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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尘之末-第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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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那刚才,你怎么会?”



  “你以为我这些天都在干嘛?我知道她喜欢钢琴,所以专程找了个教钢琴的老外,速成!就只会那一首曲子,贝多芬《命运交响曲》中的一小段。”羽凡道出了真相,原来为博小晓动心,他竟做了如此之多,要知道贝多芬的曲子并非所有人都能学会,而要弹得精致,则更非易事。



  “噢,原来是这个样子的,你小子,可真有一套。不过,你是怎么知道小晓今天生日的?”我实在纳闷这个问题。



  “说出来你还不信,你知道谁告诉我的吗?”



  “谁?”我睁大眼睛问道。



  “喏,自己看!”羽凡将手机递给我。



  我接过手机,那是一条短信,内容是这样的:今天是我姐生日,自己抓住机会——邱颖。



  看着屏幕上的内容,看着不可思议的发件人,我震惊到了极点,实在无法理解蚯蚓为何会鼓动羽凡追求小晓。她不是一直喊我姐夫的吗,在她心中,我已然成为邱小晓背后的男友,可如今怎么会——?难道她觉得羽凡才是最稳妥的靠山?哎,突然之间,我的大脑一片混乱,实在也想不明白这到底是为什么。



  “看吧,有了你们这些家人的支持,难道我还会不成功?”羽凡露出奸邪的笑容,一副信心十足的样子。我的胸顿时闷得慌,一股无形的压力袭遍全身,头也开始跟着疼了起来。



  大概二十来分钟后,她们从洗手间走出来,小晓仍是低着头,一脸惆怅。



  见场面仍有些难堪,墩子立马打破僵局:“这他妈都干什么呢,好好一个生日,弄成这个样子。其它的破事,都他妈先放一边,不提了!不提了!今儿是小晓生日,大家高兴一点好不?既然是生日,那就得有个生日的样子,看!这他妈蜡烛都烧没了,还让人家怎么许愿。”墩子一边拾掇着那一块块燃尽的烛沫,一边试图吆喝起大家的激情。



  “是啊,小晓,许个愿吧,一年可就只有这么一次,不能让它溜走了。”程之初挽着小晓站立起来,将她送到那块大蛋糕面前。



  “可是这蜡烛——”刘倩皱着眉,指着燃尽的蜡烛说道。



  “媳妇儿,不用担心,这不还有聪明绝顶的老公我嘛,我有办法。”墩子向刘倩挤兑着眉毛。



  只见墩子掏出打火机走向小晓,在她面前打燃,随着火花四溅,那修长的蓝色火苗跳跃起来。



  “还他妈愣着干嘛!”墩子望向我们,示意跟着他照做。



  我们也掏出口袋中的打火机,点燃之后送往小晓面前,如此一来,三只小火苗在蛋糕上方跳动,与那蜡烛的光芒形同一般。



  “干嘛呢小晓,别傻愣着了,赶快许愿。”打火机点燃过久,金属壳会传导发热,我明显感觉到拇指被烫得有些刺疼。



  邱小晓赶紧闭上双眼,双手合十放到胸前,以极快的速度许下心愿,然后迅速吹灭了打火机创造的火苗。



  随即,一阵欢呼雀跃。



  “妹子,都许什么愿了?偷偷跟哥说一下呗。”墩子贼嘻嘻地对小晓说道。



  “其实我许了两个愿望,一个是希望大家都好好的,快快乐乐地过好每一天;而另一个,我可以不说吗?”小晓无辜地看着我们,我们自然也不敢多问,毕竟有些梦想只能深埋在心底。



  “小晓,对不起,刚才是我太唐突了,生日快乐!”羽凡平静地向小晓道歉,那灿烂、阳光的笑容叫人无法拒绝。



  “没关系,我们仍是好朋友,对吧?”小晓情绪稳定下来,微笑着对羽凡说道。



  “嗯,当然。”



  随后,小晓重新带上了笑容,挥舞着刀叉切着蛋糕,一块一块送到每个人手中。吃罢蛋糕,又点了些其它吃的东西,玩了一些常玩的游戏。十一点多时,我以有些头疼为由决定回家休息,大家便相约散了去,这个生日派对也至此结束。



  休养几天后,脑袋上的绷带已被完全拿去,只剩下毛发下那一条隐藏着的伤疤,不仔细看,与常人并无二样。我怀着激动的心情把自己整理得干干静静,急切地想知道公司里的状况,毕竟与它失去联络好多天了。



  那天早晨,程之初专程到楼下来接我,一口一个经理,叫得我满身鸡皮疙瘩,不过那感觉真的很好,如同一个离家多时的孩子,盼望着母亲的怀抱。突然发现,不知何时,我已深深爱上自己的工作环境,想想曾经,我恨不得彻底与公司划清界限,甚至几度企图弃它而去,仅存的也只不过是一丝金钱上的瓜葛,可短暂分别之后,我才从心底挖出一大摞情丝。那每一个员工脸上洋溢的笑容,甚至是哀愁,都足以平抚我内心的疲惫与憔悴。



  当走进部门大厅的时候,所有员工同时起立,异口同声:“虞经理!我们想死你了!”



  随后,所有人捂着嘴哈哈大笑起来,那份真诚的幽默并非属于上下级之间的世故圆滑,平日里我视他们为兄弟姐妹,共同奋战,一起享受成功后的喜悦;共同承担,一起接受客户的蛮横刁难。我怀抱宽容,让他们感受自身存在的价值,如今,他们也反哺给我存在的意义,我承认自己在工作业绩上并非出类拔萃,但却能够使大家上下一心,团结一致,这也算是一番成就。工作本身就包含于生活之中,所以我们更应当懂得享受生活,从工作中找寻生活的意义,想到这里,我不禁为自己的成就而暗自偷喜。
第三十二章 暮色
  这时,那伪娘高健手里捧着一束康乃馨,迈着优雅的猫步朝我走来。



  “哎呀,经理,你可算回来了,我们呀,都商量着去看你,可是这程大小姐死活不干,非说要给你足够的休息时间,真讨厌死了。”高健的妩媚一度让我感觉恶心,但如今却是那么亲近,显然这也成为了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他将那束康乃馨递到我手里时,我才惊奇地发现,那一只只菱角分明的花朵,竟然是用纸张手工叠成的。



  “惊讶了吧?这可是我们这些个姐妹一人一朵叠成的,花了好大心思呢,漂亮吧?”高健向我解释道。



  “高大美女,还有我们呢,我们可是纯爷们儿,不是你的什么姐妹!”人群中,一个男生笑着高喊道,引来大家的一阵哄笑。



  “讨厌!人家说事儿呢,你瞎搀和什么,去去去,一边儿去!”高健露出久违的兰花指,这一举动,再次引来一阵哄笑,连程之初也捂着嘴笑出声来。



  高健转过头继续对我说道:“我说经理呀,你可是不知道,在你住院这段时间里,程大小姐每天都是以泪洗面,部门里大大小小的事儿,她都一个人抗了下来,为的就是保持好业绩,不给你掉链子。要我看啦,这程大小姐呀,可是完全将心窝窝交给你啦。”高健露骨的话令我全身起满鸡皮疙瘩。



  “经理,高美女这话说得可没错,你可要好好珍惜啊!”又是一个声音从人群中传出。



  “对,对,经理,一定要珍惜啊,过了这个村儿,可就没那个店了。”又是一个声音。



  人群中出现纷杂的笑声。



  “嗯……”我想解释,但又不知道该如何解释。



  “在一起!在一起。”此刻,所有人一起高喊。这状况与昨晚我们为小晓和羽凡欢呼时的场面如出一辙,弄得我尴尬万分,我用余光偷瞟了一眼程之初,她已羞涩地低下了头,并未发表任何言论。



  我将竖起食指放到唇边,示意大家安静下来。



  “真的很感谢大家对我的关心,离开的这段时间里,大家都受累了,我在这给大家道谢了。”我面对人群,深深地鞠了一躬。



  停顿片刻之后,我接着说道:“当然,我自己的个人问题,大家就不必为我操心了,我知道某些男同事嫌我长得比他们帅,比他们有魅力,所以巴不得我赶快结婚,以此解除对他们的威胁,这一点我承认,也完全能够理解,但是!我现在要大声对你们说,我胡汉三又回来了!你们的阴谋休想得逞!所有妹子都是我的!你们谁都别想跟我抢!”我的这一番逗逼言论,弄得全场欢笑,在部门里,大家都当我是亲密的朋友,随意地开着玩笑,彼此亲密无间,我喜欢如此,并不希望他们以严肃的面孔出现在我面前。



  回到自己办公室,发现里面完全变了一个样,所有东西都摆放得整整齐齐,资料分类清晰,一目了然。更重要的是整个房间里散发出一股淡淡的清香,那分明就是程之初身上隐约带着的茉莉花香水味,它们已完全浸透了我的办公室。



  “哟!不错呀,你这秘书当得,够可以呀!”我向程之初打趣道。



  “谢谢经理夸奖,我还会继续努力的。”程之初也扮着鬼脸,与我嬉闹起来。



  我半躺在办公椅上,仰着头。



  “来!给本经理揉揉肩”我仍玩笑地说道。



  “好的,经理。”



  没想到程之初果然放下手中的资料,站到我身后,将两只手掌搁到我肩上,有节奏地扭动起来。我这幅贱命,何曾享受过如此待遇,连肩膀自己都感觉惭愧,开始抖动起来,我赶忙伸手阻止,却无意之中与程之初的手来了个亲密接触,我条件发射地缩回自己的手,立马从椅子上站立起来。



  “不好意思,不好意思,真不是故意的。”我羞愧地解释道,脸刷地红了一大截。



  程之初果然是在国外呆过,这方面自然比我开放,我的过激举动反而让她觉得不可理喻。我心里暗自鄙视自己道:不就是摸一下手嘛,又不会怀孕!



  “你紧张什么,我又没说非要你娶我。”程之初嬉笑着说道。



  “这个——我——”我摸着后脑勺,不知道该说什么,既为自己的腐朽而惭愧,又为无意中的肌肤之亲而怦然心跳。那一刻,透过我粗糙的皮肤,我感受到了程之初细腻与柔嫩的双手中所携带着的温柔。但我却时刻警惕着自己——内心深处已经住了一个邱小晓,我不能再为第二个女人腾出一丝空间,以免它在夹缝中肆无忌惮地生长,最终威胁到小晓的位置。



  晚上下班以后,我再次来到那家咖啡馆接小晓,不出所料,羽凡仍旧那么执着,玻璃窗内再次呈现出他的轮廓。而我,仍旧没有勇气闯进去,仍旧如同懦夫一般躲在黑暗的角落里。



  目送他们回家后,我偷偷地进了屋,疲惫地仰在沙发上。



  “几天没回公司,今天感觉怎么样?”小晓问我道。



  “嗯,还好。”



  她走进洗手间,拿出一只杯子,给那株向日葵喂着水。



  “小晓。”我低声喊道。



  “嗯?”她突然转过身疑惑地望着我。



  我吞吞吐吐地说道:“我想——以后——以后我就不来接你了,你知道的,我现在是经理了,部门里大大小小的事都得我来处理,几乎每天都得加班,所以,所以——。”这个理由连我自己也说服不了。



  小晓握着杯子的手停驻片刻,然后缓缓说道:“嗯,知道啦,你忙吧,我又不是小孩子,会照顾好自己的。”



  这敏感的话题让气氛再次陷入绝地,她说完后又匆匆躲进了自己的卧室,将门死死地关紧。



  我实在没能力处理好与小晓的关系,更不愿让圈子里的人产生磕碰,我尽力维持着一种平衡,小心翼翼,尽管非常明白这种所谓的平衡会在某一天终将被打破,而随之产生的爆炸更是会伤害到更多人,可我却不忍心在此刻将它扎破,我下不了手。



  点燃一支烟,拖着懒散的步子走向阳台,寄希望于那片广阔的星空,期望它能替我分担一丝忧愁,可无奈,那点点星光也不知躲哪儿去了。突然发现,原来城市里是没有星光的,那耀眼的霓虹灯早已将其掩盖。而我记忆深处的夏夜却是这样的:点点星光下,我搭起凉椅坐在院落里,左边是稻田田埂上传出的蟋蟀声,右边是荷塘莲蓬下发出的蛙鸣声,眼前成群的萤火虫闪耀着屁股。我手中捧着傍晚刚从槐树上捉下的知了,放到耳边,任它拍打着翅膀,从中赚取一丝微弱的风——清新、凉爽。可如今的夏夜,我只能看到小区内那几根孤寂的路灯,它们低垂着头,散发出昏黄的光芒,我不知道是我的忧伤感染了它们的孤寂,还是它们的孤寂渲染了我的忧伤,总之那一刻,我已完全与它们融为了一体,那份惆怅也随之成倍增长,我心中的无奈,或许也只有满地的烟头能够帮我述说。



  我是十二点多才上床入睡的,刚一躺下便收到一条信息,那是蚯蚓发来的,好几天都没有她的消息了,以下是当时的短信内容:



  “姐夫,你睡了吗?”



  “嗯,刚躺下。”



  “头还疼吗?”



  “恢复得差不多了,有什么事吗?蚯蚓。”



  “那天我姐生日,她过得怎么样?”



  “蛮开心的,这个生日,她很快乐。”



  “没有其它的惊喜?”



  “其它惊喜?”我知道蚯蚓所谓的惊喜是指什么,无非是羽凡对小晓的表白,可那段告白却是以失败告终的,所以对我来说,那也算不上什么惊喜。



  “姐夫,能问你一个问题吗?”



  “可以啊,你尽管问。”



  “你真喜欢她?”



  “她?谁啊?”



  “别装糊涂行吗?你知道我指的是谁。”



  “你是说你姐?”



  “对,就是她,你真喜欢邱小晓?”



  “蚯蚓,能不谈这个吗?”



  “你只要给我一个答案就可以了,是,还是不是?”



  九零后小女孩儿的思维果真与我这八零年代的老男人截然不同,她们拒绝那份含蓄,选择赤裸裸地表达情绪,或许这份勇气本身也应算是爱的一部分吧。



  “是的。”我没有躲闪,给了她正面的答复。



  本以为她会说点什么,可短信提示音却再也没有响过。蚯蚓近期来的诸多反常让我有些担忧。那冷漠到热情的转变,给羽凡发出间谍短信(我这里姑且如此形容),甚至是跟我说话的语调,都与从前有着天壤之别。我不知道这其中的原由,但我却能明显地感受到自己长期以来维护的那份平衡突然之间显得极不稳定,似乎已完全超出了我的掌控。



  本来就被诸多问题困扰,恰巧又遇到蚯蚓深夜的这一突然打扰,我自然睡意全失,便索性坐立起来,打开手机,登上QQ空间,准备浏览一下那些人身上所发生的那些事。刚登入界面,一则原创日志弹了出来,点击率之高,已排在我好友栏的第一位。仔细一看,才发现那是刘羽凡的一篇个人日志,说是一篇日志,其实更像是一首诗,我好奇地点击打开,诗的内容是这样的:



  如果·死



  如果你死了



  我不会埋葬你



  我会用我温柔的手



  抚摸你的身体



  你



  不再感到黑暗与寒冷



  因为我一直在你身边



  直至你腐烂成一堆枯骨



  如果我死了



  请将我埋在土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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