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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香世家-第1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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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华想起昨天范四说的话,试探性地问道:“昨儿个听二堂姐提起,说是二伯给书娇寻了个官家做亲家?”
这事儿算不得什么秘密,书亦便大大方方地承认了:“确有此事。对方姓薛,算得上是我家的故交。薛伯父之前在朝廷做编修,前些日子得了调令,说是两个月后会被调到苏州做知州。父亲知道后,很是高兴,打算将书娇许给薛家的小儿子做妻子,薛伯父知道这事儿后也同意了,估摸着等到薛家来到苏州定下来之后,就会来博园提亲。”
书华露出几分好奇的意思:“不知道那个薛家小公子长得如何模样?是不是与书娇登对?”
“这个……”书亦想了一下,面有难色,“我也没见过他家小公子长得什么模样,但我见过薛家的大公子和大小姐一次,他们的相貌都还不错,想来这个小公子应该也差不到哪里去吧。”
书华点点头,知道再追问下去恐会惹来嫌疑,她故意冲书亦挤了下眼睛,促狭一笑:“你妹妹可都寻到婆家了,你这个哥哥的亲事怎地还没着落?难道整个苏州城里的就没有一个女孩儿是你沈三少爷看得上的?”
书亦其实说到底也还只是个十七岁的少年,面皮薄,一下子就被说得脸红了。他没好气地瞪了书华一眼:“你是早就已经定好了婆家,什么事儿都不用愁,就开始来管别人家的闲事儿了?”
“你可是我的三堂哥,怎么算是‘别人家’呢?
”书华掩嘴偷笑,惹得书亦哭笑不得。
船行到城西,两人上了岸,径直来到书铺。顾掌柜已经将铺子收拾妥当,当面将账目和书籍清点了一番,在确定一切都没有错之后,双方正式进行了交接。
顾掌柜走了,书华禁不住松了口气,她望了眼这间小铺子,心底生出几分小小的得意。从今往后,她沈书华也是有房一族了。
原本在这个书铺干活的老头还在,他姓乔名二,大家都叫他乔老头儿。他在这个书铺已经干了几十年,资历和经验都非常丰厚,书华觉得他是个人才,也不计较他岁数大,决定继续聘用他。
书华研究过这个小书铺的大小格局,决定将它做成一个精巧的主题书店。这种主题书店胜在形式独特,它不一定要求地方够大,只要装修够精美、服务够周到就可以了,最合适这间小铺子目前的条件。
首先,她要设定一个主要的消费群体。这件事情她在昨天就已经想过了,目前北周的读书风气很盛行,读书人的地位也普遍比较高,如果将这些读书人分成三六九等,那么最有消费能力的当属上流贵族人士。他们整天闲着没事儿干,最喜欢感谢附庸风雅的事情,钱财对他们来说,最是看不上眼的。而对书华来说,这种“视钱财如粪土”的人最适合成为主题书店的顾客。
普通书店里的书很多,看的人也很多。当然,买的人肯定不如看的人多。看书的人总是在墙边,书橱边上一靠,有的人甚至干脆蹲下来,如果他那里有舒适的座位买的人就会更少。这情景有点像现代的新华书店,书华从前每次进那里的时候,总能看见有很多人捧着本书或蹲或站,看到他们的样子,她都忍住为他们长期弯曲的脖子感到担忧。
所以说,书华预想中的主题书店定为中高档,按时间收费。看书是免费的,不过有最低消费。如果没看够想带回家,那就要留押金,每天收租金。还要装几个贵宾包间,里面有专门用来招待一些消费超过一定程度的贵宾顾客。
你想啊,顾客看长了会觉得疲劳,有舒适的座椅;觉得渴了,有茶水;觉得饿了,还有糕点与小吃。对他们而言,看书岂不成了极为美妙的一件趣事儿?
那来这里看什么书呢?新书和知名度很高的书一定要有,通俗的故事话本也是不能少。雅俗共赏,一个都不能放过!
试想一下,顾客坐在舒适的隔断里,倾听着优美的小曲儿,喝着香浓的热茶,是一种消遣,也是一种享受。而这种享受对于那些有钱没处用的上流阶层来说,是最能彰显他们品味和身份的。
她将自己的想法整理了一下,粗略地说了个大概给书亦听,书亦起初觉得这个方法太过古怪,尤其是在听到她说看书免费的时候,他几乎以为是自己耳聋听错了。
直到书华说到这种主题书店的好处与特点之时,他方才稍稍领略到一点点独到之处,可他还是提出了好些疑惑:第一,按照书华的想法,这个书店里不但要准备书,还要准备茶点和弹琴的人,茶叶不成问题,但糕点与琴师却大大增加了成本,在开店之初,资金还未回笼的时候,这种做法是很危险的;第二,这里的铺子实在是太小了,就算加上二楼和阁楼,顶多也就是做几个小隔断,若想做出个包间实在是有困难;第三,也是他最无法接受的——这里是书铺,不是茶楼,读书是一件高雅的事情,怎么能够和茶楼那种市井之地混为一谈?
第112章吃人家最短
书亦是读书人,而书华设定的主要消费人群主要就是读书人,书亦现在的疑惑,基本能够代表时下普遍的读书人观念。所以说,书华要做的第一步,就是说服书亦,让他感受到主题书店的好处。
她想了想:“你得这么想,读书的确是一件高尚的事情,那么作为被都的‘书本’,想必也是非常高尚的东西。可是一般的书铺都将书直接卖掉换钱,钱是什么东西?俗不可耐的阿堵物就拿顾掌柜来说,你们读书人眼中宝贵的书籍,在他眼里只不过是一件赚钱的工具,只要能赚到钱,书本里面包含了什么样的价值他都可以不管。你觉得,我们也应该像他那样,将书本当做赚钱的手段,只要对方出钱,就给人卖出去?”
沈家是世家大族,书亦自小在父母叔伯的呵护下长大,没有经历过什么大风大浪。他和一般富家子弟一样,对金钱没什么特殊的概念。在他的认知里,钱绝对不如读书来得高尚与重要,甚至可以说,他觉得钱是肮脏且俗气的,根本不配与读书这种高尚的事情联系在一起。
他听完了书华的话,似乎有些醒悟:“所以你就打算让顾客免费看书,然后借由茶水和座位来收钱?”
书华点头:“看书本身是件好事,咱们自然不能用金钱这种俗气的事物来衡量它,至于茶水和座位……那是我们提供的意外服务,理应得到相应的报酬。”
书亦这才露出几分赞同的神色:“你说的不无道理,但……咱们这地方太小,哪能做得出那么多的隔间?”
书华却道:“咱们这是小本经营,在没有确定经营模式是否完善之前,贸然将生意做大太冒险。再说了,你刚才不是还说咱们现在正处于起初阶段么?资金尚未回笼,咱们就等到转到第一桶金的时候,再考虑店铺扩建的事情吧。”
话说到这里,书华觉得自己已经解释得够清楚了,要是书亦还要犹豫不决,她索性就一句话将他给堵回去——我才是正牌老板,我说什么就是什么。
幸而书亦不是这么婆妈的男人,他具备一个商人最基本的敏锐嗅觉,闻到了隐藏在书华计划中的商机,在书华决定采取蛮横政策之前,识时务地认可了她的方案。
经营方向决定下来之后,书华就开始琢磨着给自己得书铺赋予一个独一无二的主题,她与书亦合计了许久。
书亦其实还弄不太懂所谓的“主题”是什么,所以在合计的半个时辰里面,他基本是处在沉默状态,老老实实地听着书华一个人自演自说,等到书华说完了,他方才稍稍有点顿悟的感觉:“你的意思,是打算将这个书铺重新修葺一番?”
书华使劲点头:“咱们得给顾客们一个崭新的感觉,不仅仅是咱们的收费方式,更在于这里与其他地方的不同之处。咱们的顾客都是学富五车的读书人,他们对生活、对享受肯定有着非常高雅的要求,咱们得适应他们的要求,将这里装点得既高雅又精巧,让人过目难忘。”
“听你这么说……好像又有那么点意思,”书亦也跟着想了想,“可是这样一来,咱们的修葺费用肯定不低,话说……你那儿还有多少私房钱?不够的话吱一声,我这儿还能支援你一点。”
闻言,书华立时扬眉,露出狡黠的笑容:“啧啧啧,果然是藏了私房钱的友情透露一下,攒了多少啊?”
“咳咳,今天的天气还算不错,就是有点晒人,晒得我头晕眼花,一时说错了话,你就当我刚才什么都没说过吧……”
书华赶紧端来一碗茶水,一脸谄笑:“嘿嘿,好堂哥,头晕了就早说嘛快喝点水,润一润心肺。”
书亦无奈一笑,接过茶碗喝了一口,接着说道:“这铺子就在路边上,人来人往的,你一个姑娘家还是要避忌着点儿。这里暂时由我来收拾,你就会先回去琢磨你的那个什么‘主题’,等到琢磨出来了,咱们再商讨商讨。”
这个书铺因着刚刚清点过,乱得不成样子,书华早就存了溜走的念头,眼下见到书亦主动提出,她立刻顺着竹竿往上爬,一溜烟就跑掉了。
回到博园,正巧碰见锦莹来找她玩,两人先去向颜氏打了声招呼,然后就一起去到德馨居里。
锦莹一直惦念着上次书华买到的那几册话本,书华倒也没有吝啬,带着她进到自己的私人书房。
才刚一进去,锦莹就有些呆住了。她从没想过,一个女孩子的书房里藏了这么多的书,而且是五花八门什么都有。她咂巴着嘴巴,丝毫不掩诧异之色:“你这是打算考科举啊?”
书华笑了:“你见过哪个贡生的书房里还堆了这么多的游记与话本?”
“那倒也是。当初我家那两个哥哥考科举的时候,书房里全是四书五经,看得我头晕眼花,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看得下去的”
注意到书华那一堆还未修补完成的旧书,锦莹好奇地走过去,拎起其中一本蓝皮破书:“这是你从哪个犄角旮旯扒拉出来的?怎地旧成这幅鬼样子了”
“这是我娘亲生前的藏书,我见着它们被废弃着实可惜,就将它们都要了过来,打算修补一下,也好让我娘亲在九泉之下安心。”面上虽这么说,可她心里却禁不住感叹一声,幸亏自己还有这么一个便宜老娘在前面当着,要不然她还真没法子解释自己为什么会有这么多藏书。
在这个时代,一个女子读太多的书不是什么好事儿,她可不想被人在这件事上做文章。
闻言,锦莹赶紧小心翼翼地旧书放回原地,讪笑道:“抱歉,我不知道这些是你母亲的……”
“呵呵,无妨。那些事儿都过去好多年了,该看开的早就看开了,若真是看不开,也不是别人一两句话就可以捅开的,”书华走到一个书架之前,从上面抽出三本书,递给锦莹,“这些是上次答应借给你的话本,我还没有完全看完,你先拿去看着,等到看完了再还回来。”
锦莹却有犹豫:“既是你没看完的,我怎么能……”
“没关系的,我这段时间可能会比较忙,没什么闲情来看这些书。你就先拿去看着吧,但我可要提醒你一句,这些书虽不是什么值钱的玩意儿,但也是我辛苦找到的,你要弄丢了的话,小心我让你双倍赔偿”
锦莹被她故作正经的模样逗得乐了,伸手接过书本:“既然如此,那就多谢书华姐姐了”
“抱歉,本人不接受口头上的抱歉。”书华露出得意的笑。
“那……我下次再请你去吃阳春白雪?”
这个诱惑够大,书华稍一思忖:“勉强接受。”
两人又说了些玩笑话,等到午时时分,锦莹便打算回去了。可书华瞧着此刻太阳正毒,对一个娇嫩的女孩子来说,实在是太残忍了。她忍不住出言劝道:“还是先用过饭再回去把,我这儿米饭管饱。”
她都已经在心里想好了,虽然自己现在只是个寄居客,没有擅自留客吃饭的权利,但要是颜氏问起来,她就说是为了偿还锦莹上次带她去紫云东的人情。反正颜氏也吃了她从紫云东带回来的糕点,这人情颜氏也得沾上一点,嘿嘿,这就叫吃人家最短。
锦莹似乎也不大愿意在这个时候冒着火辣辣的太阳回去,但她也知道书华此时的境况,寄人篱下总归不是什么好事儿,她总不能还在这个时候给好朋友找麻烦吧。
就在她俩都犹豫不决的时候,颜氏派了人过来,说是请书华和锦莹去一块去沁园用午饭。
两位姑娘俱是有些吃惊,但碍着对方女主人的身份,也不好驳了对方的好意,便随着那传话的下人,一起来到了沁园。
饭局设在花厅里里面,书华与锦莹撩起帘子,穿过垂花门走进花厅的时候,见到颜氏早已坐在主座之上。在她的身边,还有书亦。
书华一愣,向颜氏行完礼之后,就偷偷问书亦:“你不是在书铺里么?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
“人是铁饭是钢,我肚子饿了自然要回来吃饭的啦”书亦扫了她身旁的锦莹一眼,“这姑娘是你朋友?”
书华应了一声:“方锦莹,家住在城南庆吉胡同的留香园。”
然后,她又扭过头去,压低声音朝锦莹说道:“这人是我的三堂哥,沈书亦,年方十八,年轻有为,是个好小伙儿,你要是觉得能看得顺眼,倒是可以考虑一下。”
方锦莹一向是个爽朗的人,听到书华这话,也不觉得害羞或是不好意思,还当真朝书亦那边看了几眼,似是斟酌了一番,方才压低声音与书华道:“模样还算不错,就是太过书生气了,要是嫁给他,估摸着还得我保护他。”
“……呃。”
方锦莹想了又想,又接着轻声道:“但他是你的堂哥,而你现在又住在他家里,要是我嫁给他,日后就能你天天见面了,这样想一想,其实也挺好的。”
这一刻,书华忽然有种错觉,倘若自己是个小伙子,锦莹这话可就成了暗藏JQ无数只可惜事不遂人愿,她始终只是个姑娘……
第113章画虎不成反类犬
用过中饭,书华又留着锦莹玩了一会子,等到太阳小了些,她就亲自将锦莹送到门口。
锦莹走后,书华回到德馨居,颜氏正好在这时候来了。她问了些书华最近的状况,还有书铺上的一些零碎事情,东拉西扯了一会儿,方才扯到正题上:“你与那位方姑娘是怎么认识的?看起来交情不错。”
“上次赏花会的时候,咱两见了第一面,互相都觉得印象不错,就做了朋友。”
“那你……觉得她这个孩子的性子怎么样?”
书华一愣,总觉得颜氏这问题问得很有深意,难不成是想为书亦提亲?不过转念一想,书亦与锦莹,无论是从家世还是年龄,似乎都挺相配的。书华想了想:“锦莹的性子比较直,待人真诚,作为朋友而言,我觉得她是个好姑娘。”
颜氏若有所思地点点头:“方家在苏州城里也算得上是有头有脸的大家族,方家的大太太我也是见过的,治家严谨,待人接物都很有礼数,想来她教出来的女儿应该也不差。”
说句实在的,书华对那个方家没什么了解,锦莹鲜少提起,她也从未问及,两人在家世的问题上似乎都不约而同地选择了避而不谈的态度。
颜氏却像是在自言自语一般,难得地说了许多话:“方家祖上也曾经是官宦之家,后来因为辞官归隐,这才没了从前的显赫,但士族之名还在,比起一般的世家大族都要厉害许多。而且,方家的年代并不比沈家短,家教方面都很严谨,教出来的孩子个个都很不错,我见到那位方姑娘与你交情很好,又时常来我博园,也算是与我沈家有缘,若是两家能够皆为姻亲,应该是一桩好姻缘。”
她为什么要与自己说这些话,难不成她是让自己去帮书亦拉皮条……哦不,是拉红线?书华小心翼翼地抬头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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