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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水碧于天-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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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花楼是座酒楼,它以三样东西闻名,一是美酒秋露白,一是这楼外四季如春,各色花朵长开不衰,最后一样,则是这百花楼上的说书先生。

    春初时节,我慕名而来,坐在满是油气潮气,微微腐烂了的桌椅上,手中举着那名满天下的秋露白,鼻尖萦绕着秋露白之清芬,恰与远处飘来的花香相互叠绕,真的像是入了百花之境,暗香满楼。

    百花楼的酒杯很是小气,一掌可握,触手只觉无比粗糙,却是未曾上釉的。酒杯青色为底,直接用墨色在上边点了几朵梨花,因着未上釉的缘故,已经有些脱落,却正如此刻含苞未放的梨花,星星点点,透着末日欢纵的味道。

    说书先生一身墨蓝色长袍,留着两撇胡子,看起来滑稽又端庄。只见他把那方形木块往桌上一敲,发出一声沉闷的响声,用一种堪破世事的语调徐徐而道:“今日我要说的,是当年的恶虎张飒,传说他破费功夫,终于从金喜金手中得了一颗凤王珠……”

    他说的故事是多年前的恶虎张飒复仇的故事,我在江湖异闻录上早看过。

    我一口口饮着秋露白,听着知晓结局的故事,因出门太少,最终忍不住东张西望起来,周围有人听的津津有味,有人趴在桌边半明半寐。

    然后我看见林致远。

    他穿着一身白色长袍,这颜色如今江湖上穿者众多,尤其初出江湖之少男,总向往当个白衣大侠,踏雪无痕,却总是穿得不够好,少了韵味或灵气。

    林致远却是我见过的,穿白色最好看的人。

    他没在听书,也没在喝酒,只是低头看着百花楼下一池湖水。此时阳光正不偏不倚的打在那湖水之上,水光一色,微波潋滟,又不知怎么像是折射在了林致远的眉间般,使他秀丽却不失英气的五官因这微光凭空多出一份飘渺之感。他像江南的细雪,却不合时宜地在春季飘落,白的让人诧异。

    然,他忽然微微侧头,看了我一眼。

    只一眼,他身后的喧嚣浮华,我手中的墨梅酒杯,说书先生还未说完的故事,百花楼下的一池秋水,偌大百花镇的熙熙攘攘和一整个苍穹,便都在他眼里了。

    只缘感君一回顾,使我思君朝与暮。

    我初见林致远是在百花楼上。

    那年我正是二八年华,刚刚离了家,满腔热情正准备闯荡江湖当一个人人称赞的女侠。

    可我遇见林致远。

    ***

    我听过一句话,叫南致远,北飞燕。

    这其实是句缩略的话,原本是一首打油诗。

    公子如玉,宁静致远,惑南城,迷柳烟。

    北方佳人,燕燕于飞,倾北镇,乱飞沙。

    这说的就是南方的林致远林公子,和北方的于飞燕于姑娘。

    一个是江南水色,烟柳画桥中长大的翩翩公子,一个是漠北飞尘,黄沙风扬中长大的娇蛮佳人,连路边小孩也知道他们似乎天生就该是一对。

    因此我第二次见到林致远是在他和于飞燕的婚事上,似乎也说得过去了。

    我在百花楼初见林致远,被他迷得七荤八素魂飞魄散,谁料几个眨眼后他却不见了人影,我在百花镇中寻觅数日也找不到他,却等来了抓我回家的父亲,他要带我参加一场婚事。

    我自然是不肯的,却还是不得不被抓着去了。

    那是江湖上很有名气的于飞燕和林致远的婚事。

    传说那于飞燕总爱穿一身红色纱裙,那一袭红裙总在大漠中伴着黄沙飞扬,茫茫一片暗无天日的黄,独她一人,可以在沙漠中起舞,红衣翩飞,宛若一株迎风绽放的红色鸢尾。

    我听过这传说之后,便万分的不解,于姑娘可真是天赋异禀,居然可以边吃沙边起舞,真不愧是和林致远起名的妙人儿。

    还传授她貌若天仙,一次有一支商旅的队伍在沙漠中迷了路,好几次看见绿洲却都是蜃楼,所有人奄奄一息正不知所措,却忽闻得前方有铃铛声响,在这胡天胡地的风声中却依然清晰可闻,节奏明快,于是那支队伍便跟着那声音走,一路竟然真的走到了绿洲。众人欣喜若狂,对着清澈的水狂饮一通,缓过神来,却发现前方赫然是一个红衣姑娘,身下骑着罕见的白骆驼,那白骆驼正倨傲的俯视着他们。

    那红衣姑娘凤目柳眉,一双眼眸乌黑清澈,竟比这湖水还吸引人,她对着众人微微的笑了笑,脸上两个梨涡使她看起来十分娇俏可爱,她身后是一望不见边际的沙漠,而她是这沙漠中无暇洁白的美玉,温润细腻,不用凑近也能看见她凝脂般的肌肤和微扬的红润嘴唇。

    她说:“几位若是喝足了水,便跟着我走吧,我这白骆驼识路。”

    那支队伍里的人都惊讶万分,以为自己看见了天上下凡的谪仙,又是欣喜又是惶惶,连忙跟着她后头走,走了半个时辰,居然真的走了出去,几个人高兴的想要回头道谢,却发现人已不见,只有那轻灵空彻的声音仍在回荡:“在下于飞燕,几位下次若再来,若有缘必当再见。”

    于是于飞燕从此名声更加大噪,无数商旅过客都特意在那一片沙漠中迷路个十多次,可并没有人再见过于飞燕了。

    于飞燕名气如此之高,和林致远成亲,本就是江湖众人所预想之事,只是最开始的时候,我还不知道,那个在百花楼上惊鸿一瞥的白衣男子,就是林致远。

    我被父亲压着去参加婚礼,心中想着却是如何在婚礼开始之前就逃跑,可到了林碧山庄山庄我才发现,那个穿着大红色衣裳的新郎官正是那日百花楼的翩翩公子,白色变做红色,散发束起,可他依旧是他,好看的眉眼,修长的身材,清明的目光。

    而他要和于飞燕成亲。

    我怎么样才可以描绘出我当时的心情呢?恐怕无论如何都不行。

    这世间良辰美景千万种,可若少了个林致远,一切都失了味道,赏心乐事,就成了别家林园的,但若林致远在……

    因着林致远,我没有如预计一般逃走,而是独自悄悄溜开,去了林碧山庄的后院,那里风景极好,虽才立春,但已是翠草嫩花满地,树丛枝桠繁茂,后院中央一个偌大的碧水池波光粼粼,宛如颤动的翡翠,极为淡薄的阳光轻轻撒在湖面之上,铺开一片晴朗。

    之所以会偷偷溜进后院,全因为我开始看见林致远也往那边去了,他没去大厅招待众人,而是折去后院,大抵对这门亲事并不上心。

    我鬼鬼祟祟去了后院,又鬼鬼祟祟的猫着腰绕了好几圈,忽然听得头上枝叶耸动,一抬头,透过郁郁葱葱的树枝中看见一人,那人一身黑衣,下半边脸被黑布蒙住,正立在枝头,居高临下地看着我。

    他使的是“枝头俏”,我也会一些,但让我惊讶的是他脚下的树枝并无弯曲,“枝头俏”是借力的功夫,若我站上去,树枝必然要弯,再高深的人亦然。

    可他却这么立在那里,衣袂临风,宛若仙人。

    “林致远!”即便他蒙着面,我也还是瞬间便认出他来。

    他一直看着我,此刻听我叫他的名字,也不多惊讶,只是扯开脸上的布,一跃而下:“你是谁?”

    “我,呃,呃……”

    我心中其实还是存着一丝期盼,希望他在百花楼上微微侧目时,是有注意到我的,可他看起来并不记得我。

    “今日是我大婚的日子,你怎么穿着一身白来?”林致远却把目光放在我的素色长裙和雪白短袄上。

    我总不能告诉他我本来就是被逼着来的,仓皇之下只好说:“你是新郎官,还不是一身黑,跟做贼似的!”

    林致远愣了愣,竟笑起来:“说的是。”

    我第一次看他笑便是在林碧山庄的后院里,立春时分,凉意依然袭人,他对我那么眼角一弯,周遭就忽然热了起来。

    “你,你要逃婚?”我被他迷的七荤八素,好半天才想起这件事。

    林致远并不回答。

    “为,为什么?听说那个于小姐很不错的!”我一边说,脸一边微微的红了,林致远并不愿意和于飞燕结婚呢,即便她被传的那么好。

    林致远淡淡道:“我不喜欢于飞燕。”

    “见都没见过,怎么知道不喜欢呢?”我疑惑地问,“难道,你已有其他喜欢的人了吗?”

    他说:“没有。你到底有何事?”

    “你,你要逃走的话,带上我可以吗?”我小心翼翼的说,“我也想去外面闯荡江湖。”

    说罢又补充道:“我保证不跟别人说你离开的事情。”

    “你不说,那就算我欠你一个人情了,所以——当然。”林致远回答的干脆利落,我还没来得及惊喜,他却一撩下摆瞬间飞出墙外,清朗的声音从外面远远的传来,带着无限的疏离与凉意:“不行。”

    当然,不行。

    我站在林碧山庄后院里,冷的瑟瑟发抖,简直快哭了。

 ;。。。 ; ;
第2章 追寻
    林致远逃婚之事没多久便被传的沸沸扬扬,我父亲和我乘兴而来败兴而归,当然,我们败兴的原因大相庭径。

    林致远逃婚,原因被不断揣测,一个比一个离奇,比如有人说他在外早已有心属之人,有人说他看不上于飞燕,还有人居然言之凿凿的说林致远其实有断袖之癖。

    至于于飞燕,大家基本抱着同情的心态,毕竟一个年纪轻轻的女子,莫名奇妙被逃了婚,名声差点一落千丈,好在林致远还算有点良心,留了书信,言明是自己的问题,才让大家不会用异样的眼光打量于飞燕。

    但我觉得于飞燕也不见得有多可怜。

    毕竟两个人面也没见过,总会有一方,或者两方心存不满的。

    林致远逃婚,说是意料之外,但也在情理之中。

    和我同去的贴身丫鬟名唤小香,也稍稍会一些武功,且对我十分的忠诚,我二人自幼一起长大,亲如姐妹,稍重一些的活我都舍不得让她做,对此她也很适应,有时候甚至要我替她梳妆。

    和父亲从林碧山庄出来之后,我便和小香商议了一阵要外出闯荡江湖,上回我离开没有带她,她对我很是不满,这次我主动提出和她一起出去,小香便一口答应。

    我们趁着夜黑风高之时潜逃,带足了银两和干粮,小香问我要去哪儿,我却答不上来了。

    我是要去找林致远的,可林致远在哪儿?

    于是我干脆把林致远的事情告诉了小香,小香也见过林致远,故而并不因我对林致远一见倾心而吃惊,只是说我死脑筋,林致远可以舍弃一堂宾客和一个新娘,孤身远走,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

    可我喜欢林致远,只是喜欢他这个人,前面带上“好”或“坏”或者其他的词汇,都丝毫不能影响我。

    见我态度坚定,小香只好同我一道谋划,最终决定南下——我们都认为,林致远这幅样子,一看便是江南的丰水细雨里长大的,去北边那地,是说不过去的,何况北边还有心存怨愤的于家。

    我留下了书信给父亲,而后和小香趁夜色而逃,一路往南,一齐扮作男装,风尘仆仆,过了大半个月,怎么也没打听到林致远的消息,倒是父亲不断派人来追我和小香,弄得我们东奔西跑,日子过的格外艰辛。

    于是我决定去百花镇。

    若是始终寻不得林致远,那也是我和他没缘分,但凡是有始有终,从百花楼开始,就从百花楼结束罢了。

    所幸皇天不负有心人,我最终找到林致远。

    他从百花楼旁不远处的一家店铺里出来,依旧是一袭白衣如画,腰间别着那把二十一寸三分的游碧剑,剑鞘如其名,通体碧绿,上有蜿蜒花纹,宛如游走的细波,剑柄上挂着一柄古玉纹云牌,随着他的走动而轻轻摇晃。

    我大喜,却又不敢立马凑上去,只能装作不经意的经过他,然后惊喜的道:“咦,林致远,好巧啊!”

    林致远哭笑不得的看着我:“是很巧,不知姑娘来此做什么?”

    做什么,当然是找你的了。

    我不敢说出来,只道:“没什么,随便走走……”

    “从林碧山庄走到百花镇来?”林致远淡淡道。

    我很不好意思,道:“是的。”

    林致远摇摇头,不再说什么,我酝酿了一会儿情绪,刚打算开口说话,他却像不认识我一般,毫不犹豫的往前走去,仿佛刚刚停下来和我说话,只是一场意外。

    小小的意外,不足以阻止他前行的脚步,就如那日在林碧山庄一样。

    我窘愧难当,又不敢跟上,只好带着小香进了那家店铺。

    那铺子冰冷幽暗,地方极其狭小,只在正中摆着一块歪歪斜斜的牌子,刻着“拂衣居”三字,下面是副图,一个天秤,一边是元宝,一边是人头。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一手交钱,一手交命。

    这居然是个□□之地。

    还是天下第一杀手组织。

    我反应过来之后惊讶万分,想不通以林致远之能力,要杀什么人居然还需要来拂衣居,更想不到名满天下的拂衣居居然是在这么个破败的小地方。

    “两位小姑娘,来做什么的?这可不是玩耍之地。”忽然一道阴测测的声音响起,我和小香俱是一惊——声音来源之处,我们根本感觉不到一丝气息。

    而且,我和小香都是男装打扮,喉咙部分也被竖着的领子挡住,他一下子就看出我们是女孩子,也着实让人吃惊。

    “不用看了,我不想让你们看见我,你们便看不见的。”那人声音里染上了笑意。

    “神神鬼鬼的,什么嘛……”小香摸着胳膊抱怨道,然后又大喊,“喂,你怎么知道我们是女孩子?!”

    “在下看人,可从不看脸啊。”那人颇有些自得,只是他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却有几分怪异,不辨男女。

    我一心只想知道林致远的事情,便道:“我是来做生意的,还望阁下出面一见。”

    “做生意也不必我露面呀,小姑娘你年纪轻轻,武功也不弱,想杀什么人呢?莫非是名满天下的第一美人白茛?还是声名正旺的可怜人于飞燕?又或者是什么负心人?”

    “我不是来让你们杀人的,我只是想知道,林致远在这儿做什么?”我有些紧张,又觉得他势必不会告诉我,于是又补充一句:“我可以给你足够的钱!”

    那人大笑起来:“我说是什么呢,原来是个追着来的傻姑娘,我可以告诉你,不要你的钱,反正这也不是什么秘密——林致远现在是拂衣居的杀手呢。”

    我一愣。

    林碧山庄山好水好,在江湖上名声也胜,林致远是林庄主的独子,万千宠爱在一身,他居然毫无犹豫,抛弃这一切,包括于飞燕,就为了当个刀口舔血的杀手?

    “怎么啦?觉得心上人的形象毁了?”那人笑嘻嘻的,仿佛在嘲笑我的犹豫,他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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