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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皇传说-第1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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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她也并不是特别讨厌沧月,只是一时拉不下面子罢了。
和格莱特等人约定明天早上八点在城门口见面,沧月带着为风中追风买来的红酒,一个人回旅馆去了。
沧月加入佣兵团的过程近乎儿戏,格莱特等人对他绝对谈不上了解,甚至还可以说陌生,但他们却对沧月的出身来历概不过问,一力邀请他加入佣兵团,还将兼职杀手这种机密的事情告诉了沧月,这相当可疑。格莱特其人怎么看都不像没大脑的人,而罗波给人的感觉更是非常精明,两人却故意忽略了一些非常重要的细节问题,主动接纳了沧月这样一个来历不明的人加入佣兵团。按照沧月的想法,格莱特等人不是有极大的阴谋就是对他们自己的实力非常有信心,或者说是有恃无恐,不怕沧月对他们不利。最有可能的是格莱特提到的那个古墓宝藏非常危险,单凭他们的能力没办法搞到宝藏,而沧月所表现出来的实力非常不错,又是孤身一人,于是格莱特等人想利用沧月为他们卖命。
沧月何等人物?虽然目前非常想发大财,但也不致于被别人鼓动几句就稀里糊涂地为别人卖命,他之所以加入剑龙佣兵团,其一是想看看格莱特等人究竟想干什么,其二就是如果格莱特等人没有什么不良动机的话,暂时和他们一起弄点钱也是可以的。
第二天一早,沧月就牵着风中追风到了城门处,他从不迟到,也从不早到,所以当他到达城门时正好是早上八点。格莱特一行人早就在那里等着他了,见到沧月,格莱特远远地就朝沧月招了招手:“狄更斯,过来这边!”
“哼,你来得真准时啊,我们六个人在这里等了你半个小时了,你还真的掐准八点过来。真没风度!”罗兰白了沧月一眼,嘟着嘴不悦地说。
沧月有些莫明其妙:“不是格莱特团长说早上八点集合的吗?我来的这么准时,有什么错了?”
“可是我们七点半就来了,等了你半个小时!”
“但是我没有要你们七点半来,我可是非常守时的!”
“你……”
“守时是一种美德。”沧月得意洋洋地道,一副你拿我怎么样的表情。
“好了罗兰,狄更斯并没有迟到,你确实不应该责怪他。”这个时候,格莱特出来打圆场了。至于其他人,全都是一副等着看好戏的神情,看样子他们大多数时候也拿罗兰没办法,现在看到罗兰被沧月气得说不出话来,自然想看一看这难得一见的奇景了。
罗兰小姐小嘴一嘟,眼泪都快流出来了,她从小到大都是唯我独尊,大哥罗波又向来宠着她,任她胡作非为,可是现在这个小贼一来,就压到了她的头上,大哥和团长不但不帮她,反而替狄更斯说话,让她感觉自己的地位受到了挑战。凭心而论,罗兰并不讨厌沧月,可是不知为什么,每次一见到沧月笑嘻嘻的样子就感到非常不爽,非要和沧月吵上两句才甘心。可惜的是,沧月好像比她还能吵架……
动武更不可能,先别说她打不过沧月,就算打得过,格莱特团长也是绝不允许的。格莱特团长常说,大家都是兄弟,要相亲相爱,共同对敌,绝不能内讧。罗兰别的道理不懂,就算懂也不想讲,但对于格莱特团长的道理还是挺信服的。毕竟格莱特团长那异于常人的本事,令所有人都非常服气。
制止了罗兰和沧月的斗嘴,格莱特就带着佣兵团众人出城了。城门官看来好像收了格莱特不少好处,问都没问一句,就让这群披甲执锐,一看就不是良民的佣兵出城去了。
出了城,走了大约五个小时,佣兵团诸人进入了亚兰古斯山脉的丛林中。
佣兵团的六个人都没有马,唯一有马的只有沧月。一路上,佣兵团诸人对风中追风赞不绝口,罗兰尤其喜爱风中追风,走路时一直贴在风中追风身旁,还不时用手却摸它那漂亮光洁的黑毛。考虑到也许可以借机改变一下和罗兰的关系,沧月非常大方地把马让给了罗兰骑。但是罗兰好像并不领情,骑在马背上对沧月大加讽刺,极力强调这匹马肯定是沧月偷或是抢来的,沧月不禁纳闷,这小姑娘究竟是不是上辈子和自己有什么深仇大恨?
进入丛林中以后,就不能骑马了,丛林中古树参天,荆棘遍地,到处是纠结的藤蔓,阳光很难穿透丛林的缝隙洒下来,光线很暗,路非常难走。矮人多伦挥舞着巨斧在前面开路,无数的矮灌木在他斧下呻吟。每当看到多伦的斧头,沧月就忍不住想笑,这把斧子也太大了,竟然比矮人要高出整整五十公分。暗黑色的纯钢斧柄有鹅蛋粗,斧刃很钝,看上去就像没有开锋一样,沧月估算了一下,整柄斧子最少也有八十公斤重。但就是这样的一柄斧子,在矮人手中挥舞起来显得毫不费力,就像他舞着的是一根粗木棒。照沧月的想法,和矮人交战的话,就算用双手拿着钢盾抵挡他的斧子,即使盾不碎,拿盾的手腕也会被矮人狂暴的巨力震得粉碎。
就这样走了一整天,到异人城市的路程还只走了不到一半。当夜晚降临时,佣兵团在丛林中开辟了一小块空地,生起了篝火,七个人围坐在篝火旁,一边烤着打来的野味,一边喝着随身携带的烈酒。
“狄更斯,你新加入我们团,可能还不知道我们团的传统,”格莱特笑眯眯地说:“我们团和别的佣兵团不一样,别的佣兵团有新成员加入的时候,一般是要开个大会宣誓的,而我们团因为人少,也就免了那套繁琐的程序,每个新成员加入的时候只需要唱一支最能代表其个性的歌就够了。”
罗波接着说:“昨天因为大家都喝醉了,所以没机会让你唱歌,现在正好趁机会补上。狄更斯,你需不需要准备一下?”
沧月愕然:“唱歌?不会吧?怎么会有这样的传统?我还真没心理准备。”
格莱特笑着鼓励:“不要紧,随便唱,只要能代表你的个性就够了。多伦当初加入的时候连话都不爱讲,最后还不是唱了?”
席加在旁边加了一句:“虽然唱得不大好听。”
沧月想了想:“既然这样,那我就献丑了。呃,我要开始了……”
罗兰马上把耳朵堵上,其他人都笑嘻嘻地看着沧月。
沧月看了罗兰一眼,见她大小姐一副要唱快唱,唱完了事,别用噪音污染环境的神情,无奈地苦笑了一下,清了清喉咙,清唱了起来。
“你从天而降的你,落在我的马背上,如玉的模样清水般的目光,一丝浅笑让我心发荡……你头也不回的你,张开你一双翅膀,寻觅着方向,方向在前方,一声叹息将我一生变凉……你在那万人中央,感受那万丈荣光,恨不见你的眼睛,是否会藏着泪光……我没有那种力量,想忘也终不能忘,只等到漆黑夜晚,梦一回那曾经心爱的姑娘……”
沧月并不很会唱歌,他的嗓子也不是非常好。事实上,他念歌词可能更合适。但他的歌声仍打动了在场所有人。就连初时掩着耳朵的罗兰,也在听到一半时放下了堵着耳朵的手,闪烁着目光看着一脸深情的沧月,碧绿的眼睛渐渐蒙上了一层雾气。
沧月唱歌时想到的是雪。冰雪儿、许愿、雪公主,这三个人原本都是同一个人,在三个不同的时空中,冰雪儿与他生死相隔,许愿与他见面不识,雪公主成为别人的未婚妻,他的爱情总是残缺不全,幸福和美满似乎总是与他无缘。
但他从未后悔,爱上雪,已经是他生命中最大的幸福。他没有那么伟大,他绝不会说出你幸福所以我快乐之类的废话,看着雪和别人在一起,他的心就会撕裂般地痛楚,想到雪即将成为别人的妻子,他就忍不住想要发狂。他知道,这一切都不能怪雪,雪也是身不由己。她的记忆没有复苏,她代表的是一个王国,政治婚姻中,女性从来都是最大的受害者。
沧月只是不甘心,他不甘心被命运一而再,再而三地摆布。即使前世强凌天地的妖皇,也逃不过与爱人别离,今世他这还没成为完全体的妖皇,又怎能把命运牢牢地掌握在自己手里?
蓝沧月为了复仇,可以将对雪的爱深埋在心里,可是妖皇却不可以。
无法忘却对雪的爱,即使见面不相识。
此情此景,只有他现在唱的歌最能代表他的心境,最能代表他的个性。
妖皇的个性是什么?
偏执狂而已。
对认定追寻的东西,就会不顾一切地去追寻,即使粉身碎骨,即使穷尽一生也在所不惜。
这世间,只有偏执狂才能把事做好,不是吗?
投入的真情实感的歌声最能打动人,沧月用不算好的嗓音加上最真挚的情感,完美地表达出了这首歌的意境。
一曲歌罢,所有人都还沉浸在沧月那悲凉而又豪迈的歌声里,久久地品味着那种求不得的无奈与心痛。
又过了良久,罗波才长呼了一口气,压低了声音道:“嘿……这就是你的个性吗?”
罗兰背过身子,悄悄抹掉不知何时淌出来的泪水,扁扁嘴,不屑地道:“这算什么?一个大男人,就知道情情爱爱的,一点志气都没有,想当初,多伦加入时唱的可是矮人部落的战歌‘战神之怒’呢!”话虽如此,她投向沧月的目光中,却多了许多从前从未有过的东西。
多伦听到罗兰提到自己,有些不好意思地说:“俺是个粗人,不懂唱歌,俺当初唱的‘战神之怒’纯粹是瞎吼的,但是俺听了狄更斯兄弟的歌,只有一个感觉,那就是俺的歌比他唱得差太远了。狄更斯的歌听得俺心里酸酸的,好像又想起了俺小时最喜欢的村里最漂亮的姑娘的翠花……”
格莱特沉吟道:“狄更斯啊,虽然你的歌唱得的确非常好,但是作为你的团长,我还是想提醒你一句,在这乱世之中,男儿当有大志向,大抱负,沉溺情爱对你没有太大好处。更何况,我们这些佣兵,能不能看到明天的太阳都是个问题,有些东西对我们而言是奢侈品,承担不起的。”
沧月笑了笑,无所谓地道:“我当然知道,只不过,我就这么点追求而已。其它的事情,顺手做一做就可以了。大志向,大抱负什么的我并不是特别感兴趣。”
格莱特高深莫测地笑了笑:“话是这样说,可是人们在大多数情况下,都是身不由己的。你不想站在历史的峰口,可是历史却硬生生把你往浪尖上推,你能怎么办?”
沧月心中一凛,格莱特话中有话,究竟是什么意思?刚想问个清楚,格莱特却摆了摆手,“不早了,大家休息吧,明天一早还要赶路。汉森,你第一个守夜,两小时后叫醒我。”说完裹着毯子靠在背后的树桩上,闭上两眼睡了起来。
佣兵团众人互道晚安,除了第一个守夜的汉森,也都先后睡了过去。沧月心中诸多疑问,实在难以入睡,翻来覆去小半个钟头,终于忍不住坐了起来,轻手轻脚地走到汉森身旁,和他并肩坐在火堆前。
“兄弟,这么晚了,怎么还不睡?明天可是要赶一天的路呢!”汉森冲沧月友善地笑笑,肌肉男虽然一身横肉非常恐怖,但笑起来的样子还是很和蔼的,给人非常亲切的感觉。
沧月看了看周围熟睡的人,格莱特和多伦已经发出了有规律的呼噜声,看样子走了一天,所有人都累坏了。
“汉森,我想问你一个问题,团长他是不是很厉害?”沧月现在的本事,基本上已经可以看出一个人实力的深浅,但对于格莱特,他却总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格莱特的实力就摆在这里,一眼看去,天空剑士级的高手,在如今这个圣域高手满地走,次圣域高手不如狗的时代,他这种实力实在算不得什么。但沧月总觉得他并没有完全看透格莱特,格莱特好像还隐藏了许多东西没被他发现。沧月甚至觉得,他根本无法看清格莱特的真实实力,他所看到的,只是格莱特故意表露出来的一小部分。
“团长啊……”汉森沉吟着,寻思着怎么说才好:“团长真的非常厉害啊。他可以不借助任何手段就判断出一个人说的话是真话还是假话,还可以轻易看穿任何陷阱和埋伏,他甚至可以凭风中的血腥味判断一场战斗的规模和惨烈程度……总之他好像什么都知道,没有任何事情能瞒过他,我们大家都很佩服他。”
沧月想了想,又问:“团长曾经当过兵吗?”
汉森摇了摇头:“不知道,我加入佣兵团也才三年,团长从不提他的过去,我们也不敢问。知道团长过去的,可能只有副团长一个人,不过副团长也从来不说。”
沧月寻思着,据汉森所说,格莱特的能力非常全面,像不借助任何手段判断说话的真假这个技能,军队里少数资深刑讯专家才具备。而看破陷阱、凭血腥味判断战场的技能则是非常优秀的侦察兵的技能。如果真如汉森所说,格莱特什么都懂,那么格莱特的身份就不只是一个佣兵团长这么简单了。即使在军队里,各项技能都很全面的军人也少得可怜,而这样的军人大多被军队当成宝贝藏起来,只有执行特殊任务时才用上,颇似沧月前世呆过两千多年的地球军队中的特种兵。
令沧月非常奇怪的是,汉森好像非常信任他,把什么事情都跟他说。而格莱特现在虽然睡着了——沧月不认为格莱特没有听到他和汉森的对话,却没有起来阻止。结合格莱特睡前对沧月说的那句高深莫测的话,虽然对格莱特了解更多了,但沧月感觉自己对格莱特的印象反而越来越模糊了。
沧月现在对这个佣兵团,对格莱特这个人是越来越感兴趣了。
“和这样的人玩,应该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沧月心想。
第六十九章 入团屠蛟(下)
亚兰古斯大陆东面的暴虐之洋。
海水现在是墨蓝色的,无数大大小小的旋涡潜伏在洋面下,空中的墨黑的乌云层压得很低,空气窒闷而潮湿,一艘长达五十公尺的巨大海船现在正行驶在这台风将起的洋面上。
风帆早已降下,几根光秃秃的桅杆笔直地指向天空,最高的桅杆上站着一个人。他上身穿着一件黑色的紧身衣,胸口绣着几朵血浪,一掌宽的丝质腰带正中有一颗深绿色的宝石,下身穿一条黑色的长裤,光着两只脚。一阵风吹过,卷起他那齐肩的火红色卷发,他的身体在风中挺得笔直,晃都不晃一下。
桅杆下也站着一个人,他精赤着上身,身材略显单薄,一头齐耳的黑发梳理得整整齐齐,此刻他正抬头看着站在桅杆上的男子,满脸的无奈。
“老大,要起风了,你还不下来,站这么高想当避雷针吗?”桅杆下的男子冲着上面喊道。
桅杆上的红发男子张开双臂,满脸的陶醉:“难道你不觉得我迎风而立的样子实在是非常的帅吗?”
桅杆下的黑发男子彻底无语:“老大,整个海洋上现在只有我们两个人,就算你帅得惨不忍睹,有谁能看到啊?”
“这大海可以看到,这天空可以看到,还有这呼啸而来的风可以看到!”红发男子继续陶醉:“我的帅,会被整个天空和海洋所见证,我不需要世俗人庸俗的目光来注视,啊,让我更帅些吧!”
黑发男子沉默了,他知道再怎么说也不能劝动上面那个已经出现轻微精神分裂的红发男子了。事实上,如果不是他较为年长的话,现在在上面发疯的就应该是他了。
自从十一月中旬出海,他们两个人已经在暴虐之洋上飘荡足有四个多月了。这四个多月来,别说一块陆地,就连一个小岛都没看到过。整天目之所及,就是一片无边无际的大海,和头顶上时而蔚蓝,时而乌黑的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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