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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砖-第54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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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云烨的时候,老管家给寒辙的褡裢里面装了很多的金币和银币,最后担心大少爷不会用钱,特意给他装了一些铜子,还特意带着他到市面上介绍了钱币的用法,告诉他金币和银币乃至铜子的兑换比例,寒辙本来就是一个绝顶聪明的人,这些事情自然难不倒他,两个铜子就能买一个大大的驴肉烧饼这种事他还是知道的。
在荒野里走了七八天,寒辙决定找一家大大的店铺好好休息一下,洗澡这种事情是一定要做的,他讨厌自己身上粘糊糊的。
万家老店确实很大,房间也非常的不错,干净的被褥还散发着阳光的气息,这是他最喜欢的,于是决定多住几天,洗洗身上的风尘,给了掌柜的一枚金币当店钱,就说要洗澡。可能能寒辙说的模糊了一些,他只说要最好的洗澡方式。
于是七八个花枝招展的小姑娘就出现在他的澡盆周围,虽然很不习惯洗澡的时候有女人,寒辙还是决定要试试,云烨说过,要了解这个世界,首先就要融进这个世界才对。
以前洗澡的时候,憨奴会坐在墙角,寒辙自己洗,现在那些小姑娘的手不断地在他的胸膛,后背上抚摸,甚至还有胆大的把手探进了水里……
这他娘的就不是洗澡,寒辙有些生气,把这些小姑娘都撵了出去,看着她们含泪欲滴的样子,不知道为什么想起了那个给自己扔桑葚的小姑娘,自己走的时候,小姑娘站在死驴的旁边就是这个样子。
赤条条的站起来,给那些小姑娘一人给了一个金币,让她们买点好看的衣服,因为她们穿的实在是太少了,大半个胸脯都露在外面,自己的妹子要是这样穿,寒辙一定会发怒的,没了管家和神奴的照顾,寒辙对这个世界展现了自己的见解。
小姑娘们立刻就笑着施礼出门,看她们欢快的样子,寒辙自己也感到非常的快乐,回到澡盆里继续洗澡,澡盆里的花瓣让他感到非常的舒坦。
洗完了澡,就有一个跪坐在门外的小姑娘走进来替他穿好了衣衫,挽好了发髻,从寒辙的褡裢里挑出来一支白玉簪将他的头发固定好。
云烨的衣服不是白的,就是青色的,白色的是里衣,青色的是外袍,在邕州的时候寒辙没了衣服就去拿云烨的过来穿,以至于辛月给夫君做衣服的时候,必定要多做一套出来。
这个世界上最会打扮人的其实就是青楼里的女子,小姑娘明显的已经把寒辙当成了自己将要完成的艺术品,等到小姑娘蹲下身子将衣角拽平之后,一个浊世的佳公子就出现在众人的面前,从小姑娘迷醉的眼神中寒辙明白了一件事,那就是自己真的是一个漂亮的小伙子,以前辛月说这话,他总觉得不真实,现在他确定了,辛月说的是真话。
行走人世间没必要那么聪明,你要是奸的像猴一样,没人愿意搭理你,说不定狗都不理你,傻一点,迷糊一点,你会看到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太精彩了,一般人我不告诉他。寒辙记得云烨的这句话,并且奉行不虞。
“这个英俊的公子一定是大户人家出来的,秋娘给他插得簪子最少值十枚金币,我以前在刺史公子的头上见过这种白玉簪,那还是唱花会的时候,不过刺史公子和这位公子根本就没法比,这位公子不但英俊,出手也大方,最重要的是心善,见不得女子流泪,哪有一打赏就打赏一枚金币的,傻傻的,不知道今晚他会不会要我们侍寝?”
说这话的是一个红衣女子,几个人里面就数她的胸膛最饱满,说这话的时候还有意无意的挺挺胸膛,立刻就引来一大片的娇笑声。
说到侍寝寒辙就有些伤心,该死的云烨居然告诉他,他今后想要一个聪明的孩子太困难了,只有多多的播种才行,百十个里面总会有两三个聪明的,这事纯粹要靠运气。想到这里寒辙的拳头就被自己捏的格吧格吧的响,只有彻底的把那个该死的魔鬼杀掉,自己才能去想这些事情,要不然自己的孩子不管聪明的,还是痴呆的都不可能逃脱他的魔掌。
除过不时地想起那个恶魔,寒辙对自己的行程还是很满意的,他很享受这一趟长途的旅行,既然是旅行,那就好好享受,所以他在永州最好的酒楼里要了一大桌子的菜肴,只要是他没见过的都要了,因为还有七个小姑娘也要跟着吃。
小姑娘们一个个瘦瘦小小自然吃不了这么多,于是她们就傻傻的看着寒辙一个人把一桌子菜吃的干干净净,味道并不好,和云家的饭食没法比,甚至还比不上公主号的饭食,但是寒辙就想填饱肚子而已,也就不讲究那么多了。
吃饱了饭就去逛街,寒辙很少逛街,在邕州的时候被小丫拖着逛了几回,就对逛街深恶痛绝,因为那些女人逛街不是为了买东西,纯粹是为了和掌柜的吵架。
但是在永州,他却想逛逛,听说这里有一种异蛇,黑质而白章;触草木,尽死;以啮人,无御之者。然得而腊之以为饵,可以已大风、挛踠,瘘,疠去死肌,杀三虫。
寒辙不在乎这种蛇的医药功能,他比较看重这种蛇的另外的功能,比如云烨说的咬人之后必死的这一功能,这话是云烨对孙思邈说的,孙思邈也很希望找到这种蛇,看看有没有其他的功能,寒辙当时在场,他比较相信云烨的见识,他说咬人必死,他就想让这种蛇去咬一下自己的那个父亲,看看他到底会不会死。
永州和其他州府一样也有东西二市,城外还有草市,小姑娘们很开心,因为不管她们要什么东西,寒辙都会买给她们,不过她们也很自觉,不管要太贵的东西,红衣女子咬着牙要了一件岳州出产的纱衣,这件衣服她已经看了很久了,一直买不起。
寒辙笑着让掌柜的把纱衣包起来,并且问别的小姑娘是不是也喜欢别的衣服他可以一起买下来送给她们,掌柜的用看白痴的眼神包起了七件纱衣,直到寒辙拿出一枚金币问够不够的时候,他就收起了鄙薄的目光,换上了尊敬的眼神,土包子和真正的富贵公子虽然花一样的钱,但是的得到的待遇完全不同。
小姑娘们很不理解寒辙这样的翩翩公子为何要去买什么毒蛇,还是在永州让人谈蛇色变的那种,虽然很害怕,却舍不得离开,强忍着不适,陪着寒辙去草市购买,城里不许这样的毒蛇出现。
寒辙很满意,把一只兔子扔进了蛇笼,那只兔子很快就抽搐着死了,一条狗扔进去,狗也很快就死了,他把自己的手在众人的惊叫声里伸进蛇笼抓着这条大蛇的七寸观看两颗白皙的毒牙,不错,上面还挂着两滴毒液,这条蛇把身子缠在他的胳膊上,用力的缠紧,青色的衣绣上缠着一条黑白分明的毒蛇有一种说不出的诡异。
太满意了,云烨确实见识过人,他说这种蛇毒性很大,这种蛇的毒性果然就很大,寒辙担心一条毒蛇咬不死自己的父亲,就特意买了十条,算上胳膊上的这条捕蛇人送的,整整十一条,他很想看看吃了从云烨那里偷来的迷药之后的父亲能不能在这些蛇的攻击下活下来。(未完待续。)
第四十三节熊掌
因为寒辙英俊多金,又带着七个美女,加上身在草市,身边又没有护卫,家丁一类的人物,那些眼看着寒辙从沉甸甸的口袋里掏金币的无赖心里就多了一些想法。
在寒辙四处张望打算找个不顺眼的人试试毒蛇咬人之后到底会有什么反应的时候,他的眼前就出现了三条好汉,好汉们认为一个人有钱就应该大家一起花,七个漂亮女人寒辙的小身板也应付不过来,准备帮帮寒辙的忙。
寒辙非常高兴有人自动站出来帮自己的忙,很认真的问了三位好汉,是不是真的打算帮自己,在七个女子绝望的哀泣声里,三个好汉毫不犹豫的点头答应,这个富家子真是太上道了,决定一会玩完女人,再把钱拿走,就放过这个富家子一马。
等到三个人都被捆在树上,寒辙抓着蛇头,小心的挤出毒牙,准备请他们帮忙的时候,后悔已经晚了,草市上的人已经跑得一个不剩,七个小姑娘中胆子最小的一个已经尿裤子了。
寒辙也觉得这样做会吓坏小姑娘,又给七个小姑娘一人给了一枚金币,让她们自己赶着马车回永州城,他还要继续做实验。
胆子最大,胸脯最高的红衣女子嗫喏了好几下想让寒辙停手,因为不管从哪里看,寒辙都不是一个穷凶极恶的人。对女人有礼貌这一点他也是从云烨那里学来的,因为云烨似乎对家里的女人都很宠溺,寒辙自然而然的认为这是属于白玉京的优雅。
将红衣女子揽进怀里,拥抱了一下,嘴唇轻轻地在她贴着花钿的眉心吻了一下,横抱起来放到来时乘坐的马车上,细心地帮她理好散乱的裙摆,就在马屁股上拍了一下,那匹老马就拖着马车晃晃悠悠的往永州走,红衣女子再也抑制不住自己,放声大哭起来,她很清楚的知道,这一别将是永诀。
红衣女子的哭声远远地传过来,寒辙抽抽鼻子笑着说:“难怪云烨这个王八蛋会这样做,这种被人记住的滋味确实不错,就是有点费钱。”
重新抓了一条毒蛇,把毒牙在第一个好汉的手上扎了一下,又在另一个好汉的脚上扎了一下,到了第三个人的时候,他选择了颈项,毒蛇一连咬了三个人,似乎有点委顿,寒辙把它放回笼子,就坐在石头上看这三个人的反应。
被毒蛇咬了颈项的那个人脸已经黑了,扒开眼睛能看到里面血红一片,寒辙非常的满意,永州蛇的毒性果然猛烈。
咬了手的那个还在挣扎,一条黑线已经蔓延到了肩膀,寒辙一刀就把这个好汉的胳膊剁了下来,看着飙出来黑色血液点点头,毒气已然攻心。
第三个人就没有太好的效果,毒气居然停在大腿上不往上走了,寒辙正奇怪的时候,无意中看到了这个好汉扭曲的脸,这才明白,这家伙被活活吓死了,人死了血液不再流动,毒气自然也就不会蔓延了。
“老家伙不会被吓死吧?”寒辙喃喃自语了一阵子,就摇摇头,这不可能,老家伙说不定会非常享受死亡降临的感觉,不过这样也好,死了一了百了,如果不是有妹子需要照顾,寒辙连自己都想杀死。
以前高高在上的时候藐视人伦这回事,到了人世间才发现这是他妈的一条天条,是不能违背的,就连野兽都会有意无意的避开,自己的家族却如此的偏执,导致的结果就是自己的身体里充满了污秽的血液。
那个人自己到底该如何称呼?爷爷?还是父亲?能和自己的女儿干出这样禽兽不如的事情的,也只有那个老魔鬼了,他必须死,一定要死!
平静下来寒辙这才发现自己面前的那具尸体已经变成了肉酱,自己的头脸上,身上到处都是剁碎的肉沫子,有七八个捕快站在远处,看着他大声的鼓噪却不敢过来。
寒辙拿着肥皂跳进了小河沟,把自己洗干净之后,换上干净的衣服,这才把蛇笼放在自己买好的驴车上,赶着驴车沿着古道晃晃悠悠的离开了永州……
永州对他来说不过是自己旅途中的一处休憩的客栈,很快就忘记了,但是永州的捕快们却永远记住了一个恐怖的碎尸恶魔,自然,永州城最大的一家青楼,也总有一个穿着红衣服的美丽歌姬喜欢趴在窗户上看底下的人群,一年又一年……
一辆没有顶盖的马车跟在一小队骑兵后面在秦岭蜿蜒的山路上无精打采的走着,旺财就不喜欢拉这种又笨又难看的车子,家里雪白色的轻车才符合自己高大威猛的身材,可是军伍里没有,它就只好勉为其难的拖着,云烨躺在铺的厚厚的车板上,一个盹,一个盹的补觉,昨晚上的篝火晚宴很成功,李二大肆的赞扬了一番,认为以后狩猎的时候要多搞搞这样的晚宴,尤其对小丫献上的的舞蹈评价很高,认为这样的野人舞蹈欢快而奔放,节奏感强烈,让人热血沸腾,很美,长孙决定了,回到长安就让小丫教出一队专门跳这种野人舞的歌姬来。
云烨很清楚,生性活波的小丫穿上蒙家寨子的半截裙很适合跳这种简单粗旷的舞蹈,更何况这种舞蹈已经被天魔姬改编过,立刻就显得很上档次。与其说长孙对小丫有信心,不如说它是对李渊曾经的宠姬有信心。
云侯路过摩天岭感怀诸葛一生的功绩不由得潸然泪下,这一事实已经在士林中广为传播,多么优美的情感啊,诸葛一生忠谨无双,智计百出的为蜀国谋福利,虽然功败五丈原,让人扼腕叹息,却不能抹杀诸葛刚上的情操,更何况云侯在悲伤之中写下了“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的优美对句,就连房相,杜相这样的人物念到这两句对句之时,也忍不住涕下,陛下闻听之后说这是云侯第一次由心而发的做文。
文豪获准的恩遇就是不必骑马,可以乘车,这里的乘车,指的是羊车,弄一头巨大的山羊拖着自己到处走,想当年乌衣风流的晋代名士赶着羊车专门到妇人扎堆的地方让她们拿果子砸自己,这是多么美的传说啊,不过人家潘安是因为长得漂亮,那些妇人想必不舍的把他砸死,要是云烨很可能会有生命危险,再加上长安民风彪悍,危险系数就会更高。
羊车就算了,还是把旺财套上比较靠谱,旺财喜欢咬前面战马的马屁股,已经咬跑了三匹马了,这要再把这匹马的咬跑,它的前面就没有碍眼的马屁股了。
旺财忽然合上了自己的嘴巴,悄悄地拖着车子往队伍里靠了靠,同时甩着尾巴把打盹的云烨弄醒,云烨一见旺财警惕的样子就知道有麻烦了,可是他想不通自己在世界上最强大的军队里,怎么可能会有什么危险。
不光是旺财在警惕,几位老将胯下的战马也昂首嘶鸣起来,云暮的大狗旺财也在喉咙里发出呜呜的声音,这是有大型的野兽过来了。见了鬼了,野兽敢冲击人群?
不远处的响起了李二嚣张的笑声:“不容易,朕以为你真的能忍得住,没想到快出山的时候你还是跟来了。“说完就一脚踹在一头绑在车架上的小熊身上,那头小熊嗷呜的叫了一嗓子,可能它也闻到了母亲的气味,叫的越发的来劲。
云烨发誓没见过这么大的狗熊,肉山一样的身子从山上滚了下来,一头就冲进了队伍,这家伙的身上糊满了松脂,弓箭根本就穿不透它的厚皮,一爪子就把一匹马的肠子抓了出来,战马哀鸣着将骑士压在身子底下,骨折的声音云烨离得老远都能听见。
那些侍卫很有默契的闪开,狗熊咆哮着就向拿着弓箭的李二冲了过去,李二的第一箭准确的钻进了狗熊胸口的白月牙,这里是狗熊最脆弱的部位。
云烨有些伤感,人家狗熊不过是想把儿子救走,至于非要置人家于死地么?李二太卑鄙了,有本事一对一。
很没意思,李二射了三箭这只很大的狗熊就彻底的完蛋了,只能躺在地上喘气流血,其中一箭从眼睛贯进了狗熊的脑子,严松提着横刀在箭尾的部位用刀背拍了一下,那支箭就从狗熊脑袋的另一边穿了出来,狗熊顿时就没了气息。
杀只狗熊而已,整支队伍都发出万胜的欢呼,不明白好几万人杀死一只狗熊有什么好得意的,回头问程咬金,老程鄙夷的看了云烨一眼说:“小子,杀了这头山中之王,就好比在战阵上斩将夺旗,是大荣耀,当然,要是活擒就更加了不起了。“说完就加入了欢呼的人群。
“陛下擒虎射熊之威尚在,我大唐必定国势昭昭,臣为陛下贺!“房玄龄恭贺完毕,立刻又是一阵山呼海啸般的欢呼,喊得口号居然是战阵上才有的”万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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