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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砖-第76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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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日暮缠好了毛线,凑到云烨身边说:“茂实邀请小暮出去的,小暮对茂实好像有好感。”
“那怎么成,颜师古他们家吃顿饭都要按照规矩来,当年颜师请我吃了一顿饭,你不知道,用青铜器装饭,用青铜筷子吃饭,那顿饭,没有一点力气的人都应付不来,小暮的性子活泼,去了那个全是规矩的大家庭没有好日子过。
颜师古是出了名的倔驴,我总觉得皇帝想把他一刀砍了,因为陛下每回看颜师古都在打量他的脖子,看样子是在考虑从哪里下刀子,当他的儿媳妇太危险!
前隋皇后和陛下的那点破事被他写在史书上,而且写得香艳无比,就差细节描写了,我看了都汗颜,不知道陛下是个什么心思。
虽说现在不太流行杀史官了,但是,他家干的这一行实在是太危险,千年的华族,满大唐只有他们家活的自在,不行啊,必须告诉小暮,颜家的人不是良配。”
那日暮嗤嗤的笑道:“颜家人也不错啊,出了名的方正。妾身的身份还是老先生给正的名,小暮之所以被人当成汉家贵女,而没有一个人发出疑问,其中就有老先生的功劳,颜家人多,将来只要不让茂实当史官就好,您总能保住自己闺女的不是吗?”
就在夫妻二人说话的时候,云烨透过窗户看到云暮回来了,一身红色的骑装,和一个青衣年轻男子有说有笑的走了进来,一直走到月亮门,俩个人才分开,模样亲昵!
见鬼了,云暮真的在喜欢这个家伙,前些天不是还想当皇后吗?怎么这么快就改了主意?云烨觉得心里酸酸的。(未完待续。)
第四十四节绝望!
云烨从闺女的身边走过三趟了……
打算走第四遍的时候云暮把脑袋搁在桌子上痛苦地呻吟道:“您问吧,女儿一定言无不尽。”
云烨迅速的坐在闺女对面,笑呵呵的问道:“怎么,真的喜欢上颜家的那个小子了?”
“还成,女儿总是要嫁人的,现在满长安的人都说我是一个老闺女,再不出嫁会给家里丢人,您看着也碍眼,茂实这个人还不错,至少占了勤勉和洁身自好这两条,至于学问,咱家到处都是学问人,云九拉出去人家都会夸赞两声,说是有大师气度,所以,这一条我就不管了。”
“他脸上有几颗麻子!”云烨回忆了良久总算是找出来一个不是缺点的缺点。
“那不是麻子,是小时候出水痘留下的小疤痕,不注意都看不见,爹爹,您趴在他脸上看了?”云暮惊讶地站了起来。
“那倒没有,望远镜里看得很清楚!”云烨从背后拿出一架新出来的望远镜,倍数很高。玻璃自从被研制出来之后,这些年工艺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制作出来的望远镜也越发的精良。
“给我吧!爹爹!”云暮欢叫一声,就抱着父亲的胳膊硬是把望远镜给夺走了,拿到了手里就打开盖子,朝周围胡乱看。
“爹爹,茂实不喜欢做史官,他更喜欢地理和天空,所以这些年一直都在工部绘制地图,您也许不知道,赵延陵先生只允许不到五个年轻人上他的观星台,他就是其中的一个。”
云烨黑着脸问道:“你们就是在那里认识的?我记得你总是喜欢缠着赵先生拿人家的望远镜看星空,你算不算那五个人里面的一个?”
“当然不算,观星台是咱家出钱建造的,我去看咱家的东西为什么要那个坏脾气的老头子同意,不过我每一次看,老头子都会发一次火,说我在胡乱动,总是把他定好的方位给弄乱,后来他就派了茂实过来教我怎么分辨星图,看完之后再把望远镜复位就好。”
听了闺女的话,云烨的脑子里已经浮现出一副图案——在没有月亮的夜晚,满天都是繁星,一个青衣少年正在教一个美丽的少女看星星,声音温柔,浅笑低唱的,周围都是荒虫的呢喃声,这样的环境里,不催生出爱情才是怪事……
“爹爹,爹爹!”云暮的手在呆滞的父亲眼前晃动了四五下,才把父亲从呆滞状态唤回来。
“哦,已经晚了,你休息吧,爹爹也要回去休息,明天还有公务要处理。”云烨沮丧的从闺女的阁楼上下来,看见那日暮披着狐裘冲着他笑,于是没好气的说:“闺女就要不是咱家的人了,你怎么还笑得出来!”
那日暮不知道怎么回答,光知道呲着牙傻笑,遛弯消食回来的辛月接口道:“孩子大了,男婚女嫁乃是天地人伦,你还真的打算把闺女养到老啊,你出门打听打听,谁家的闺女十九岁了还和爹娘住在一起,朝廷那个不讲理的律令也不过规定闺女十八岁以前不许出嫁,说的还是虚岁,小暮今年可是整整十九岁了,好人家其实都是被您给耽搁了,要不然早就嫁出去了。”
道理云烨很清楚,用不着辛月再说一遍,他只是受不了人家将自己辛苦养大的闺女从身边带走而已,这种滋味真是难以描述。
晚间睡觉的时候,在辛月瞪大的眼睛里,贼眉鼠眼的那日暮居然悄悄地钻了进来,一头钻进丈夫的被子里,任由辛月拳打脚踢都不出去。
“老天爷,都是做祖父母的人了,大被同眠的要是被传了出去,还要不要活人了。”
“好了,她想进来就是有话说,谁会吧咱家闺房事说出去?消停,你越是喊叫知道的人才会越多。”云烨一边帮着那日暮招架,一边训斥辛月。
“少碰我!”辛月发脾气了,一个人卷着被子就轱辘到床里面面壁去了。
那日暮把脑袋从被子里钻出来,抬起头小心的看了一眼辛月,这才长气的攀在云烨的身上小声说:“夫君啊,您说小暮的婚事会是怎样的排场?这可是咱家的长女,要是太普通了可不好。您看能不能超越程家嫁花花的场面?”
云烨还没有回答,辛月在里面咬牙切齿的说:“做梦,小欢的婚事是两家人特意这样做的,与其说是婚事,不如说是联姻,小暮出嫁可没有这样的机会,再说了,颜家穷酸的厉害,他们家里估计除了书就没有多少好东西,你指望人家出多少聘礼?”
那日暮把身子再次往丈夫的怀里钻了钻,反驳辛月道:“那有什么关系,颜家要是拿书当聘礼才好呢,咱家不缺那些没用的金珠宝贝,就算是不用咱家的,小妹我这些年的积存也不少,只要拿出去一星半点,就足够他们小夫妻一辈子吃用不尽了。”
一句话就把辛月的暴脾气给点着了,掀开被子穿着里衣就坐了起来,拖着那日暮的脚把她从被子拖了出去,眼对眼的问道:“我说家里这几年的收益怎么不见增长,说,是不是你给拿走了?”
说到这事上那日暮可半点都不犯怵,板着指头给辛月计算自己的钱到底是从哪里来的,现在的那日暮早就不是那个一只羊头换一袋子粮食的那日暮了。
“姐姐,您可不知道,妾身跟着夫君在沙漠里吃沙子,可是钱也没有少赚,云九还是非常能干的,除了给家里的钱之外,妾身还剩了好多。过几天,等何邵从九成宫回来,还能结算一笔,可惜啊,这是最后一笔了。”
“不管,入公帐!”气急败坏的辛月再一次把自己卷进了被子,这女人不知道在发什么疯。
这些事云烨不好插手,和那日暮对视一眼,做了一个无奈的表情就让她钻进被子睡觉,那日暮在被子里嘀嘀咕咕的和丈夫说了大半晚上的话,都是关于云暮婚事的。
夫妻相处多年,早就达到水乳交融的地步,有些习惯不是发点脾气就能改变的。第二天一睁眼,两老婆都钻在自己的被子里睡的香甜。
抬头看看窗外,发现外面还是黑乎乎的,星星都没有下去,想要起床,却被她们缠的紧紧地,算了,难得想睡个懒觉,皇帝不在,今天就偷一次懒,也关系不大,闭上眼睛重新进入梦乡的时候云烨还在嘲笑自己的意志力……
想好了只睡半个时辰的,再一次睁眼的时候,太阳都爬的老高,辛月和那日暮都不见了,只有铃铛坐在床边,做着刺绣活,看样子已经有一阵子了。
大清早,男人家一般都是气血充盈的时候,再加上饱睡一夜之后,哪里能见得美女?更何况铃铛浑圆的臀部就在自己的眼前,于是,在铃铛发出一声惊叫之后,满室春色……
吃饭的时候,辛月奇怪的瞅一眼丈夫,再瞅一眼面色绯红的铃铛,鄙夷的哼了一声就把面前的米粥喝个精光,那日暮却在铃铛的耳畔不知道说着什么话,羞臊的铃铛几乎要找地缝钻进去,只有小苗摸着自己的大肚皮,心满意足的吃着自己碗里的奶皮子,这是云暮特意给她准备的。
时间到了午后这才坐着马车,带着旺财去皇城上班,外面的天气很冷,但是天上的太阳却在明晃晃的照耀着,极北的寒风呼啸着吹来,干冷干冷的。
旺财穿着自己的花袄,这是家里人特意给旺财制作的,只露出一个马头屁股,以及四条腿,自从患上了热毛子病,旺财就非常的怕冷,虽说治好了,它依然很习惯穿上自己的衣服,哪怕是不冷的天气,没有穿衣服就不肯出门。
旺财跟在马车旁边跑,云烨打开窗户,一边和旺财说着家里的四个女人,一边鼓励它多跑一些,作为一匹马,如果到了跑不动的时候,也就是死期到了,云烨从心里盼着旺财能多陪自己几年,最好永远不死。
家将们留在皇城外面的公廨里,云烨带着旺财进了皇城,走到门口就觉得不对劲,今天的守卫非常的森严,旺财的肚兜都被人家搜检了两遍,惹得旺财老大的不高兴,虚空蹬踏俩蹄子,就当是警告过那些奇怪的人。
出了什么事?皇帝回京了?这不可能,没理由皇帝回来了,自己却不知道。
“十六王不顾禁令私自入关了!”听了属下的话,云烨才知道事情的由来,自己贪睡了半天,居然发生了这么有意思的事情。
从文书里得知,十六王带着妻儿老小还有随从执意入关,十六王将刀剑横在脖子上逼迫薛仁贵放开关禁,如今已经到了兰州,据文书上上说,他们的现状惨不忍睹。
错在薛仁贵啊!云烨叹了口气,放下文书,这些都该是表象才是,十六王在西域虽说日子过得艰难,但是说到衣不蔽体食不果腹,那就实在是太夸张了,不说别的,光是从何邵那里拿到的钱财就足够他们富足的生活。
西域虽说人少,但是那里的物产却非常的丰富,十六王当年看重的就是这一点,想着自己能够开疆拓土,自立为王,谁知道这些年西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莎栅王国终究还是被大食人所击破,大食人做得很绝,为了不让自己的国土毗邻大唐,居然裹挟着河中的人口一路后撤了五百里,怛罗斯后面,就是五百里的无人区。
吐火罗人在边境建立了五座城堡,呈链状将牢牢地守卫着自己的国土,十六王在经受过一次惨败之后,就再也无力西征。大勃律的人口被寒辙掳走,小勃律的人口也被熙童瓜分,如今的怛罗斯,是一片看不到任何希望的土地。
绝望,才是导致他们不顾一切要回来的原因!(未完待续。)
第四十五节狡猾的何邵
既然这些人想要回来,那就回来呗,反正王位之类的东西肯定没有了,在长安或许能够混一个安稳日子过罢了。
十六王的悲剧事实上是大唐极度自私的西域政策所决定的,早在二十年前,大唐对西域各族施行的还是羁縻政策,只要西域的胡人不大规模的进入大唐,就算是不错的了,可是后来大唐的官员们发现,大唐现在最需要的就是人口,否则大量的新占土地根本就无法治理,光靠大唐本土的汉人,根本就填不满这个巨大的版图。
于是有人就提出来驯化和稀释,只要将人口密集的西域人送进关中,打散之后分入各个州府,最后导致的结果就是这些胡人不论在那里都是少数派。
大唐是一个严苛的宗族社会,单枪匹马的胡人不管身在何方,都只能规规矩矩的生活,这一发现让岭南,以及两湖的官员大喜,开始慢慢的接收那些来自遥远地方的胡人,给予他们户籍。
慢慢的西域人口逐渐变得稀少,龟兹,于阗,等好多城邦都已经逐渐的被风沙所覆盖,唯一好一些的地方就是北庭都护府所在的高昌,那里有一座恢宏的神庙出现,让那里的人再也不愿意离开巍巍的昆仑雪山。
再这样下去,西域能剩下的就只有十六王以及他们的子女奴仆……
玉山书院也曾经遇到这样的尴尬,一个金发碧眼的胡人,操着一口熟练地关中话,拿着自己三原县的户籍,要求参加书院的大考,这让礼部的人非常的为难,因为朝廷在贞观六年的时候就已经颁布过法令:“回纥诸部在京师者,各着其服,不得效仿华人。”
书院的办学理念就是只要是大唐人,就会有教无类,也就是说,只要你是大唐人,不论是乞丐还是妓子,都能报考玉山书院,但是书院又有一条严厉的禁令:“玉山之智慧,属于大唐,不得外传!”
所以,胡人拿着户籍已经证明自己就是唐人,但是他奇异的外貌又注定他不是汉人,这让礼部和书院伤透了脑筋,还是李纲先生最后一言而决:“此人手持大唐户籍,那就是大唐人,教育之根本在于育人,接受我汉唐礼仪,衣冠,受圣人教化,即为唐人。”
有了这个论断,这几年书院里颇多虬髯碧眼的胡人,其中,最早的图密度已经在就任瀚海都督府的参军,户部也有许多胡人学生充任主簿一类的官职,发展到最后,李二的千牛卫也出现了胡人的身影。
李二是极度骄傲的,在贞观十五年就废弃了所有的胡汉政策,在他看来,大唐就是这个世界各国仁人志士心目中的“阳光地带”,各国的杰才俊士冒着生命危险也要往唐帝国跑。来自世界各国的外交使节,在看到唐帝国的高度繁荣和文明之后,自己的国家在他们心中和没有开化的“原始森林”差不多,于是就不想回国,千方百计地要留下。
既不担心大唐人出去后忘本忘祖;也不担心外国人进来后喧宾夺主。仅这一点就说明贞观王朝的高度自信,深信自己的国家是世界上最最文明富强的土地,不担心外来文化把自己淹没。
李二的政策极度的成功,如今的大唐长安就是一座万国之都,各种毛发的人都能在这座伟大的城市里找到属于自己的位置。
十六王的事情,长孙是没有权利决断的,上报给了皇帝,皇帝却把这个皮球踢给了大宗正,等到云烨去宗正寺听取命令的时候,得到的消息让他的牙根都在发凉。
“十六王归属封地,与国同休,不得擅离!”
云烨拿着本章看着李神通的大儿子李秀,他如今就是宗正寺的大宗正,踌躇了良久才对李秀说:“晚辈本不应多言,无奈十六王已经抛弃了西域封地,此时回去,他们的国民已经星散,何以养家?何况人群里颇多老弱,不管他们的做法合不合规矩,都是我们的亲眷,没必要把他们全部逼到死路上去吧?与其将他们全部驱赶回西域,不如就在兰州将他们一体斩决,晚辈认为这样还轻松一点,何必非要把事情做绝?”
李秀冷冰冰的看着云烨说:“你也是宗室,家天下的道理你是明白的,既然当初他们想要自立,想要开疆拓土,做为族人,我们给他配备了军器,配备了人手,如今一败涂地就想回来坐享其成,殊不知,大唐的每一寸疆土,都是血战得来的,李家不会养一些只知道伸手要饭的蠢货,皇族想要万古长青,就必须随时随地的修枝剪叶。如果我的子孙将来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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