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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尘之末-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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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难道不可以?”



  “可以,可以。”羽凡和墩子相对而笑。



  不知道他们因何而笑,但我还是意志坚定地选择了牛头人战士,我喜欢它那萌中带猛的感觉。憨憨的脑袋,粗粗的腰,重重的蹄子,长长的尾巴,走起路来左摇右晃,简直萌到了极点。



  接下来,该给它取啥名儿呢?半天也想不出到底该叫个啥,一看羽凡和墩子的角色名,霎时被雷倒,他们一个叫“梅毒”,一个叫“淋病”。



  “那我叫啥呢?”我疑问道。



  “艾滋!”他们两个异口同声地回答。



  就这样,这个性病三人组正式成立了。



  第一次玩3D游戏,让我感觉非常不适应,甚至有些头昏、恶心,连人物的基本操作都成问题,好在有羽凡和墩子的帮助,没过多久,我便习惯了这个纷杂的立体空间。刚开始是漫长的任务历程,不过如同羽凡所言,这游戏设计的精妙之处,就在于每一个任务的故事情节,让玩家感觉自己真的进入了那个奇幻般的艾泽拉斯世界。



  羽凡玩的是亡灵法师,发型难看,长相难看,体型难看,外加一典型的O型腿,走起路来一瘸一拐,着实让我有一脚踢飞他的冲动,而这丑陋得令人作恶的种族,却让羽凡心满意足;墩子玩的是大鼻子的巨魔猎人,长得跟阿凡达一般,驮着背,赤着脚,整个形象比那亡灵好不到哪儿去,尤其是跟在他身后的那一只傻里傻气的的猪宝宝,该进攻的时候只顾站在旁边瞎哼哼,不该进攻的时候又引来一大群怪,吓得我们仨鸡飞狗跳,有时候真恨不得一脚踩死它。



  ??我们一直玩到很晚才决定离开,羽凡似乎意犹未尽,但考虑到第二天的工作,大家还是相约散去。我不明白为什么女生都对玩游戏的男生深恶痛绝,就像男生讨厌女生对着镜子的时间超出对他的时间一样,女生也不喜欢男生对着电脑的时间超过对她的时间,因为男生一旦将注意力分散在游戏上,就很难腾出时间照顾自己的女友,接电话时无精打采,含糊其辞,不再愿出门陪她散步或逛街,满脑子都是游戏,整天猥琐地宅在家里,这每一条都刚好攻击到女人的要害。女人所期望的爱是不折不扣的,越完美越好,她可以随时抽查,反复验证,一旦发现与自己内心幻想的标准有所偏差,便会怀疑对方的爱是否坚贞,是否已经为爱倾注了所有,甚至怀疑对方是否还爱着自己。在爱情的游戏世界中,她们为自己创造了一只积分器,爱了多少,付出了多少,什么时候爱过,爱的程度怎样,都有明确的分数载入其中。女人的爱在于表现,她会通过很多方式表达自己爱得有多深,而男人的爱则在于隐藏,一个真正爱你的男人绝不会在意你是否看到了他的付出,他也从不会在你面前说有多爱你,或许某一天,当你拿着积分器走到他面前,责骂他没有真心付出时,他却只能呆呆地望着你,翻不出爱你的点点滴滴,也找不到半点不爱的证据,因为他对你的爱已经融入了真正的生活,不再那么精彩、那么兴奋、那么令人记忆犹新。说了那么多,我只是觉得男女之间表达爱的方式各有差异,男人如同掰玉米的猴子,付出了很多,却看不见成绩;女人则像守护自己领土的狮子,任何侵入领地的动物都将成为她的敌人,所以,女人将游戏作为情敌,却也在情理之中。



  喜欢游戏并没有错,但真正的好男人并不沉迷于游戏,他会在女友打电话时毫不犹豫地摘掉耳麦、背向电脑,耐心十足地倾听她的唠叨和抱怨,不论游戏里的角色已被虐上千百回,他都绝不回头。所以,我们可以在没有女友的时间里用游戏来填补空虚的生活,而不是在没有游戏的日子里让女友来慰藉我们的空虚。



  回家时,屋里一片漆黑,小晓该是早已睡了,我轻手轻脚地洗了澡,然后轻轻地关上了卧室的门,一边换着**,一边整理第二天上班所带的东西,可能是游戏时间过长,大脑中还一直浮现着游戏里的场景。



  从小我就养成了他人认为极不文雅的习惯——裸睡,我觉得睡觉是人生中最美妙的事情,只有当我们睡着了,才能真正放松自己,更亲近自然,更愉悦自身,所以睡觉时不应该被其它东西所束缚或捆绑,要做到完全的天人合一,所以我选择了光着身体睡觉。为了优雅,我也曾试着穿上**睡觉,可无论如何都无法释然睡去,接连折腾了几夜,仍改变不了心理上的这一嗜好,便索性还是裸着,在形象与舒坦面前,我最终选择了后者。好在这些年来一直都是一个人,并无女人在身旁,这也让我更加肆无忌惮地裸下去。



  我光着屁股,哼着小曲儿,开着衣柜,整理着我的衣服。



  “吱--,”大概三秒钟的时间,我才突然意识到这是我卧室房门打开的声音。



  我缓缓转过头,门框之中出现的竟然是——竟然是邱小晓的身影,她穿着睡衣,瞪大了眼睛,双手捂着嘴,吃惊的样子夸张到了极致。



  我这才意识到自己的屁股还暴露在灯光下,我也从没有经历过这尴尬的场面,不知道该如何是好,我们相互对望、定格了大概两秒,最终,我条件反射地大声尖叫了一声,然后立马从身后把被子扯过来将下体裹住。



  “不好意思,不好意思!”小晓赶紧转过身,背对着我。



  “你不会敲门啊!”我为自己的“失贞”感觉有些恼怒。



  “我敲了,可是没反应。”小晓解释道。



  或许是我大脑太过专注游戏,也或许是小晓敲门的声音太过轻柔,总之,事情就这么突兀地发生了。一个极不可能的人,在极不合适的时间,极不恰当的地点,拿走了我认为极不可能被夺走的“第一次”。毕竟我还是处男,长大后就没有任何女人见过我的“真面目”,发生这种事,大脑还是多少有些转不过那道弯。但后来仔细想想,我是男人,又没有吃亏,况且只是看看而已,又没有被弓虽。暴,这般自我安慰下来,心里也就平衡多了。



  “我只是想告诉你,我熬了银耳汤,放在厨房灶台上,你要是饿了,就趁热喝点吧。”小晓边说边遛进她的房间,关上房门。



  冷静了几秒种,我扑通一声瘫坐在床上,全身的每一个细胞都在抖动,这一次着实被吓得不轻。深呼吸,换一个角度想想这件事情,如此喜剧,让我情不自禁地咧开了嘴。为了压惊,也或是的确有些饿了,我偷偷遛进厨房,将锅里的银耳汤盛了很大一碗,一饮而尽,这小妮子手艺还真不耐,银耳汤熬得甜而不腻,滑润爽口,吃了以后果真是舒心不少。



  第二天天还未亮,生物钟将我从睡梦中叫醒,屋外似乎刮起了大风,我从被窝中伸出一只腿,探测了一下外面的温度,又赶紧缩了回来。迷迷糊糊之中,听到客厅似乎有些动静,我立即起身,开灯,揉了揉眼睛,穿好衣服。



  打开门时,小晓突然转头看着我,只见她穿着围裙,一手拿着勺子,一手端着一碗面条。



  “起床了?赶快去洗漱,让你尝尝我弄的面条。”她笑嘻嘻地说道。



  以前听过这么一句话:女人在两个时刻最美,一个是在她穿上婚纱步入婚礼殿堂之时,另外一个则是穿上围裙忙碌于厨房之时。如今看来也的确如此,因为穿上围裙的小晓,真有一种说不出来的美感。



  “你做的?”我楞了半响。



  “难道还有其他人?别愣着了,赶快去洗漱,面凉了就不好吃了。”



  “好嘞!”



  我迅速洗漱完毕,然后坐到餐桌旁。



  那是很大的一碗面条,里面搁满了各种调料,香气扑鼻。但,我想说的是,从小到大我就不怎么爱吃面条,甚至可以算得上讨厌,但为了不打击小晓的自信,我还是装作很喜欢的样子,可送入第一口的时候,就感觉味道有些不对,是醋,对,就是醋,酸酸的味道,让我有些恶心。当然,醋这种调料无辜地被我放在食物黑名单之内,吃任何东西,我从不放醋,没有理由,没有原因,天生就是不喜欢。



  我从未发现自己会有那么高超的表演天赋,胃里恶心得要死,面上却一脸满足,嘴里还大口大口地往下咽,一个劲儿地赞美小晓厨艺的精湛,表情与语言进行了无缝对接,摆出一副极其享受的样子。小晓坐在对面,双手托着下巴,看着我将面条一筷又一筷送入口中。



  我将碗里的面吃得干干净净,看看表,差不多八点钟。



  “呀!居然这么晚了。”我皱了皱眉。



  “你快走吧,别迟到了,我来收拾碗筷。”小晓催促道。



  “那你——?”



  “我一会儿坐公交车去学校,来得及。”



  “好吧,路上小心点,放学后早点回来。”我一边说一边拿着外套朝屋外奔去。



  冬天的成都虽比不了北方城市的酷寒,却也能让人对冰冷的空气心生畏惧,特别是屋外的寒风,因在平原上毫无阻隔,索性更加肆无忌惮地呼啸着、怒吼着,狂妄地企图带走任何一丝温暖。我站在公交站台上,不禁打了一个寒颤,让身体缩得更紧一点,再将衣领竖起来,希望能减轻一些寒冷。站台上大多是同龄的男男女女,个个都把自己裹得跟棉球一样,搓着手,踱着脚,还不时伸长脖子朝公交车到来的方向望望。在成都工作的人,绝大多数如同我们一样,是此地的大学毕业生,大家怀揣着各自的梦想,坚定地留在了这座繁华都市之中。但,能够坚持下来的人又有多少?某些人因顶不住城市生活的压力选择了退出;某些人直到到三十出头,汗水洒干、激情殆尽之时,才幡然醒悟,重新审视自己的人生,最终给自己定出了不适宜在大城市生活的结论,可到了那个时候,又有谁能为他们错误的人生选择埋单?
第十一章 之初
  都市的繁华本就是由青春的血与泪灌注而成的,有多少人将自己的青春献给了这座终将不属于自己的城市?我会成为其中的一个吗?



  “下雪啦,快看!”



  站台上,一个女生突然惊讶地大喊起来,将我从忧虑中惊醒,顿时,所有人都齐刷刷地抬起了头仰望天空。果然,漫天的雪花像柳絮一般安静地从天而降,没有任何先兆,没有任何准备,突如其来的大雪,让人格外惊喜。沉默不语的人群突然有了生气,大家露出笑容,纷纷伸手触摸天空飘着的雪沫儿,激动得无法形容。



  “呀!成都好多年没下过雪了。”一位四十来岁的男人说道。



  “我是第一次见到真实的雪呢,原来是这个样子的,好漂亮啊。”一个小女生双手捧着雪花激动得似乎眼泪都要掉下来。



  旁边一对小情侣,男生用厚厚的风衣将女生裹住,只露出一张脸,雪花飘过之时,她也控制不住,从里面伸出一只手,接住一枚雪花,将它送到那男生眼前。



  “你看,好漂亮。”女生感叹道。



  “笨蛋,捧在手心里,都融化了。”男生提醒道。



  “啊?真的不见了耶。”那女生一副失望的表情。



  “看这个,衣服上的雪才不容易化掉。”男生举起衣袖,上面散落着几枚较大的雪花。



  “哇!好大,好漂亮。”那女生惊叹道。



  自从来到成都,我就很少在冬天见过下雪,而像这次这么大的,还是头一回遇到。刚开始时还只是零星地飘落,到后来索性如同雨点般快速着陆,纷纷扬扬,气势磅礴。我暗自幻想:如若能在地上铺出厚厚的一层,再将那一棵棵树给包裹住,让整个世界变成成童话里的白色王国,岂不更加可爱?



  从飘雪的缝隙中,我看到了不远处缓缓驶来的221路公交车。花了好大力气才挤了上去,车内的人个个望着窗外,面带笑容,谈论着这场多年不遇的大雪,与平日里各自打盹儿的画面截然不同。一场雪,带来了惊喜,带来了笑容,带来了愉悦的心情,同时,它的纯洁也洗净了大家心中的烦躁,更洗净了平日里冷漠、死寂的公交环境。



  到了公司,走近办公桌时,发现旁边那空了很久的办公桌上,竟摆放着各种办公设施。



  “这?”我指着那张桌子,向正走过来的同事高健发出疑问,高健虽为北方人,可体内却并未流淌北方男儿所拥有的粗狂与豪爽血液,兰花指、柳凤腰,娘娘腔,还有那大多数女性所具有的通病——八卦,无一不呈现他娘炮的气质。我时常猜想,难道是因为出生时医生对其性别鉴定错误?但这也说不通啊,带把的东西,一眼就能瞧准,那难道是后天雌性激素分泌过多?



  “哎哟,我说,你还不知道啊?听说是程董事长的千金,刚从美国留学回来,是个海归。”



  “那——那她到我们部门来干嘛?”我们所处的部门,基本可以算作是公司的最底层,再往下,那就只有清洁工了。作为董事长的女儿,怎么会喜欢上这?



  “谁知道啊,有病呗!现在这富二代啊,都一个样,整天要不找几个穷鬼显摆显摆,心里就憋得慌。你看看,我们部门那么多人,这正好达到了她满足虚荣心的条件呗,哎呀,这以后的日子可怎么过哟,特别是你呀,坐她旁边,以后还不骑在你脖子上拉屎拉尿,有你受的!”高健用娘炮的语调发着牢骚。



  “不会吧?有那么夸张?”



  “到时你就明白了,自求多福吧!”他用兰花指点了点我的肩膀,甩甩头,走开了。



  高健虽说得有些夸张,却也不无道理,从近几年来网上对富二代的评论看来,确实令社会为之堪忧。泡夜店、炫富、酒驾、吸毒,这似乎已成为富二代的通病,如同吸血鬼一般吸着父母的血,过着行尸走肉般的生活。其实自古以来就存在着类似的现象,只不过是在称呼上有所变动,曾经,大家习惯称他们为纨绔子弟、败家子,而当前社会,则给他们套了一个更为时尚的名字“富二代”。我个人并不发表任何评论,因为富二代与我的生活并无多大交集,我不会靠近他们,当然,他们也更不会走进我的生活。



  打开电脑,进入工作状态之中。羽凡曾说,在工作上我是属于埋头苦干苦逼型,我觉得他形容得并不正确,至少不完全准确,因为我非常喜欢自己的专业,喜欢那一连串的程序符号。但在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复杂关系方面,我却相当木讷,难听一点,可以算是白痴一个,我曾天真的以为只要做好自己的本质工作,升职是迟早的事。但某件事情却证明了我想法的单纯与幼稚,那是去年的事了,我做了一个便捷电子扫码软件,刘总非常欣赏,本以为可以借此机会荣升一把,但庆功宴上却并没有提到我的名字,该软件的编写人也并非是我,而是我们的部门负责人。最终,他囊括了所有的荣誉,而我只成为了那个为他谢幕的人,仍记得后来他摆出一副假惺惺的表情对我说:“小虞啊,你还年轻,以后有的是机会,加油!”,当时听到这句话我就特别恶心,真有冲上去抽丫几巴掌的冲动。



  “你好!”



  一个温柔的声音从背后飘来。我条件反射地转过头,发现身后站着一个女人,一个美得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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