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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落翩然瞎子,我在等你说爱-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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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洛翩一口意大利面差点喷出来。“咳咳咳。”她使劲咳嗽着,“我没事干吗重温这个呀。”
  “让你把以前的叶清尘和现在的总裁对比一下。”程曼曼喝了一口草莓奶昔。
  “我简直怀疑他们不是一个人。”洛翩撑着下巴回忆,“他变得怎么那么快呀。”
  “他没有变,是你变了。”程曼曼正经地说。
  “我?”
  “你的身份变了。以前是老婆,现在呢,一个小助理罢了。哦,大概也能称作为,前妻。”
  “这个称呼可真难听。”洛翩不满地皱了皱眉。
  “是你要离婚的,大小姐!”程曼曼很无奈。
  “可他为什么要我当助理呢?我什么都不会啊。而且还出那么高的工资。”洛翩很是不解。
  “有两个可能性。一、他故意想要刁难你。他知道你拜金,所以才会用高薪诱惑。”“嗯,有点道理。没想到他看上去那么风淡云轻,也是那么记仇的人呀。不就是离了个婚嘛,有这个必要么?”洛翩的话中带着些许鄙夷,“第二点呢?”
  “我不敢说……”
  “……说。”
  “他想每天看着你和你一直在一起不被别人抢去了而你的眼里也只有他。”程曼曼一口气说完,然后抱着包包,遮着脸,预备着翩翩的攻击。
  “哈哈哈哈哈……”没想到洛翩却笑开了。曼曼小心翼翼地挪开包包,嗯,很好,手里没有凶器,嗯,眼里也没有杀气。看来情况良好,警报解除!
  “曼曼啊……”洛翩上气不接下气,“你的冷笑话,越来越好玩了。”
  “嘿嘿。”程曼曼干笑两声。洛翩也顿觉无趣,便不作声。
  “他想留下你是真的。但是原因,猜不到。”程曼曼分析道。
  洛翩依旧低着头不作声。
  “想想当时你们刚结婚,他虽然看不见,可吃饭的时候总是会在你脸上摸索着,不是摸出一粒米饭,就是酱油渍,说起来,他从来没真正责怪你呢。我问他怎么知道翩翩脸上有东西,他微笑,‘一次刚吃好饭我们接吻时,我摸到的。后来就发现,她吃饭时经常会把东西弄到脸上。’哈哈,翩翩,他也太直白了吧。这种事情你们夫妻之间知道就好了嘛。还说出来,哈哈……”
  “……”
  曼曼终于发现某人的沉默。
  “死了?”曼曼推了推翩翩。
  洛翩抬起头,指着喉咙。
  “怎么了?!”
  洛翩比划着,很是急切。
  程曼曼试探着问“卡着鱼刺了?”
  洛翩一阵猛点头。
  “Kao!吃鳗鱼都会卡着!”
  可怜的翩翩啊,整整吃了两大盘的鸡肉蘑菇炒饭才得以把喉咙里的鳗鱼刺咽了下去……
  




☆、Chapter2(全)沈熙辰。她的初恋。

作者有话要说:我对不起大家!这么久才更新!以后一定会规律的!抱歉抱歉!爬走。。。
PS:有木有人发现程曼曼知道翩翩喜欢沈熙辰以后怪怪的?
嗯哈?
                        
    遇上那个男孩,不知道是她的幸运还是不幸。
    他叫沈熙辰。一个有点像女孩子的名字。
    洛翩还记得,真正注意到他的时候,他浑身上下都是金灿灿的。那是在大四的时候,沈熙辰汗涔涔地抱着橘色的篮球,在夕阳下一步步走向宿舍。光线把他的影子拖得长长的,细碎的刘海遮住了他的琥珀色的眼睛,嘴角的染着一分柔和的笑意。而她就静静地抱着书,望着他远去的背影。
    那天的夕阳如同瑰丽的锦帜。
    大概是被光线刺痛了眼睛,她轻轻眯了眯眼睛,心底有什么东西在不断地旋转。好似花儿徐徐绽放开来。
    洛翩喜欢上了他。
    那时候洛翩还不知道他的名字。后来才晓得,原来那就是A大校草榜上第四,沈熙辰。
    程曼曼和洛翩也是大学同学,那时候的关系就已经很好。当洛翩把这件事情曼曼的时候,她还笑了洛翩好一阵子。“原来你也会喜欢人啊。眼光不错嘛。哈哈,大美女翩翩出马,不知道沈熙辰招架得住么?”
    清明节的时候下了一场稀疏的小雨,路旁的树叶被冲刷得干干净净,露出原本光泽的绿色。沈熙辰独自撑着伞缓缓在校园里走着。依旧是那样淡淡的温润。
    就在这一刻,洛翩与他的伞平行。
    翩翩的一生,就连这恋爱也是那么顺利。
    沈熙辰真可谓是完美的男友。既给洛翩足够的自我空间,又不使感情冷淡。没有多少甜言蜜语,都是真心实意的关心。这点倒是正和洛翩的意,她一向认为情话只是偶尔实现的诺言罢了,对沈熙辰的好感又增加了不少。而沈熙辰呢,对洛翩真是好到家了。打热水,提水瓶,打饭,抄笔记等等他能做到的事情都做到了。感动得翩翩几乎要落下泪来,而沈熙辰只是微笑着揉揉她的发旋,把她揽进怀里。
    洛翩喜欢他的俊朗与温柔,他凝视着洛翩的时候,眼神总是宠溺地简直要把洛翩化成一滩春水。
    他的声音很好听,当他叫着“翩翩”的时候,好像身边下起了一阵花瓣雨,所有的温柔都翩然起舞。
    沈熙辰虽然气质干净,但也是汗水男孩,喜欢在阳光下畅汗淋漓,却也愿意坐在洒满阳光的自习室的窗边,陪着心爱的翩翩一起看张爱玲。看她的《半生缘》,《红玫瑰与白玫瑰》,还有洛翩最喜爱的《倾城之恋》。
    “哇,整个香港的沦陷换一对白流苏和范柳原啊。”洛翩总是满脸向往。“还有这个这个,《半生缘》里,好感人啊,死生契阔——与子相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是一首最悲哀的诗……生与死与离别,都是大事,不由我们支配的。比起外界的力量,我们人是多么小,多么小!可是我们偏要说:‘我永远和你在一起,我们一生一世都别离开’。——好象我们自己做得了主似的。 ”,洛翩学着小说中的人物口吻有板有眼地说道。然后用肩膀轻轻挤了挤沈熙辰,“喂,你有什么要和我说的。”沈熙辰轻笑着,好似仔细的想了想,然后,把洛翩揽进怀——
    “我爱你。”
    眼角一湿。心底最柔软的地方好似被轻轻一击。
    “我爱你”,仅此一句。再没有其他的情话。

    没有轰轰烈烈,只是平平淡淡的温柔与细腻。
    洛翩时常依在沈熙辰的怀里,他的身上有一阵好闻的男子气息。位于男人和男孩之间的气质,让洛翩心醉。曾经,洛翩认为,他们可以一直这样天长地久。
    天长地久,多么讽刺的一个词。
    张爱玲不是说,得到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就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而白的依旧是“床前明月光”得到了白玫瑰,白的就成了衣襟上的一历饭黏子,而红玫瑰就将永远是男人心口的一个朱砂痣么?原来,沈熙辰的心上也有一颗。
    时光果然是可爱的东西,它可以让洛翩看到爱情的本质。
    为了不和沈熙辰分开,洛翩大三那年的暑假以要打工的理由没有回家。那时候两人应当是最热烈的时候。整日黏在一起,怎么也不愿分开。甚至在同一家餐厅当服务员。时不时相视一笑,就像相恋已久的爱人,任谁都不信他们才交往了半年。连餐厅经理都笑成他们是最靓的一对璧人,“呵呵,要长久啊。以后我们还要喝喜酒呢。”大家都这么说,洛翩垂下眼睛羞涩地说“什么呀,扯远了扯远了。”洛翩看向沈熙辰,以为他也会有些羞郝,没想却是恍然失神的样子。
    洛翩隐隐有些不安。她一直认为,他们俩是会一直走到最后的。
    不想,也会像其他的校园恋人一样,在还没毕业前就惨淡地分手。
    暑假过了一半,翩翩的爸妈打电话来说不管学习和工作多忙,都必须要家人聚一聚去杭州玩玩。洛翩不好推辞,只得答应下来。至少总比回家好,洛翩吐了吐舌头,然后找到沈熙辰,把事情告诉了他。“嗯。好好去玩玩吧。”沈熙辰微笑。
    洛翩扑进他怀中,仰着头,看着阳光把他的睫毛剪辑成一片光影,“会不会想我啊?”
    沈熙辰微笑着说:“会。”

    到杭州的第一天,洛翩到机场接爸妈。
    “翩翩啊!”洛妈一下飞机就看到了人群中气质颇佳的洛翩,洛爸也见着了,“啊呀,在那里啊!”洛翩连忙迎上去,“爸爸妈妈。”
  蹭蹭再蹭蹭……
  “哎呀,这才几个月没见,翩翩变漂亮啦。”洛妈笑眯眯地打量着女儿。
    “哪有啊。”洛翩笑道,抱着妈妈的手臂亲昵地又蹭了蹭,“爸爸妈妈,我好想你们啊。”洛爸道“想我们还不回来看看我们?”
    “爸爸——我要打工嘛。”
    洛爸和洛妈互视一眼,洛妈笑着开口说,“翩翩啊,是不是交了男朋友啊?”
    洛翩垂下头,不说话。
    洛爸洛妈迅速心领神会,“女孩子大了交个男朋友很正常的嘛,再说我们翩翩那么漂亮,追翩翩的人一定很多吧。下次带给爸妈看看啊?”洛妈很通情达理。
    洛爸却说:“你还小,别被人骗了。”
    “他很好。成绩和品行都很棒,而且对我很好。”洛翩连忙为沈熙辰辩护。
    “哎呀,卿弈你干什么,人家闺女第一次交男朋友,怎么净往不好的想。还不相信我们女儿的眼光?翩翩,他叫什么名字?”洛妈撞了撞洛爸的肩膀,见老婆大人发话,洛爸连忙赔笑脸,“我这不是为我们女儿好嘛!”
    洛翩连忙打圆场,“好了好了,他叫沈熙辰。熙熙攘攘的熙,时辰的辰。我们先去找宾馆吧。”
    西湖是旅游圣地,宾馆不少,很快洛翩一家就安顿好了住处,休息了一会,洛妈就忍不住要去看看风景了。
    洛翩心不在焉地陪着洛爸洛妈,手里紧紧捏着手机,生怕错过沈熙辰的电话。洛爸洛妈兴致很高,一面看一面评论着。
    不知怎么的,洛翩心里总有被动物的小爪子挠着的感觉,不安中带着些焦急。

    她决定忽略这样的感受。“爸,妈,逛得差不多了吧。看着天色也挺暗了,先去吃饭吧。晚上来看三潭印月。”
    杭州的食物和风景都很不错,只是身边少了个人,洛翩总觉有些遗憾。想着下次一定要和沈熙辰来看看这被誉为天堂的杭州。
    宾馆里,她与洛爸洛妈各住一间。
    洛翩捏着手机,站在窗边。夜色正浓。
    杭州的夜是繁华的,古典的风味与现代的气息互相交织着,别有一种时代变迁的沧桑感。
    熙熙攘攘的人群,霓虹灯璀璨夺目,真可谓“一夜鱼龙舞”。
    手机铃响起了。是沈熙辰。
    洛翩回神,微笑着接起电话。两人聊了一会,互道晚安。
    她坐在床上,开着昏黄色的台灯。
    心口传来一阵钝痛。
    好像有什么东西,倏地,被人从身体里抽去了。
    一种怅然而无措的感觉。
    她躺下,伸手关去了台灯,闭上眼睛。
    不一会,她无奈地睁开眼,又把灯打开了。
    她看着自己露在被子外面的手臂,要找出一个毛孔,却细腻得怎么也找不到,可肌肤上的毛孔依旧可以呼吸。
    就像她和沈熙辰的爱情,看上去无懈可击,实则千疮百孔,只不过有人在拼命的掩饰,填补。
    总有一天会发现的。
    那么大那么大一个洞。
    足以容纳一个人。





☆、Chapter3(1)继续小沈和小洛的纠葛

    西湖是美丽的,这点洛翩毫不怀疑。
    第二天的午后,烟雨飘渺,洛爸洛妈在宾馆休息,没有出来。雨打在身上有着潮湿的痕迹,凉意从身上一直延伸到心底。
    那种空落落的疼痛感愈加强烈了。洛翩信任自己的第六感。
    一定有什么事情要发生。
    她的手指冰冷地收紧在口袋里,攥着小巧的白色手机,然后,再无力的放开。
    大半天过去了,沈熙辰没有给她电话。
    她不敢打过去。害怕那冰冷的女声说着关机或是无法接通。
    她更怕是沈熙辰接的,然后他说他忘记了。
    无论如何洛翩都没有勇气。
    “呼……”她深吸一口气,不知不觉她已来到了白堤上。
    手肘撑在堤栏上,刘海冰冷地黏在光洁饱满的额头上。洛翩远眺着西湖的风光。
    “水光潋滟晴方好,山色空蒙雨亦奇。欲把西湖比西子,淡妆浓抹总相宜。”洛翩念出一首小学里背得滚瓜烂熟的诗词,不由得苦笑了声。真不该一个人出来,即使并不和爸妈说多少话,毕竟空落落的感觉会少一点。不会像现在这样,好像孤零零的,就她一个人。
    她突然想起她曾经问过沈熙辰,“你喜欢我什么啊?”
    沈熙辰的目光好像看向很远很远的地方,等了会儿,沈熙辰微笑着,“翩翩,你的唇和睫毛很好看。”“喂!”洛翩伸手打了下沈熙辰的手背,“你就喜欢我这些啊!”她嘟起嘴,有些不高兴了。“翩翩。”沈熙辰轻笑着,揽着她的肩膀,“什么都喜欢。”
    洛翩也欢笑着回抱住他,“我也是呢。”
    她总觉得,恋人之间最亲密的举动不是亲吻,而是拥抱。每一个人都是单翼天使,只有互相拥抱着才能飞向远方。
    “只要是你,我什么都喜欢。”沈熙辰近似低喃地补充了一句。带着不易察觉的沙哑。
    湖片上笼罩着一层迷蒙的雾气,连视线都有些模糊了。洛翩站了一会,顿觉无趣,便回了宾馆。

    整整一天,沈熙辰都没有打来电话。
    晚上,当披散着一头乌黑的湿发的洛翩从浴室里走出来的时候,手机铃响了。
    “意料的结果
      没有说太多
      风雪划过的
      是我太懦弱
      华丽的沉默
      也许是解脱
      温热的温柔
      随街景斑驳
      为什么不会不懂装懂
      为什么不会静静听着……”
     洛翩拖拉着拖鞋,连忙扑了过去。
     手机上闪烁着两个字——
    “曼曼”。
    洛翩垂眸,委屈感顿然浮上心头。强扯了一个笑容,她接起电话。
    “曼曼。”她强烈抑制着哽咽。
    “翩翩啊,你玩的开心吗?”曼曼的声音好似一缕破晓的阳光,给洛翩带来丝丝暖意。
    “嗯,挺好的。”
    “翩翩,你别骗我,你心情不好。”程曼曼一语道破。她没有留在大学里和刚交了二个月的男友张霖在一起,而是回家看看爸妈。说起来曼曼也交过不少男朋友了,这个张霖几乎已经破记录了呢。
    “没有。”洛翩笑了,唇角染上一抹苦涩。
    “翩翩!”程曼曼恼了,“瞒谁也不能瞒我,更瞒不过我!”
    “曼曼……”洛翩就像一个掉入枯井的人,终于抓住了一根绳子,“曼曼,是我多心了吗?我怎么,总觉得我和沈熙辰走到尽头了呢?”
    “翩翩你胡说什么呢!你们两好好的,什么尽头不尽头的?!”程曼曼蹙起眉。
    “曼曼,从昨天开始我心里就空落落的。就像有什么要失去了。今天,他一个电话也没打给我。”
    “那你打给他啊。”
    “打给他不外乎这么几种情况,关机,用户忙,无法接通。他接了,说他忘记我了,忘记打给我电话了。抑或者,是别人接的。”
    “翩翩,你不能这么不相信他。”
    “曼曼,我知道。可是那种感觉,我真的忍不住啊。”
    “不怕不怕,有曼曼在。我家离学校又不远,明天我就回学校看看去。”
    “不用了,曼曼。”洛翩挂起一个安慰的笑,“是我多虑了。我明天就打给他。也许是他手机丢了也说不定。我想我和他之间的爱情,不会脆弱到经不起几日的分别,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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