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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尘之末-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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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一周不在,屋内已生出一股霉臭,我与小晓花了很大功夫才让这个冷清的家恢复了几分生气。几番折腾之后,天色已晚,懒得自己做饭,便索性出去找吃的。可思来想去也不知道到底该吃个啥,最后还是小晓拿定了注意,我们去了一家低档咖啡馆,那里有各式套饭供我们选择,中国的舶来品不都这样吗,经过改良,名义上是咖啡厅,其实也就一个吃盒饭的地方。



  这家店并不奢华,简约大方反倒成了它要表达的主题,如若要与高档接轨,那也只有大厅中央所摆放的一台三角钢琴了,我嚼着嘴里的饭指着它问小晓道:“对了,你不是学音乐的吗,那玩意儿,你会吗?”



  “废话,我一直都有很用心地在学。”



  “真的假的?那你去试试。”



  “这么多人看着,我可不干。”



  “哟哟哟,你瞧瞧你那点出息,还学艺术的人,居然会害羞,就你这点儿胆量,还怎么登台表演!”



  小晓想了片刻,嘟囔着嘴说道:“去就去,谁怕谁!”



  没想到我这激将法还真起到了几分作用,邱小晓将勺子一放,转身便朝那台钢琴走去。



  她悄悄地坐到了钢琴旁边,轻轻地打开了琴盖,然后双手触摸着琴键。沉默几秒之后,几个清脆的旋律从钢琴内飘出,这是她在试音。这几个简单的音符引来了店内所有人的注意,本来有些吵杂的小店迅速安静下来,所有人的目光都投向了那家钢琴以及邱小晓,但她似乎并没有注意到这一点,只是低着头凝视着琴键。



  几秒之后,随着小晓指节的舞动,一首熟悉的曲子从钢琴内流出,这是一首由达芬唱片创始人保罗·塞内维尔为理查德·克莱德曼量身定制的曲子——《梦中的婚礼》,我曾多次在网上听过,尤为喜爱,但却从未听别人用钢琴现场演奏过。那一天,我第一次感受到原音的震撼,音符从小晓的手指中孕育,然后入驻我们的耳朵,冲击着我们的耳膜,波动着我们的心弦。我的心跟着这旋律随波逐流,享受着梦中那一场既快乐又忧伤的婚礼。小晓闭上眼睛,全神贯注,全然投入其中,此刻的她是如此的圣洁与高不可攀,音乐就是这么神奇,每一段乐章都如同一个世界,每个人都会奏出专属于自己的内心世界,通过音乐,我看到了一个穿越时光隧道而来的邱小晓,她显得如此神秘,如此富有内涵。



  我托着下巴认真地享受着这一视听盛宴,当最后一个音符消失时,小晓将双手从琴键上退回,突然紧皱了眉头,呆坐数秒之后才缓缓站立起来。此刻,小小的咖啡厅内发出了一阵躁动,几乎所有人都向小晓投来赞扬的目光,甚至有些人已拍手鼓掌,小晓受宠若惊,羞嗒嗒地向大家鞠了一躬,表示感谢,然后迅速回到我这边。



  “哟!小妮子,不错嘛,这学费没白交啊。”我赞叹道。



  这一刻我才突然发现,原来邱小晓的眼角早已湿润,我曾听说钢琴演奏者时常会被自己所弹奏出的旋律所感动,我并不知道那演奏过程当中他们到底经历了什么,因为我不是圈内人,所以更无法体会他们的感受。从小我就对钢琴充满着一种神秘感,那长着三只脚的黑色怪物,安静地躺在屋子的角落里,它拒绝粗俗与浮躁,只与懂它的人发出共鸣。而如今,我却对它有了另外一层定义,它更像是一台时光机器,可以打开通往过去与未来的大门,我们穿梭于其中,拾取自己零碎的记忆,不为寻找某个人,只为拼凑一个完整的自己。



  “嘿嘿,知道本姑娘的厉害了吧!”小晓翘着嘴巴,作出一副骄傲的样子。



  “对了,你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学的音乐?为什么会选择它?”我问道。



  “初中那会儿,我学习成绩一直不是很好,所以学了一段时间的电脑,准备将来作个打字员什么的,可就在那段时间,我发现自己的手指节特别灵活,朋友开玩笑让我去学钢琴,后来一次偶然的机会,我遇见了它,从此便爱上它了。”



  “就这原因?”



  “对呀,后来就跟着我们学校音乐老师一起学习,高考时直接报考了艺术类院校。”



  如果说人与人之间的相遇需要缘分,那人与物之间也应该存在机缘吧。



  “小姐,您好。”



  不经意间,一位西装革履,年龄四十左右的家伙走到我们餐桌面前。



  我与小晓相互对望,确定都不认识这个人之后,才莫名其妙地看着他。
第二十四章 失踪的墩子
  “不好意思,打扰到两位了,我是这家店的老板,请问刚才那曲子是这位小姐弹奏的吗?”这老板恭敬地说道,可这番话却让我们更加纳闷,他找我们干嘛,难道弹那破钢琴是要收费的?



  见我们仍旧一脸迷惑,他才解释道:“噢!是这样的,我们这店吧,开业没多久,正巧要招一名钢琴演奏者,刚才听到这位小姐的演奏,觉得非常出色,所以——”



  我们仍旧一脸愕然,傻愣愣地望着他。



  “这个您放心,别看我们店子小,但我们有信心和实力将它规模扩大,而且我们给出的薪酬也肯定能让您满意,绝对比一般的琴行要高。”



  这么一说,我跟小晓才突然明白过来,原来小晓刚才的那一曲,竟招来了赏识她的伯乐。



  “不知道小姐是否有这个想法?”这老板一脸诚挚望着小晓问道。



  “非常感谢您的欣赏,我也很希望能有这样一份工作,只不过我白天都没有时间,恐怕要让您失望了。”小晓回绝道。



  “钢琴演奏只在每晚六点到十点进行,不知这个时间段您是否有时间?”这老板仍旧不肯罢休。



  如果真如这位老板所言,那还真是一份不错的工作,而从小晓激动的表情中,我也看出了她对这份工作的渴望。



  “有,有,有,如果只是六点到十点,那我很希望能得到这份工作。”小晓兴奋地说道。



  “那太好了,您留个电话吧,我们准备完毕之后会跟您联系。”



  这店主如同捡到宝贝似的,对我们特别友善,那一餐也自然是分文未取,完全已把小晓当作自己的员工看待,临走时我特别留意了一下挂在吧台上的营业资质,确定这是一家正规的咖啡厅,而且店主斯文礼貌的举止看上去并不像什么坏人。



  回家后我问小晓道:“你确定要去?”



  “嗯,想去,你看这几个月的房租我都还没给你呢,我必须得找一份工作养活自己。”



  “倒不是房租的问题,我不缺这几个钱,只是担心你白天上课,晚上又工作,这样下去,身体能吃得消吗?”



  “这个你放心,我从来就没把弹琴当成是一件累活儿,我喜欢弹琴,感觉就跟玩儿似的,还特别放松,嘿嘿。”小晓想了想接着说道:“只是——只是我不能给你做晚饭了,你怎么办呢。”



  “哈哈,你还真以为我找不到饭吃?我可是吃百家饭长大的,东讨一顿,西噌一顿,也能把自己养活下来,实在没办法就去公司食堂凑合一顿,吃饭这个并不是什么大问题。”



  其实让她出去锻炼锻炼也好,免得整天在家里闷着,而且我也看出,她早就为自己白吃白喝的行为感觉不自在,为了打消她这份顾虑,也为了让她心里更加平衡,我赞同她所作出的决定,当然,我也根本没有干涉的权利,因为我们之间仅仅只是朋友。



  “由我的家政服务人员上升为钢琴演奏师,哟!你这事业攀升得够快嘛。”我借机逗她道。



  “不要羡慕,不要嫉妒,这是本姑娘的实力。”小晓一副鬼脸,想必这份突如其来的工作的确是给她带来了不少激情。



  事情进展得很顺利,邱小晓如愿以偿地进入了那家咖啡厅,得到的薪酬也远远超出了我的想象,每天上班四小时,一个月虽只休两天,但却能拿到两千多的薪水,想想自己每月拼死拼活,拿到手的也不过六千,艺术所创造的价值是我始料未及的,难怪娱乐圈里的那些帅哥靓女们能够轻轻松松地进入上层社会。时常可以在网上看到某某明星抱怨自己拍戏苦,每天吃盒饭,还要加班,有时甚至会熬夜,但却从来没有一个明星抱怨自己薪酬太高,不错,我承认他们付出了很多,也的确是非常辛苦,但他们所受的苦和因此而获得的回报与我们对比起来能成正比吗?我们的付出并不比他们少,但我们得到的却只有冰山一角。我曾想,娱乐圈和艺术圈能等同吗?那些整天娱乐着也会有大把人民币入账的腕儿们,往往喜欢给自己冠以艺人的美名,甚至是将自己美化为神灵,招揽四面八方的脑残粉前来膜拜,只可惜我并没有生作一张小白脸,要不然也会背着一把吉他,为了那虚伪而肤浅的梦想赶上北漂的浪潮。



  我以为艺术并不只在北方才能有所成就,它生根于群众,发展于民间,成熟于生活,只有经历了地方特色的洗礼才能算作真正的艺术;我以为我的艺术是抗着一把吉他走遍天涯海角,为觅知音誓不罢休的决心;我以为我的艺术是夕阳西下与恋人相拥而泣,为爱至死不渝的信心;我甚至以为我的艺术简单地存在于那双被生活与命运锤炼得布满老茧的手上。演唱会上那灯光与呐喊交织下的艺术,终究经不起时光与岁月的蹉跎。



  从那以后,我每晚都会去咖啡厅接小晓,有时甚至会提前过去,坐在一个她看不见的角落,点上一杯饮料,静心聆听从她指尖创造出的旋律。也不知道是否因为小晓的缘故,那家店的生意如老板所言果真火爆起来。花少量的钱,让自己与风雅沾沾边,洋气一把,这不正是当今老百姓的一贯喜好吗。老板每次见到我都是乐呵呵地,看来邱小晓并未让他失望,他为自己的正确选择而深感庆幸。



  故事当然不会发展得那么平淡与顺畅,某个夜晚,大约十一点左右的样子,我正翘着二郎腿坐在电脑前玩魔兽世界,突然接到羽凡打来的电话,他没在电话中细说,只是说墩子被120拖走了,让我马上赶到他们家附近的一家医院。我暗想道:这平日里生龙活虎的墩子怎么会突然被送进了医院,难道出现了什么意外?我没作多想,只是与小晓说有点事,便拿了外套出了门。



  到那家医院时,我发现程之初居然也在。



  “什么情况?”我问道。



  “我也不知道,这些天一直好好的,刚才在酒吧,只喝了半瓶儿啤酒,就突然喘不过气来,然后,然后就直接晕倒了。”羽凡摆出一副莫名其妙的样子。



  “那,医生怎么说?”



  “喏!还在急救室呢,我也问不出个名堂,只说已脱离了生命危险,让我们在外面等待。”



  “他最近有什么异常吗?”程之初问道。



  羽凡皱着眉想了想,然后说道:“异常?你还真别说,我发现他最近好像还真是有些奇怪。”



  “啊?”我和程之初纷纷瞪大了眼睛。



  “他最近,貌似异常的兴奋,而且每天回家都比较晚,问他去干嘛了,他也不肯说,只是傻乎乎地笑,唉,你说他会不会脑子被门给夹了?”



  “滚犊子!他要真得了精神病,你还能活到今天?早在半夜趁你熟睡时把你给灭了!”



  “那他,会不会是撞邪了?被鬼缠身?我听说过这种类似的鬼故事,那情形跟这一样儿一样儿的。”羽凡瞪大眼睛,一副恐怖的眼神。



  “滚蛋!”我直接白了他一眼。



  “那我就不知道了,反正他最近鬼鬼祟祟的。”



  “你们俩都别瞎猜了,还是看医生怎么说吧。”程之初见我们说得那么玄乎,插上一句话打断了我们。



  “对了,你怎么过来了?”我转头问她道。



  “我怎么就不能来了,墩子也是我的好朋友,对吧?”程之初回答道。



  “是我给她打的电话,墩子倒下时,我立马就懵了,以为他会死掉,所以在送往医院后,我分别给你们打了电话,害怕你们会看不上他最后一眼。”羽凡说这话的时候,语气中既带着庄重又夹杂着些不正经。



  大约过了一个小时,墩子被推出了急救室,我们纷纷凑上前去,他仍旧昏迷着,虽被氧气罩遮着脸,但能看出脸色并不那么难看。



  我们将他抬上病床。



  “医生,他到底是怎了?”我打算从医生口中得到一个究竟。



  “哎,在注射头孢以后是不能饮酒的,这个常识你们不知道?”那医生揭开口罩,一副职责的语气对我们说道。



  “知道啊,三岁小孩儿都懂,可这——。”羽凡回答道。



  “知道你还让他喝酒!”医生怒斥我们道。



  “可——可他没注射头孢啊,又没生病,注射那玩意儿干嘛。”羽凡确信地说道。



  “还说没注射过,我们在他血液内检测出大量头孢,应该是今天下午注射的。不过你们不用担心,他现在已经没什么大问题了,休息一会儿自然就会醒来,那时给他拿掉氧气罩就可以了,记住,别再让他喝酒!”医生说完后匆匆离去。



  我们仨相互对望,一脸不解,墩子怎么会生病?为什么会去注射头孢?又为什么瞒着大家?这些问题我们谁都解不开,看来也只有等待他醒来了。



  好在没有生命危险,所以我们一边等着他醒来,一边聊着春节期间发生的趣事,我并没有将小晓的事讲给他们听,而程之初也只知道邱小晓是我表妹,我会选择一个更合适的时机将邱小晓拉进我们的圈子。



  凌晨三点多,墩子从昏迷中清醒过来。这贱东西并没有露出痛苦的表情,相反,却是一副奸邪的笑容。



  “你看你看!都差点被押去给阎王爷搓背了,还他妈笑得出来,你说他不是精神病还会是什么。”羽凡叽叽喳喳地说道。



  我拿掉他的氧气罩,见他并无大碍,便急切地问了他那个问题。



  “你输过头孢了?”



  “什——什么包?”墩子皱着眉问道。



  “头孢,输液时的一种药水。”程之初说道。



  “噢,原来那东西叫头孢啊。”墩子回答道,看来医生的判断并没错,他体内的确是注入了头孢。



  “最近又没生病,**输那玩意儿干嘛?”羽凡问道。



  “这个——这个,我能不说吗。”墩子犹豫了一会儿,给出一个让我们想将他从床上一把抡下的结果。



  墩子的脾气,连我都能摸清几分,更何况与他一同长大的羽凡,他不愿意说,那继续多问也不过是徒劳,我们自然也无计可施。既然事情已经过去,他现在也健健康康的,我们也不再去挖掘事情的真相。



  为了让墩子的身体更好地恢复,我们还是决定让他在医院多待两天。第二天一大早,我们便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公司。本来就没睡好,加上一上午繁杂的工作,我不知不觉在办公桌上睡着了。



  正睡得鼾之时,又是一阵烦人的电话铃声将我从梦中吵醒,我皱着眉接听电话。



  “墩子在你那没?”电话那头又是羽凡急冲冲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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