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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砖-第2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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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越是高高在上的人,道德的观念就越是淡漠,越是处在低层的人,就越是高尚,这是一个什么道理?
    凭什么,凭什么好人注定要被恶人统治?凭什么善良在丑恶面前毫无招架之力?”天地有正气,杂然赋流行,上则……“一篇《正气歌》念完,云烨并没有变得慷慨激昂,而是变得落寞异常,没有思想感情的文字感动不了人,甚至连自己都感动不了。
    生活到底让他明白了上古的先贤,是如何的寂寞,自己这样一个有点良知的混混都几乎没有立锥之地,那些古仁人该是何等的悲哀。
    窦燕山拍拍云烨的肩膀说:”留下来,我们一起在南诏冲杀一番,看看能不能有改天换地的力量,这里是蛮荒,虽然贫瘠,对你我来说,他只会是一片沃土。
    祖先既然可以赤手空拳开创华夏,你我为何不能在南诏建立自己的国度,李家是胡种,是窃权者,你我都是正宗的汉种,我窦姓起于上古,你云家一样,复我汉家衣冠你我责无旁贷。“”我一直以为高贵来自于灵魂,不是来自权力,窦燕山,你我理念不同,就像两辆背道而行的马车,只会越走越远,不会有交集的可能,更何况你的做法从一开始就走近了歧途,你饱读诗书,可曾听说过有依靠忘忧草建国的吗?不要给我说这是才发现的新东西,你知不知道,这东西在遥远的罗马帝国一直被当成草药用来治病,而没有用作他途,不是他们没有发现它的特性,而是没有一个帝王敢于大规模利用它,其他东西最多要命,这东西会要人的灵魂,两者之间,你如何取舍?“窦燕山大笑起来指着云烨说:”人都说无毒不丈夫,你偏偏长了一个女人心,只要达到目的,就是一条好路,我给你时间,你会想明白的。现在不说,我请你参观我的国度,现在虽然小了些,不过很快就会变得强大起来。”
    窦燕山似乎永远充满信心,从没有沮丧的时候,艰难困苦给了他几乎无穷的力量。
    贫穷或许会让更让人失望,真正让人绝望的是看不到希望。
    村寨里游荡者许多男子,或者躺在墙角捉虱子,或者打着哈欠流眼泪,稍微有点良心的在手臂中间围拢着一个瘦弱的孩子,不管大人,还是孩子,眼神都是冷漠,或者说是麻木,只有见到窦家仆役的时候,才会眼睛泛着光芒围上来,伸出枯槁的手臂,向他们讨要着什么。
    一颗龙眼大的药膏被抛了出来,所有的男人都像捕猎的饿狼一样扑了上去,只有摔在地上的孩子发出凄厉的哭声。
    ‘老窦,你就打算靠这些废物去完成你的梦想吗?”
    窦燕山摇摇手笑着说:“我在去年的时候派了一群人去其他的寨子抢粮,谁知道被丛林里的野兽吃了近一半,要知道我派出了三百人,都有武器。从那次之后,我就对他们不抱有任何希望,他们是一群只知道吃饭,睡觉,要无忧草的废物,如果不是因为把男人杀光了寨子会灭亡,我早就把这些废物清除干净了。
    云侯,你也知道,三百名有武器的关中汉子,在丛林里绝对是百兽之王,只有他们吃肉的份,哪有被野兽吃了的道理。“窦燕山把话说的轻描淡写,他对丛林还没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在一片蛮荒的丛林里,野兽才是主人,遇到一些极度可怕的生物,勇气没有一点作用。
    比如蚂蟥和蚂蚁,还有一种能够把卵产在人皮肤下面的昆虫,它就靠人的血肉存活,等到长成成虫,就会咬破人的皮肤钻出来,去寻找自己的配偶交配,尔后再找下一个目标。
    至于作为寄宿体的人,不用去想他的后果,因为那种虫子一次可以产一千枚肉眼看不见的卵。
    这就是最早人们口中传说了上千年的蛊,当然,它们的目标不一定是人类,更多的是野兽和牲畜,天地间有自己的法则,越是厉害动物,数量就会越少,比如老虎,比如狮子,或者比如李二?
    窦燕山急不可待的领着云烨去看看自己的财富,自从经历过那次可怕的饥饿之后,一头头肥猪就是他最珍贵的宝贝。
    如果猪圈里只有肥猪,看着一个个圆滚滚的生物,云烨会感到赏心悦目,可惜的是猪圈里还有一个用铁链子拴着的人,一个几乎赤身裸体的女人。
    这个女人以前一定很胖,因为她胸前吊着两个巨大的干瘪乳房,拴在脖子上的铁链子锈迹斑斑,这个女人有着高大的骨架,魁伟的身材,现在却像一条被扔在沙滩上的鱼,噏张着缺了几颗牙齿的嘴,不知道在说什么,只有那双漆黑如墨的眼睛,还有仇恨流露出。
    云烨感到了一阵眩晕,这些场景是他最不愿意看到的,他宁愿看到一具尸体,也不愿意看到一个人被糟蹋成这个样子。”老窦,这个女人给我把,开个价,我接着。“窦燕山正在旁边的水槽里洗手,听到云烨的话大为惊讶,甩去了手上的水珠回头问:”你不是和我一样好洁么?怎么会想到要这个女人,我知道一定是你的女人心思又占了上风,知道吗?当初这个猪一样的女人竟然敢拉着我的手,说喜欢我,想起来我就恨不得把手剁掉,我特意留着她的一条命,就是想告诉她,她只配和猪在一起,你竟然能忍受她的存在。”
    云烨开始烦躁起来吼着说:“我把她要过来一刀杀了,那又如何,你给不给?”
    窦燕山摸着下巴说;“给你不是不行,可是这个女人身上有个大秘密,她们历代藏起铜鼓和祭器的地方只有这个女人知道,要知道那些祭器可都是金子做的,我很想知道,可是对这个女人用尽了办法,她也不张嘴,如果你……”
    “窦燕山,你还要不要一点风度了,几百两,几千两含有杂质的金子你也放在眼里了?你他娘的当初把燕来楼包下来我们彻夜狂欢的时候,哪一次不是上百两黄金,现在见了金子就眼红?“一席话说的窦燕山面红耳赤,多年养成的富贵气,让他耻于谈钱。如果窦家没有破家,他的确看不上野人手里的那点钱财,问题是现在破落了,蚊子的腿也是肉。
    ‘云烨,你他娘的以为我想钻钱眼里?买粮,买马,买兵器哪一样不需要用钱,这点金子我还没放在眼里,可我的手下需要钱来安抚,我现在人在蛮荒,让我从那去弄钱,一句话,除非告诉我金子在哪,否则这个废人就和猪继续抢食吧,废人,跟猪抢食都抢不过。还有脸号称勇士。“云烨转过头对那个女人说:”告诉她金子在哪,回头我帮你铸造更好的金器。“那个女人努了半天嘴,一口浓痰就吐了出来,只是过于虚弱,没吐到人,反而落在她自己的胸口上。
    窦燕山瘪着嘴冲云烨摊摊手示意自己无能为力。”老窦,你说个数字,我去给你弄金子,你不会连他们采金的地方都不知道吧。“”我看过,就用篮子,皮囊找金子,慢的要死,一天都采不了多少,还不如我从外面弄钱呢。“窦燕山赶紧走过来,凑在云烨身边和他套近乎,如果山里能有金子被大量采出来,对他的帮助极大。”赶紧说数字,金子这东西和其他金属不同,不能贪心,否则会有奇祸降临。“窦燕山这时候哪里还顾得上什么天降不降奇祸,先把金子弄到手是正经。
    刚张嘴说了一个十万两,见云烨目光鄙夷,连忙改口;”五万两,不能再少了。“”那你拿着这个女人去喂猪吧,告诉你,猪是杂食动物,不要以为猪就是吃粮食和草的,有肉的话,它们也不介意。“”那就一万两,不能少了。“”老窦,五千两,我帮你采五千两,剩下的你自己想办法去采。“窦燕山和云烨击掌三次,算是达成了交易,一枚钥匙被扔了过来,尔后,就不见了他的影子;贵族之间的一个承诺,往往比契约更加有效,哪怕他们互为死敌,窦燕山在蛮荒之地以贵族自居,虽然他是一个逃犯,为了祖先的荣光,他比任何人都在乎自己的体面。
    云烨跳进猪圈,捂着鼻子撵开了那些猪,云家的猪圈就不会有这么些粪尿,庄户家的猪圈里只要有一点,立刻就会有人铲出来,用黄土掩埋好,捂熟之后好给自家的地里增加一点肥料。
    摸索好久,在那个女人松弛的皮肤里找到了锁,那个锁锈蚀的很厉害,云烨花了足足一炷香的时间才给女人打开了锁。
    才扶她起来,就闻见一股令人窒息的臭味传了过来,一条冰冷的铁链子就勒在云烨的脖子上。
    (未完待续)


第五节 两个有洁癖的人
    云烨怵然一惊,正待反抗,铁链却自己滑落下来,那个如同野兽一样的女人歪倒在地上,喘着粗气,脸上带着一丝绝然。
    忽然间,云烨明白了她这个举动的含义,她想死,她想利用这个机会找死。
    方才云烨说猪也会吃人的话吓坏了她,如此悲惨的命运是她所不能接受的,死在刀下,要比被猪吃掉要幸福得多。
    想通了起因,心中的愤怒就平息了下去,蹲下来对那个女人说:“我的处境比你好不到哪里去,你是囚犯,我也是囚犯,一样要被他压榨,过了今日,不知道明天还能不能见到太阳,所以啊,你不要对我怀有敌意,细论起来,我们应该是朋友才对。”
    “唐人没有一个好的,都是丛林里的蚂蟥,都要吸我们的血,你也一样。”谁能想到粗壮的如同男人般的咽喉里竟然可以发出银铃般清脆的声音,难道说猪食有改变嗓音的功能?
    一时半会给她解释不通,把她背起来弄出了猪圈,两个人已经一样臭了,旺财溜达过来,云烨不愿意把臭味在传染给它,就在猪圈外面,用荆条捆扎好一个简陋的担架,挂在旺财的身上让它拖着走。
    有竹楼可以住,还不错,就是东南西北风都能钻进来,把那个女人放在竹床上,对她说:“我要给你洗澡,不要以为我要占你便宜,再说你也没便宜让我占。”
    说完就准备把女人腰间的烂皮子解了下来,许多地方已经和皮肉黏在了一起,云烨小心的用刀子一点点割下来,等烂皮子和她的身体分离,腰间已经是血肉迷糊。不敢再碰,等伤口不再流血,才能给她清洁。
    金创药窦燕山不给,那些愚蠢的土人又不会辨识草药,不是说他们是大山的孩子吗?为什么连这些常识都不知道?
    在火塘上吊上一口锅,这是窦燕山给云烨的最大优惠,一个饿了一年的人是不能吃干饭的,加点水,倒进去一些米,开始熬粥。
    火塘里扔进去几块石头,等石头烧热以后,就把它夹进陶土罐子里,五六块石头放进去,罐子里的水就变成了温水,这才拿出一块麻布开始给那个女人清洁身体。
    “我们算是同病相怜,你就不告诉我你是谁吗?这很不礼貌。”
    她的身体脏极了,有时候为了把陈年污垢弄下来,不得不用力擦,看到女人因为疼痛而绷紧的肌肉,云烨开口说话,希望可以分散她的注意力。
    “我是这片土地的王,探戈王,我从母亲的手里接过权杖,所以我才是这里的王,那个唐人是外来者,是最卑鄙的客人。”
    “你是一个失败的女王,探戈,你没有尽到保护你子民的义务,让他们沉沦在地狱的最深处,怎么样,你还想要忘忧草么?”
    不用说,这个倒霉的女王一定是吸食了鸦片,才被窦燕山所控制,她最忠心的属下一定也吸食了这东西,所以窦燕山才能在这片土地上立足。
    提到忘忧草,探戈女王就恐惧的把身子缩成一团,看样子,她的戒毒之路一定很凄惨。窦燕山唯一的错误就是不该因为愤怒而把探戈关在猪圈里,这给了她唯一的一条活路,否则,再过些日子,忘忧草一定会把她最后的防线也撕得支离破碎。那样,窦燕山会轻易地得到族群的祭器,完全不必费那些事。
    老天爷,云烨从来没有见过有如此多污垢的身体,黑黑的污水顺着竹子的间隙哗哗的流下去,可以肯定,今年竹楼下的草会长的十分茂盛。
    人总是要站队的,站在窦燕山哪里迟早会没命,云烨需要一个队友,比如这位探戈女王就是一个合适的队友。
    只要这个女王的智慧在水平线以上,就会成为他的得力助手,云烨不相信一个曾经的王,会没有一两样后手。
    只是找队友从给她洗澡做起,就有些强人所难,窦燕山说的没错,云烨是接受不了探戈女王的,现在他的胃里面就已经开始翻江倒海。
    最后一竹勺的清水浇下去,总算没有了令人发狂的黑色污水,给她擦干身体,云烨拿出好大的一块布,在最中间挖了一个洞,套在探戈女王的头上,在两边肋下的位置,拿麻线缝几下,最后拿一根绳子拴在她的腰间,很好啊,一件标准的麻袋装就成型了。
    事实上衣服对探戈来说有些多余,外面的那些女人那个不是腰里绑一块兽皮,透皮露肉的满世界跑,云烨是为了自己,免得自己以后看到其它女人的身体,就联想到探戈恐怖的身体。
    旺财闻到了米粥的清香,站在外面把头搁在门口往里面看,它已经有些日子没有喝过米粥了,可怜的旺财以前是不喝粥的,加了银耳的粥也不喝,给云烨准备的银耳莲子粥它尝过,不好喝,最喜欢醪糟,可惜这里没有,连喝口粥都成了奢侈的理想。
    滚热的米粥在锅里冒着泡,探戈的鼻子不停的噏张,旺财伸出舌头舔着竹子,嘴角都有白涎流下来。
    探戈对云烨把一锅粥的一半给了旺财很不满,而且云烨只给了她一碗,那一碗粥对她来说塞牙缝都不够,倒是那匹马喝粥喝得吧唧吧唧的。
    云烨把自己碗里的粥倒给了探戈,这一举动,让心怀不满的探戈多少感到了一丝暖意。喝完粥,探戈就盖着一床毯子沉沉的睡去了,在梦里她仿佛见到了自己的母亲,那个同样健壮如山的女人……云烨穿着里衣,在青石板上使劲的揉搓自己的衣服,在水里淘一下拽上来再闻闻,发现那股子猪骚味似乎永远也请洗不掉,烦躁的把衣服丢在石板上,准备再洗一遍。
    “哎呀呀,云侯居然会洗衣?这太出乎小弟的预料了,原先以为云兄的洁癖是装出来的,原来是真的,你的衣服已经洗了八遍,再搓下去就烂了,莫非云兄也要效仿这些野人穿兽皮不成?”
    “窦燕山,少说风凉话,有皂角就给我,要不然我就只能穿着内衣到处跑。”
    一大包皂角扔在云烨面前,窦燕山就蹲在边上看云烨洗衣服,嘴都要咧到后脑勺上去了,只要云烨在艰苦中挣扎,他就喜欢,然后自己再装出一副神的模样来搭救一下,窦家上上下下的仆役都很吃他这一套。
    衣服到底洗干净了,云烨又把全身洗了一遍,皂角刮的皮肤生疼,这东西滑溜溜的,不好抓不说,还全是细细的木刺,所以这一个澡洗得很不舒服。
    窦燕山站在河边的一颗榕树下看,云烨本来要把这家伙赶走,可是看到榕树垂下来的根须上爬满了水蛭,闻到了他的气味个个把身子探的老长,就放弃了赶走他的打算,都是男人,看一眼又不会少一块肉,倒是窦燕山说不定会损失几两血。
    搭在石头上的衣衫被太阳晒得热哄哄的,穿上去很舒服,窦燕山耳朵后面带着几条子水蛭就打算上来和云烨说话,每一条水蛭都把血吸的满满的,就好像窦燕山猛然间长出来几根肉柱。
    水蛭是出了名的吸血鬼,只要叮上不吸个够是绝对不会罢嘴的,这东西一边吸血会一边吐口水,这种口水会麻痹神经,并且会阻止血液凝固,被叮咬的人毫无知觉,比如现在的窦燕山。
    “窦兄,你耳后何时长出来了几条子肉柱,这样一来,我兄的确威武了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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