结果淫性大发。将你摸了个通透,哈哈,谁让你这几年把自己包裹的严严实实的,睡到床上都要裹上睡衣,还把带子系死,防我跟防贼一样……哈,今晚算是过足了瘾。”
辛月叹了口气说:“别人家的妇人,到了我这个年纪,人家夫君就不碰了。好些人都是靠着捡豆子熬过长夜,女书上说,到了这个时候妇人就不该起邪念。”
“胡说八道,然后一个个的都给弄成变态?自家的男人倒是可以去找小的?别信那些屁话,娶个老婆回来只用二十年,亏死了!”
辛月羞恼的在丈夫的头上拍一下,但是却把他搂得更紧了。云烨加快了步伐,前面就有一弯小溪。辛月的小腿需要再仔细地洗洗才好,冰凉的泉水也能帮着消肿。
听着丈夫沉重的喘息声。辛月想下来,却被他阻止了:“好好地在背上趴着,肉肉的舒坦,你说我们要是在给寿儿生个小弟弟,他会是什么表情?”
辛月噗嗤一声笑了,丈夫的这个捉狭的性子看样子是改不掉了。不过也就是这样的人,才让自己稀罕,皇帝也见过俩个,也就那么回事。
冰凉的溪水浇在火辣辣的伤口上,有说不出的舒服。辛月看着满脸汗水的丈夫在用手帕给自己清洗伤口,不由的伸出手,接了一滴汗水,放在手掌心看,不一会汗水就不见了,似乎渗进了自己的手掌,人家说夫妻本为一体,看来不假。
小溪的源头处就是家,依然是五间宽敞的草房,辛月看到提着灯笼出来找自己的小苗,心里有些恼火,也不知道火气是从哪里来的,总之非常的生气,以至于呼吸都变得急促起来。
云烨似乎看透了辛月的心思,在她的腿上拍拍,细心地帮她穿好鞋子,再一次把她背了起来,迎着小苗走过来的方向走去,边走边喊:“不用找了,这不是回来么!”
小苗眼尖,一下子就看到辛月腿上包裹着的手帕,急声问道:“可是伤着了?”
“被蛇咬了一口,还好不是毒蛇,绿油油的那种菜花蛇,被我抓回来了,明天剥皮,熬蛇羹,敢咬我老婆,反了他了。”
小苗一来,辛月就没了说话了兴致,对于小苗的问候也就哼哼两声,算是做了回答,当小苗说明天晚上她陪着夫君去抓蛐蛐,却被辛月断然拒绝,明晚她依然要去。
第二天鸡叫的时候,铃铛在生火做饭,云家人一致认为,云烨之所以喜欢住到荒山里面来,就是为了怀念和祖师爷在荒山里生活的时光,所以每年的七八月,云烨和四个老婆还有孩子们就会住到玉山的这条荒沟里,自己劈柴,喂马,挑水,做饭,除了守卫在远处的家将,一个仆人都不带。这在云家已经形成惯例了。
云露和云香已经出落成了两个漂亮的大闺女,大清早的就提着篮子,带着妹妹拖着四岁的弟弟出门去采摘金花菜,其实就是苜蓿芽,自从张骞把这东西带回关内之后,很快就成为牲畜最重要的饲草之一,这东西不但牲畜喜欢,人也很喜欢吃,云烨全家人都喜欢凉拌着吃东西,只有旺财喜欢吃什么调料都不放的。
辛月难得睡个懒觉,昨晚夫妇二人的兴致很高,身子非常的疲惫,这里不是云家大宅,没有那么些规矩需要遵守,所有云烨就让她多睡一会。
大清早自然需要帮着老婆报仇雪恨,在这个荒谷里面吃蛇肉也不是第一次了,云峥拿刀子在树上砍了一根指头粗的树枝子下来,又把残存的那半截树枝子削尖,那日暮从竹篓里抓出那条该死的蛇,想都不想的就把它串在那半截树枝子上。
剥皮子这种事情那日暮非常的擅长,拿自己镶满宝石的小刀子在蜷曲的蛇脖子上割出一个t字形的伤口,拿自己长长的指甲轻轻地撕开蛇皮,等到可以用手抓住的时候,就用力的一撕,嗤啦一声,整张蛇皮就完整的被撕了下来,铃铛捂住眼睛不敢看,小苗倒是没有任何感觉,端着小盆子准备等那日暮处理完之后就把这条蛇拿去清洗。
熬制蛇羹是一个精细活,所以必须由云烨自己亲自动手,切成小段的蛇肉滗去血水,什么都不放 ,就这样熬煮,等到蛇肉从骨头上全部褪下来,把骨头扔掉再把蛇肉打散,调上调料,一锅满是肉丝的羹汤就做好了,乃是天下极品。
闺女回来了,篮子里装满了苜蓿芽绿莹莹的好看,倒是儿子全身都湿透了,云露的花裙子掖在腰上,露出白生生的小腿,她也湿了半边身子,一只胳膊挎着篮子,一只手揪着云雷的耳朵气呼呼的。
云烨看见张着嘴无声的笑了一下,云露农家小户闺女的做派,看起来极是质朴,这样的闺女才会招人喜欢。
“四娘,小雷好好地路不走,偏偏要往小溪里面跳,您也不管管。”
小苗教训儿子的手段非常的简单,拎起来在云雷的屁股上狠狠地抽了两巴掌,这就是她所有的手段,云雷早就不怕了,气恼的揉揉屁股,又扒拉两下耳朵,就跑到云烨的跟前喊着爹爹要吃的。
母亲发了威,父亲就不能再打骂,云烨领着儿子回屋子里换衣服,刚把小家伙脱光,用大毛巾包着擦身体,李泰就进来了,这家伙有一个常人难及的本事,那就是总能赶在云家有美食的时候过来。
李泰扒拉一下云雷的小雀雀笑着说:“堂堂的无敌悍将,堂堂的楚国公,堂堂的一代学宗,居然在干妇人女子才干的事情,世人不知,否则一定会责怪你不务正业。”
云烨不屑一顾的回答道:“这才是我该干的事情,至于放马西域,纵横朝堂,书院里引经据典那才是闲的没事才干的事情。”
“嘿嘿,还真是马放南山,刀枪入库了,说真的,希帕蒂亚要我过来问问,什么时候把香儿嫁过去,我儿子已经十六岁了,香儿也十七岁了,到时候了。”
云烨看着李泰好半天才叹了口气说:“你那个混血的儿子,非要娶香儿不成?我家可是根正苗红的汉人,坏了血统怎么办?”
李泰最听不得这句话,撕着云烨的脖领子口沫横飞的说道:“你家的大闺女不是也是混血吗?你凭什么说我儿子。”
云烨无奈的说:“那不一样,小暮那是颜老先生亲口背书承认是我汉家苗裔的,你儿子可没有这一道护身符,要是他们成了亲,到时候给我生一个蓝眼睛的外孙,别人会质疑云家的血统。我打算把云家打造成累世大族,血统不能乱!”
李泰松开云烨的脖领子点点头说:“也是一个道理啊,你说我去找谁来证明我儿子的血统?我父皇不成,我大哥也不成,到现在人家还在还说我们家是鲜卑人。”
“傻啊,袁守城那个老混蛋起死回生了,你去找他,他是天生的骗子,一定会给你一个完美的答案的,别说你儿子是蓝眼珠,就算是红眼珠他也会给你搞定的,等你把这事情搞定了,再来求亲也不晚。”
云烨给儿子穿好了衣衫,又在孩子手里塞了一根昨天的酱骨头让他啃,这个年龄的孩子正是练习咬劲的时候。。)
ps: 第一节
第二十五节全是奸臣
李泰吃着苜蓿芽喝着蛇粥,满意的点点头,然后就问云烨:“那个被长安人叫做英雄会的宴席有没有你的份?我听说人家已经在大散英雄帖子,很有一股子江湖草莽的意味啊。不知道有你的份没有?”
“本来有,后来没了,我儿子拿帖子折了纸飞机,那纸不软不硬的,用来折纸飞机最好,我也就没有劝阻,听说没有请柬进不了会场,所以我去不成了。”
云烨说着话,一面疼爱的在儿子的小脑瓜子上揉一下,还帮着他把嘴上的油渍擦掉,本来就不愿意去,现在儿子给了自己一个非常合理的借口。
“我也不去,不过希帕蒂亚倒是很想去,我就把请柬给了她,她说喜欢吃雪龙肉,除了那里别的地方吃不到。”
“我们兄弟想吃雪龙肉,就让他们直接送过来,谁有工夫去凑热闹,其实我唯一好奇的就是那个新的袁守城,我也想听听袁天罡是怎么称呼这个年轻人的。”
李泰大笑道:“这你可没有道理笑话人家袁天罡,为了保持道家的神秘性,就算是下跪磕头都没有问题,虽说都水监已经查到这个袁守城其实就是袁天罡的小儿子,人家抵死不认,你没有任何的办法,我们也没有必要给自己树一个仇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算了。”
“没打算揭穿,只想看看老子跪儿子的时候老天会不会打雷。”
“算了,就当是给我一个面子,我们俩也去,这不是要为徽儿正名嘛,这个骗子还有用处,再说了。你不想去看看你当年抓到的那两只羊鹰?”
李泰的话成功的激起了云烨的好奇心,当年那两只羊鹰带回中原之后,立刻就变得半死不活的,没办法才交给道门将羊鹰带回大雪山,这两只幼年的羊鹰还不能适应关中的气候。
突然间听到羊鹰被带回了中原,云烨就觉得有必要走一遭。
旺财比较倒霉。昨天见到一只刺猬,好奇心大作咬了一口,结果半边嘴巴被尖刺扎的全是小洞 ,如今正在用一边的嘴嚼苜蓿芽,云露给旺财的嘴巴上了白白的药粉,所以现在看起来非常的滑稽,见云烨打算出门,立刻就跑了过来,它现在基本上不离开云烨。
前些天马夫打算给旺财换铁掌的时候。拿刀子削蹄甲,发现旺财的蹄甲都不太长了,这就是缺钙了,云烨就让他们去小河里捞取一些贝壳,拿回来蒸煮过消毒,拿磨子磨成粉,让马夫将这贝壳粉活在旺财的马料里面喂它吃,以前见人家对下软蛋的母鸡用过这一招。不知道用在旺财身上会不会有用,幸好旺财还喜欢吃。这就说明对症了。
宴席办在青牛观,这里是皇家道观,袁天罡请示过李承乾之后才获得在这里举办宴席的权利,道门用了整整一年的时间才筹备好的盛会,不用想一定会奢华到极致。
主角就是冒牌的袁守城,李承乾对袁天罡的好感很深。都水监在探听到这个消息之后,除了很少的几个人知道外,他对都水监下了封口令,皇家不干涉道门的事情,但是也不会旗帜鲜明的支持。平衡的游戏嘛,李承乾现在玩的很熟练。
都说众正盈朝才是富国强民的气象,但是现在李承乾的朝堂里全是奸人,长孙冲,独孤谋,许敬宗,再加上刚刚提拔上来的李义府,一**人硬是把国家治理的风生水起,国泰民安,以至于有人上书奏请皇帝不要轻易地改变国家目前的局面。
不知道这**人在看到这样的文书之后会不会惭愧,但是大唐的国力继续在提升,这却是不争的事实。
青牛观已经被兵丁层层护卫住了,闲杂人等自然不能进去,一位威风凛凛的年轻胡人按着腰间的长刀,一个个的检查所有人的请帖,看样子不打算放过一个滥竽充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