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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流杀手俏总裁-第5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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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二代迷惑不解,“什么意思?为什么要偷偷的问我妈?”
罗邺耐心的解释说:“根据你们家族的绿帽传统,万一你是爷爷的孩子呢?万一你现在叫爸的人其实是你大哥呢?或者你是不是跟街坊邻居长的很像?”
周围人又是一阵爆笑。
官二代涨红了脸,语气坚定的吼道:“我当然知道我爸是谁,不然的话,我妈肯定会告诉我的!”
罗邺摇了摇头,“你妈之所以没告诉你,要么就是因为你还小,要么就是因为她自己都搞不清楚。”罗邺揪住官二代的头发,并在他头顶上抓了两把,“你看你脑袋软乎乎的,头上还有被戳的凹坑。”
停车场上再度爆发了一阵爆笑,有几个人已经笑的趴在雪地上了。
官二代似乎还没听明白罗邺话里的意思,皱着眉头问道:“为什么我的脑袋会有被戳的凹坑?”
罗邺清了清嗓子,邪恶的笑了笑,“这是因为你在你妈肚子里的时候,被……”
官二代总算明白了过来,怒吼一声,嘴里大骂着脏话,想要站起来跟罗邺拼命,可他根本就不是罗邺的对手。
王新麦趁机走了上来,他脸上挂着阴冷的笑意,手中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一个空酒瓶。“罗兄,可否给小弟一个机会?”
罗邺看了看酒瓶,皱起了眉头。“好端端的酒瓶,要是碎了多可惜啊——这样吧,给两块钱。”
“成交!”王新麦盯着跪在地上惊恐不已的官二代,嘴角掠过一丝阴冷的笑意。
“不不不,”官二代大声叫嚷起来,“你们不能打我,我爸是、我爸、我爸——”他突然不知道自己该不该说下去了,一提“我爸”,周围的人就一阵狂笑。
王新麦高高的举起手中的酒瓶,重重的砸向官二代的额头上。官二代惨叫一声,鲜血顺着额头汩汩冒出。他杀猪般的大叫起来,“救命啊!流血了!救命啊!”
他带来的那三个女孩早已经精疲力尽的瘫坐在一起,浑身上下的衣服没有一片是完整的,哪里还管的了他。
罗邺已经松开了他,但他自己根本没有力气站起来。他摸着自己的血,虚弱的说道:“你们、你们会付出代价的!”
王新麦扔掉手中的碎酒瓶子,冷冷的丢下一句话:“有什么事就冲我来吧,我王新麦随时奉陪。”他已经替曹成报了刚才那一拳之仇,心中大为畅快。
“王新麦?!”官二代顾不得脸上横流的鲜血,惊愕的问道:“京华公子王新麦?”这次来参加雪花派对的目的,可不就是结交京华公子嘛!他听说京华公子中的官二代半年前就去了偏远山区,还妄想着自己能一鸣惊人,成为京华公子的候选人呢。
“没错,还有我。”李逸风见王新麦表明了身份,自然也不甘落后,“罗邺是我的好朋友,宛瑜是我的表妹,敢对他们不敬,就先过了我李逸风这关吧,我随时奉陪。”
“你是李、李——”官二代几乎快要晕厥了过去,要是早知道他面对的是这群公子哥,就算借他十个胆,他也不敢造次。
罗邺用胳膊肘捅了捅一脸威严的李逸风,“小风,你看这孩子这么激动,是不是以为你是他爹啊?”
李逸风白了罗邺一眼,“罗兄,你又拿我开玩笑,按她妈怀他的那个岁数,我当时顶多才5岁。”
罗邺语重心长的拍了拍李逸风的肩膀,“没事,男儿有泪不轻弹,过去的事情就忘掉吧,你当时还小,根本就无力反抗……”
李逸风苦笑一声,正要反驳,就听到一个沉稳的男中音从人群响起。
“既然两位京华公子都出面了,我不表态似乎就有些说不过去了。”
李逸风惊愕的抬头一看,只见一贯以低调示人的凌鼎亿正满脸微笑的走了出来。
“是凌鼎亿!”人群里有眼尖的人已经认了出来。
这个名字一出口,停车场就像炸开了锅一样,人们纷纷议论开了。
京华公子每人都有自己的势力圈子,平常能凑在一起的基本上就是成熟稳重的李逸风和无所事事的王新麦,很少能见到三位京华公子一同出现的场面。四位公子一起出现就更加难求,正式场合中根本就没有过先例。
凌鼎亿一贯低调内敛,对事情也很少发表意见,如今不仅出现在名流云集的派对上,更是公然站出来支持其他两位京华公子,实在是让人大呼意外。
凌鼎亿走到官二代面前时,官二代已经吓的面如土色,手脚都不知道该放到哪里。
李逸风笑着问道:“鼎亿兄,你也愿意随时奉陪吗?”
凌鼎亿笑着摇了摇头,“我没有那么多时间。”
王新麦困惑的问:“那你打算怎么表态?”
凌鼎亿掏出手机,看似随意的按了几个号码,“喂,是人事厅的老王吗?你好,我是凌鼎亿啊。有这么个省级干部似乎生活作风有问题,为了不影响政府的形象,我建议你们彻底清查他一下,免得到时候受牵连。嗯,嗯——”他居高临下的朝官二代问道:“对了,你刚才说你爸叫什么名来着?”
真正的官二代果然不一样,要么不动声色,要么一出手就置人于死地。
假官二代哪里敢接话,身体摇晃了一下,一头栽倒在雪堆里。
第八十六章武器室
凌鼎亿手持着电话,听着话筒那头不断传来的恭维话,不时的用“嗯、嗯”来回应着。他的眼神不急不躁,没有一丝得意之色,只是目光扫到一动不动趴在雪地中装死的“官二代”时,眼神冷冰冰的,就像是在看一堆碍眼的垃圾似的。
李逸风知道凌鼎亿如此高调的介入,肯定是为了在某人面前留下鲜明的印象——他一时半会儿还猜不出到底是为林宛瑜还是为了罗邺。
感觉告诉他,凌鼎亿是冲着罗邺。
凌鼎亿漫不经心的挂上电话,转头对李逸风说:“逸风兄,事情已经解决了。”他的语气很清淡,似乎刚才做的只是拧开了房门把手一样简单的事情。
李逸风小心谨慎的控制着自己的笑容,让它看上去既不过于谄献,又不失老朋友的热情。“鼎亿兄,是什么风把你给吹来了?”
“怎么?”凌鼎亿用同样的微笑回应道:“逸风兄不欢迎吗?”
“岂敢岂敢——”李逸风知道寒暄之后就应该介绍人了,他先拉过林宛瑜说:“这位是我的表妹,鼎新公司的新任总裁,林宛瑜林小姐。”按照身份,林宛瑜是罗邺的雇主,当然要先介绍她。
凌鼎亿客客气气的伸出手来,“林小姐好。”他的礼数很周到,既没有胆怯于林宛瑜的身价而不敢握手,也没有像那些大老板一样握住不肯松。
能碰到同样讲究礼仪礼貌的人让林宛瑜很开心。她大方得体的回应说:“幸会,凌先生。”
紧接着,李逸风抬起手臂指向罗邺,“这位是宛瑜表妹的贴身保镖,也是我跟麦子的好朋友,罗邺罗兄。”
凌鼎亿眼睛里冒出了渴望的光芒,差点没伸出双手来跟罗邺握手。“罗兄——”
罗邺并没有伸手,而是好奇的打量着凌鼎亿。一个简单的电话就能掀掉省级大官的乌纱帽,罗邺已经清楚的认识到凌鼎亿想要表现什么了。
“我原本以为李逸风是那小子他爹,”罗邺一脸调侃的说道:“我看到你时才发现我错了。”
“哦?罗兄有话请讲。”凌鼎亿见罗邺没有跟他握手的意思,倒也不尴尬,而是轻松的将手收回,没有丝毫不满、或者要强迫握手的意思。
“那小子见到李逸风吓得浑身发抖,见了你就直接晕死过去,你才是他的真爹啊。”罗邺哈哈大笑。
林宛瑜白了他一眼,“罗邺,你怎么刚认识就跟凌先生开这种玩笑?”
凌鼎亿却毫不在意。罗邺的话表面上听起来玩笑味很重,实际上却是已经承认了凌鼎亿的身份,但同时又是在告诉凌鼎亿,仅仅凭借家族身份,还不足以跟他握手。想到这里,凌鼎亿笑着回应道:“罗兄想法很奇特,如果你们都是官二代他爹的话,我倒是很希望加入进来。”
李逸风笑着说:“当然欢迎!美女、美酒全都有——至于烤肉嘛,等一会儿咱们可以一起组队去打猎。”
“那真是好极了。”凌鼎亿回答说。
几个人一边聊着,一边往帐篷方向走去。眼看无热闹可看,停车场里的其他人也都跟了过去。
偌大的停车场,只剩下三个气喘吁吁、衣衫褴褛的女孩,和一个满脸是血,战战兢兢的官二代。四人挤到被撞坏了门的奥迪tt上,官二代哆哆嗦嗦的发动了车子,逃离了雪花派对。
如果他爸知道第二天将被免职,官二代就死定了。可留在这里,他会死的更难看。
奥迪tt迎着鹅毛般的积雪,加速冲出南山庄园。
在沥青路的尽头,一道醒目的铁障死死的堵住了去路。
他打开车门,冲一群正在施工模样的人大喊道:“滚开!别挡老子的路!”
其中一个工人不慌不忙的走近,官二代这才看清了那人手中的黑色枪托。
官二代被吓傻了,等他反应过来的时候,数十名伪装成修路工人的歹徒已经朝他们拉开了枪栓。
第一个工人拿起手机,“喂,东哥,有一个开跑车的家伙想跑,怎么处理?”很显然,他们跟混进派对内部的卸车工人是一伙的。
电话那一头传来了东哥低沉的声音,“把他们抓起来,别让他们跑掉。布置好路障,把所有的通讯线路全部掐断,无线信号也都屏蔽掉,只留下我们自己的通讯信道——等全部安排妥当之后,看我的信号,然后把你抓到的人一起带回来,我可不想损失一分钱。”
“是。”工人挂掉了电话,冲其他几个工人挥了挥手。“抓起来,东哥有令:一个都别想溜!”
另一边,大东重新拨通了派对女主管的电话,“篝火帐篷已经扎好了,客人们随时可以过来。”
女主管还要说些什么的时候,大东却直接挂断了电话。女主管恨恨的咬了咬牙,换上一副腻味十足的笑脸,扭到李逸风的面前。
“李先生,”女主管说:“篝火帐篷已经准备好了。”
李逸风点了点头,没在理会她乱飞的媚眼。
这时,胡继瑶一脸微笑的从别墅里走出,挨个跟来宾握手致意。她表现从容,举手投足间都透着女主人的自信和自豪。
就连凌鼎亿都主动上去跟胡继瑶握手。见到凌鼎亿,胡继瑶表现出恰当的惊讶和喜悦,然后只是简单的跟凌鼎亿客套了几句。
李逸风看时间差不多了,冰湖和滑雪场都已经布置好了,于是开始向前来参加派对的客人致辞。他首先向林宛瑜以及不期而至的凌鼎亿致敬,然后又就说了几分钟的场面上的话,接着宣布派对正式开始。
人群们欢呼一声,开始享受美女和美酒。雪仍在下,派对的气氛很好,一部分人端着酒杯往滑雪场走,还有一部分朝冰湖篝火烧烤的地址走去。李逸风扫视着人群,可惜并没有看到苑星美的踪迹,这多多少少让他有些失落。
胡继瑶简单的跟李逸风交代了几句,然后冲罗邺等人微笑致意,重新回到了别墅之内。
林宛瑜疑惑的问道:“继瑶姐姐不参加派对吗?”
李逸风很随意的回答说:“她不太喜欢人多的地方,走吧,我带你们去我的武器室看看。”
“去武器室干嘛?”林宛瑜眨了眨眼。
李逸风笑着说:“别人喝酒,咱们打猎去。麦子曹成还有鼎亿兄和罗兄,你们都不怕冒险进入深山吧?”自尊心是个愚蠢的东西,但同时也是种强大的力量,李逸风知道自己这样说,他们几个肯定不会拒绝。
果然,王新麦笑着晃了晃手中的酒杯,意味深长的看了曹成一眼,“我有曹成,我怕什么?”
凌鼎亿也回应道:“只要别给我根筷子当武器就行。”
“罗兄你呢?”李逸风眯着眼睛,毫不掩饰的望向罗邺。
罗邺耸了耸肩,“打猎没什么意思,不过我倒想看看你的武器室。”
“那就走吧,”李逸风笑着说:“就在别墅的地下室里……”
“喂,”林宛瑜气呼呼的高声说道:“你们怎么都不问问我的意见?”
李逸风不无调侃的说道:“我已经问过罗兄的意见了呀。”
“他又不能代表我!”林宛瑜反对的说。
罗邺斜了她一眼,“那我们五个男人去打猎,你自己去跟那些肚肥肠满的大老板谈谈业务生意去吧。”
“不,我不要!”一想到那些老板,林宛瑜就忍不住打了个冷噤。“好吧,我对打猎也没什么兴趣,不过我还是跟你们一起走吧。”
“你看,”李逸风理所当然的说道:“我就知道这种事情只问罗兄就行。”
“逸风表哥!”
“哈哈——”
几个有说有笑的走进别墅,绕过客厅后,从一扇橱门后进入地下室。
王新麦一边走一边建议说:“我们正好是六个人,不如组织场赌局怎么样?”
李逸风疑惑的问道:“什么赌局?难道一边玩allin,一边等猎物吗?”
王新麦摇了摇头,“我跟曹成一组,你和鼎亿兄一组,林小姐自然跟罗兄一组,赌局是打猎,赌注是谁没打到猎物就只能饿肚子看别人吃,怎么样?”有曹成在,他一点都不担心今天晚上的晚饭。
李逸风哈哈一笑,“鼎亿兄,咱俩一组没什么问题吧?”
凌鼎亿说:“嗯,输了顶多不能吃饭,我可以接受。”他首先考虑的不是能不能赢,而是能不能输得起。
罗邺摸着自己的肚子说:“我也不怕输。”
林宛瑜白了他一眼,“是啊,中午你把四个人的菜全是光了。”
“那就这么定了。”李逸风一边说着,一边用钥匙捅开了其中一把颇有些年头的老锁,推开门写有“武器室”字样的门,领头走了进去。
武器里,满墙都是用现代工艺和材料制作的长弓强弩,有几把造型极为夸张,甚至带着激光瞄准镜。
李逸风抬手做了个“请”的手势,“各位随便挑。”
王新麦一脸茫然的望着墙上各式各样、长短不一的弓弩,不知道究竟哪一种更好用一些。身后的曹成却胸有成竹的微微一笑,伸手摘走了一把短小精悍的反曲弓。
李逸风挑起大拇指,“行家。”
第八十七章炮弩
反曲弓是一种侧面看来与普通长弓不同的弓。一把未上弓弦的反曲弓弓臂末端向外弯曲,故而得名“反曲”。反曲弓与其他弓的另一个显著区别在于,上弦的反曲弓的弓弦与其弓臂有所接触,相比同等拥有直臂的弓,反曲弓可储存更多的能量,使得射出的箭带有更高的动能。
也正是因为如此,反曲弓比普通的直弓更短小,却依旧能保持巨大的威力。这个优势使得反曲弓适合用于较长兵器不方便发挥的地方,比如森林、马背,以及今天这样的风雪天气。
但反曲弓也不是没有缺点。相对而言,传统较直身的长弓会引起“层递”的效应——即弓拉的越开,弓箭射出的力量就会如几何般递增。而反曲弓的弓臂会使弓承受更大的拉力,而且射出箭矢时会产生更大的噪音,但如果反曲的程度过甚,拉力过大,就会使弓弦变得不稳定,甚至会产生未命中。
曹成沉稳的拉满弓弦,检查弓臂承力的程度。这把反曲弓是用特殊复合碳钢财产制作而成的,比起传统意义上的反曲弓,能承担的力量又更进了一步。他轻轻的松手,弓弦发出一声重重的钝响,隐约带着金属的撞击声,就像有人扔下了一个沉重的铁块。
曹成满意的点了点头。“我就用这把弓吧。”
李逸风朝王新麦问道:“麦子你呢?打算选什么武器?”
王新麦哈哈一笑,径直走到箭袋旁边,拎起两大袋钛金箭头。“我不需要武器,我帮曹成拿钛金箭,然后等着吃肉就行。”
钛金是一种银亮、轻盈、坚固的材料,应用范围非常广泛,价格昂贵,但物有所值。用钛金做箭矢,无疑又是给涉猎增加了无限可能性。
其实,钛金这个名字翻译的并不贴切。钛元素的本意是“泰坦精神”,象征着毫不畏惧,勇往直前的金属态度。这种被誉为来自“外太空的金属”质地坚硬,耐腐蚀耐高温,并且绝对不会变黑。也是因为这种特性,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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