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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尘之末-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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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睡得鼾之时,又是一阵烦人的电话铃声将我从梦中吵醒,我皱着眉接听电话。
“墩子在你那没?”电话那头又是羽凡急冲冲的声音。
“墩子,他怎么会在我这,不是在病房嘛,怎么了?”我问道。
“我刚过来给他送饭,人居然不在了,护士说他办理了出院手续,一个人神神叨叨地离开了医院。”
“啊?那他手机呢?你打过没有?”
“他手机从昨晚就一直欠费关机来着,打不通。你说他是不是真疯了?”
“别瞎说!医生都说了他没什么问题。他会不会回你住处了?”
“不会,他现在虽然跟我住一块儿,但还没来得及配钥匙,进不了门。”
“那他到底会去哪儿呢?这样吧,你先回家,我马上过来。”
墩子已是成人,我们本不该为他担心,可听羽凡说起他最近的异常举动,我们还是放心不下,于是请了一下午的假,决定将整个事情查个水落石出,我们没有将墩子失踪的消息告诉程之初,一方面考虑到她昨晚没睡好,应该好好休息,另一方面也不希望她跟着我们着急。
来到羽凡住处时,他也刚到没多久,我们商量着该从何入手。
整个事情应该与他输液有很大关联,于是我们决定翻翻他的物品,期望能找到半点蛛丝马迹。经过半小时地毯式的搜索,我们终于在墩子的一条未洗的牛仔裤兜里找到了线索。那是一张他就诊时的收费单据,顶排是几个红色大字——康明诊所。
“康明诊所?”羽凡惊奇地念道。
“怎么?你知道这家诊所?”我问道。
“不就是楼下夜市旁边那家嘛,上次我还去那拿过药。”
“你确定?”
“当然,我记得很清楚,因为当时我还以为这是一家治疗眼睛的诊所。”
“走!”
我们迅速来到了那家诊所,不出所料,这果然是叫康明诊所,铺面还比较大,分两层,一楼为就诊室和药房,二楼为输液室。
“请问,这张收费单是你们这里出的吗?”我们走到柜台前,向一位正在抓配中药的阿姨询问道。
她缓慢接过那张结账单,眯着老花眼看了一下。
“对,是我们这里出的,怎么了?”
“那您知道上面这个人吗?”我接着问道。
这阿姨再次瞄了瞄那张结账单,然后露出笑脸对我们说道:“郝墩,原来是这小伙子啊?我当然知道,这些天他都在这里输液。”
“您确定?”
“当然,胖胖的身材,黑黑的脸,印象特别深刻。”
我与羽凡相对而笑,确定是来对地方了。
“那他是得了什么病?您知道吗?”我继续追问。
“肺炎呗,得了这病,至少都得打一周的吊瓶,不过我觉得他好像有些奇怪。”
“奇怪?”
“对,是有些不正常,按常理来说,得了肺炎的人一般会持续性咳嗽,可他除了来和离开的时候咳嗽几声,其他时间几乎都跟正常人一个样子。”
“您的意思是说,他不像是得了肺炎?”
“反正我觉得不像,还有,每次来输液,他都指定要刘倩给她扎针。”
“刘倩?那这个刘倩又是什么人?”我问道。
“她是我们这里的一个护士,刚来不久,喏!就是她。”这阿姨指着正从楼上下来的一名护士。
这是一个很普通的女护士,相貌一般,脸上涂着淡妆,可身高却不少于170公分,这优势在气质上为她赢得了不少加分。
羽凡赶紧走近她:“美女,能向你打听一个事情吗?”
刘倩一脸惊愕地望着我们。
“是这样的,我们的一个朋友,这些天在这里输液,听那位阿姨说他每次都要求你给他扎针?”
“你们是说墩子?”
“对——对,就是他,他现在突然不见了,你知道他去哪儿了吗?”
“昨天还来过,他到底怎么了?”
“昨晚喝了酒,住院了。”
“我不是跟他说过不能喝酒吗,他怎么那么不听话!他现在在哪?”看来刘倩也并不知道墩子到底去了哪里。
“我们也正在找他,还以为他又会来这里。”
“他这些天一直在这里,唯独今天没有来过,你们找到他以后,麻烦通知我一声,我也算是他半个朋友吧。”
留了刘倩的电话后,我们离开了那家诊所,又相继去了几个平时他常去的地方,甚至还去了一趟他家,也并未发现他的踪影,这个家伙仿若突然在人间蒸发了一样。
晚上十点多钟,我与羽凡疲惫地瘫软在沙发上,幻想着会突然得到惊喜,听到墩子的敲门声,但这一期望却并未如愿以偿。敲门声未响起,却等来了程之初的电话,我和羽凡正发愁如何对她说起墩子离奇失踪这事。电话铃声响了许久之后,我还是硬着头皮接听了。
“你在哪儿?”程之初问道。
“我跟羽凡在一起,在他家。”
“你们怎么照顾的墩子,居然让他独自出院,要是出了什么事怎么办!”
原来程之初已经知道这事了,难道她也去过医院?
“我们中午去时,他就已经不在了,找了一下午,也没发现他的影踪。”我解释道。
“你说,你们找了他一下午?”王之初问道。
“对啊,只可惜仍旧不知道那混蛋到底上哪儿去了。”
“哈哈,你们——。”电话那头,程之初突然大笑起来。
“我们累了那么长时间,墩子又下落不明,你居然还笑得出来!”我有些气急。
“跟你说吧,墩子一直在我这,你们马上过来。”程之初的这句话像鞭子一样将我们抽醒。
第二十五章 爱上一个人
“什——什么?你说,那混蛋在你那?”我与羽凡都吃惊地张大了嘴巴。
“嗯,对,一直在我这,公司楼下的咖啡馆,你们过来再说。”
整个事情更让我与羽凡不解,那混蛋玩意儿跟程之初才交往过多久,所有时间加起来恐怕也不多于一天吧,他为什么急冲冲地出院,又为什么直接去了程之初那儿,还有他最近的这些怪异行为,就像一个大大的谜团,将我和羽凡团团包住,让我们找不到东南西北,而这一切又将会在程之初的解释下真相大白。羽凡加速前进,朝着目的地飞奔着。
那是一家为公司员工提供饮品的咖啡馆,大家习惯在加班后进去喝上一杯。我们停了车,跑步进去。一进门就发现卡座里那两个熟悉的身影,二话没说,我们上前就是一人一拳头重重地砸在墩子身上,才管不了他有没有生病。他似乎知道自己犯下了不可原谅的错误,只捂着头,任凭我们的蹂躏,几番扭打之后。我们喘着气坐了下来,用两双恶狠狠的眼睛怒视着他,如同审讯囚犯一般。
他缓慢地从手肘里伸出脑袋,露出半张脸,笑呵呵地对我们说道:“哥哥们,打够没?没打够就继续,俺抗得住。”
羽凡立马站起来,一手揪住他的耳朵:“**少给我来这套,玩儿消失是吧?有种**再也别联系我们。”
“疼——疼——疼!”墩子叫出声来。
“好啦,你们就别再折腾他了,他也挺不容易的。”程之初劝解道。
“他?不容易?害我们差不多翻遍了整个成都。”想到这里,我再次起身锤了他一拳。
“你们先听完他的事,再折磨他也不迟吧。”程之初说道。
“那好,我们倒要看看他能说个什么鬼把戏出来!”我和羽凡坐下来,整理着自己凌乱的衣服。
墩子张开嘴,准备交代些什么,却又突然闭上。
“说!坦白从宽!”羽凡怒气匆匆地拍着桌子。
“赶紧交代!抗拒从严!”我也学着他的样子再次拍打着桌子。
“之初姐姐,他们两个好凶哦,我好害怕,还是你帮我解释吧。”这混蛋竟装出一副可怜巴巴的样子望着程之初。
“之初姐姐?**恶心不恶心,还要脸不要老脸,人家比你小,就你这满脸的折子,满嘴胡渣子,还管人家叫姐姐?害臊不?”羽凡损人从不留余地。
“他今天已经认我作干姐姐了,我们之间,不分年龄,对吧?弟弟。”程之初已完全站在了墩子那一边。
“那好,你替他交代!”羽凡昂着头,挺着胸,向审讯犯人一样瞪着程之初。
“你们认为墩子为什么会去输液?”程之初说道。
“鬼知道?生病死了都与我们无关!”羽凡甩过头,一副漠不关心的样子。
“其实他根本就没有生病。”
“那他脑子出问题了?神经病呗?”羽凡仍旧不屑一顾的样子。
“这可不能放弃治疗,得好好治!”我接过羽凡的语气。
“哎呀!你们两个别再闹了好不好,你们的好兄弟,也就是坐在你们旁边的这只呆头呆脑的笨鹅,他——恋爱了!”程之初说道。
我看了看羽凡,羽凡看了看我,然后纷纷仰头大笑起来:“他恋爱?谁信呐!就他那呆头呆脑的样子。”
“你们!人家真的是喜欢上别人了,你们不帮忙也就算了,还说这些风凉话。”程之初似乎有些生气,看来,这一切都是真的了。
我和羽凡立马坐到墩子左右,用手臂挽着他的肩。
“她是哪儿人?”我问道。
“长得漂亮吗?”羽凡问道。
“叫什么名字?”我继续问道。
“身材如何?”羽凡继续问道。
“你们怎么认识的?”我追问道。
“她家里有钱吗?”羽凡追问道。
“好了啦!”墩子将我们从他肩上挤开,情绪突然变得有些低落,用低沉的声音对我们说道:“她并不是我女朋友,我——我只是暗恋她而已。”
羽凡贼笑着说道:“对我来说,暗恋和恋爱没啥区别,反正最后我都会将她吃掉。”
“那她到底是谁?我们见过没有?”我问道。
“你们当然不认识了,我也是刚认识她不久,只知道她叫刘倩。”
“啊?就那护士啊?”我惊讶着说道。
“怎么,你认识她?”墩子问道。
“她是不是有一米七多?”羽凡挤着眉贼笑着说道。
“对——对,你——你们怎么知道的?”墩子惊讶地望着我们。
我从兜里掏出那张康明诊所的药费单,摆在他面前。“我们已经去过那了。”
看来所有的谜团都有了一个初步的真相。墩子从小就是一个不擅于言辞的人,在我们眼里,这个血气方刚的家伙只懂得兄弟情义,却忽视了其实他的内心世界也存在一片空白,那里装满了对爱情的渴望,然而这种人的一生都并不会轻易说爱,可一旦生出爱的种子,作出爱的决定,便会一发不可收拾,伴随着执着、忍耐与忠贞,这份爱终将势不可挡。
不知道这个笨家伙是何时与那位叫刘倩的护士初次邂逅而一见钟情的,只知道这个从未追求过女生的傻小子采用了一个让常人无法理解的笨方法——为了每天都能见到她,他装作咳嗽去那家诊所就诊,谎称自己生病,以此方法接近她,殊不知是药三分毒,他正拿着自己的生命与爱情博弈,而其结果,或会两者兼收,也或两败俱伤。
“你们的好兄弟,在爱情的旅途中东碰西撞,而你们两位大师,居然丝毫没觉察到?”程之初似乎在责备我们的关心不够到位。
我立马举起双手,表示自己很无辜,因为我也并未追过女生,更未谈过恋爱,所以根本不了解他的怪异行为。这时我才明白墩子为什么第一时间找到的是程之初,而不是我们这两个大老爷们儿,在某些方面,女人毕竟更容易成为倾述的对象。
“这个——嗯——这件事情,我觉得,我应该负大部分责任。”羽凡笑嘻嘻地说道:“对于如此一个春心荡漾,满脸风骚的家伙整天在我面前晃荡,我这个久经情场,屡战屡胜,明察秋毫的情圣居然没有察觉,这是我的失职,我自觉检讨!”
“大师,检讨就不必了,您还是帮着想个办法呗,怎么样才能帮墩子把那女的弄到手,这方面你经验多。”我说道。
“这个你放心啦,有本大师出马,刘倩绝逃不过我的五指山,她——哈哈——已是瓮中之龟。”羽凡仰头抹须长笑。
“大师啊,您就别卖关子了,赶紧展现展现神通,让咱这等光棍也领悟领悟其中的奥秘。”我打趣道。
“这追女孩子可是一门大学问,一时半会儿我也给你这头笨驴说不清楚,何况这得靠个人的悟性,我只简单说一个道理:要想得到一个女人的心,最重要的就是得弄清楚她想要的是什么?当然,各种女人有各种需要,有些女人觉得有了钱就有了爱情,有些女人觉得有了爱情就有了幸福,甚至有些女人是为了性才会选择爱情,我这里并不对她们的人生价值观作任何评价,我想说的只有一点,任何女人,不管她属于哪一种类,都逃不过浪漫的狂轰滥炸!据我多年对女性的研究,浪漫才是女人天生的致命弱点。”羽凡作出一副捋胡须的样子,表现出自己经验老道。
讲到这时,程之初别了羽凡一眼,但又偷偷地笑了笑。
“浪漫?可这墩子,连正面表达的勇气都没有,又哪里敢用浪漫这一招?”我疑惑地问道。
“这个嘛,嘿嘿,他虽不敢,但我们却不怕,这世界上最不怕丢脸的事便是帮兄弟追女人了,既不会被别人取笑,反而能让他人感叹我们的勇气。”
“你是说?让我们搀和进来?”我问道。
“不错,而且是要尽力搀和进来,大手笔,让浪漫侵袭她的全身,啃噬着她的骨头,直至整个灵魂都被你占有,让她感觉到整个世界就只剩下她和你,你就是王子,她就是yourprincess,到那时,你就可以——哼哼。”羽凡奸邪地做出了一个亲吻的表情。
“这方法能行吗?”我怀疑地问道。
“放心,本大师出战,一马平川!今晚回去以后我会拟出一套方案,从明天开始,你们只需按照我的方案去做就可以了。”羽凡转过身,摸着墩子的头说道:“记住,脸皮要厚!别怕丢不起脸,哥几个这还存了几张老脸,你可以尽情地丢。”
看看时间也不早了,我们决定先各自回家,一切从长计议,程之初仍旧送我回家。
路上,我问她道:“羽凡说得在理不?他这方法靠谱儿吗?”
“如果是追女生,我觉得他说得还是有一定道理的,作为女生,我本应该反对男生用浪漫这种方式来麻痹我们,可上帝造人的时候却偏偏给女人埋下了这一弱点,这个我并不否认,但是,‘执子之手,与子携老’的爱情却往往是与浪漫相反的,越是简单朴素的爱情越能亘古不变,这个你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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