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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流杀手俏总裁-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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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眨了眨眼睛,“好呀……”
姜云梦甜美的一笑,转身从柜子中拿出一瓶全是外文的红酒。这瓶酒她准备了好长时间,再不拿出来,恐怕就没机会了。“你来弄吧,我不知道应该怎么开。”
罗邺从姜云梦手里接过酒瓶,他们的手指在那一刻不经意的触碰到一起,姜云梦立刻缩了回去。酒瓶坠向地面,罗邺在最后一刻,伸手将酒瓶稳稳接住。
姜云梦舒了一口气,“还好、还好,谢天谢地。”她哪里知道,罗邺本打算放任酒瓶摔碎的,只是看到了她忧心的表情,才最终出手的。
“卟”的一声,软木塞被拔出,罗邺将两个空酒杯倒满。
葡萄酒的芳香立刻盖过了一切。
姜云梦低垂着头,眼睛一直盯着桌子上那瓶红酒,循着桌板上的假木纹图案的纹路,努力的克制着想要偷偷瞥一眼罗邺脸色的欲望。如果可以的话,她打算就这样一直沉默下去。自从昨天晚上儿子喊出了她最私密的隐私后,她总觉得罗邺会瞧不起她,会认为她是一个私生活糜烂的女人。这种念头折磨了她整整一夜,甚至比那张烫金支票还要让她心烦意乱。
终于,罗邺说话了,声音非常柔和,可说出来的话却让她心碎:“喝完这杯酒,我想我就该走了。”
姜云梦猛抬起头,只见罗邺眼里充满了温柔。
“不,”姜云梦心乱如麻,“你…你可以不走的。”
罗邺淡淡的一笑,“姜姐——”
姜云梦使劲的摇了摇头,冲动的说:“不要叫我姐,叫我云梦。”
罗邺看着她,轻声的、平静的说:“云梦。你应该接受维多利亚的支票,这样对你,对小东都有好处。”
“你不会知道的。”姜云梦很小声的反驳道。她坚决的摇了摇头,以加强对自己刚才那句话的肯定,可她的心却在怦怦狂跳,而且内心很希望他能反驳她。
她只是一个很普通的女人,她知道自己留不住罗邺,但却很想用尽全身力气去疯狂一次。她抓起桌上的酒杯,一口气将红酒全灌进了喉咙中。
连喝三杯之后,姜云梦的嘴里就只剩下苦涩一种味道。罗邺却滴酒未沾,只是安静的看着她。
“你走后,会回来看、看小东吗?”姜云梦醉眼迷离的问道。
“是看小东,还是看你?”罗邺明知故问。
要是在平时,姜云梦一定会装作生气的样子,叱骂罗邺“没正形”,可今天她却不能这样做。红酒在她舌根处灼烧,逼迫她吐露真言:“看我……”她声若蚊蝇。
“不会。”罗邺轻轻的摇了摇头。出了这个门,他就要纵身跳进漩涡之中,如果再回头,只会把姜云梦也拖下来。他或许可以编一个美丽的借口,可话说的再美丽,也改变不了现实。
“哦。”姜云梦脸上写满了悲伤与绝望。她猛抓起酒瓶,打算让自己醉死。
罗邺夺过酒瓶,略微皱起了眉头:“你不能再喝了。”
“别管我!”姜云梦恨恨的说完,眼泪忍不住流了下来。“你不是要走吗,那就快走吧——”
罗邺想要将手放在姜云梦的肩头,甚至有种揽她到自己怀中,告诉她“这一切不过是个玩笑”的冲动。但最终他还是忍住了。当该痛苦的时候不痛苦,那么该欢乐的时候就难欢乐。他潇洒的站起身来,脸上仍挂着微笑,“那么,再见吧。”
“不!”姜云梦不知哪来的勇气,一把从后面抱住罗邺,双手死死的箍住罗邺坚实的胸膛,“不要离开我,我刚才只是在说气话!对不起,我错了,我真的错了。支票、房子我都可以不要,只要能跟你在一起就好……”
罗邺怔在原地,任由她紧紧的贴着自己的后背。
作为杀手,后背是最敏感的部位,受训的第一课就是:身后永远不能有人,如果有,也只能是死人。
罗邺微微的叹了口气,他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四年的隐居生活,已经让他的杀手意识退化了,不然怎么会对一个女人心慈手软到这种地步。
姜云梦的身材凹凸有致,很难想象她已经是一个五岁半孩子的母亲。罗邺经历的女人不少,可姜云梦却是为数不多的既没有跟他发生过实质关系、又能让他印象深刻的女人。
爱谈不上,朦胧的感情确实存在。
她的样貌算不上十分,打扮品味也略显平庸,可她这一抱,用尽了自己全身的力量,就像是想融化在罗邺身上一样。
见罗邺久久没有回应,姜云梦抽泣着说:“你是不是…嫌弃我?”她离过婚,又带着一个孩子,年龄也比罗邺大,这些确实是一个单身女人最大的伤痛。
罗邺转过身来,揉了揉她的头发,“永远不要忽视你自己的美丽,像你这样的女人,谁要是嫌弃你,那他就是个十足的笨蛋。”
姜云梦踮起脚尖,双手揽住罗邺的脖颈,“吻我。”她的胸前湿热,两团热火紧紧的顶在罗邺的胸膛之上。
罗邺捧起她的脸,姜云梦闭上了眼睛。红酒已经散发到她的每一根毛细血管中,她愿意为罗邺付出所有。
罗邺轻轻的吻了上去。姜云梦的嘴唇紧实,当双唇触碰的瞬间,姜云梦仿佛被电到了一样。那柔柔的一吻不带任何技巧,却让她如坠云端。
她拿出所有的热情上去迎合,先是唇唇相抵,之后是牙齿轻噬,进而用舌尖交缠——她就像是一堆本已烧尽的死灰,突然间,整个人生都被这个吻重新点燃了。
她身体的所有细胞都在蠢蠢欲动,她紧紧的抱着罗邺的头,十指抓挠着他脖颈后坚实的肌肉。她不知道该如何表达她此时的感情,只能借用最原始最暴力疼痛方式,传递自己的感受。
罗邺一只手捧住姜云梦的滚烫的脸颊,另一只手扶住她细软的腰肢,手指刚好放置在她的翘臀上。那里的肌肤细腻绵延,足以让任何男人为之冲冠。他试图保持冷静,可自己的身体却已经做出了高昂的反应。他努力的告诫自己:睡一个不相爱的女人很容易,可睡一个把爱当成生命的女人,又狠心离开她,只能让她痛不欲生。
他重重的喘了口气,想要分开姜云梦的拥抱。但姜云梦抱的很痴,想要推开她除非把她弄伤——罗邺将姜云梦轻而易举的抱了起来,放在餐桌上,希望这样可以让彼此都冷静一下。姜云梦却轻呼了一声,当即分开双腿,牢牢的卡住罗邺的腰部。
此刻,她已经不在乎罗邺会怎么看待她了——就算是荡妇好了,就算是贱货好了,她什么都不在乎了,她只想用自己的身体留住面前的这个男人。
“要我——”她贴在罗邺的耳廓旁,呢喃道。
“不行。”罗邺摇了摇头。
姜云梦伸手不顾一切的摸向罗邺的下身,“你明明想要我的,你明明——”
罗邺抓住了姜云梦一双小手,他没有用太大的力气,却足以让姜云梦无法挣脱。
“你这个混蛋,你怎么可以这样无情?”姜云梦没有哭泣,眼角却垂下一行热泪。
罗邺淡淡的一笑,“是啊,我就是这样一个混蛋。”
“你欠我一次。”姜云梦说:“答应我,如果我们能再见面,你得还给我。”
罗邺没有回答。他松开了姜云梦,身体向后退了几步,然后走进自己的房间,搬起他早就准备好的行李物品,打开了房门。
“你还没有回答我!”姜云梦声嘶力竭的大吼道。
罗邺走也不回的走出了房门,消失在楼梯的拐角处。
姜云梦抓住铁质的防盗门,身体软软的瘫倒在冰冷的地板上,内心痛苦到了极点。
就在这时,在拐角处,在她看不见的地方,罗邺的声音传来:“我答应你……”
第八章高深莫测
罗邺背着行李走到楼下时,维多利亚的司机已经站在加长林肯车前,毕恭毕敬的等候着他。
看到罗邺大包小包挂了一身,司机先是楞了一下,然后小心翼翼的张口说:“夜……”
“别,”罗邺放下行李,摆了摆手,“才第二次见面,千万别叫我爷,叫哥就行。”
司机喉咙明显吞咽了一下,“是,罗哥。”他记得那群不长眼的小混混就是这样称呼“夜罗刹”的,当时他还颇为不屑,可现在,他觉得能称呼这个在华裔中最顶级的杀手为“罗哥”,自己真是三生有幸。
罗邺喜笑颜开,“乖~你是野种吧?”
司机大吃一惊,“你、你怎么知道?”
如果别人听见罗邺的话,一定会以为他在骂人,可司机却知道罗邺话里的意思——
野种是以色列特种部队的番号。
该部队于1957年正式成立,直接隶属于以色列总参谋部,被誉为“国之骄子”,他们的主要使命是从事战术侦察,情报搜集以及营救人质。其作战技巧、战斗力,均是世界军队的典范。
在世界特种部队排名中,这支特种部队仅排名第六,远远不如美国著名的三角洲部队以及海豹突击队,甚至有被中国成都军区的、番号为西南猎鹰的特种部队赶超的趋势,但任何一个曾在特种部队受训过的人都知道,这个排名对野种并不公平。
因为野种执行的都是秘而不宣的任务,行动也极其诡秘,通常情况下,外界很难得到这支部队的消息。以战绩来考量的世界特种部队排名,野种的排名当然很吃亏。但有一点,无论是三角洲部队也好,海豹突击队也好,都有野种教官的身影,被野种培训出来的特种队员,必然是最优秀的。
作为世界上淘汰率最高的特种部队,它的入选率仅为百分之十。每一百个够资格的特种兵中,只有十个人才能成为真正的野种。许多青年都以加入野种为荣。在训练中,受训队员必须向自己的极限挑战,表现不好就会立即惨遭淘汰;表现好,但不能和其他队员团结协作的“个人英雄主义者”,也一样会被淘汰。这是对心智能力、极限能力的极大挑战,只有获得一枚象征通过选训的翼形勋章后,才能成为一名正式的队员。
严格来说,司机并不是野种队员,但他确实是野种派遣的特别教官培训出来的。这段历史封存在他的绝密档案中,就连他服务的女主人维多利亚都不知道。因此,当罗邺一语道破他是野种训练出来的时候,他整个人都惊呆了。
“别一副大便干燥的表情嘛。”罗邺笑嘻嘻蹲了下来,点着了一根香烟,“你走路时摆臂的方式跟野种很像,这一点,你掩饰不了的。”
这位身高接近两米,足足比罗邺高出一个头的前特种队员,此刻竟然有种比蹲在地上的罗邺还要矮半截的感觉。他不由自主的擦了擦额角的冷汗,他开始明白为什么“夜罗刹”会是世界排名前十位的杀手了。
“罗哥,您说的没错,我确实在野种受训过。”真人面前不说假话,司机知道他不可能骗过罗邺。他自我介绍说:“我的中文代号叫虎熊,现供职于中央情报局亚太分区,受维多利亚小姐直接领导。”虎熊这个中文名字还是维多利亚取的,倒是很贴合他的身材气势。
罗邺满意的站起身来,“听说野种都很能跑,”他从干瘪的钱包里慢腾腾的找出一块钱来,“去拐角那替我买两个韭菜馅的包子去,我折腾了一早上,还没吃上一口饭呢。”
连虎熊自己都不知道是怎么接过那皱巴巴的一块钱的,他只记得自己撒腿就跑,等他气喘吁吁的停下来把那一块钱拍到早餐店老板的柜台上时,老板还以为他是来抢劫的。
“俩包子!”虎熊瞪大了眼睛,“要韭菜馅的!”
老板哆哆嗦嗦的装了两笼包子,像送瘟神一样送到虎熊面前,“大哥,白送,白送。”
虎熊也倒不客气,抓起包子,风一样的跑走了。
“慢走啊,”老板冲着高塔式的背影客气的喊道:“欢迎再来——”
一旁的老板娘一擀面杖敲在老板的后脑瓜子上,“再来?再来一次你非尿一裤兜子不可!”
不到三分钟,虎熊就像炮弹一样在罗邺面前落脚。
罗邺笑嘻嘻的捧着包子,“不错,不错。这成绩,你跟着维多利亚那坏婆娘混真是太屈才了。”
虎熊心中一动,“那我怎样才能发挥所长呢?”
罗邺一脸认真的说:“我给你指条明路吧,你这腿力,不干快递实在太可惜了,京华市发展这么快,四个现代化指日可待,正是你这样有能力的年轻人大展脚丫子的时候,哎,你要不要来个包子?话说今天老板好像多给了几个——”
虎熊差点没一口血喷出来。让堂堂的cia特工来中国跑快递?要不是他已经确认这个牙齿上满是绿色韭菜叶的年轻男人就是“夜罗刹”,他非以为自己碰上个疯子不可。
他一向不苟言笑,自然也不习惯跟罗邺嘻嘻哈哈,他清了清嗓子,一本正经的回答说:“罗哥,我不吃韭菜。”
罗邺嘿嘿一笑,“韭菜可是天然的壮阳草,是男人怎么能不吃韭菜呢?难道你的以色列籍教官没给你讲过?”
虎熊摸了摸发凉的脑门,“讲、讲过吗?理论课向来是我的弱项……”他不记得以色列也出产韭菜这种农作物——
“来吧,”罗邺把剩下的韭菜包子塞到虎熊的手里,“壮壮吧,等过几天哥带你去洗澡时,你就用的上了。”
虎熊皱着鼻子闻了闻韭菜的味道,心里反复的做了几次剧烈的思想搏斗,最后艰难的开口说道:“罗哥,那个、我已经吃过了早饭……”
罗邺笑的跟一朵鲜花似的,“午饭吃过了吗?”
“没有……”虎熊喉头吞咽了一下,看来这顿韭菜包子是免不了了。他皱着眉头,小心翼翼的捏起一个包子,闭上眼睛,用试毒的心态,把热腾腾的包子丢进了嘴巴里。
“很好,吃了我的包子,你一定觉得无以为报吧,不如帮我把这些宝贝搬到你车上吧。”罗邺一副奸计终于得逞的表情,沾沾自喜的对眼泪直往心里流的虎熊说道。
虎熊悲呛的说道:“罗哥,你早说啊!我本来就是来帮您搬东西的……”
罗邺顿了一下,不无懊恼的说:“我还担心你会只站着看不肯搭手呢,这下好,白白浪费我一个韭菜包子。”
虎熊很想当场把那个包子吐出来还给“夜罗刹”,但最后还是理智的忍住了。他扫了一眼“垃圾堆”,迅速的岔开话题,“这些破烂都要搬走吗?”他看到有好多陈旧的不像样子的生活日用品,评价道:“这些都可以扔掉买新的了。”
“干嘛扔掉?”罗邺一脸不高兴的说:“旧东西我用的惯,旧东西说明它安全。”
虎熊倒吸了一口冷气,他立刻就明白了这是职业杀手的通病。他们在乎的不是干不干净、漂不漂亮,而是安不安全。越是用过的东西,罗邺就越熟悉,越是熟悉,就越能感觉到是否被人做过手脚——果然是杀手,即使他洗手不干了,也始终保持着这种习惯。
想明白了这一点,虎熊认真的点了点头,“罗哥,我这就搬。”这就是他的优点,话虽不多,做事却快。他迅速而平稳的把罗邺的“宝贝儿”整整齐齐的堆放到加长林肯车的后座上。
在搬运的过程中,有一个细节引起了他的注意。
罗邺有很多书。上至天文地理,下至风土人情,包括《基督山伯爵》、《时间简史》、《君主论》、《资治通鉴》等等等等,包罗万象,应有尽有。但唯独却没有一本“黄书”。
作为一个天天把泡妞挂在嘴边,并且能让维多利亚这样的冷血女人展现出如水柔情的浮世浪子,这似乎有些太不合常理了。
也许这就是“夜罗刹”的高深莫测之处吧。以世俗的法相迷惑众人,手里却攥着旁人看不见的收割之刃……
等一切安置妥当后,虎熊拉上车门,罗邺则坐到了他的“宝贝儿”之中,动情的看着他居住了接近四年多的地方。
虎熊知道,一般杀手选择藏身之所,都会考虑的很周全,比如如何隐蔽,如何撤退等等,想必这个地方一定是经过了“夜罗刹”的精挑细选,所以他才会流露出留恋之情。
“罗哥,”虎熊宽慰的说道:“维多利亚小姐为您找的新住所各方面条件都很好,前临秀水商业街,背靠美国大使馆,相信可以满足您的要求——”
罗邺摇了摇头,“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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