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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牌精灵-第8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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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法水晶相比,差距可不是一点半点那么多。
已知的最大整块魔法水晶被收藏在大陆上最强大的阿尔曼帝国的宫廷魔法师总部中,那一块魔法水晶甚至比精灵神庙门口的那一块更为巨大。据说那块水晶已经有几千年的历史了。
而眼前这几根柱子显然超出了任何人的常识范围。虽然说将小水晶合成一块完整的大水晶,只需要不停的用魔力融化它们然后在黏合起来就可以,但是这种将魔力当胶水用的方式显然不适合制造大型的魔法水晶用品——需要多少魔法师才能够制造这么一根擎天柱?
即便是制造出来了,为什么要将几根柱子竖立在这里?虽然说品质优秀的魔法水晶是用来制作魔法物品的最好原料,但是这么大的水晶……估计比蒙兽人也不一定能消受得了。更别说是以体质弱而著名的魔法师了,那更是扯淡。
七跟巨大的水晶柱竖立在洞穴之中,顶端仅仅地支撑着山洞顶,整个宫殿好像是被它们支撑起来的一般。而在下面,则被无穷的金币淹没着——仅仅从露出金币的那一截开始看,就已经有一百多米高了。
败家啊!如果这是某个行为艺术家的作品的话,那么只能用两个字来形容——败家,彻底的败家!
要说魔法水晶,除了用来制作各种魔法用品之外,它还有一个最大的用途,那就是用来防御——魔法水晶具有天然的魔力震荡,如果按照一定的顺序跟规则排列的话,那么它完全可以做成一个超级牢笼或者是超级防御阵。据说收藏在阿尔曼帝国里那一块超级水晶就是用来建造保护内城不受远程魔法攻击的核心水晶。这种魔法阵一旦启动的话,除了将它的魔力硬生生地消耗光,没有任何办法攻破它的防御。所以魔法水晶组成的防护镀膜,除了叫做绝对防御之外,还叫做败家防御网。
这种一般用来保护重要人物的东西会突兀地竖立在这里,肯定是有什么原因——御尘风在仔细地扫视了下面三十秒之后决定放弃追寻真相了。原因非常简单。在他不停地观察魔法镀膜的时候,下面黄色的闪光已经让他的心跳迅速上升了。
海洋……不,那是金币的海洋!御尘风曾经见到过威尔收集的金币,那场面已经是相当震撼了,可是跟这里的海洋一般的金币相比较,根本就是小巫见大巫。
每一次的水晶柱共鸣都会产生一阵冲击波,掀的金币犹如海浪一般地涌动。无数金光闪闪的金币好像滔天巨浪一样一波一波地拍打在山体石壁之上,悦耳的丁当声响彻不绝。看到这情景,就犹如老嫖客遇到了骚婊子,御尘风再也按奈不住心理的激动了。
哗啦,又是一阵金币海浪扑了过来拍打在墙上。原本距离地面三十多米高的高度一下就大大地缩减了一半,御尘风瞄准了机会,一下跳到了拍打上来的金币海浪巅峰上,稳稳地落了下去——紧接着,就会退去的金币海浪给淹没了……
要说世界上最幸福的事情,无异于升官发财死老婆了——如果这三样一起来的话,绝对能把一个正常人乐成神经病。御尘风现在就很有一点神经病的味道。被淹没在黄金的海洋中,虽然重是有点重,但是以他的体质肯定是压不垮的。现在这货畅游在金币的海洋中,哗啦哗啦地一把一把将金币抓起来扬上天空去,玩得是不亦乐乎。
这傻货本来就没有老婆,又正处于升官的时候,还让他发了一笔横财,正好升官发财死老婆凑到了一起,也难怪他这么激动了。
畅游在金币的海洋中,他发现除了海水之外,还又不少闪亮的贝壳——比如说钻石,玛瑙,偶尔还能发一两艘载满了财富的沉船。在金币海洋上漂浮着一个个的黄金箱子,里面装的都是魔法武器、首饰、装备……一箱一箱的犹如撒在了海洋上的繁星。
“这一定是神在怜悯我,干了这么多没有收入的事情,这一次就让我捞了个舒坦!”畅游够了的御尘风爬到了金币海洋上躺着,整个洞穴都被镀上了一层金色。他躺在金币之上仰望着山洞,自我感觉异常良好。双手先这么一抓,一把金币就进了兜里,然后又是一抓,又进了兜里。
然后就不可收拾了。抓了这里抓那里,抓了哪里抓这里,很快两个兜都满了出来,他又脱下了衣服包上了一大堆——忙活了一阵之后放弃了。
这么多金币,怎么拿呀!?难道老子就装一包出去?
御尘风又开始在金币的海洋中翻找,妄图找到一件巨大的容器。反正以自己现在的力气,随便这么一搬一辈子也够吃了。
咣当——魔法水晶柱又发出了一阵嘶鸣,将御尘风冲了一个跟头。原来是他不注意走得太近,引起了魔法水晶柱的排斥了。御尘风翻起身来抬头一看——现在他总算明白这里为什么要装上七跟巨大的水晶柱了。
随着金色的魔法镀膜震荡,他看到了在中间蓝色的魔法水晶柱里,沉睡这一只名有着黑色跟金色两色头发的美女。
一百四十九
在大陆上,有一个计算魔法水晶魔力储量的标准公式。几千年以来,人们都用这个标准公式来计算一块魔法水晶的魔力储存量。按照标准魔法水晶的体积来计算,一个人高的魔法水晶的魔力容量大概同等于一个大魔法师的魔力。
那么换算起来就很简单了。山洞里六根巨大的魔法水晶柱初步估计每一个根相当于一百名大魔法师的魔力总和,中间那一根红色的水晶柱相当于两百名大魔法师的魔力总和。那么加在一起,相当于八百名大魔法师在冥想储存完魔力之后的总和——这个数字绝对是有多无少的。以八百名大魔法师联手布置的魔法阵,无论是绝对防御也好,是败家囚笼也罢,这里面关的什么东西,绝对是跑不出来的。
囚禁一美女,用得着这么夸张?御尘风站在魔法镀膜外面愣头愣脑地看着里面囚禁的美女,她抱着膝盖坐在水晶柱中央,好像天生就是长在里面一般。由于魔法镀膜的缘故,她的面容非常模糊,看不清楚到底长什么样子,可是可以肯定的是,从她的身材轮廓来看,这必定是个美女无疑。
只是为什么会被囚禁在这水晶柱中央,就有点让人费解了。御尘风左右晃荡着走了几圈之后,决定暂时不去管她了——美女自己已经有了不少了。现在最缺的是什么?钱。
眼看着不能走近魔法水晶柱子,那么就只能在旁边转悠了。
不过很可惜,这里的东西虽然多,但是却没有御尘风想像的那种巨大容器。比起巨大容器来,精致的魔法武器,戒指,铠甲,卷轴倒是堆得满地都是。这些东西虽然比金币更加值钱,可是也拿不走不是?而且即便算是能够全部拿走,但是拿走了这些东西,放弃了海洋一般波涛汹涌的金币海洋来说,御尘风绝对会后悔到找个外脖树挂上死的。
显然事实就摆在眼前——要么就拿金币,要么就拿魔法装备。两种比起来谁更值钱,怕是猪都知道,可是御尘风抱了一堆魔法武器,就是舍不得那一堆金币。无论如何,这可是财富的根源。有了金币就等于有了钱——谁知道这些古怪的宝藏是不是贼赃呢?老子拿出去能不能卖钱呢?如果我正卖东西的时候被人逮了个正着怎么办?还是拿金币吧。拿金币就方便,不用出去变卖,直接拿出来就能使用——可是,可是,开始……无论力气再大,始终都只能抱上那么一小堆而已……怕是把这一堆金币抱出去了又该后悔了。为什么,为什么当初不拿几件魔法装备呢?
抉择,最痛苦的就是抉择。御尘风现在就站在抉择的边缘上。他后悔当初为什么不跟老龙学点魔法——听说有一个偏门的空间魔法,魔法师可以任意制造一个个人空间,这个空间几乎无限大,真正是打家劫舍杀人放火的必备物品。御尘风现在虽然说是有了威尔一半的魔力,可这个家伙不学无术之极,谁难道还能指望他会点魔法不成?
金币还是装备?御尘风躺在金币一般的海洋上想了半天——期间几次金币波浪又将他给淹没了,好不容易爬出来几次之后这货终于想通了。
威尔也不知道把我抓到什么地方来了,不管这是什么地方,肯定不是什么好地方。回不回得去还是两说呢,一出洞口是一个万丈深渊也说不一定。如果碰到一条跟他一样变态的老龙的话,那么说不定自己还得受一年的痛苦。金币这东西虽然是好,但是俗话说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只要老子牛逼地出去了,金币以后还不是一招手就来的事情?好歹我也是埃鲁登原野的龙祭祀呀,我们家乡一个九品县官都能贪污,老子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官职,难道还发愁找不到捞钱的路子么?
哗啦,又是一阵金币波浪,又将御尘风埋了下去——当御尘风手忙脚乱地从金币海洋里爬起来的时候,手指上已经套上了两个戒指,右手手腕上一个巨大的水晶手镯,脖子上还有一根无比粗大的项链。显然御尘风已经想明白了。与其在这里烦恼,还不如先出去刺探个究竟。这些东西自然是有多少就要带多少走了。如果遇到了危险,就凭这些小东西,自己活命的机会也很大。
比如说遇到威尔那种等级的强盗,御尘风还真不相信自己能够打得过——虽然这仅仅是意淫,有跟远古巨龙相同实力的人,怎么会去做强盗……
但是御尘风依然在这个设想之下,开始了他不要脸的强盗行为。反正这个山洞里的东西属于无主的——要实在说是有主,那也只能是魔法水晶里坐着那个美女。御尘风的确是挺想去跟她打个招呼,先把东西借来用一下,可是他跟本没有办法靠近魔法镀膜,而且即便是靠近了,也根本进不去,即便是进去了,那里面的主人能不能听到,还是两码事……
于是,一场浩劫就开始了。御尘风的文化不怎么样,但是眼睛很毒——凭着御氏镖局这么多年的经验,分辨珠宝的本领他还是有那么一点的。他开始抛开了金币不看,专门翻找那些箱子里的首饰。漂浮在金币海洋上的数百个箱子,他每一个都去仔细地帮主人检查了一次,然后专门腾出了一个箱子来分门别类——将自己看上的东西统统装了进去。
半小时之后,浩劫结束了。从总体上来看,黄金海洋并没有少多少,就连那一个个的箱子都是好好地漂浮在金币海洋上,随着魔法水晶柱的共鸣产生的金币波浪漂浮着,煞是诱人。而御尘风现在已经歇了,他觉得东西已经足够多了。不仅仅是足够了,他现在甚至有一种一举手一投足都重若千斤的感觉!御尘风坐在金币海洋上手舞足蹈,感觉着那真实的重若千斤,他开心地笑了。
千万不要以为他是什么传说中的自虐狂——如果这叫做自虐的话,恐怕整个大陆会立刻刮起一股子自虐的流行风,怕是连那些隐居之中的大人物都免不了落俗。因为这种自虐纯粹是建立在金钱的基础之上的,那种已经有些病态的快乐了……
现在御尘风每一根手指上最起码戴有三枚戒指——按照款式重量颜色来分辨的话,他现在手上有三十种不同的颜色在一起闪闪发光。这还光是手指上的,手指之手是手套,两只黑色的手套犹如黑夜中的繁星,深沉而晦涩,闪着黑色的光芒。这是御尘风的个人爱好,他比较偏爱黑色。
手腕上自然免不了是手镯了。现在他完全不管款式的好坏,反正看得上的手镯统统都朝身上套,两只手一直套到了胳膊上,总计四十三个,重量超过三十斤。手镯上的各色宝石闪闪发光,简直就将他整个人笼罩在了一层迷雾之中。
身上则是从水晶柱下的一个箱子里翻找出来的一套银色铠甲。古怪的铠甲好像是用什么东西的鳞片镶嵌而成,每一片鳞片之间用细密的金线连接了起来,这是一套样式漂亮的轻甲——本来御尘风想找一套黄金制作的重铠的,可惜翻遍了黄金的海洋之后未遂,只有先把这东西将就凑合着用一下了。在铠甲的肩膀跟手肘的位置上,还各有一根非常锋利的尖刺,样式倒是比较嚣张比较招摇,在这一点上,御尘风倒是非常满意的,他天生就喜欢嚣张招摇。
脖子上,自然是免不了挂上项链了——上天左证,现在这个家伙的挂发绝对是任何一个暴发户太太都望尘莫及的,撇开了品位不谈,从脖子上的项圈开始一直到一串串的相连,耷拉着从小到大这么一直挂下去,竟然一直垂到了肚脐的位置上!粗略这么一估算,项链好像也有三十多串的样子。款式材料不一,有的纤细,有的粗犷。就连最爆发的爆发户太太,最没有品位最想要炫耀自己家财富的女人都挂不出他这么嚣张的样式来。御尘风现在纯粹将自己当成一个搬运机器。
脚上也免不了,有一双银色的靴子,这靴子倒没有什么神奇之处,只不过套上去之后异常温暖合脚,好像走起路来整个身体都变轻了似的。
在他的背后背着一柄样式古怪的长矛,不到两米长的长矛上生满了倒刺。加上腰间揣着的小匕首跟胳膊上挂着的短弓,总共御尘风就发掘出了三件武器,他全部都给人家洗劫了。
他挂着一身珠光宝气,肩膀上抗着箱子,手上提着长矛,在确认了自己已经几乎满载了之后,才满意地点了点头,走出了这个金币的海洋。这应该是最后一个山洞,因为从山洞顶上的一个窟窿能够看得到太阳的光芒,而且在洗劫洞穴的过程中出了一身汗,甚至还能够感觉到微微有些风从外面吹进来。
挂着这么多东西肯定是不能去爬山了,御尘风走到了一面石壁面前,准备自己挖出一条通道来。其实只要有趁手的兵器,这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如果在爬山的时候丢了什么东西,他能够后悔得一头撞死。
在瞄准了一片看上去比较脆弱的石壁之后,御尘风朝起长矛使劲一捅,只觉得犹如刺进了豆腐里一般。在他感叹这长矛锋利的同时,忽然一股巨力将他朝外一扯,长矛一下就脱手飞出,连带着整个身体也被扯出了山洞,然后瞬间眼睛就被阳光照得睁不开了。
等他适应过来阳光的时候,倒抽了一口冷气。
一百五十
在不久之后,阿尔曼帝国跟埃鲁登原野正式开战,御尘风能带着一千人去捅人家老窝,其胆子之大心理素质之硬,简直就是闻所未闻的。很少有人知道御老板是怎么练出这么一身过硬的本领的。当然,也有好事者去问过龙祭祀阁下亲自带领的那一千混合军队是如何训练的,可每当有人问到这个事情的时候,无一例外地都会横着出来。
然后在很多很多很多很多天之后,御尘风的直属部队都会面无人色,显然是有人问这个问题的时候,勾了了他们由于地狱一般的回忆。也正是因为这个事情,他们才会对御尘风如此忠心,要知道,这种训练方式可是自己老板发明出来的,大家经历的这些折磨,比之老板来说,简直就是不值一提,不值一提……当然,有人如果问御尘风这胆子跟心理素质是怎么练出来的话,会被他直接殴打致残。
当眼睛适应了外面的光线之后,御尘风宁愿自己不要生出这一对眼睛,若不是他本来的心理素质够硬的话,怕是已经死在这里了。
山洞的洞口开在了悬崖之上,在悬崖之下有一块巨大的天然盆地,前前后后应该有十多里长,宽阔之极。如果将阿尔曼帝国的骑兵拉来这里训练的话,只要站的紧密一点,那么地方是远远足够了,说不定还能夹杂几个步兵在里面。
巨大的山谷里面没有步兵,没有骑兵,三五成群的一堆一堆的庞然大物盘踞在盆地周围,巨大的龙首上抬,将近三百只各种各样的,大小不一的,颜色各异的龙正在冲着御尘风行注目礼。天空中一黑一金两只巨龙正在拍打着翅膀,卷起强劲的气流,吹得御尘风直朝山洞里退。金色的龙稍微小那么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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