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八二电子书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妖皇传说-第76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呵,气晕了呢!”蓝斯诺淡笑道,对火云邪神说:“老师,我的贼窝就在离这不远的克兰沙堡,我们师徒七年没见,这次得要一起喝个痛快!”
    火云邪神笑道:“那是当然,老子和沧浪照顾了你儿子七年,你多少也得给点照看费!”
    师徒三人一齐大笑起来,炎月和沧月只当没看见,两个人蹲在地上用手指在雪地里划着圈圈……
第十四章 似无情(中)
    蓝斯诺让两个骑士让了两匹马出来,火云邪神和怒海剑圣各乘一骑,蓝斯诺则带着两个儿子。雷云儿身上的伤蓝斯诺命人草草裹了,又令几个骑士剥下死骆驼的皮,以四个被火云邪神师徒二人杀掉的圣骑士的武器为支架做了一张简易担架,弄两条长索绑住担架,长索的另一头则系在两名骑士的马上。昏迷的雷云儿被绑到担架上,乘起了简易雪橇。沙漠里没有石头,加上积雪又厚,倒不怕雷云儿被划伤。
    一行人在蓝斯诺的带领下风驰电闪般朝着克兰沙堡方向冲去,以火云邪神和怒海剑圣的实力,要以斗气灌注马身,令马蹄不陷入雪沙之中,还能飞快奔行实是轻而易举,倒是蓝斯诺手下的二十名骑士,居然个个也能办到。火云邪神一看便知,这二十人最差的也是上位黄金骑士水平。
    克兰沙堡位于南峦沙漠中心地带,本来是在一大块绿洲之上建立起来的一个大城镇,作为沙漠商旅的中转站,一度非常繁荣。但随着土地沙化渐渐严重,绿洲面积逐年缩小,别的地方又新开辟了一条更好的商道,沙堡渐渐变得荒芜起来。西俄帝国曾在此派重兵驻守,防范沙漠马贼的劫掠,当沙堡衰败下去以后,西俄帝国也转移了防范重点,将大部分兵力抽走,只留十多个老弱残兵作象征性地守卫。蓝斯诺的盗贼团到了之后,老实不客气地将这十多个弱兵全部干掉,接收了克兰沙堡的控制权。
    沙堡内现在还有七百多户人家,合计三千多人,多是一些牧民和矿工,也有少数做生意的,蓝斯诺接收沙堡之初,令这些沙漠居民惊慌了一阵子,以为他们和普通的沙漠马贼一样,所过之处血流成河,财物劫掠一空。他们哪里知道蓝斯诺常年在火云帝国做大生意,早已富得流油,对这些小老百姓的财物哪里看得上眼。蓝斯诺的盗贼团到了此处不但不扰民,反而不时地拿出财物救济一下堡中的困难户,渐渐地改变了对蓝斯诺的看法,所有的人也就认同了蓝斯诺的统治地位,人们见了他还恭敬地叫上一声蓝大人。
    蓝斯诺领着众人驰进克兰沙堡,踏着沙堡泥泞的大街,来到了一栋外表看上去很是威武的大宅前。这是以前西俄驻克兰沙堡的卫戍长的别墅,卫戍长大刮地皮,过往商客都得在他面前刮下一层油来,这别墅就是卫戍长用搜刮得来的钱建造的,别墅旁的正经的卫戍府办公楼反没这般气派,看上去就像繁华都市里的公共厕所。后来驻军撤走,卫戍长带走了值钱物事,空房子只派了几个下人打理,好歹也算一处房产,只是没人肯买罢了。蓝斯诺来了以后,吓了两吓,那几个看房子的下人就让出房子跑了,蓝斯诺没花一分钱就成了这大宅的主人。宅子大是大了,可惜只是个空架子,除了一些笨重的家具和贴墙的墙纸,别的什么都没有了。蓝斯诺也不嫌弃,他流窜作案,过的是刀头上舔血劫匪日子,一年之中倒有一半睡在山野之间,有个大宅子安置兄弟,遮风挡雨也就心满意足了。
    门口的卫兵看到蓝斯诺回来,恭敬地行了一礼,一双眼睛好奇地在火云邪神、怒海剑圣和两个孩子身上打量,倒没发现后面简易担架上拖着的雷云儿,若是看见了,这家伙少不得又要想蓝斯诺这次出去是抢了个压寨夫人回来了。
    听到外面的喧闹,二十多个凶神恶煞般的汉子自屋里迎了出来。看着那二十多个汉子走路时的样子,听着他们细密的呼吸声,火云邪神和怒海剑圣发现这二十多人也都是高手,均想蓝斯诺这几年盗贼做得有滋有味,这么多高手也亏他网罗得来。要是人多了的话,怕是可以组建一支足以与红魔骑士团抗衡的强大军团了。
    蓝斯诺等人下了马背,几个打杂的下人把马牵回马房了,蓝斯诺与屋里迎出来的汉子们打了个招呼,将火云邪神等人介绍给他们,众人一听这红发男子竟是蓝斯诺的老师,当今大陆最强的剑圣火云邪神,而那蓝发男子也是大陆排名第二的怒海剑圣,不由大感兴奋。他们早知头领已达剑圣境界,现在又来两个剑圣,同时看到三个剑圣的机会可不常有,一生之中有这么一次已是天大的幸运。至于头领的两个儿子和那个绝色美女的俘虏,倒没人去关注了。
    蓝斯诺要给老师和师兄接风洗尘,命人去安排酒席,接着安排了一间干净一点的房间,换了干净的床单被褥给雷云儿住下,又让盗贼团里最通医术的一人给俘虏治疗剑伤,盗贼们常年抢劫,自然经常遇险受伤,因此擅长医术的人倒也不少。只是这些汉子粗手粗脚惯了,蓝斯诺在一旁看着那最通医术的兄弟一双熊掌般的大手在雷云儿伤口上不住蹂躏,心里倒替雷云儿叫起了痛。那治伤的兄弟虽然惊诧于雷云儿的美色,治伤时极想趁机大占便宜,但蓝斯诺在一旁虎视眈眈,他也不敢下手,大头领难得带一回女人回来,还是不要触他的霉头了。
    治完了伤,看着雷云儿的脸色稍稍好了些,蓝斯诺便和那兄弟出去了,唤了一个比较细心的杂役守在门口,吩咐他好好照顾房里的病人。
    这里的杂役一般都是从镇上请来的,蓝斯诺的工钱给得高,镇民们倒也乐意来帮忙。只是蓝斯诺这一伙全是凶神恶煞般的亡命之徒,敢来帮忙的只有男性,妇女一个都没有,倒是一大缺憾了,否则换个妇女照顾雷云儿就方便多了。
    蓝斯诺来到大厅,大厅里正热闹得紧,众兄弟正坐在铺着羊毛毯的地面上,围着火云邪神和怒海剑圣吃喝得欢畅,沙漠里没什么好东西,吃的基本上都是肉类,喝的也是自酿的劣质烧酒,肉现烤现吃,酒现温现喝,众兄弟都是直爽性子,最好大块吃肉大碗喝酒,吃肉不用刀叉,喝酒不用杯子。火云邪神本来极重品位,但入乡随俗,架不住众兄弟的热情,也变得如年轻时一般豪情万丈,狂吃豪饮起来。怒海剑圣虽然身负水属性的斗气,但性情却是火热,和这帮粗豪的亡命之徒甚是投契,一来二去的马上成了好朋友。只是苦了炎月和沧月两兄弟,两个孩子还属儿童,为老不尊的火云邪神却逼着二人喝那呛死人的烧酒,一口酒灌下去,立刻将两兄弟呛得大咳起来,小脸都涨得通红。
    蓝斯诺一到大厅,大嚷着“同喝同喝”,坐到火云邪神身旁,抱起一坛酒和火云邪神、怒海剑圣以及众兄弟对碰起来。炎月和沧月见了老子这般粗豪样子,大翻白眼,心说老爸当年文质彬彬,温文尔雅,文采风流,硬是被这般流氓带坏了。两兄弟虽然天资聪慧,生下来便可说话记事,但父亲的过去倒没亲眼见识过,这些形容词都是火云邪神吹嘘缅怀起自己的徒儿时对两人说起的,当然,火云邪神教不避嫌,连蓝斯诺年轻时好色的往事也一并说了出去,让那兄弟对父亲既佩服又鄙视。他们现在想老爸被人带坏,却不曾想自己也被师公这邪神灌输了不知多少世所不容的邪恶思想。火云邪神教育两兄弟的思路是这样的:既然都说两个小东西是魔种,是恶魔,那么就把他们往坏里教,反正老子是邪神,不在乎带出两个恶魔徒孙。火云邪神却不知道,他这一新颖的颇具创新思维的教育方式,几乎影响了两兄弟一生。
    喝着酒,吃着肉,师徒三人述起别后遭遇,自有一番感慨。
    当年蓝斯诺放过雷云儿,孤身亡命天涯,他见天空中儿子们的两颗本命魔星依然闪耀,知道两个儿子已经逃出红魔神的狙杀,便放下心来,一心与火云帝国作对,闯出“疤面煞星”这天大的名头,惹得火云帝国三省混乱,圣罗兰堡外商客人心惶惶,不但杀人无数,也给火云帝国的商贸造成了不大不小的影响。蓝斯诺凭着强横的实力,亡命徒的勇气,渐渐吸引了黑道上众多喜欢刺激的亡命徒,追随他亡命天涯,渐渐地“疤面煞星盗贼团”竟成了火云帝国排名第一的强盗团伙,颇令火云官方头痛。追杀的队伍来了一批又一批,却没有一个能擒杀蓝斯诺,有的甚至连他和他的团队的踪影都找不到。唯有一个人,整整追了他七年,有好多次他险些被那人追到,但到头来还是只留给那个一个背影。
    那人自然是雷云儿了。雷云儿自异人城市与蓝斯诺一别之后,回火云帝国休养一段时间,便不顾父皇的反对,带着比特等四个对她死忠的宫廷骑士踏上了追杀蓝斯诺的征程。在“疤面煞星”的名头第一次叫响之后,雷云儿便本能地感觉到那疤面煞星就是蓝斯诺,她实在忘不了蓝斯诺脸上那一道狰狞的刀疤。一连七年,她都在追踪蓝斯诺的足迹,甚至给自己的化名也叫做“洛丝”。只是蓝斯诺太过狡猾,每次抢劫都是行动如风,事后不留任何痕迹,而且犯案地点不一,四处流窜作案,让追踪他的雷云儿吃足了苦头。好多次雷云儿查到线索,带着人风急火燎地赶到劫案现场,看到的却只是远处那熟悉的伟岸背影。七年过去,雷云儿人生之中本应最美丽的青春却大半耗在了马背上、山野中,柔嫩的手掌上已满是缰绳马鞭磨出来的厚茧,绝美的脸上也渐渐多了沧桑与风尘,然而她却从未放弃。这次她终于打听到逃出火云帝国的疤面煞星盗贼团在西俄国境内的克兰沙堡附近的消息,便不辞辛苦,越境追杀至此,没想到被同样寻找蓝斯诺的火云邪神等人撞了个正着,不敌被擒。
    而火云邪神和怒海剑圣则在七年前自异人城市脱出后便隐居山野,小心带大两个孩子。他们本以为蓝斯诺早已死在红魔神辣手之下,而当异人城市剧爆之后,他们相信红魔神也已为城市陪葬,天下间虽然再没人能伤得了火云邪神和怒海剑圣,但与一整个国家对抗,又带着两个孩子终究不便,两人便在隐居处踅伏了七年。他们隐居的地方与世隔绝,消息封闭,根本不知道大陆上出了“疤面煞星”这号人物,要是早知的话,他们肯定一早就带着两个孩子来找蓝斯诺了。火云邪神隐居得久了,静极思动,心想七年时间已过,事情应该稍许平静,便带着易容改扮过后的徒儿徒孙出山探听情况,了解大陆形势。一出山便听说了疤面煞星这骇人的名号,火云邪神和怒海剑圣根据传说中疤面煞星劫掠的对象、范围及行事的风格,加上那一道长疤的明显特征,推测出此人极有可能是蓝斯诺,于是四处打探疤面煞星的消息,也得到了蓝斯诺在克兰沙堡这一消息,当即带着徒儿徒孙赶了过来。
第十四章 似无情(下)
    蓝斯诺这次外出也是心血来潮,大雪将他们困在沙堡中三天,好不容易天放晴了,还不赶紧出来活动活动,于是便带了二十名兄弟,随便捡了个方向,任意纵马狂奔,没想到蓝斯诺在沙漠雪地中飞奔时陡然感应到极为熟悉的斗气波动,以他现在超凡入圣的实力,和对火云邪神圣火斗气的熟悉,辨明方向自然易如反掌。也多亏了蓝斯诺与其师一脉相承的斗气武技之间那种微妙的感应,本来必被折磨至死的雷云儿这才获得一线生机。当蓝斯诺远远地看到老师、师兄熟悉的面孔,看到那两个一模一样的孩子时,血脉相连的感觉令他立刻明白,那两个男孩子就是他的儿子,狂喜之下,他不由放声狂啸,待见到两个儿子被他的啸声震得摇摇欲坠之时,便心生不满,心想老子的儿子怎么是这种废物?却不曾想以他剑圣级的实力,那不加控制的一啸岂是两个孩子承受得了的,没有当场晕死过去,两个孩子已经很不错了。而当他鞭抽两兄弟,两兄弟奋起反抗之时,他这才心中欣喜,心想果然虎风无犬子!接下来的事情,就是父子相认的那一幕了。
    师徒三辈人在那里边喝酒边说话,旁边鼓噪的弟兄们早被怒海剑圣一人尽数灌翻,横七竖八地躺了一地,虽然鼾声不断,但也比吵个不停好多了。三个大人两个小孩在这没人打扰的环境里尽数别情,蓝斯诺现在性情大改,说到动情处也只哈哈大笑,大口喝酒,看不出丝毫难过。而两个孩子的表现则更令人吃惊,在被强灌了几口酒后,两小似乎喝上了瘾,也不知喝了几大碗了,脸虽然红得厉害,但说话条理清晰,动作沉稳,丝毫不显醉态。火云邪神见了打趣说这两个孩子是天生的酒徒,果然有豪男儿的气质!
    炎月喝着酒,小脑袋里突然蹦出一段莫名其妙的文字,他伸手抓过父亲别在腰上的剑,连鞘在切肉的案上用力敲击,伴着“咚咚”如大鼓的敲击声,炎月大声诵道:“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沧月脑袋一热,他从来没有读过这段文字,但他偏偏记得接下来的说词,情不自禁地开口接道:“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两兄弟一唱一和,将这段文字诵了出来,听得蓝斯诺等人面面相觑,这段文字豪情万丈,琅琅上口,似诗非诗,似歌非歌,却足见其文学功底,蓝斯诺文学艺术造诣不凡,也未曾听过如此佳句,想不到两个孩子果真是天才,年纪小小就有了大文豪的潜质。
    两兄弟此时也浑不知他们酒劲冲头之下,竟将前世的点滴记忆逼了出来,此刻有酒有豪情,前世地球上那绝顶文豪李太白的《将进酒》从灵魂最深处悄然浮现二人脑海,二人老实不客气地将之译成火云官话诵了出来,末了两个小家伙竟在想这诗该是本少爷作的,将来就是成不了盖世功业,成就盖世文豪还是没问题的。
    当两个小家伙合诵完最后一句“与尔共销万古愁”,两人对视一眼,同时哈哈大笑,举起坛子就往嘴里灌酒,颇有几分豪丈夫的风范。火云邪神见状大叫一声:“把酒坛子抢下,莫被酒精将老子的天才徒孙烧成白痴了!”蓝斯诺和怒海剑圣同时出手,将两兄弟的酒坛抢下,未来的大文豪们这才免遭酒精毒害。
    蓝斯诺一家人在大厅里喝酒吟诗好不痛快,雷云儿却一个人孤零零地躺在房间里。还算蓝斯诺稍存人性,走之前在房里生了火炉,否则以沙漠夜间超低的气温,加上化雪时的奇寒,这身伤没要了雷云儿的命,寒冷也足以杀死雷云儿了。
    蓝斯诺一家人这顿酒席直喝到深夜,雷云儿这一昏迷也一直昏迷到半夜。她身上的伤势本就不重,晕倒只是因为急火攻心,现在伤被处理好了,又昏睡良久,房内的温暖又助她行气活血,到深夜时便自然醒了过来。初醒来时雷云儿浑不知自己身在何处,屋里漆黑一片,只有铜炉里的煤火发出昏暗火光,雷云儿借着这点红光看了看四周的环境,没看出什么特别来,倒是她自己身上明显有问题。
    外衣已被脱掉,连裤子也被脱掉,幸好内衣内裤还算完好,肩上的伤口已经被包扎好了,包扎的手法虽然不大高明,一看就知出自笨男人之手,但伤口料理得应该不错,已经不大痛了。“难道是他……帮我做的这些?”雷云儿想着想着,脸上不由飞上一片红霞,随即又恨恨地想:“竟敢不经我同意就脱了我的衣服,看了我的身子,死一万次也够了!要不是被火云邪神制住了,无法使用魔力,这点小伤还要你来治?”想到蓝斯诺见面时那番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