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囚宠之姐夫有毒-第6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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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左城呢?
几乎要脱口而出的四个字,不知道怎么咽回喉腔的,那个致命的器官狠狠地抽搐喧嚣了几下,然后安静,然后空落落的,什么都没有。
这个女人啊,这个要不得、放不得的女人,这个让他又爱又恨的女人,他们自始至终只是楚河与汉界。
就着手里的烟,他狠狠吸了几口,胸腔刺疼得有些麻木,烟雾缭绕,看不清他花败颓废的眸,他啊,还是戏谑收场:“得,你就是一块石头,又硬又冷。”
偏生这块又冷又硬的石头盘踞在了他心底,又痛又恨。
江夏初只是半阖着眸子,心事重重。
得!叶在夕说得极对,这就是快石头。
“懒得管你。”
灭了手里的烟,叶在夕起身就要走,身后,她声音小小的,淡漠的:“你会管的。”
是的,他会管的。
几乎条件反射,他回头了,然后再也没办法洒脱地转身,看着她,心又开始闹腾,因为她说准了,他这辈子大概就这样栽了。
妖孽的俊脸沉了好一会儿,还是坐回去,捂着胸口:“丫的,人干嘛要长义气这种没用的东西。”
胸口长得是只是义气吗?
谁知道呢?真真假假,假假真真,半真半假,演员的专长不就是如此吗?
长长叹了口气,不知道在惆怅什么,他无奈:“所以,心放到肚子里,没那么复杂。”
“林倾妍来了,能简单点。”
叶在夕一个白眼丢过去,不知为什么,反正他很不喜欢从这个女人嘴里听到两个名字,一个就是林倾妍。
“她要来了,就不可能简单了。亏得她伤得下不了床。”
那个女人,他还不知道,端着圣母玛利亚的面孔,一肚子阴谋阳谋。
她摇摇头:“你不了解女人。”
冷嗤了一声,叶妖孽一脸不以为意:“真新鲜的说法。”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实践出真理。说一个在花丛里摸爬滚打的男人,不懂女人,这可是奇耻大辱。
江夏初嘴角若隐若现的笑,不明喜怒:“不会为了我,是为了你。”
叶在夕被这句话弄得晃了一下神,半响,琥珀样的眸子移开:“扯她干什么?”
这厮,懂女人,也懂女人的情,但是揣着明白当糊涂人,所以这么多年,他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
“林倾妍,你喜欢吗?”她问得认真,秀气的眉拧着。
一个问题,充分说明了两个问题:江夏初智商很高,情商很低。
叶在夕懒懒靠着沙发,搭起长腿,眼角撩德媚人,笑道:“喜欢?”冷嗤一声,十分不屑,“这玩意爷没有。”
说这话的时候,叶在夕看着江夏初的眼睛,他在笑,依旧迷人勾魂,只是若细看,他眼底的光,亮得惊心,也凉得动魄。
这辈子,叶在夕记不清和多少女人说过喜欢,唯独,江夏初不同。
他说,喜欢这玩意他没有。
大概都给出去了,收不回来,偏生还不能为人知。
第三卷爱情的毒噬骨侵心 第九十五章:厕所是个事故高发地啊
他说,喜欢这玩意他没有。
大概都给出去了,收不回来,偏生还不能为人知。
漫不经心的姿态,无关痛痒的语调,这个男人就是这样给自己导了一出戏。
骗过了她……
话题还在继续:“若是澄清了,她呢?可能就再也说不清了。”
林倾妍对于叶在夕一直是个奇怪的存在,他们传了十多年的绯闻,但是双方从未正式表态过,也许叶在夕还有点良心,不祸害窝边草,总归他们是隔了一层窗户纸,若是捅破了,就没有那么容易抽身了。
叶在夕倒是一脸满不在乎:“反正以前也没说清过,不是说我叶在夕风流花心吗,怎么能辜负了这么高的评价。”
不得不说,这个男人洒脱到恣意,无畏到猖狂的地步。在演艺圈这样一个脸面当门面、虚伪当遮羞布的圈子里,对名声这个东西嗤之以鼻的,除了叶在夕外,绝对找不出第二个。
倒是江夏初,心里过意不去:“我好像连累你了。”
她一脸愧疚,这样的表情,无端让叶在夕恼火,有些咬牙切齿的味道:“欠着。”
江夏初还真当真地点点头。
叶在夕自认为懂女人,女人的斤斤计较、于心不忍,通常是划清界线的行为特征。
恼她,气她,还恨得牙痒痒,恨不得掐死她……但是舍得吗?都是空想,叹叹气,火气还在:“我的事我会看着办,哪像你,你别瞎操心,管好你自己就好,也不让人省省心,有闲工夫,想想等会站到领奖台上怎么说,镜头前,你完全弱到不行,我信不过你。要不我们对对词?”
不等江夏初有所反应,又自顾接过去念叨:“不行,等会站在领奖台上,你什么也没说,还是让我来说。”
有人说,男人的啰嗦与他的真心成正比,还有人说,男人总嫌女人不省心,所以一辈子,只会为一个女人不省心。
他啊,总在悄无声息的时候,陷得越来越深。
似乎总有念不完的经,操不完的心:“不要离了我的视线,知不知道?”
最后,他嘱咐了这么一句,他是个不喜欢认真的男人,做事做人都是三分真七分假,这一次,如此专注,如此谨慎。
一箩筐的碎碎念之后,江夏初只是点点头,没有发表任何意见,起身,只说了句:“我去下卫生间。”
叶在夕心里绷了一根死紧的弦,一怔,莫名其妙松了,一把无名的火就烧起来了,想也没想,粗话接地顺溜:“操,女人就是事多!”
江夏初置若罔闻,干嘛干嘛。
叶在夕骂完,不解气,在原地跺了跺脚,还是一脸苦逼相地跟上去。
没办法,放不下那个心,这厮太了解女人了,女人多的地方事更多。
果然,叶在夕料得很准,女人事多,女人多的地方,事更多。所以,综合一下,女厕所,永远是事端的高发地带。
这不,赶着脚就来了——
“哟,这不是大名鼎鼎的金曲创作家吗?神秘低调了三年,可算是见到本人了。”
关了水,江夏初抬眸,在镜子里,女人的脸,小家碧玉的,淡淡的裸妆,穿着红色的短裙,看着像朵娇滴滴的玫瑰,是那种甜美清澈到骨子里的长相。
只是,这张脸的主人,那是一身的刺,她走到江夏初身旁,对着镜子开始补妆,斜了江夏初一眼:“还以为是什么样的美人呢?”
这话,说了半句,意思很明确:看不顺眼。
“我们认识?”
不温不火的一句,江夏初不关痛痒的一句反问。
诚然,她不认识这个漂亮的玫瑰美人,也诚然,这个美人儿带刺,是敌非友。
玫瑰美人笑了笑,眼神带刺:“我哪有那个荣幸啊,谁不知道创作人夏接手过的歌手都会大红大紫。只是你名声在外,我想不知道都难呢。”
玫瑰美人说话扎人,好看的大眼睛里全是犀利,烧起了一把火。
女人的火气,总是莫名其妙,来势汹汹,让人毫无招架。
江夏初抬眸,面无表情:“请让一下。”
江夏初一贯的远离麻烦,只是那美人儿嗤笑,非但不让,在挡在江夏初前面,身高不如江夏初,气势却高出几许:“也不怎么样吗?除了胆子大,没什么资本嘛。”
一股子酸气,女人的羡慕嫉妒恨,总是开始得不可名状、不需理由,然后,无节制的延伸。
从来没有交集的人,更加谈不上恩怨纠葛,这般厌恶刁难,不难猜测原委,她问:“是因为林倾妍还是叶在夕?”
女人怔了一下,眼神更厉,弯弯的眸子,刀刃似的,声音尖刺得很:“你说什么乱七八糟的。”
有股子欲盖弥彰的味道!那更好猜了。江夏初冷而自制,淡淡重申:“是为了林倾妍叫屈,还是为了叶在夕愤恨?”
美人儿嗤笑出声,眸子微转,撩起一抹火光,近一步,逼人,语气尖酸刻薄:“还真够理直气壮的,生怕别人不知道你抢男人的本事吗?”
原来是为了男人!也难怪,女人的嫉恨厌恶多半因为男人。
只是,那个男人到底惹了多少风流账?打哪都是。
江夏初皱皱眉头,抿唇不语。
大概女人都是欺善怕恶的动物,那玫瑰美人儿见江夏初不做声,越发咄咄逼人,撩了撩卷曲的长发:“长得也不怎么样。”上上下下睃了江夏初一番,“真不知道用什么勾引男人 ?'…87book'难道是狐媚功夫?”
狐媚?好吧,被抢了男人的女人永远都绕不开这个话题。
这样的讥讽污蔑,一般人大概都受不了,只是江夏初哪是一般人,脸上连个表情都没有,抬抬眸,不咸不淡的语气,四个字:“与你无关。”
“你——”美人气结,裸妆下的俏脸有些挂不住了。
眼底没意思波痕,江夏初绕过那那带刺的美人就走。
关艾说得对,江夏初这人就算不说一句话也能气死个人,那美人儿气得直跺脚,走到洗漱台上:“逃什么啊?连包都不要了?”
江夏初停下,眉头紧蹙,那女人走过来,伸手,嘴角笑意张扬,不等江夏初接过,松手。
咚——提包里的细碎物品掉了一地。
女人拍拍手,轻笑:“不好意思,我手滑。”
瞎子也看得出来,这女人纯粹找茬。
突然,咔嗒一声,顺着声音望过去,那门口懒懒依着的男人,一双妖娆潋滟的桃花眼,不正是叶在夕那个妖孽吗?
男人一张俊脸沉得厉害,走过去,看了一眼地上:“果然事多。”说完,又蹲下,慢条斯理地收拾起地上的杂碎物。
那美人傻愣:“在、在夕。”两个字都说得不顺溜了。
语气三分慌张,三分质疑,还有四分不知是惊是喜的讶异。
又一段孽缘啊!
叶在夕像是没听见女人唤他,收拾完,拉过江夏初的手,将包放到她手里:“你这女人,这种乌烟瘴气的地方,也不嫌熏。”
这话,虽然没个好态度,但是听着多半像打情骂俏。
玫瑰女人手拽着自己红色的裙摆,脸都白了,只是还没完,男人转眸看过去:“张曦,女人太蛮横可不讨人喜欢。”
男人笑得绚丽,说话邪气,没个正经,可是偏生似真似假的一句话,让那女人原本苍白的脸,涨红:“那你喜欢她吗?”
女人眼睛一瞪,火辣辣地睃向江夏初,江夏初只是有些不自在地皱眉,争风吃醋的事,她不喜。
只是罪魁祸首还一副漫不经心的模样,懒懒反问着:“你说呢?”随即揽着江夏初的肩,做亲昵状,“你不是好奇她用什么勾引男人吗?那我告诉你。”语调勾人,暖昧得很,“她的狐媚功夫比不过你,也没有你会抢男人。只不过恰巧我想勾引她而已。”
“你说什么?”张曦脸色惨白,瞳孔睁得大得吓人,很快便缭绕起了水汽,泫然欲泣。
江夏初皱皱眉,刚要挣脱,男人却用力,搂住她的腰,脸上一如既往的风情万种:“没听明白?就是——”搂着江夏初凑过去了几分,叹叹气,笑了笑,“太笨的女人真不可爱。”
说完,一声邪肆的笑,搂着江夏初转身就走,随即,咔嗒一声,门被关上。
张曦方才从怔愣中回神,俊俏的一张脸又是悲痛,又是气愤,失声便叫出来:“叶在夕!”
半响,又是咔嗒一声,门外的男人好听性感的声音传来:“不好意思,手滑。”
门已经被锁死,里面的女人大叫:“在夕,开门。”
“不知道吗?手滑。”说完,搂着江夏初就走。
好吧,这男人真记仇!
没走几步,江夏初就挣开叶在夕的手,看了看锁上的门,里面的女人还在叫喊,不少人围观,但是因着叶在夕也没人敢去开门,不习惯这样的注目礼,什么都没说,就往前走。
身后男人跟上来,除了气恼还是气恼:“你这个女人,也不傻啊,被人指着鼻子骂也不会还嘴。长了个聪明的脑袋,也不知道用对地,被人噎的时候,不会顶回去啊!”语气恼火、怨念,比自己受了气还要不爽。
这个家伙,替她委屈也非要用这样的方法。
她一直没说话,冷不丁开口,问得很认真:“叶在夕,你到底有多少风流账?”
叶在夕愣了一下,大概没想到一向好脾气又不喜欢管闲事的女人会问这个八卦的问题,好半响,才语气不足地回答:“不算少。”
江夏初只是摇摇头,什么都不说,走得快了,依照她的性情,这是在远离麻烦。
叶在夕恼了:“你这女人这是什么态度,这是对爷不满吗?”
又来了,还真是‘爷’。
不满?江夏初可没有这么丰富的表情,依旧一副千年不变的脸,继续远离。
遭了忽视,脸皮厚度无人能及的叶在夕也挂不住面子了,更是火大:“江夏初!”
前面的女人顿时停下。
叶在夕唇角勾起,抬头望过去,又随即抿紧了。
这算狭路相逢吗?
两个男人一个女人,那就是硝烟。
谁也没再说话,叶在夕勾着唇角,走过去,站在江夏初左边:“来晚了呢。”
一句不搭边的话,意有所指,江夏初右边的男人眉间冰寒一片,只是看着她,眼神错综,终是没有说话。
这样遇上了,在众人间,不需要回首,她侧眸,便可以看见左城的脸,只是,她没有,声音染了几分薄凉:“走吧。”
说完,起步,与左城擦肩而过,他抬起的手,没有拉住她。
“切——”叶在夕冷嗤一声,跟上去。
听着脚步声远了,左城才回头,拳头握紧,眸间一片冷鸷,那是他左城的女人,护她的确实别人,他恨!
“左城。”
对面,关盺提着长长的裙摆走过来,顺着左城的视线望过去:“在看什么呢?”
他不说什么,眸光微敛,一双眸子很深,很黑,转身便走。
关盺一张惊心装扮过的脸,失了几分颜色,摇摇头,苦笑一声跟上去,不紧不慢,始终隔着不远不近的距离,她问:“为什么会出席?我记得你很不喜欢这样的晚会。”
与他一起,挑起话题的总是她,她想,她遇上的是个寡言沉默的男人,所以总会辛苦些。
不出意料,他的寡言,只有两个字:“投资。”听不出情绪。
投资?这类音乐盛典,利益虽然可观,但是若是左氏,就显得微不足道了。
她不傻,而且聪明,在商言商,她也会,所以,是借口。她笑了笑,接过话,戏谑反问:“是吗?”顿了顿,男人并不作答,依旧是她开的口,“还以为顶多是个高层呢,居然请动了你,他们还以为是我这个主持人的面子,我哪有那么大本事。”
他们都说,左城宠着自己的女人,不惜千金为红颜。只是那也只是‘他们说’而已。
这场盛典,她是主持人,却几乎是最后一个知道,他是赞助方。左城若是真为红颜,那个红颜一定不是她,所以,旁人说起的时候,她只是笑笑,当了那个表面的‘红颜’。
她看着左城的侧脸,只是这个男人,他的情绪总不在表面,那个红颜,好比一个若隐若现的谜,她看到了微末,却从未知道全貌。
突然,男人转眸,与她眼神相对,他一双瞳,勾人心魄,声音冷彻:“揣测出来了什么吗?”
第三卷爱情的毒噬骨侵心 第九十六章:演艺圈那是某厮的天下
突然,男人转眸,与她眼神相对,他一双瞳,勾人心魄,声音冷彻:“揣测出来了什么吗?”
这个男人一双眼,真会读心。一时,关盺无处遁寻,迎上男人蛊惑人心的眸子,便失了心智,毫无招架地坦白:“你的心思太深,总让我猜不透。”
论起心机城府,以左城尤甚。她爱极了,却也怕极了。
她视线温柔,落在左城眼里,确实冷冰的,一如他的话,也染了寒:“在看出了刻意隐瞒的情况下,依旧揣测。”顿了顿,眸光微抬,惊人的凌厉,“是种很不聪明的做法。”
关盺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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