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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尘之末-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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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胸部。
“我——那个——其实”我想解释些什么,却发现没有一种语言适合现在的语境。
小晓转过身,背对着我,一声不吭,用被子将自己的整个身体包裹得严严实实。
我迅速穿好衣服,逃离了现场,来到堂屋。
妈正蹲在灶前烧火做饭,见我慌慌张张,便唠叨起来:“一大早起来就冒冒失失的,都这么大个人了,也不见得你改改这些臭毛病,走路要脚踏实地,你看你那连滚带爬的样子,一点气质都没有。”真没想到这当娘的会对我关心到如此细致,完全介入了我的吃喝拉撒。
“咋这么早就起来了?不多睡一会儿?小晓呢?”我妈继续问道。
“她——她还睡着呢,不用管她,我爸呢?”
“为补那张破网,昨晚忙活了一夜,喏!一大早扛着它去了河边,说是你喜欢吃河里的小鱼虾,也让城里的人尝尝咱乡下的味道。”妈指着门前的屋梁,果然,那张许久没下过水的鱼网不见了。
灶台上烧了一锅开水,旁边放了一只大簸箕,里面摆放着几十个洁白的圆球,四川人将其称之为汤圆,就本身而言,我并不太喜欢这种糯性食品,但由之所带来的新年气氛却能让我神魂颠倒,如同大街小巷鞭炮所散发出得浓烈火药味,无时不刻提醒着我春节已经临近。
我接过烧火的活儿,让妈腾出手做其它的事。
“小晓这孩子,我看着不错,实在、听话。”我妈一边往锅里下汤圆,一副满意的表情对我说道。
“哟哟哟,您才认识她几个钟头啊,就觉得人家不错了。”我嬉皮笑脸地说道。
“可不是!这有些人呐,你花一辈子的时间去了解,都无法看清她的真面目,但有些人你只需一眼,就能确定她本质的好坏。”我妈说得头头是道,完全不像一个从未接受过教育的农村妇女。
“那您跟我爸差不多一辈子了,您怎么看他呢?”我不放过任何一丝机会来探寻老一辈人的情感纠葛。
我妈想了一会,笑着说道:“别看你妈我现在满手老茧不中看,当年可是村中一花,穿着你外婆给我做的小红袄,迷住了村上村下不少人,二队你那老刘叔,竹坝子开小卖部的王叔,还有当年到我们村插队的知青,哪一个不是整天跟在我屁股后面转悠,一副非我不娶的态度,可我也不知道自己当年是哪根筋出错了,偏偏跟了你爸这只烂芋头。”我妈回忆着自己当年村中之花的荣耀,满脸幸福的笑容。
“真的假的?那我怎么听二舅说我爸当年长得非常英俊,还说是您在外婆面前哭着闹着要嫁给我爸的。”难得回家几天,我不忘与妈调侃几句。
“就他那样子还算英俊?别跟我提你二舅,他跟你爸小时候就穿一条裤子,调皮捣蛋不在你之下,下河摸鱼、放干生产队稻田里的水、偷生产队的鸡蛋、抢知青的眼镜做放大镜,那时你二舅混蛋得没少挨你外公的揍。”
没想到七八十年代的年轻人也会如此猖狂,再联想到如今做事稳重的父亲,很难让我将两个不同性格的人揉搓到一起,可从妈的话中,我却看到了我爸可爱的一面,这“青春”与“成熟”的确相差甚远。
“他这么混蛋,那您为什么死活都要嫁给他?”我问道。
“还不是因为你那二舅从中作梗,日久生情,后来发现你爸心眼儿其实也挺好的,再后来,我们就未婚先育,然后就有了你,最后就只能结婚了。”我妈回忆起这些故事的时候,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老一辈的恋爱故事,似乎更耐人寻味,可正当我听得专注之时,却被一阵咯吱的开门声所打断,邱小晓低着头从房间里走了出来。
“醒啦?睡得还习惯吧?”我妈边说边给小晓打起了洗脸水,因为昨晚的事,我还不敢正面看她,她也似乎也刻意躲着我的目光。
“睡得很好,一觉到天亮,这乡下就是安静,不像城里那么吵杂,让人睡得特别安稳。”小晓笑着对我妈说道。
锅里的汤圆熟了,我们准备吃早饭,蚯蚓却赖床不肯起来,了解到她的性格,我们没有多催促她,先填饱了自己的肚子。饭后我正犯愁去哪儿打发时间,妈建议我带着小晓去看我爸撒网捕鱼,这项活动对农村的人来说并无什么新鲜,可对在城里长大的孩子而言却有一定的吸引力,捕鱼的感觉其实比吃鱼更加享受,小晓已满脸的期待。
我们裹着厚厚的羽绒服出了门,拐了几个弯,过了几个坎,最终来到那条河边,这条路我不知道走过多少回,那一捧泥土的芬芳,那几根青草的嫩香,充斥着我整个鼻腔,指引着我前进的方向。今天天气不错,阳光零碎地洒在大地上,虽不够温暖,但在这寒冷的冬天已然可以算作奢侈品。
河水水位比夏季明显下降了很多、安静了很多,仿若也进入了冬眠阶段。大老远便看到我爸蹲坐在河边,嘴里叼着烟枪,显然网已洒下,正等待鱼儿进入其中。
第二十二章 向日葵
走近一看,好家伙!桶里已经有半来桶鱼虾,看来我爸的捕鱼功夫并未落下。小晓看到这些刚从河里捕捞上的“倒霉蛋”,兴奋得手舞足蹈,完全不顾冬日河水的冰凉,将两只红通通的手浸泡在桶里不停倒腾,企图与它们作更近距离地接触。
“哟!老头子这功夫不减当年啊。”我拍着爸的马屁。
“这算什么,想当年我跟你二舅一起捕鱼,那些年那手艺,别人家吃不饱饭,甚至还有饿死的,可就咱们家顿顿有肉吃,你妈怀你那年,就全指着这条河。”我爸得意洋洋地说道。
“有这么多,够咱今天吃了吧。”我说道。
我爸吧嗒一口烟,然后缓缓说道:“明儿就是三十了,还得为明天多准备点。”
我哪能向他示弱,脱去羽绒服,卷起袖口,开始与他一同战斗。这条河还真算给足了咱爷俩面子,每次下网,几乎都会有所收获,没过多久整个水桶便被装得满满实实。爸带来了背篓,我将桶放进背篓里,背着它,父亲提着渔网,我们三人满载着收获一步一步往家赶。
为了便捷,我们选择了另外一条回家的路,自贡属丘陵地区,多小土丘,土丘虽不算太高,但也能阻挡住土丘外的风景。翻越完第一座土丘,站在小山坡上,我放下背篓准备作片刻休息,毕竟很长时间没有背过这玩意儿了,何况桶里的那些“倒霉蛋”分量不轻,我的肩膀承受不住这分重量,已被勒得发疼。
“啊!”邱小晓突然一声高喊。
我和爸都被小晓的尖叫声吓了一跳,不约而同遁声望去。
原来山丘的另外一边是一片辽阔的平原,此刻,整个平原被一种特殊的植物所覆盖,金黄色的圆脑袋,高挑的身材,一株一株,朝着太阳升起的方向露出调皮的笑容。没错,这正是向日葵,但如此规模,如此壮观的场面我还是第一次见到,那整片的金黄色在微风中波动,散射出灿烂的金黄色光芒,将整个平原以及周围的山丘点亮。与其说这是一片向日葵,倒不如形容成为涌动着的一片金色海洋,那向日葵的尽头竖立着一座孤独的小楼,仿佛正享受着这里所绽放的一切。此刻,不光小晓会为之而尖叫,就连我也为此壮观而被震撼得目瞪口呆。
“爸,这是?以前好像没有吧?”我问道。
“这葵花吧,听说好像是一大老板投资种植的,最近天凉,一直都是用大棚盖住的,或许是因为今天天气不错,他们想给它照照阳光吧。”我爸对详情似乎并很清楚,但在四川,特别是在冬季的四川投资种植葵花,却并非明智的选择,因为据我所知,向日葵本是一种喜温植物,适合在光照、温度充足的地方生长。而在这寒冷的冬季,投入大棚、土地、管理等大量资源,就为了产出葵花籽儿这一微薄的利润,这实在不符合一个成功商人的投资理念。管他呢,又没圈我家地,也没占我家房,有没有利润,是否会赚钱这类问题压根儿就与我无关。
“真是太美了!”小晓赞不绝口。
没休息多久,爸就催促我们回家了,说是家里会来客人,让我们早点回家准备。小晓依依不舍地作别了这片花海,还不时回头看看,哪怕是再多看那么一眼,也算是赚够了。
走近屋外的时候,我便能听到屋内所传出的高分贝讲话声,爸说的客人不是别人,正是我那大嗓门二舅,看来他已提前到来,见我们回来,他立即从屋内迎了出来,而跟在他屁股后面的还有另外两个人,其中一个身穿一件极不合身的西服,皮鞋擦得噌亮,左手捧着一把瓜子儿,右手正拈着一粒往嘴里送,一副傻兮兮的笑容看着我,这人我并不陌生,正是从小跟我一起捣蛋的表哥李宴,大我三天。初中还没毕业,二舅说他脑子笨、不好使,于是派他南下打工,几年下来赚了些闲钱,如今也只是每逢春节之时才回家瞧一瞧。二舅不是说他今年不回来吗,这小子怎么突然出现了?而那另外一个人陌生人则引起了我的特别注意,她站在李宴身后,从相貌看来,年纪应与我们相当,羽绒服、紧身裤、高跟鞋,倒是有几分姿色。
二舅帮我取下背篓,我长松了一口气,来到李宴跟前。
“哟!大都督,不是说不回来嘛,咋又舔着脸跑回来啦?”之所以称李宴为大都督,是因为儿时的我们都为三国演义所着迷,崇拜着里面的各路英雄,很显然,他正是周瑜周公瑾的忠实粉丝,我们以偶像的名字自居,也算作是孩提时代的一种向往吧。
“阿瞒,你都可以回来,我咋就不能回来!”李宴最讨厌的是奸雄曹操,然而我却尤为喜欢这位乱世雄才,他沉稳、冷静、善计谋、知人善用,这世界上的能人成千上万,奇人不可计数,而唯一能拥有所有能力的人,则是那精通驭人之术的人,尽天下鬼才为之所用,这才是领导者所应具备的最高能力。
“这位是?”我指着他身后的那个女人问道。
“噢,她是你嫂子。”李宴胡乱介绍了一下。
这让我倍感惊奇,他从没有对我提过这一茬儿,怎么突然就带着个女人回来了?
“行啊!你小子不耐啊,长出息了,这么漂亮的妞儿都让你给泡上了。”我调侃道。
“哪敢跟你比,你看你,这种国色天香也能被你骗到,哥哥我自愧不如啊。”李宴望着小晓继续说道:“妹子,他没有强迫你吧?他是不是花了几块大洋把你从人贩子那买来的?没事,你跟哥说,哥一定会解救你的。”
“滚——犊——子!”我大声骂道。
“不劳哥哥费心了,奴家是自愿的。”小晓笑嘻嘻地回敬道。
我就喜欢邱小晓这一点,她可以随时变幻各种角色,文静沉默型,开朗大方型,温柔贤惠型,总之,性格并不单一,随着环境的变化,她会表现出适应各种境况的性格,这给人带来无穷无尽的新鲜感。
“我——这算自作多情了?”李宴一脸尴尬,弄得大家哈哈大笑。
“都快进屋烤火,外面凉,别冻着了。”我妈在屋内招呼道。
我们一群人挤进了屋内,蚯蚓一个人坐在角落里玩着手机,仿似这里所发生的一切都与她无关,连小晓向二舅他们介绍时,她也只是微微抬头看一看,然后继续埋头玩弄手机,不过这样也好,至少她是安静着的,总比发起泼来要强得多。
妈开始烧火做饭,其他人则围坐在一起闲聊,相互了解一下这一年来的近况。聊了许久,正当大家似乎都没什么话题之时,邱小晓突然冒出一句:“那个,那片向日葵好漂亮,什么时候我们能再去看看吗?”
“你说山坎后面那片?”二舅问道。
“对,就是那片,也不知道是谁大脑缺氧,居然在那地方种向日葵,就那几颗瓜子儿,能卖出几个钱!”我仍在怀疑投资人的愚蠢行为。
“这个,说来话可就长了。”二舅的脸色突然一变,严肃起来,声音也变得低沉了。
“难道,二舅还知道个究竟?”我怀疑地问道。
“知道个八九层吧,是今年三月的事了,当时我还在那片葵花地做短工。”
这样看来,二舅还真是知道个来龙去脉,我们大家都瞪大了眼睛,提起精神等待着二舅揭开谜底。
“这不,家里的地都包出去了,也种不了个啥,三月份的时候,有一朋友介绍我一份零工,就是开垦那片葵花地,想想反正呆在家里也是闲着,于是我跟他一块儿去了。那片地很广,去了不少工人,老板给的工钱也相当有分量,不过这项工程规定了时限,时间比较仓促,所以每天的工作量也相当大。”
“谁愿意听你说这些没用的东西,说重点!”李宴不耐烦地对二舅说道。
“有一天黄昏,我下班比较晚,其他工友都回家了,我正拾掇着工具准备回家,却突然看到工地里开来一辆轿车,摇摇晃晃地往我的方向驶来,最后在离我不远处停下。这片工地工人虽多,但那也只是局限于白天,而每当夜幕降临之时,工地就如同一块荒地,只能瞅见几个零星的人影。所以我当时有些奇怪,一辆小轿车怎么会来到这种坑坑洼洼的地方?紧接着,车上下来了一个人,戴着遮阳帽,身着运动装,虽看不出确切年龄,但从蹒跚的步伐和弯曲的项背可以看出年纪已经不小,这个人下车后绕到副驾打开车门,从里面推出一把轮椅,轮椅上坐着一个似乎带有残疾的女人,耷拉着脑袋。这老头蹲下身子,靠在轮椅旁边,双手不停地向这个残疾的女人比划着什么。我恰巧要从这条道出工地,所以渐渐走近了他们,差不多到相隔几米的距离,我才清楚的看到了他们的样子,这男的果然是一个老头,遮阳帽下露出半鬓白发,面容慈祥,见到我走近后对我恭敬一笑,并不像其他开车的有钱人那般目中无人,而坐在轮椅上的那个女人——”二舅说到这的时候突然停顿下来。
“那女的怎么了?”我紧张地问道。
“就一老太婆呗,这还用问?”李宴不屑地说道。
“不是,不是老太婆,那女的躺在轮椅上,面容虽憔悴,但却十分漂亮,年纪最多不过三十,一副病怏怏的样子,勉强地朝我笑了笑。”二舅解释道。
“那肯定是这老头的女儿了,用脚丫子都能想得到。让你说重点,怎么老讲这些没用的东西。”李宴有些躁动。
我知道二舅不会将两个无缘无故的人拖拽进来,这故事肯定有蹊跷,于是我用手拍了拍李宴,示意他耐心等待故事的发展。
“后来的连续几个傍晚,我都会看到那老头带着这个女人到工地上转一转,起初也没觉得有什么大不了的,不就是带着生病的女儿来散散心嘛!并没有什么稀奇的,可后来一个工友的一番话才让我们彻底明白了整个事情,原来,那老头就是投资种植向日葵的人,那女的并非他的女儿,而是他老婆。”
二舅的这一席话让我们所有的人都跌破了眼镜。
“老婆?我靠,不会吧,你刚才不是说那老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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