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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尘之末-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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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舅的这一席话让我们所有的人都跌破了眼镜。



  “老婆?我靠,不会吧,你刚才不是说那老头都已白发苍苍吗,那女的不过三十岁,难道老牛还真啃上嫩草了?”李宴似乎完全不愿相信。



  “起初我也不信,但后来这个事情在工地上传播开来,大家才纷纷确信。那老头原是安徽人,七八十年代下海经商积累了不少资本,那时她爱上了一个四川籍寡妇,两情相悦,最终结为夫妻,这寡妇有一个两岁大的女儿寄养在爷爷奶奶家,这本应算作一段良缘佳话,但事情却并未就此结束,2006年,那寡妇因车祸意外身亡,将身在异地的女儿托付给了这老头,虽不为自己亲生,但他还是遵守承诺,来到四川,承担起了继父的责任。”



  “那他女儿现在?”小晓激动地问道。



  “万万没想到的是,那位突然出现的女儿竟然长得跟她母亲一模一样,所以这老头尤为关爱她,将对那寡妇没有完全付出的爱全都灌注到了女儿身上。刚开始也只是局限于简单的父爱,可时间一长,感情一深,这位二十出头的少女偏偏爱上了自己的继父,当然,他们也肯定经受了旁人的诸多谴责,说得好听点这叫跨年龄的恋爱,说得不好听点这就是乱仑,属于伤风败俗的行为,应被社会所唾骂。”



  “哇,这么刺激!”在旁边一言不发的蚯蚓突然开口。



  “如果事情发展到此,那也算是一个好的结局,毕竟两个人经历了无数反对后最终走到了一起,但命运往往是逆愿而行,它再次将这小老头给戏弄了一把。好像是在去年吧,这位年轻的妻子被检查出患有胃癌,或许是上天对这段畸形恋爱的惩罚吧,哎!”二舅边说边感叹。



  “那——你在工地上看到那个躺在轮椅上的女人,莫非就是?”我问道。



  “可不是!当时她已经消瘦得不成人形,估计那时已经化疗过许多次了。”二舅回答道。



  “那他们跟这片向日葵,又有什么关系?”小晓问道。



  “听说那年轻女人最喜欢的花便是向日葵,一生中最大的心愿就是见到一片向日葵形成的花海,所以那老头花钱开垦了那片土地,希望在她弥留之际能满足她这最后一个愿望,这也就是为什么那里会凭空多出一片向日葵的缘由。”



  “在生命的最后一刻,能够和自己心爱的人相拥在一片向日葵之中,这也是一种幸福,死了也值!”我发出一句感慨。



  “但——,可惜的是那女人到死都没能看到这一幕。”二舅惋惜地说道。



  “你——你说什么?难道她没能等到,就——?”



  “哎!看来老天真是要惩罚他们,本来那片向日葵八月就可以开花,但癌细胞却并没有给他们这几个月的时间。”二舅猛吸了一口烟。



  “那后来呢?”小晓问道。



  “那女人被葬在了那片向日葵当中,下葬当天我也在场,参加葬礼的人并不多,仪式也相当短,甚至连一个墓碑都没有,老头将那女人的骨灰洒入了那片向日葵中,哭得特别伤心。但我们的活却并没有因此而停止,直至八月中旬,那片向日葵第一次开花了。那老头在向日葵旁建起了一座小楼,住进了里面。”



  二舅将整个事情说得很详细,我们也几乎明白了一切,一个男人被命运玩弄了无数次,如果换作是我,或许早已崩溃,是那一份情,给了他存活下去的理由,是那一片向日葵,证明了他们爱情的存在。此刻,语言已显得苍白无力,我不知道该用何种文字来表达我内心的感受,这般戏剧性的故事本不该出现在这世俗、喧嚣的现实生活当中,因为它太过于超脱,太过于与现实格格不入,以至于我们都不敢相信它的存在,只当是在看了一场韩国电影。但真爱往往就是这样,它如同空气,虽看不见、摸不着,可这并不代表它不存在,没有了它,我们还无法呼吸。在这世俗泛滥的现实大洪流之中,金钱、物质堂而皇之地成为了社会的主流,而感情却反被捆绑着当成是另类,那些为爱执着付出的人常会被人嗤之以鼻,被视为傻瓜、笨蛋。所以,我们之所以看不到真爱,首先是因为我们根本不相信它的存在,其次是并没有准备全心全意付出一切的勇气,再次是对任何一段感情都抱着怀疑与防备的心态,试问一个根本就没有真心投入的人,又有何资格得到别人的全心全意?



  故事到这里也已接近尾声,我们不再问后来又发生了什么,毕竟一出好戏的关键在于男女主角,倘若失其一,则再无观赏的价值,我不确信二舅讲的故事到底有几层是真实的,但它至少坚定了我对爱情的信念,让我体会到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是何等荣耀磅礴的誓言,让我感受到将爱情进行到底是何等的痛快洒脱。
第二十三章 孤独的守望者
  晚饭后,小晓帮着我妈清洗碗筷,我决定与李宴出门散散步。我们漫步在儿时一起嬉戏打闹的泥巴路上,踩着干涸稻田里的稻梗。



  “你跟她什么时候认识的?”我问李宴关于她女朋友的事。



  “哎!去年在厂子里认识的,说起这事我就心烦。”



  “嗯?心烦?为什么?”



  “怪我吧,我们没谈多久就发展到了床上,现在,她有了。”



  “有了?”



  “嗯,三个月了。”



  “有了就有了呗,你现在年龄也不小了,是时候结婚生子了。”



  “我倒是想结婚,可也得跟我所爱的人一起吧,跟她在一起后,我才慢慢地发现,其实她并不是我真正所喜欢的人。”



  “你小子这个想法可不道德哈,吃了人家的肉,就想撒丫子走人?”



  “真不是那么回事儿,不光我,就连她自己都觉得不合适,现在的我们几乎不怎么说话,各过各的,行同路人。”



  “啊?怎么会到这种地步,如果——如果实在不合适那就分吧,把孩子打掉,这样下去迟早会出问题,将来的生活,痛苦的不光是你们自己,还包括那无罪的孩子。”



  “如果有那么简单也就罢了,好聚好散,可——可医生说她**有什么病症,她只能怀这最后一胎。”



  这个结果让我无话可说,两个没有感情的人在一起必定不会幸福,最终还会影响到下一代,而倘若两个人选择分开,然后将孩子打掉,那女方将再无下一代这一说。要知道对一个女人而言,一生之中最大的幸福莫过于享受孕育的过程,我能够看出李宴并不希望剥夺掉她的这项权利,那毕竟太过于残忍,太过于自私。而作为一个男人,在责任面前唯一的选择只能是勇敢担当。



  我们坐在干枯稻草堆起的草垛上,他递给我一支烟。



  “别光说我,说说你吧,那女孩儿还不错,你小子可千万要知足。”李宴笑着说道。



  我猛吸了一口烟,因为我很明确事情的真相,邱小晓并非我的女朋友,她只不过是我暂时安慰他人的一个工具,或许将来的某一天,我们也会形同路人,过着彼此不相往来的生活,不知那时的我心里是否还会刻上邱小晓的名字。我欺骗了所有人,甚至也让自己陷入了这场编造的谎言之中,倘若有一天我入戏太深,无法自拔,我会变得比如今的李宴更痛苦吗?那时,会不会有某个人将我从梦中敲醒?



  二舅一家人选择了在我们家过年,作儿女的常年在外,一家人难得聚在一起,所以大家干脆来了个大团圆,重温大家庭的温暖。那几晚,我以要跟李宴叙旧为借口,接连几天都跟他睡在一起,其实真正的原因是我不想再卷入与小晓的尴尬境地之中。好在农村地大屋多,有足够多的房间和被褥供我们选择。



  大年三十,与往年一样,我们仍旧是祭祖、吃饭、打麻将、看春晚、放鞭炮,以此方式纪念、终结本年度的最后一天。那一整晚,我的手机都在不停地震动,各种各样的祝福短信塞满了手机,我并不喜欢这一套祝福方式,不喜欢别人用复制的短信在手机里群发,这让我觉得那份祝福是那么轻浮、那么虚伪。至始至终,我并未感觉到自己收到的是一份祝福,而更像是一种轻视与羞辱,如果非要说成是祝福,那这种俗套的祝福方式也会让我极度恶心,因为或许发送祝福的人根本就不知道我的存在,只不过他通讯录的角落里恰巧多了一个我,这使得我有幸成为他群发短信的受益人,无意间获得了这份施舍而已。所以对于此类短信,我一贯是不看也不回。如果是真正的朋友,他绝不会采取那种令人作恶的方式,哪怕只是一个简短的电话,几个问候的词语,只要是自己手写的,却也能让我心生温暖,因为这让我清楚地知道——这个世界上还有某某人在快乐的时候仍是记住我的。



  羽凡打来电话时我正在吃饭,他叽里呱啦地在电话里讲了一通,异常兴奋,根本没有给我说话的余地,想必这小子这些天过得十分潇洒。程之初倒是跟我闲聊了一会儿,最后也是以一句新年快乐终结了电话。墩子发来了一条短信,七八个祝福的语句中就有五六个错别字,可这却让我尤为感动,至少表明他是真正用心地在寄予我一份祝福,想想他抠着后脑勺、绞尽脑汁想着成语的样子,也着实可爱。而那错别字也让我得出一个结论——这哥们儿没白交。其实朋友就是如此,你并不需要从对方那里得到什么,我们牵着手来到这个世界,不是为了靠对方给养,而是为了不让彼此感受到孤独,我们需要的只是一份慰藉,那份彼此之间的存在感。在忧愁时,他可以坐在我旁边递上一支烟,一句话也不用说;在寂寞时,他可以立马出现,带我去各种热闹场所排解孤独;在快乐时,他会比我更加快乐,享受那份由我所带来的疯狂;在悲痛时,他会视我为娇弱的女人,任凭我拥抱着他哭得声嘶力竭。当我们手牵着手走到生命尽头之时,那身后留下的零碎回忆,表明了友谊的真正价值。



  从初一到初四,我们几乎就没有呆在家里,接连几天都在串门走亲戚,我大方地给孩子们抛洒着压岁钱,吃着各家独具特色的农家饭。当然,邱小晓并没让我失望,得到了亲戚的一致好评,这让我妈骄傲了许多,四处炫耀自己捡得了一个好媳妇。



  我们买好了初六回成都的车票,初五那天,邱小晓拉扯着我,非要再去看一次那片向日葵,想想也不是很远,我便领着她去了。



  那天天气不是很好,灰蒙蒙的,整片向日葵被雾霭笼罩着,走近时才发现大棚已经撑开,那一株株向日葵早已躲进了温室内,这让邱小晓极度失望,不停责骂着这鬼天气。



  不过既然来了,我们还是决定四处走走,绕着那一片片分割开来的大棚,仿若进入了一片迷宫,没过多久我们已找不清来时的路,便索性一直往前走。



  不知过了多久,我们忽然听到一丝动静,循声而去,在离我们不远处出现了一个背影,这个人蹲在地上,戴着绒线帽子,穿着老款呢子大衣,正蹲在地上修补着温室的一个大窟窿。他的听力似乎并不大好,我们走得非常近时,他才突然感觉到我们的存在,当他转头的那一刹那,我们就对他的身份猜了个十之八九,雪白头发的老头儿,五十多岁,面容憔悴,这不正是先前二舅所描述的那个老人吗。听见背后有动静,他先是一愣,然后缓缓转过身,皱着眉头端详着我们,几番打量之后,他露出了一张孩子般的笑脸。



  年轻人,迷路了吧?”这老头一口标准的普通话。



  嗯——,对,本来是想看看这些葵花的,走着走着却迷路了。”我回答道。



  “噢,原来是看向日葵的,这些,那些,这一大片都是我种植的,你们尽管看!不过今天天凉,怕冻着它们,都盖起来了。”这老头一听说我们是来看向日葵的,变得更加热情。



  “我特别喜欢向日葵,感觉它总是微笑着。”邱小晓笑着说道。



  这老头脸色突然一变,低着头嘀咕道:“她也曾这么说过。”



  “她?”邱小晓本知道她指的是谁,却仍试探地问道。



  “哦,一位故人,她也喜欢向日葵,也说过和你刚才同样的一句话。”这老头笑着说道,我本以为这让他回想起了痛苦的记忆,却没想到他竟能以笑脸相对。



  “我们能进去看一下吗?”邱小晓提出了一个大胆的请求。



  “当然可以,你们跟我来吧。”



  我曾猜想他会是一位视花如命的怪癖老头儿,不允许任何人靠近他的花海,竟没想到他会这么爽快慷慨地答应,或许是遇见了也如此欣赏向日葵的邱小晓的缘故吧,知音难觅。他领着我们走进了一间温室,一打开塑料棚,一股强大的暖流迎面袭来,头顶的探照灯似乎并不逊于阳光。我想,这才是向日葵所应当生存的环境,如此规模的温室,看来这小老头倒是投入了不少资金。



  那一朵朵向日葵犹如一张张孩子的脸,正调皮地注视着我们这两位陌生人,如此近距离地接触,让邱小晓异常兴奋,在温室里蹦蹦跳跳,此刻的她,仿若也变成了一株向日葵,与新认识的朋友们相拥在了一起。老头耐心地给我们介绍着向日葵的各类品种,金色莫妮卡、莫奈、绿天使、月影、开心小矮人,听得我一头雾水,没想到一个小小的向日葵居然会有如此众多的品种,而邱小晓却听得十分专注,恨不得把所有的种类和种植方法都一一记下。



  我们在那片向日葵里待了整整一个下午,直到夜幕降临之时才决定离开,老头将我们送往向日葵外的那条大道,临别时塞给了邱小晓一袋向日葵种子,与我们作别之后,他蹒跚着消失在那片向日葵之中。我变得开始有些喜欢这个小老头,他并没有因为上天的惩罚而崩溃,也没有因为艰苦条件而退缩,只是坚守着自己的承诺,等待着某个并不会出现的人出现。如若是我,我也会像他一般,选择远离尘世,呼吸着爱人的味道,感受着爱人的温度,与那片向日葵一起,成为孤独的守望者,任凭时光荏苒,斗转星移,说不定在某天,那个魂牵梦绕的她,还真的会再次出现。



  路上我问小晓:“为什么你对向日葵如此钟爱?”



  小晓沉默不语。



  “是因为它向着太阳,给人一种积极阳光的感觉?”



  小晓仍沉默不语。



  我不再多问。



  第二天一大早,我们携着蚯蚓,准备离开老家,我不忍回头看爸妈的身影,讨厌依依不舍的场面,但我还是听到了身后母亲眼泪坠地的声音,我宁肯他们骂我残忍,也不愿正面接受这种离别的痛苦。我加快了步伐,逃离了爸妈的视野,这才让我心里好受得多。回城的大巴上,我们并没多说话,只是各自闭着眼睛思考着各自的事情。我不太喜欢对离别的场景作过多的描述,不愿在键盘上敲出带着泪水的字迹。



  蚯蚓并没有选择跟我们一同回家,一到成都便奔去了朋友家里,对此选择,我们无可奈何,也只能任凭她肆意而为。



  只一周不在,屋内已生出一股霉臭,我与小晓花了很大功夫才让这个冷清的家恢复了几分生气。几番折腾之后,天色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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