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篡秦-第1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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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h弄出来的铠甲,可以说就是三块铁片片只能挡住胸腹。居然防住了大部分的箭矢,让伤亡小到两个老家伙不敢相信。

跟了一个这样的老大,两位以军事见长的家伙觉得压力山大。

秦军一个个狂呼乱叫,用来庆祝己方胜利。打仗这玩意说起来跟开公司没有多少区别,都喜欢开门红。本来以为跟着云侯这趟差事千难万险,若不是云玥上一次让大家捞得盆满钵满。才不会就这样心甘情愿的来这苦寒之地作战,本想着九死一生。没有想到,居然赢的这么容易。号称蛮族的匈奴人,似乎也没有那么厉害。

“胡刀骑士追击!”就在大家都在欢呼之时,云玥发出了一道令人抓狂的命令。

满脸喜色的中军校尉立刻傻了,眼珠儿不错的看着自己的将军。不知道这位侯爷是数学没学好,还是一时激动神经错乱。

虽然匈奴人伤亡数千人,但败退下去的人马也足足有五六千人。您让三百多号人去追杀五六千人,这明显属于精神不正常的范畴。

“胡刀骑士全力追击!”惊骇的中军校尉被云玥的怒吼所震醒。连忙打发手下去穷奇那里传令。

左翼传出一阵类似狼嚎似的声响,接着便见穷奇骑着高头大马当先冲向匈奴军。无奈自身体重太大,没跑几步便被身后的属下超越,急得穷奇吼声越发的大起来。整个战场都充斥着穷奇棕熊一般怒吼!

三百胡刀骑士呈扇面儿展开,好像一张大网追着匈奴骑兵兜了过去。匈奴人胯下战马经过一轮冲锋,体力早已大不如前。无论身上骑士如何催促,就是跑不快。

秦军停止欢呼,瞪大了眼睛看着三百人撵着二十倍于他们的匈奴铁骑乱窜。事实证明云玥敢于让胡刀骑士出击也是有底气的,这种底气的名字叫做——复合弓。

经过云玥改良的复合弓,超常规运用了力学原理。射程达到了惊人的二百八十步,若是遇到穷奇那样的巨力之辈,射程怕是比机械力的秦弩都要远上一些。

有些匈奴骑兵发现后面有骑兵追击,摘弓搭箭想要射杀。这些匈奴骑士自幼便学骑马,马早已是他们生活中的一部分。虽然没有胡刀骑士那种马镫,但大多数人都能够一手持缰绳,一手操弓纯以双腿控制平衡。

胡刀骑士没有这样的顾虑,两个铁环被拴在马鞍下面。身体平衡有了保障,使得他们可以双手操弓。无论瞄准还是拉弓,都方便了许多。

还没等匈奴军卒射出箭矢,胡刀骑士已然开弓放箭。黑风瞳仁一缩,慌忙一低头。一枝羽箭“嗖”一声擦着他的脑袋飞了过去,将沾着油泥的毡帽带出去老远。

“他们怎么可能射的这么远!”黑风在混乱中怒吼,可是没人听他的话。都举起皮盾兵刃,努力格挡飞过来的箭矢。

宽大正面给了胡刀骑士充分的发挥空间,射界没有丝毫阻碍。弓箭超高射速发挥得淋漓尽致。一支支羽箭好像冰雹一样砸在败退的匈奴军阵之中,中箭的匈奴军卒好像下饺子一般坠落马下。运气好的打几个滚逃出生天,运气不好的会被身后奔跑的同袍践踏而死。

匈奴军只有黑宏这样的超级射雕手能够偶尔还击几箭,不过他发现自己穿金裂石的狼牙箭,居然射不穿那些秦军骑兵的盔甲。好几箭虽然射中敌人,但均被秦军那钟黑色铠甲弹开。

“这是什么盔甲!”黑宏惊骇得大叫起来,自己都射不穿。更别说其他人,这仗还有打下去的必要么?

“停止撤退!停止撤退!列队反击!”黑风觉得很窝囊,一向悍勇的匈奴铁骑居然被秦人追着打,而没有还手之力。这是耻辱,对大匈奴勇士的羞辱。尤其是在他看到,对方只有区区数百人之后。怒火万丈的黑风下达了终止撤退命令,即便今天大败也要干掉这些秦人骑兵出出气。

结果令黑风惊骇万分,一向听自己吩咐的骑兵居然没一个停下来。整军列队,组织反冲击。就连他的卫队,似乎也有跑路的意思。

只要用脑子想一想就明白,对方箭矢冰雹一般的往下砸。跑还来不及,停下来跟等死区别不大。尤其是他们发现,那些强弓居然可以射穿他们的皮盾之后。

这就没办法了,广大匈奴勇士们虽然勇猛,但并不傻。黑风也没有办法,狂吼了几声没人听他的。正要抽刀子砍人。却被亲卫死命拽着,拉回了平凉城。

穷奇很不满意,他不喜欢射箭。他喜欢用云玥为他特质的狼牙棒砸人脑袋,这东西纯钢打制。环绕三百六十度都是尖利的狼牙刺,别说砸!挂在人身上都能带下二两肉来。实在是杀人越货不二利器,今天本想着砸几个脑袋过过瘾。没有想到身后那群家伙一顿乱射,以彪悍著称的匈奴人便跑得比兔子还快。让穷奇空有一身力气没处使,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谁让他生得如此高大,找出能驮他的马已然不易。能驮着他打仗的马更是极品,现在跑了一小会儿,胯下战马已然快累得吐血。

“给老子留一个!”平凉城下回荡着穷奇孤独无助的怒吼。

213。第213章

军队是最有效率的杀戮机器,以前玩电脑游戏。看着三维动画,云玥尚觉得此言不虚。如今,看着遍地狼藉的尸体。云玥更加认同这句不知道哪位哲人的话!

密密麻麻的尸体从平凉城一直连到秦军阵前,僵直的尸体呈现各种各样的姿势。间或有一连个受伤的人和马在动,秦军也不去理会。草原凛冽的寒风会带走他们身体里最后一丝体温,恐怕过不到半夜又是僵尸一具。

鹅毛般的大雪好像棉絮一般从天空飘落,沙沙的声响好像万千蚂蚁在地上爬。凛冽的北风似乎停止了,漫天大雪就这样悠闲降落在大地上。覆盖住人和马的尸体,不久天地间便苍茫一片。

高挂枝头的月亮好像银盘,清冷的月光照在雪地里反射出妖冶的红。

平凉城里城外都很热闹,城里的匈奴人哭天喊地。燃起巨大的篝火,纪念战死的族人。一群穿着皮袍子的家伙围着篝火又蹦又跳,远看像黄巾起义,近看像钟馗捉鬼。

城外的秦军则是在吆喝着修筑营垒,士卒们喊着号子将一排排拒马尖桩砸进地里。

“侯爷,地冻得太硬了。壕沟不好挖啊!你看弟兄们劳累了一天,这壕沟……!”褚大勇欲言又止,秦军士卒连日赶路。饶是秦军耐苦战,如此艰辛也有些吃不消。

“算了!壕沟就别挖了,叫人在营地周围挖些小坑,要碗口粗一尺深。另外,多布洒一些三角钉。今夜轮流睡觉,值夜之人若有贪睡者杀无赦!”云玥非常有气势的说出最后这三个字。

杀无赦!这三个字,上辈子就在电影电视中听了好多次。早已经对这种高高在上的权威身不能至心向往之,甚至在自己那十二平米的小卧室里还练习几次。镜子里的自己面孔稚嫩,怎么说也没有电影明星那种杀气。

看了看天上的月亮,云玥有些庆幸。今晚明月高悬,平凉城里出来一只狗都能看得清清楚楚。更别说千军万马前来劫营。让士卒们好好休息一个晚上,明天或许还有更加激烈的战斗。

“先生对今天云玥的表现有何评价?”义渠君捋着胡子,望向正在修筑营垒的云玥处,好像对着空气说话。嘴里喷出的白气有些急促,他的心绪很不平静。

云玥给他带来的震惊实在太大了,身为义渠君他自然知道匈奴人有多么难缠。这些幽灵一样的骑兵好像草原上的一股旋风,没有步兵可以经得住铁蹄冲锋。望着数百斤重四蹄奔驰冲向自己的战马,是个人都会尿裤子。所谓军阵根本就是摆设,很少有军阵可以经得住匈奴铁骑的冲击。

今天冲阵的骑兵,可以看得出来是匈奴部族内的精锐。如此精锐不足半个时辰,便扔下如此众多尸体溃败而去。着实让义渠君大跌眼镜,尤其是云玥居然派出数百骑兵追杀匈奴人。

数百人追着数千以蛮勇著称的匈奴人,如果不是亲眼所见。义渠君会以为斥候发疯,推出去砍了。可活生生例子就在眼前,不由得他不信。

“今日观此子战法,能够因势利导扬长避短。利用土坡卸去匈奴人冲锋的锐气,再以强弓硬弩杀之。匈奴人溃败之时,又能果断派出骑兵出击,衔尾追击扩大战果。如此人才百年难得一见,若是假以时日必然是我大秦一代名将。功勋将直逼武安君!”屠嘉双手拢在袖子里,同样望向喧嚣的云玥营盘。

对于云玥今天的表现,屠嘉立刻给出自己最高评价。

“未来此子若是敌非友,本君应当如何?”义渠君还是没有回头,眼神好像磁石一般被吸住不愿离开。

“此子日后必将成为大秦柱石!”屠嘉当让明白义渠君的意思,这老家伙心里已然起了杀机。自云玥入秦以来,义渠君屡次与云玥为难。被庄襄王褫夺封地,也有义渠君在后面大加助力。万一这位旷世奇才小心眼儿,报起仇来……!义渠君想着趁此时云玥羽翼尚未丰满,以雷霆一击将其干掉。

屠嘉也是一个狡猾之辈,他才不给义渠君出这样的主意。反正大秦是你赢家的,你愿意弄死这个对秦国一统天下大有助力的奇才,我也无话可说。

义渠君终于收回目光,回头看了一眼屠嘉。是啊!这个人对大秦统一天下大有助力!

想当年,赢式先祖只不过是周王室的牧马人。经历泣血百战,方才战胜犬戎。多少赢式先祖战死沙场,方才有了今日之强秦。一统六国效仿当年周王室面南背北,成为一代人王地主。这是每个赢式子孙的愿望,难道真的要干掉这个人?义渠君迷茫了,淅淅沥沥的雪花落在身上,义渠君雕塑一般的站着久久不动,不多时已然成为一个雪人。

褚大勇很老实的按照云玥吩咐,开始带人刨坑。这种小坑对冲锋的骑兵来说,绝对是一个巨大的坑。碗口大的洞口可以保证马蹄子塞进去,一尺深土洞会破坏马的平衡。被白雪覆盖的小土坑绝对可以别断马腿,马上骑士不不摔死最次也是个生活不能自理。想着土坑里都是马腿的场景,褚大勇便战栗不已。侯爷的脑子就是灵,这种招数究竟是怎么出来想的。

“老姜叔,干嘛带着斧子。咱们这是去干嘛?”郑彬疑惑的看了一眼老姜,不知道为什么录事参军那张死人脸也出现在队伍里。这家伙是庄襄王塞进来的人,听说是王室十八杆子勉强打到的亲戚。因为有些算学特长,整天人五人六的,除了云玥还客气客气。对其他人都是爱理不睬,都是军中杀才。武人远比那些士大夫要面子,既然你不理我那我也不理你。

于是这位仁兄便混成了人憎马厌的一类人,都是杀才的军营里狗都不咬他。就连厨子分发烤饼子,别人多拿一两张都没问题。到他那里就得按规矩来,正常供给多一张也不行。

云玥记得后世暑假里在政府实习,有一个同学为人死板。公款聚餐他非要自掏腰包,说是吃饭就要给钱。弄得领导大红脸。无奈也只得拿出钱包,公款吃喝愣是弄成了AA制。假期结束,这位兄弟办事能力突出。被领导赞赏有加,说是此处水浅难养真龙莫要耽误了人才云云……!反正一句话,兄弟你在哪里混都可以,就是别在老子这里混。直到云玥穿越来到秦国,听说这位兄弟已然混得没几个朋友。这辈子就是吃了耿直的亏!

老姜也讨厌录事参军,可今天事情比较无奈。他们是出来砍人头的,需要这老兄计数。而且没有这位兄弟签字画押,不具备法律效力。以后去秦王那里要钱,麻烦会多很多。

匈奴人很穷,说穷得掉渣儿一点儿都不过分。冒着掉脑袋的危险出来抢劫,也是无奈的选择。不过云玥是善于开发剩余价值的,匈奴人的脑袋便是最大财富。因为有一位买出出了大价钱搞垄断性收购!

秦人以军功论爵,军功这玩意得起来说简单也简单说麻烦也麻烦。简单就是凭人头,砍几个脑袋得什么样的功劳记录在案,青竹黑字跑不掉。说麻烦那就是……谁也不愿意拿自己的脑袋,让别人换军功。

匈奴人很仗义,决定发挥余热。尽管这辈子是穷鬼,但能带动秦军弟兄们共同富裕把脑袋现出来,也算是个人价值一种体现。

“你当我愿意叫他来,若是没有他签字画押人头怎么作数?没有人头,拿什么报功请赏?你让弟兄们都喝西北风去?”

郑彬问完之后就后悔了,老姜的巴掌如期而至角度刁钻,怎么躲都躲不开。一巴掌被都在后脑勺上,头皮火辣辣的疼。

没办法!人小没人权呐,这老家伙这手脖搂已然练得出神入化鬼神皆惊。无论郑彬如何躲闪,就是避不过去,现在的郑彬已然认命了。

老姜抽了郑彬一巴掌,觉得神清气爽。今晚月亮很好,是个割人头的好日子。这些匈奴人大都是刚刚阵亡,有些还没断气应该没有德古拉公爵一类的家伙存在。

大手一挥,秦军士卒分工协作。前排用扫帚扫去积雪露出尸体,后面开始用大斧子剁人头!最后放到录事参军那里计数,事关大家钱包所有人都做得一丝不苟。

尽管死亡不久,尸体还算新鲜。但凛冽的寒风已经让他们变成僵尸,青铜刀剑砍上去就是一道白线,根本奈何不得。

郑彬将手中青铜斧子抡圆了直直劈了下去,到底是人小力道差。这一斧子砍偏了,只砍掉半个脑袋。没有一丝鲜血,两个冻硬的眼球掉在地上随风滚动,直愣愣的看着郑彬。

“这个不算,半个人头如何计数!”律师参军那尖细的嗓音是那样的讨厌。郑彬啐了一口,很像抡起斧子给这王八蛋一下。无论砍掉半个脑袋还是一个脑袋,都成!

214。第214章 立碑

数千颗人头堆在一起可谓蔚为壮观,云玥很奇怪。上辈子看电影儿电视剧,那些变态的家伙就喜欢用人头垒金字塔。不知道为什么,自己手下这些杀才居然也将人头垒成一座金字塔形状。

天空中的秃鹫乌鸦成群结队,不顾鹅毛大雪黑压压布满天空。好像在乌云之下,又聚集起一团乌云。“呱”“呱”叫声十里可闻,有些胆大的已然落到地上开始进餐。秦军士卒也不管那些,一斧子砍掉脑袋其他事情便不再管。

录事参军很挑剔,或许是抱着给自家亲戚省钱的目的。左一颗不行,又一颗不可以。最后挑挑拣拣,还是数出了五千三百四十一颗人头出来。五座巨大的人头金字塔堆在营地里,厨子做好了饭。杀才们就端着饭碗,一边参观一边吃饭,丝毫没有违和感。

云玥没这样旺盛的食欲,更加没这样粗大的神经。谁他娘的能够对着一大堆人头吃饭,不时还品评一下人头长相。龇牙咧嘴的样子能好到哪儿去?

最恐怖的家伙就数铁塔,这家伙随手便射落几只老鹰。也不管这些老鹰有没有吃过人,抓起来便褪毛上火烤。居然还从背包里弄出好多瓶瓶罐罐,红红的是辣椒白白的是细盐。我擦,居然还有芝麻酱……!郑彬猴子一般窜来窜去,围着铁塔打转。终于弄到一只老鹰,薅下最漂亮的两根尾羽插在帽子上,满世界显摆。

自打到了战场,敖沧海便好似连体婴似的跟着云玥。得了军功整座兵营都是喜气洋洋的,军功是钱财是土地是爵位是荣耀。在大秦,军功几乎意味着一切。五千多颗军功,足矣让这些关中汉子兴奋得发疯。

战国年月百姓都穷得掉渣,好多地方还是一天两顿饭。从小到大都没有吃饱过的人数不胜数,秦人虽说不穷,可也只能算上不掉渣而已。

按照秦制,秦国的士兵只要斩获敌人“甲士”(军官)一个首级,就可获得一级爵位(公士)、田一顷、宅一处和仆人一个。斩杀的首级越多获得的爵位就越高,如此众多的首级天知道里面有多少匈奴小军官。看着绳子上穿着那一大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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