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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尘之末-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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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之前,先晃动酒杯,再用鼻子深吸一下,然后浅尝一口,让酒液在口腔保留一段时间,之后才咽下去。在我看来,这他妈简直就不是喝酒,根本就是在喝中药,至少我平时喝中药就分这几个步骤。
“她怎么还没到,不会是放我们鸽子吧?”墩子发着牢骚。
羽凡瞪大了眼睛,然后转过头望着我,“你这同事靠谱儿不?她不会真放咱鸽子吧,这地方的服务费可不低,我今儿可是专程打算来吃白食的,根本没带钱包。”他将两个裤兜掏出,表明自己真的分文未带。
“怎么可能!应该是有什么事耽误了,再等等吧,要不再来杯喝的?”我只能如此缓解情绪,虽然我确定她一定会来,但不能确定她到底何时能到,催促她、提醒她毕竟不是绅士的作为,所以我只能选择等待,同时平定这俩跟班儿的躁动。
“我还要可乐!”一听说还有喝的,墩子的情绪立马发生了大转变,笑嘻嘻地摇着尾巴乞求再来一杯,这小东西着实容易打发。
“喝!喝!喝!你就知道喝,难怪还是光棍一条!”羽凡斜着眼鄙视着墩子。
“刘易斯先生,请记住自己的身份!我现在是钢琴家,钢琴家懂不?”墩子挺起胸,装出一副高高在上的模样。
“你就得瑟吧!说不定一会儿人家店主邀请你弹奏一曲,我看你咋办!”
“不——不会吧?”墩子长大嘴巴,似乎被羽凡的话吓到。
“怎么不会?你这逼装得有多高,死得就会有多快!”
正当二人互掐之时,安静的餐厅突然生出一丝躁动,我们仨同时抬起头,循声望去,想探个究竟。我们发现几乎所有人的目光都聚集在同一个地方,每个人都瞪大了眼睛,长大了嘴巴,整个餐厅就如同被时间定格、静止一样。
寻着焦点聚集的地方,我们发现了一个女人,与其说是女人,不如形容为天使,黑亮而柔顺的头发自然地披散到项背,自信而又婉约的笑容映照着餐厅的每个角落,眼眸黑白分明,仿似盛满了人间的一切喜怒哀乐,悬垂式耳环在耳垂下悠然地摇摆着,对称的小酒窝更显玲珑活泼,而身材则更加堪称极品,170多公分的个子,白色的长裙从胸部一直延伸到脚底,一双水晶样式的高跟鞋,除此之外,全身上下并未添加任何其他修饰,自然的魅力展露无遗。她虽瘦,但胸部却毫不吝啬,上半部份显露在外,下半部份则涨开绷紧的衣服,跃跃欲出。深深的乳沟、纤纤的细腰和丰润的翘臀无一不诠释性感的真正含义。站在她身旁的是刚才引导我们的服务小姐,这服务小姐本是清秀美丽,但此时却突然失了光色。如若我是女人,定会嫉妒这份姿色与身材,责骂上天为何会生出这般尤物。
那天使顺着服务小姐手指的方向朝我们这边看过来,与我的目光进行了一次接触。她看着我笑了笑,挥了挥手,我这才惊讶地发现,这位天使尤物不是别人,正是我们等候多时的程之初,只不过平时被职业装所包裹的她并未展现自己独特的魅力。
在服务小姐的带领下,她来到我们旁边,我愣了半响才站立起来。
“来——来啦?”不知道该怎么说,仿佛我们是第一次见面,场景有些尴尬。
“实在不好意思,路上堵车,让你们久等了。”程之初向我们解释道,连这道歉的姿势也是如此优雅。
等候多时的神秘人物,竟长得如此好看,令那两人纷纷长大了嘴巴。墩子则更夸张,呆坐在那里,一直盯着程之初性感的胸部,一刻都未曾眨眼,甚至连口水都差点流了出来。
“你看你!哈喇子都掉下来了!”羽凡假意伸手给墩子擦掉口水,实则打破沉默,其实他已经能判断出眼前的这位女子便是程之初。
“机器猫,对吧?我就是游戏里的梅毒,真名刘羽凡,羽毛的羽,凡尘的凡,很高兴认识你。”我还未作介绍,羽凡便主动站起身来与她握手。
“你好!程之初,之乎者也的之,初恋的初,也很高兴认识你。的确是让你们久等了,不好意思。”程之初再次道歉。
“哪儿的话,像你这种神仙姐姐,再等多久我们也绝不会有半丝怨言。之初,好名字啊!人之初,多有雅韵,多上档次!”油腔滑调的羽凡磨合着我们尴尬的气氛。
“谢谢!你的名字也不错啊,羽凡,有羽化凡尘之意,更有深意。”她客气道。
羽凡转过头看着我和墩子,瘪着嘴作出一脸惊呼状:“你瞅瞅!你瞅瞅!这有知识有素养的人就是跟咱不一样,我这破名字都能让人家给剖析得如此诗情画意,如此高雅脱俗。真是才女啊!佩服!佩服!”
“得了啊,这拍马屁也该看看场合。”我训斥着羽凡,然后腾出位置让程之初坐下。
“我——”墩子用袖口擦掉即将流下的口水,准备伸出手作自我介绍,却被羽凡给拦了下来。
“噢,他叫郝墩,我们都叫他墩子,很好的哥们儿,你以后也可以叫他墩子。”羽凡竭力阻止墩子与程之初握手,仿似他已将程之初视为己有,容不得他人抚摸。
“你好!墩子,那以后我可就这么叫你了,不介意吧?”程之初主动站了起来,向墩子伸出了手。
见此状况,羽凡赶紧起身,接过程之初的右手说道:“这手就不用握了,他刚刚手上沾了奶油,油腻得很。”
这刘羽凡也真他妈够损,连握个手的机会也不给人家。墩子因没能摸到女神的手感觉有些失望,一个劲儿地瞪着羽凡。
程之初似乎是看出了这一点,再次向墩子伸出右手,微笑着说道:“没事,奶油不脏,这第一次见面,请多多关照!”
墩子先是有些发愣,等反应过来之时,赶紧站起了身,猴急猴脑地抓住程之初的右手,一个劲儿地点头。
可虽为握手,他却始终不肯放开,傻愣愣地注视着程之初,场面再度陷入尴尬。
“好了啦!人家手都被你捏肿了啦!”羽凡将墩子的手扯开。
此时,周围的人开始议论纷纷,其实我们都已经明白他们议论的内容,程之初高贵、时尚、优雅,就如同童话世界中的白雪公主,我们仨平庸、粗俗、不羁,大不了算是围坐在白雪公主身旁的小矮人。
尽管如此,那白雪公主与小矮人的戏还得继续演下去。
“怎么?你还在为昨天的事耿耿于怀?”程之初侧着脑袋问我道。
“没有啊,我可不是那种小气的人。”我不敢正视她,今晚的程之初与先前身着T恤、腿裹牛仔裤的她截然不同,此刻,我所面对的仿佛是另外一个人,一个上升了好几个档次的人。突然感觉有些陌生,甚至有些适应不过来。
随即,程之初招来了服务生。
“请问几位,想吃点什么?”服务生的声音柔和却又恐怖,因为我根本就不知道该点什么?菜名儿是什么?怎么去吃?所以我打算跟着他们走,他们点什么我就点什么,他们怎么吃我就怎么吃。
“我要一份菲力牛排,五分熟。”程之初点完后将菜单交到我们手里。
“我也来这个吧。”我只能如此选择。
“先生,请问你的菲力牛排要几分熟?”
我仔细思考了一下,五分熟对于我这种常吃中餐的人来说不太合适,所以我偷偷给自己多加了一分。“六分,谢谢!”。
当我说出这个数字的时候,那服务生一脸疑惑地望着我,当然,我也看出了那疑惑表情中带着的鄙夷。
“给他七分熟吧。”程之初重新帮我确定下来,我也不知道她为何私自替我更改,这个原因直到到后来我才弄明白,原来西餐中牛排分为一分熟、三分熟、五分熟、七分熟和全熟,根本就没有六分熟的说法。
第十五章 醉黄泉
“我要T骨牛排,也是五分熟。”羽凡盯着菜谱,一副专业的样子,好一会儿才作出了选择。
“那么您呢?先生。”服务生转头望着墩子问道。
“我——我——我要热——热狗,有没有?”墩子支支吾吾半天,才挤出么一句。
“热狗汉堡,可以吗?”服务生问道。
“可——可以。”
“那么,请问要喝点什么呢?”
“来瓶儿拉菲吧,怎么样?”程之初向我们征求意见,我们自然是无任何异议。
“这地方感觉还不错吧?其实这以前是一间教堂,后来被我爸,不,被一老板买了下来,改装成了西餐厅,不过有些东西还是保持了原来的样子,比如穹顶的壁画,教堂所用的老钢琴,这些老旧的东西,代表着记忆和神秘,感觉上会显得更有情调一些。”程之初给我们讲述着这家餐厅的由来,不过我能听出她的话已说漏嘴,这家店应该是他爸旗下的,只是我没想到程董的生意如此之大,涉及面如此之广。
“好是好,就是有些阴森恐怖。那耶稣老头儿让我联想到美国恐怖片里的吸血僵尸。”墩子喃喃道。
见墩子如此不解风情,羽凡痛骂道:“你这个凡夫俗子,懂得了什么!按圣经来说,万物初始之前,宇宙本是无边无际混沌的黑暗,只有上帝之灵穿行其间。上帝对这无边的黑暗十分不满,于是用了七天时间创造了万物生灵,当然了,也包括人类的祖先亚当和夏娃,后来才能有我们的出现。”
“亚当和夏娃?就是那俩搞乱仑,不知羞耻的东西?”墩子瘪着嘴鄙夷道。
“人家那叫偷食**,谁他妈跟你说是乱仑了?”
“这吃果子和吃人不就他妈一个意思?还文绉绉地,说得那么内涵!哄小孩儿啊?”
“你——!”羽凡竟无言以对。
“再说了,你说这些那都是上帝老爷子的功劳,跟这被钉在十字架上的死人脸有半毛钱关系吗?”
“你不要告诉我你不知道上帝和耶稣的关系?”羽凡问道。
墩子瞪大眼睛,说出了一句让我们跌破眼镜的话:“啊?不会吧?难道他俩也乱仑上了?”我这才深刻理解到“没文化真可怕!”这句话的真正意义。
“**是真不知道还是装糊涂?”羽凡骂道。
墩子摊开手,露出一副无辜的表情,表明那些无知并非是他制造出的笑点。
羽凡清了清喉咙,然后对着墩子严肃地说道:“给我听好了,上帝是耶稣他爹,耶稣是上帝的儿子。
“噢,原来是——是这个关系。不过,我还有一个地方不明白。”
“有屁就放!”羽凡皱着眉,一副懒得理他的模样,但又似乎愿意为他解开迷惑。
“你说这耶稣是上帝的儿子,那也就是神仙啰,既然是神仙,那咋还被人家钉在了十字架上?搞得那么狼狈,连裤子都没得穿。”
“……”羽凡被墩子无厘头的问话搞得有些晕了头。
程之初抿着嘴微笑道:“让我告诉你吧,其实据圣经来讲,耶稣即是预言中的救世主,起初,他在以色列人中传道,很多人选择相信他,并成为了他的门徒。但那些不信基督的犹太权贵们为了维护自身利益而阴谋逮捕了耶稣.他们给他强定死罪,交给当时统治以色列的罗马人,最终被钉死在十字架上。当然,耶稣是无罪的,但他心甘情愿被人钉在十字架上,舍命流血,为的就是要担当我们的罪恶,替我们接受罪的刑罚,并用自己的血洗去我们的一切罪行,把我们从罪恶的牢笼中救赎出来。”
“噢,你这么说我就明白了,跟那啥小我大我的一个意思吧?”墩子瞪大眼睛望着程之初。
“不错,牺牲小我,完成大我。”程之初笑着回答道。
“哟,看来你对西方宗教还有一定了解哦。”羽凡夸赞道。
“也不是啦,就是平时无聊时看看圣经。其实我个人更喜欢佛教的因果轮回观。”
“佛教?”我惊讶地问道,虽为无神论者,可我却时常被佛教的某些真言所震撼,所以自然更加偏爱于它。
“对,佛教思想讲究从自身顿悟,静心修身,历经轮回,触摸宇宙,一花一菩提,也就正是这个道理。”
程之初一句简单的话,竟听得我们一头雾水。
我们聊着各方面的话题,不再感觉尴尬与生疏,或许有些人真就是这样,不需要太多言语,不需要太长时间,只需一眼,便能确定是否会成为永远的朋友。
西餐与中餐相比拥有一个显著的优点,那就是西餐上菜更快,没过多久,我们点的东西都已盛上桌来。一开始我暗自偷喜,因为我曾在朋友那听说过关于刀叉的用法,无非就是左手拿叉右手拿刀罢了,可令我没想到的是,拿服务生竟在我餐盘周围摆放了一大堆用具,刀分几种,有小的、大的、圆头的、带齿的,勺子也有一大把,分小的、大的、扁平的。这他妈哪儿是在吃饭,简直就是在做解剖!见此状况,我自然是不敢轻举妄动,生怕哪个环节出错而丢了面子,只能偷瞄着羽凡和程之初,准备按部就班。墩子则毫不关心礼仪问题,用手直接抓起热狗噻进嘴里,一副大快朵颐、极度享受的样子。
服务生将红酒打开,羽凡给我们每个人都倒上,除了他自己。
“唉,羽凡怎么——?”大家都清楚,程之初是想问如此一个性格开朗的男人,怎么会不喝酒。
“噢,我对酒精过敏,一沾酒浑身便会起鸡皮疙瘩。”羽凡撒了一个听上去十分在理的谎,并向服务生要了一杯白开水。
我与墩子相对而望,明白其中的真伪,可并不拆穿。直到如今,他仍旧是不喝酒的。
“来!为了我们队伍的壮大,也为了和程之初的相识,大来干一杯。”我举起酒杯。
“cheers!”大家共同举杯,庆祝这历史般庄重的开篇。
我模仿着程之初的样子,喝了一小口,墩子却丝毫不在意,一口气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然后又给自个儿倒上,这红的自然是要比先前那白的好喝得多。
“哟!墩子酒量不错嘛。”程之初惊叹道。
“查理先生,酒量甚好!酒量甚好啊!”我和羽凡纷纷捂着嘴,相对而笑。
“查理先生?”程之初疑问地望着我们。
“对啊,就他,大钢琴家,查理先生。”我和羽凡继续贼笑道。
“别听这两个混蛋胡扯,只不过是我今天出门时穿错了衣服,不是什么大师!”墩子解释道。
“呵呵,我就说嘛,你怎么穿得这么——这么正式。”程之初笑着说道,我猜想她定然是用“正式”代替了“奇怪”二字。
此刻,墩子像小狗一样可怜巴巴地望着程之初道:“神仙姐姐,这热狗太小了,我肚子还饿着呢,我——还能吃一个你们这种吗?”。原来一个热狗对他来讲只能算得上塞塞牙缝,我们还没开始,他餐盘里早已是空空如也,这让我想起了猪八戒吃人参果的场景。
“当然没问题,真不好意思,没注意到你吃那么快。”程之初随即唤来了服务生,给墩子多加了一份菲力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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